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民间投资,是指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的非国有经济投资,包括集体、私营、个体经济的投资和外商、港澳台商的投资。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市场取向改革深化和对外开放的扩大,民间投资迅速发展,已成为我国资源配置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种种原因,甘肃民间投资的发展规模及水平,与全国,特别是与东部地区存在着显著的差距。甘肃要推进西部大开发,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就必须充分动员一切社会经济资源,其中,聚集、扩大民间投资规模,提升民营经济的发展景气,就是不可或缺的重要方面。
一、甘肃民间投资的现状和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在以市场为取向的改革进程中,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及其运行机制的改革目标模式的确立,我国逐步建立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和以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由此逐步形成了我国民间投资得以发展的体制基础。
改革开放之前,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以下称“传统体制”)在我国资源配置中居于绝对支配的地位。传统体制排斥、禁止民间资金进入投资领域。即使是允许发展的集体经济,传统体制也将其扭曲为“准国有经济”。这样,在改革开放之初,我国的投资领域是公有制经济,实际上是国有经济的“一统天下”。在甘肃,1978年到1980年的3年中,民间投资中仅有集体经济的投资,分别为403、654、798万元,3年合计为1855万元,仅占同期全省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0.56%。1981年,个体经济开始进入投资领域,1994年,其他非公制经济开始进入投资领域。在这一过程中,甘肃民间投资经历了1981—1984年的起步阶段,1985—1988年的奠基阶段,1989—1992年的调整阶段,到1992年以后,进入蓬勃发展阶段。从“六五”到“九五”和“十五”初期,甘肃民间投资发展的状况见表42。
说明:资料来源: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01)、《甘肃年鉴》(2001)整理和计算.
对甘肃的民间投资现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基本特征:低起点、高速度、小规模
甘肃民间投资是从很低的水平上起步的。1981年,非国有经济从业人员人均固定资产投资,全国为89.83元,甘肃为34.80元,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38.74%。“六五”期间,全国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累计总量中甘肃占的比重为1.34%,而民间投资中甘肃占的比重仅为0.74%。
甘肃民间投资起点的相对规模和人均水平都很低,但其规模扩张势头却比较强劲。1980年到2001年的20年中,民间投资的年均增长速度,全国为25.68%,甘肃为43.66%,比全国平均水平高17.98个百分点。比起全国民间投资最为活跃的浙江,甘肃民间投资的扩张速度也不算太低,1985年到2001年,民间投资年均增长速度,浙江为23.35%,甘肃则为20.70%,仅比浙江低2.65个百分点。特别是“八五”以后,甘肃民间投资呈加速扩张之势,“八五”期间的年均投资规模接近25亿元,为“七五”期间的2.4倍;“九五”期间的年均投资规模就突破100亿元,达到103.58亿元,是“八五”期间的4.2倍;2001年是“十五”开局的一年,当年民间投资就相当于“九五”期间总投资额的31.02%。
1995年到2001年,甘肃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速度见表43。
说明:资料来源:根据《中国统计年鉴》(1996)、(2002)整理和计算。
表43表明,“九五”到2001年,甘肃民间投资从总量上看,其年均增长速度高于全国、东部(浙江)和西北地区的年均水平。甘肃民间投资规模扩张虽然强劲,但由于起点很低,至今尚未摆脱小规模、低水平的发展状态。一是相对于国有经济,甘肃民间投资占全国民间投资的比重仍然偏低。2001年,在全国国有经济固定资产投资中,甘肃占的比重为1.75%;而在全国非国有经济固定资产投资中,甘肃占的比重仅为0.80%。这两个比重的比(以后者为1),浙江为0.64,西北地区为1.59,甘肃则为2.19。这一组比值,反映出甘肃民间投资相对于国有经济的规模水平与发达地区乃至西北地区的明显差距。
二是民间投资增长状态不稳定。据对1981年到2001年甘肃民间投资有关资料的分析,在此期间,甘肃民间投资年均增长率的峰值与谷底值的差幅,“六五”期间为82.81个百分点,“七五”期间为47.59个百分点,“八五”期间为84.79个百分点,“九五”期间为47.75个百分点,均高于同时期全国的水平(全国“六五”为35.35个百分点,“七五”为36.7个百分点,“八五”为77.29个百分点,“九五”为12.91个百分点)。在此期间的投资波动系数(计算公式为φ=[∑(X—X)2/N]1/2,式中N为年数,X为各年增长速度,X为报告期投资年增长速度的算术平均值,φ为波动系数),全国为0.22,甘肃则为0.29。影响投资波动的因素,主要有三类:第一类是成长型波动,这主要是在发展初期阶段,由于计划经济体制占主导地位,民间投资的环境还未形成所导致的波动,“六五”期间的波动就属于这一类型;第二类波动是政策拉动型波动,“七五”后期到“八五”前期,国家实施治理整顿措施,民间投资因而受到影响;第三类是市场型波动,进入“九五”以后,我国市场供需关系发生了逆转,即由短缺经济转变为有效需求不足,在投资领域中,也相应发生了由“投资饥渴症”向“机会选择型”投资转变,而市场为投资者提供的机会时空分布并不均衡,由此也必然导致投资波动,对民间投资者来说,这种效应更为明显。对于甘肃的民间投资来说,第一类波动已成为历史,但其所产生的消极效应是导致民间投资在低水平上徘徊;第二类波动在当时虽然与国家的宏观调控有关,这种宏观调控带有计划经济的特征,而对甘肃这样一个受计划经济影响比较强的省份,政策对民间投资增长产生的拉动至今仍然存在;第三类波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应该说是正常的,但甘肃的市场化水平还比较低,市场给投资者提供的机会还很有限。还需要指出的是,国家在1999年提出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由此形成了国家资金的大量投入,这也必然产生对民间投资的“挤出”效应。实际上,1999年到2001年期间,甘肃国有经济投资年均增长22.63%,而民间投资仅年均增长11.89%,不但低于本省国有经济投资增长的水平,也比同期全国民间投资的增长水平(年均增长18.73%)低得多。投资增长的不稳定性,在经济体制转轨时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投资者缺乏稳定的投资预期,由此也形成抑制投资规模扩张的一个重要因素。
三是民间投资水平低。1985年到2001年甘肃非国有单位从业人员的人均固定资产投资水平见表44。
说明:资料来源:根据《改革开放十七年的中国地区经济》和《中国统计年鉴》(2001)、(2002)整理计算。
2001年,甘肃非国有经济单位人均固定资产投资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52.28%,浙江平均水平的22.47%,西北地区平均水平的56.60%,大致相当于全国1994年、浙江1993年和西北地区“九五”中期的水平;其扩张速度大大低于浙江的水平,也低于西北地区的平均水平。
推而言之,甘肃民间投资是从很低的水平上起步的,虽然其增长势头强劲,但仍未改变甘肃投资结构高度倾斜于国有经济的格局。2001年,民间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全国为53.90%,浙江为63.68%,西北地区为41.17%,甘肃则稍过1/3。
(二)投资主体:多元化主体和明显的结构差异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甘肃民间经济的投资主体形成了多元化结构,其中包括集体经济、个体和私营经济、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外商投资经济、港澳台投资经济,等等。在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格局中,多种所有制形式的经济可分为三类:一类是集体经济,属于公有制;一类是非公有制经济,主要包括个体、私营经济和外商、港澳台投资经济;第三类是“非公非私”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包括股份制经济、联营经济等。
1995年到2001年,甘肃民间投资的所有制结构变化见表45。
表45反映了甘肃民间投资所有制结构在“九五”以来的变化趋势:即在民间投资中,公有制经济(集体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个体、私营经济、外商和港澳台投资经济)占的比重下降,混合所有制(联营经济和股份制经济)占的比重上升。这种变化趋势与全国、东部(浙江)和西北地区的情况大体相同,只是表现为变化程度的差异。一是甘肃结构变化的程度比全国和东部更为剧烈。主要表现在其民间投资中非公有制经济比重下降的幅度大,混合所有制经济比重上升的幅度大;前者比全国和东部分别高18.02、20.65个百分点,后者比全国和东部高14.69、15.40个百分点。二是投资主体结构转型比全国和东部更为明显。这一期间,民间投资主体结构,全国由非公有制主导型转变为非公有制一混合所有制主导型,但混合所有制经济占民间投资比重远低于非公有制经济的比重;东部基本上保持着非公有制经济一公有制经济主导型;甘肃则由非公有制经济主导型转变为混合所有制一非公有制主导型,且二者占民间投资的比重大体均衡。这两个方面的差异具有积极意义,反映了甘肃民间投资主体结构中,对社会资金具有较强聚集、整合能力,社会化程度较高的混合所有制,特别是其中的股份制经济已经成为推动其投资增长的重要因素。实际上,1995年到2001年,在甘肃民间固定资产投资的增长额中混合所有制经济投资增长的贡献达到48.54%,不仅远远高于非公有制经济和公有制经济投资增长的贡献(分别为25.29%、22.23%),也高于全国和东部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贡献份额(分别为43.99%、46.62%)。
但是,另一方面也应看到,甘肃民间投资主体结构中非公有制经济下降的幅度过大。甘肃非公有制经济在现阶段还处于成长期,且其投资水平十分低下,还需要进一步启动并增强其投资能力;同时,在非公有制经济投资中,甘肃的外商和港澳台投资经济投资规模本来就不大,占的比重也不高,但其投资却呈相对萎缩趋势,这种态势,也与甘肃扩大对外招商引资的努力相悖。另外,尽管混合所有制经济投资增长比较强劲,但其投资规模仅占全国混合所有制经济投资的1.06%(2001年),还难以充分发挥其聚集、整合社会资金,提高投资的社会化水平的作用。
(三)投资来源:结构多样化但投资能力弱
在民间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同时,甘肃同全国一样,其投资渠道也形成多样化结构,其中包括国家预算内资金、利用外资、自筹投资、其他投资(包括债券等)。
1995年到2001年,甘肃民间投资来源结构的变化态势与全国相比,相同之处是自筹资金在其资金来源中居于第一位的情况没有变,利用外资自筹资金的比重下降;不同之处则在于,民间投资中利用外资比重下降的幅度比全国小,自筹资金比重下降的幅度、国家预算内资金比重上升的幅度比全国大。其他投资的比重大幅度下降,而全国则是大幅度上升。对甘肃来说,这些变化中的积极因素是国家预算内资金从基本不投向民间经济,猛增至10多亿元,表明政府通过预算内资金投入的增加,加大了对民间投资扶持和引导的力度;金融机构也加强了对民间投资的支持,而且,由于在此期间民间固定资产投资额扩大了3.4倍,所以在投资总量中比重下降的外资、自筹资金和其他资金,其数量仍有可观的增长,其中外资增长2.3倍,自筹资金增长2.4倍,其他资金增长2.1倍,这三类资金合计的增长额对民间投资增长额的贡献份额达64.77%。这些方面,使民间投资在世纪之交,呈现出强劲扩张的势头。
民间投资来源结构的多样化,表明甘肃投融资体制改革取得了进展,但是,无论是从总体上看,还是从投资的各种来源看,甘肃民间投资能力都比较弱。1995年以来甘肃民间投资中各种来源的资金总量虽然扩张强劲,但到2001年,其占全国民间投资各种来源资金总量的比重仅为0.81%,仍然属于低水平。从资金的各种来源看,一是国家预算内资金对社会资金的调度能力弱。国家预算内资金投入民间经济,对动员和调动社会资金,能够产生“四两拨千斤”的效应。例如,以其作为股份与其他资金组合,组建股份制经济;以其付息或贴息,争取金融机构贷款;以其作为配套资金吸引域外(区外、省外和港澳台资金、外资等)资金;以其补充自筹资金的不足,等等。2001年,民间投资平均1元国家预算内资金能够调动的社会资金,全国为53.34元,甘肃则为15.38元,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28.83%。
二是国内贷款对民间投资的支持力度弱。1995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国内贷款中民间经济占的比重,甘肃仅为3.02%,而全国则高达38.60%;到2001年,甘肃的这一比重上升到26.29%,而全国则达到43.74%。国内贷款是金融机构吸储存款转化的投资,而存款的重要来源是城乡居民储蓄。由于国有金融机构在我国金融机构中的垄断地位,因而金融机构的存款也主要是“民有国储”。这样,国内贷款或用于国有经济,是“民有国用”,或用于非国有经济,是“民有民用”。随着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推进,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中国内贷款中“民有国用”和“民有民用”两部分之比(以后者为1),1995年为1.59,2001年则降至1.29,二者的不均衡程度已大为改善。而在甘肃,二者之比1995年为32.09,2001年降至2.80,虽然二者的不均衡程度已大大趋缓,但与全国相比,仍维持向国有经济高度倾斜的格局。这种格局至少表明,甘肃金融机构在分配国内贷款方面,对国有经济和非国有经济存在着严重的不公平。从二者占存款的比重的对比,也可以说明这一点,见表47。
表47表明,虽然1995年到2001年期间,甘肃金融机构对非国有经济的固定资产投资加大了贷款支持的力度,但向国有经济高度倾斜的格局,仍未得到根本性改变,实际上还存在着对民间经济的“金融歧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