虽说为《我史》作注,还是第一次,但相关的研究早已进行。我在这里需要特别说明的是黄彰健、汤志钧、孔祥吉三位先进的贡献。其中黄彰健以史识优出,台湾所藏的文献档案也多览之;汤志钧史料烂熟,是上海图书馆所藏汪康年师友手札的最初利用者;孔祥吉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多有斩获,北京地区各大图书馆中所藏书信也为其观览,解读人物间相互关系为其所长。三位先进的着述,或直接释明了《我史》中的章句,或间接考清了《我史》
所言及的史实。因此,我在书中的很多地方是直接采用了他们的成果,我在注释中也予以说明。
还有许多研究者的成果,或为我采用——那是可以用合乎“规范”的方式予以说明;或刺激了我的思路——那就无法“规范”地一一说明了。后者人数很多,其中需要特别提出者是朱维铮、杨天石、杨国强、罗志田、马忠文等(以年秩为序)给予我多方面的帮助。我的朋友罗志田教授在其着作中多次出现的一段话,很得体地表达了我的惶恐:
由于胡适研究近年偏热,论着甚多,而现行图书发行方式使穷尽已发表刊出的研究成果成为一非常困难之事。个人虽已尽力搜求,难保不无缺漏。另外,因论着多而参阅时间不一,有时看了别人的文章作品,实受影响而自以为己出者,恐亦难免。故凡属观点相近相同,而别处有论着先提及者,其“专利”自属发表在前者,均请视为是本书利用他人成果而未及注明,还请读者和同人见谅。
“戊戌变法”更是长年的热门,罗教授提出的搜集之难与受影响而自以为己出,对我也是同样的存在。我自当尽力避免之,若有犯规,亦请读者和“专利”所有者予以见谅与指正。
感谢中国国家博物馆保管二部,当我接到康有为《我史》手稿本收藏消息的电话,正在昂坪到宝莲寺的新建缆车上,一下子有着福光大现的身受,二〇〇六年十月我在该馆装修前的库房,度过了至今仍清晰在目的四天。感谢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保管利用部,为我提供了很好的服务。感谢台北故宫博物院文献处、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档案馆、郭廷以图书馆和历史语言研究所傅斯年图书馆,那里有着第一等的效能。感谢香港中文大学历史系,我在那里渡过了愉快的三个月,完成了这本书最初的整合,香港又正是康有为流亡生涯的第一站。感谢东京大学大学院总合文化研究科,使我有了足足半年的时间,来思考和修改本书的细节,坐在同一个城市,思索百余年前康有为写作《我史》之情景,心情宜于相系,也有历史跨隔缩小之感。
完成此书后,我还必须特别地申明我对康有为的敬重。
此书的目的,很大程度上是为了证伪。如果说“大胆怀疑,小心求证”的话,那么,我已将怀疑放到了较大。也因为如此,这本书看起来有点“专揭老底”的味道。康有为确实不会想到,他的这部生前还没有来得及发表的回忆录,后来居然会有人以档案、文献一一严格核对。我的这种般般较真,当然不是与康有为过不去,而是为了能够真切地看清楚这一重要历史阶段中的一幕幕重要场景。康有为确实在《我史》中有一些作伪,但不作伪的政治家又有几何?职业历史学家的责任与本事,不正是破译作伪的证词,揭开被掩盖的谜底?更何况康的一生处处失败,若没有“康式”自我打气,恐怕是早已气馁。
与康有为同时代的孙宝瑄,在康风光的那些日子里,看不太起康,但到了康倒台后,反而在日记中写了几句公道话:
光绪二十五年(1899)“十二月十二日,诣《昌言报》馆,枚叔(章太炎)、浩吾(叶瀚)咸在,问傅相(李鸿章)作何语?
傅相自云:‘奉懿旨捕康、梁。’且日:‘如获此二人,功甚大,过于平发、捻矣,吾当进爵。’语毕大笑。傅相询余是否康党?余答日:‘是康党。’相日:‘不畏捕否?’曰:‘不畏,中堂擒康党,先执余可也。’相日:‘吾安能执汝,吾亦康党也。
濒陛辞时,欲为数十年而不能,彼竞能之,吾深愧焉。’枚叔等闻皆大笑日:‘奇事,康以六品官,而宰相为之党,未之前闻!’故都人多目为康党。比召对,太后以弹章示之日:‘有人谗尔为康党。’合肥(李鸿章)日:‘臣实是康党,废立之事,臣不与闻,六部诚可废,若旧法能富强,中国之强久矣,何待今日。主张变法者即指为康党,臣无可逃,实是康党。’太后默然。
“有人劾余为康党,余日:‘合肥在都逢人辄语云:康有为吾不如也。”’
而“戊戌变法”主将之一张元济,在政变后写信给与康、梁有隙的汪康年:“康固非平正人,然风气之开,不可谓非彼力。”
细心地想起来,康也是一个真了不起的人,以一介书生,年方四十,却创造了历史的伟大画面。当时与今天的人们,可以向康提出无数指责,康也确实有着种种毛病,但历史的最奇妙之处就在于不可重复性。
事情已经发生了,假设再多,也只能是寄托着一种心情而改变不了历史的本身。
康的业绩是不能否认的,康的遭遇是令人同情的,康的粉饰也是应当擦去的。
这一切本来应该是不矛盾的。“尊尊”、“贤贤”不再是今日历史学家的工作态度,他们的工作,只能是“求真”,无论对待何等样的伟人,均应予以平视,并作平心之论。
天色暗了,窗前的树暗了,我的心也暗了。我们看不见自己的心。
(本文是作者为《从甲午到戊戌:康有为(我史)鉴注》一书所写“自序”,标题为编者所加,此书即将由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出版)
香菱的命运——兼谈后四十回之一
徐缉熙
香菱是“金陵十二钗副册”中的第一人,也是贾宝玉梦游太虚时副册中被写到的唯一的人。她在小说第一回就出场了。她本是甄士隐的掌上明珠,却被拐子拐走了,从此开始了她一生的悲惨命运。
可以说,“千红一窟(哭)”、“万艳同杯(悲)”的女性悲剧,始于香菱。她在《红楼梦》中的极不寻常的地位于此可见。
香菱的命运,在小说第五回有明确的预示。贾宝玉在梦中看到的香菱的画册,“画着一株桂花,下面有一池沼,其中水涸泥干,莲枯藕败。”“莲”正是指香菱,囚她本名英莲;“藕”乃“偶”(配偶)的谐音。“莲枯”指香菱之死,“藕败…则指她的婚娴的败坏。池沼本是莲藕的生存环境,现在“水涸泥干”,意味着莲藕失去了起码的生存条件,终至枯败。“桂花”隐指薛蟠的妻子夏金桂,它凌驾于池沼之上,暗示这金桂乃是“莲枯藕败”的直接原因。所以,画册上的判词写道:
根并荷花一茎香,平生遭际实堪伤。
自从两地生孤木,致使香魂返故乡。
“根并荷花”指菱,第一句既巧妙地把“香菱”两字隐于其中,又暗指香菱,即英莲。第二句不仅表达了作者对这位不幸女子的深切同情和深深的叹息,也表明香菱的不幸命运没有也不可能有任何改变。第三句诗中的“两地”,是两个“土”
字,加上一个(孤)“木”,合起来正是一个“桂”字,意思很明白:自从来了夏金桂,香菱就魂归故土了。
关于香菱的死以及她和薛蟠的婚娴的败坏,小说第八十回实际上已经写得很清楚:香菱遭金桂毒计陷害,又遭薛蟠不分青红皂白的毒打,薛姨妈气极之下,要卖掉香菱,幸被宝钗救下。从此,香菱就“跟宝钗去了,把前面路径(指通向她和薛蟠原来的家的路)竞自断绝”。香菱自身,则由于“气怒伤肝,内外折挫不堪,竟酿成干血之症,日渐赢瘦,饮食懒进,请医服药不效”。从“藕(偶)败”而至“莲枯”,这和上述画册和判词是完全一致的。
可是,到了后四十回,一切都翻了个。香菱没有死,倒是夏金桂死了!后者害人反害己,想毒死香菱反把自己毒死了!不仅如此,香菱没有了“实堪伤”的结局,而是被“扶正”,小老婆变成了大老婆,当上了“大奶奶”了!那位无恶不作的霸王薛蟠,居然也革面洗心,变好了!真正是大放光明,皆大欢喜!一个动人心魄的悲剧整个儿被颠倒过来了。续作者颠倒的仅仅是一个情节吗?不是,他颠倒的是整部小说的思想和精神。续作者对小说人物的命运的妄改,其荒谬可笑,莫甚于此!
前八十回写香菱的一生,充满了令人扼腕的坎坷与曲折。她本来受无边的宠爱,却落到了泥潭之中。好不容易遇上书生冯渊,却又被薛蟠强占。这位穷凶极恶的霸王又偏偏招来“河东狮吼”。善良的香菱的热切盼望,竞成了恶梦。所有这一切“遭际”,似乎充满了偶然性,曹雪芹恰恰正是借助这一连串的偶然性,编织成香菱一生的无可挽回的必然的悲剧。当贾雨村已经知道受难的女孩就是他恩人的女儿,一张“护官符”竟使他坐视不管。我们知道,这样的社会不可能为香菱提供更好的命运。
确实,香菱理应有更好的命运!贾琏的一句“生的好整齐模样”,赞尽了香菱之美。宝玉的一句“可惜这么一个人”,又写尽了人们对香菱的惋惜。在曹雪芹的笔下,“香菱之为人,无人不怜爱”。她的容貌堪比秦可卿,她的“温柔安静”堪比薛宝钗。更难得的是,她像林黛玉一样,天生就是一具“诗魂”。香菱学诗(第四十八回)一回,是书中最为精彩的篇章之一,也是为香菱“立传”的浓墨重彩的一笔。作者不吝笔墨,尽情渲染她为诗疯魔,而且对诗的悟性奇高,只是她的诗才刚被开发而已。这样的一个女孩儿,不该有更好的命运吗?如果她生存于另一种环境,也许就是另一个薛宝钗、另一个林黛玉。当然,说到底,她即使成了另一个薛宝钗或林黛玉,也会有另一种悲剧命运等着她。
曹雪芹突出香菱的美,渲染她的诗化的心灵,再写这种美、这种心灵被糟蹋、被践踏、被吞噬、被毁灭,正是要让人惋惜,引人震撼,从而产生最强烈的悲剧效果。
曹雪芹是彻底的。在他的笔下,正册、副册、又副册中所有的女子,没有一个能逃脱厄运,没有一个人的结局不是悲剧的。这才叫千红一哭,这才是万艳同悲!
他没有给他所憎恨的宗法封建社会留一丝余地。可是,后四十回的作者偏要“破”这个“局”,偏要让香菱成为例外。什么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统统不能成立了。请看,香菱就由她的婆婆作主,堂堂正正地扶了正,当上了“无人不服”的大奶奶,当然既不用“哭”,也无须“悲”了。续作者借助香菱命运的改变,企图告诉人们:像香菱这样的不幸女子,完全可以在宗法封建制度的“包容”下,通过宗法关系自身的“调整”来消除厄运,而且只要当上大老婆,就万事大吉了。这样浅薄、庸俗的思想,同前八十回的光芒四射的悲剧精神,能够相容吗?
顺便再说一句,续作者似乎忽略了一点:香菱成了大奶奶了,那就和李纨、熙凤、可卿等人同等身份了,她还能是副册中的人吗?岂非该升格到正册中去了!
正册中的“金陵十二金钗”,岂非该改成“金陵十三金钗”了!有的学者认定后四十回也是曹雪芹的原作,曹雪芹能如此昏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