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改善国有资金投入方式,推进国有资本社会化。一是对财政资金用于基本建设的投入,应主要采取参股、贴息或付息、入股等方式,吸引和聚集民间资本,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乘数效应;力争在“十五”期间,使年1元财政资金吸引和聚集的民间资金,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二是落实党的十六大关于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新体制的精神,盘活国有资产,提高国有资产经营水平。其着力点,对国有独资金业来说,应推进产权结构多元化,通过吸收民间资本,提高其资本的社会化水平;对政府管理的公共资源,如公共设施则可进行资产经营权、股权、特许经营权的拍卖或转让,形成滚动筹资、滚动建设的良性循环。三是以地换资。即对城市的国有土地,进行科学合理经营,以地生财。政府要建立统一、规范、有序的土地一级市场,开放搞活二级市场。在建立国有土地储备制度的基础上,通过公开招标、拍卖等方式,有偿转让土地使用权,合理引导和规范土地市场交易,以此作为投融资活动的重要手段。
(三)推进产业和区域开发的市场化,促进收入一积累的良性循环
收入一积累的低水平均衡(即低收入、低积累),是甘肃民间投资难以扩大规模,形成持续、稳定的投资景气的症结。消解这一症结的关键,就政府而言,在于如何在产业和区域开发中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机制;对民间投资者来说,则是如何以市场要求为导向,对投资项目进行理性选择。通过这两方面的有机结合降低投资成本,提高投资报酬。如此才能步入收入一积累的良性循环。根据甘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西部大开发的要求,推进产业和区域开发市场化的重点在于投资的市场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随着市场化的推进,政府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的职能,一是制定社会经济管理的公共政策;二是建设关系到国家国防安全、经济安全和环境安全的战略性基础设施和公共工程。这样,在一般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产业领域,政府将给民间投资留出很大的发展空间。民间投资能否进入这一领域,关键在于政府能否下决心并有效地推进这一领域投资的市场化。推进基础设施领域投资市场化的一个重要举措,就是进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经营的股份制改造,实现投资主体和产权结构的多元化。同时,对经营性基础设施项目建立投资补偿机制,要理顺基础设施服务价格,提高其还款能力,也要向国家争取基础设施项目的合法收益权。
对于文化、卫生、教育、体育社会福利等公共服务项目,政府不应也不可能包办建设。这些公共产品领域,也应鼓励和动员民间投资进入。例如,鼓励民间投资发展民营医疗机构,参与国有医疗卫生机构的资产重组,推进医疗领域的“国有民营”;鼓励民间投资发展包括大学、高等和中初级职业技术学校以及中、小学等;适应建立“文化大省”的需要,推进竞争性文化事业的产业化经营,包括出版、文艺演出团体,以及旅游文化资源等,都可以由民间投资来兴力和进行企业化管理和经营。
2.生态环境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应确立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改善的“双赢”的思路。为此,应在生态环境建设中建立资本运作机制,实施产业化治理。
在资本运作方面,可将宜林、宜草的荒山、荒坡、荒地、沙化土地资本化,拍卖这类土地的经营权,或作为股份资本,招商引资,特别是鼓励民间资本进行治理和开发。在这方面,应树立把荒瘠土地转变为“绿色资本”的新观念,即治理和开发主体可以获得经济利益,社会可获得生态环境改善的“绿色财富”。
生态环境产业化治理,一方面是促进民间资本在扩大植被覆盖的同时,发展各类既能达到改善生态环境,又能获得投资报酬的产业项目;另一方面,在进行国土整治的各个环节,要形成衔接、配套的产业链体系,以种草种树为例,就要相应创办苗木繁育、运输和销售、土地整治等专业化分工与协作的公司和企业;同时,要促进低收入劳动力参与生态环境建设,增加劳动积累,使之逐步摆脱低收入、低积累的困境。
为了推进生态环境的产业化治理,政府投资应发挥两个功能:一是补偿功能,主要用以补偿那些生态环境治理任务重,因退耕还林还草减少收入的地区,以调动和保护这些地区低收入人口进行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的积极性;二是引导和聚集资本功能,即以政府资金来吸引、聚集民间资本对生态环境进行产业化治理,如在国土整治中建立股份制的公司等。在生态环境治理的前期,主要是发挥补偿功能的作用;在中后期,则应充分发挥其资本运作功能。
3.产业开发。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迫切要求甘肃在产业开发中,建立能够充分动员并有效组织全社会资本(其中包括省内外、国内外的各种资本)的机制。
(1)农业产业化经营。甘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难点、重点在农村。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是能否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步伐。农业产业化过程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农业资本化过程。从总体上讲,资本要素的缺乏,成为阻碍甘肃农业产业化经营扩展的“瓶颈”。要解除这一约束,就必须破除资本流动的体制性障碍。一是开通城乡之间资本流动的渠道,鼓励社会资本以各种方式从事农业产业化,加速农业产业化资本积累进程,要提高项目融资水平,充分利用海外各种财团、基金会的项目资助资金,实现区域突破。二是在市场组织龙头企业和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进程中,要充分重视国家或地方资金参股、人股的引导作用。三是发挥财政资金对信贷资金放大效应,使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资本化、市场化。四是允许农民个人或联合兴修农业基础设施,实行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提高社会资本对农业基础设施投资的积极性。此外,为了提高农民收入,增强农民积累和投资能力,可以考虑减免农业税收,特别是在贫困地区,可以先行试点,逐步推开。
(2)高新技术产业。促使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建立以政府创新基金为先导,以民间资本为主体的金融体系是关键。民间投资进入高新技术没有准入方面的障碍,通过逐步建立高新技术发展基金和筹建高新技术风险投资基金,形成创业资本,为民间投资开辟进入高新技术领域的融资渠道,积极引导民间投资加大对高新技术产业的直接投资力度。
(3)传统产业改造。民间投资参与国企调整,应以资产重组和产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甘肃传统产业的主体是国有企业,其中国有独资企业占有较大比重。虽然传统产业在甘肃工业中具有很强的垄断性特征,但绝大多数都属于竞争性行业。因此,对传统产业进行改造的首要一条,就是以推进国有企业的产权多元化来激发其活力。在这方面,除了不限制民间资金参股比例,不追求国有资本的控股权外,还要对资产负债率高甚至资不抵债的国有企业,采取剥离不良资产,政府承担部分下岗职工再就业包袱的做法,降低民间资本重组国有企业的成本;鼓励民间资本以收购、兼并、参股租赁等各种形式,参与国企改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对民间投资者收购国企资金不足时,可由银行给予必要的专项贷款,或采取延期、分期支付收购金的办法;坚持国有企业非国有化过程的公开性原则,面向全社会公开改制方案,鼓励各方力量和各层次的进入。
(4)非国有经济。促进非国有经济,特别是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是甘肃充分动员和组织社会资本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的着力点。在这方面,甘肃应把发展的重点由“国计”转变为“民生”,即把“国本经济”(以国有经济为主体)转变为“民本经济”(充分发展国有民营、民有民营经济),而“民本经济”之“本”,就是民间资本。在这方面,既有政府对民间投资的指导和服务问题,也有民间投资主体提高自身投资能力和投资质量及水平的问题。就甘肃民间投资主体本身而言,一是要学习投资专业知识,主动寻求投资信息,精选投资项目,以克服投资的盲目性以及低层次重复建设;二是要打破自我封闭意识,即不但主动参与社会资本,特别是国有资本的整合与重组,也要突破个体业主制、家族制、合伙制等初级投资经营形式的束缚,敞开向全社会筹资的大门,不断提高投资规模和水平;三是要树立自立自强的自主筹资观念,不能坐等和依靠政府的资金支持,更不能把自己的投资项目变成“圈钱”的手段。在政府深化审批制度改革的过程中,也要摒弃“不审批不放心”的“贾桂心理”;四是要创新“资本”意识,即不能仅仅着眼于货币形式的资本,要把资本的视野扩展到技术资本、人力资本、无形资本(知识产权、专利、商标、商誉、品牌等)等方面,使货币资本与这些资本有机地结合起来,并进行优化配置,为企业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五是要依据自身的投资能力,充分利用劳动力供给充足,劳动力成本低的优势,着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成为扩大就业的主导力量,为稳固“民生之本”做出积极的贡献。
4.区域开发。西陇海一兰新线经济带甘肃段的发展直接决定着全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为此,政府要实施重点地区优区位集中投资的新举措,把长期以来“撒胡椒面”的均衡投资转变为向西陇海一兰新线经济带甘肃段的倾斜的非均衡投资,对启动发展民间投资来说,也应如此。
促进民间投资向西陇海一兰新线经济带甘肃段集中,一是要在这一经济带更快地推进投资的社会化、市场化,营造民间投资更为活跃的投资;二是在这一经济带营造一个更为优越的干事业、干成事业的环境,使民间投资者能切实感受到这里投资活动更为自由,政策、体制和制度环境更为宽松,市场准入限制最少,国民待遇最为公平,基础设施更为便捷,政府服务更有效率,是民间投资最宜于发展的一片“热土”;三是要精心选择培育民间投资能够加快聚集并能获取和提高投资报酬的优良区位,例如经济带沿线的城市市区、县城和小城镇,以及沿线地区兴办的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综合开发试验区、科技园区等,在这些区位综合推进投融资政策和体制创新,使之成为民间投资发展的制高点。总之,要通过吸引民间投资向西陇海一兰新线经济带甘肃段流动、聚集和优化配置,使这一地带迅速成长,成为带动全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中脊。
至于省内不在经济带沿线的临夏、甘南两个民族自治州和陇南地区、庆阳市,由于这些地区是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和老区,其区域开发在投资方面,应把国家和省上的发展援助政策与启动民间投资有机地结合起来,还可与西陇海一兰新线经济带甘肃段发展资本一劳动力、资本一土地、资本一资源等方面的结合发展区域特色经济,以实现稳定脱贫,步入加快发展之路。
(四)理须规范投资市场秩序
在一个规范的投资市场中,政府、中介组织、投资主体应有明确的角色地位,而维系投资市场健康运行的一个基本要素,则是发达完备的信用制度。
1.加强和改进政府投资管理。政府在投资市场的基本职能,是引导和服务,这正是适应于现代市场经济的管理职能。这一职能要求政府在投资方面的重要职能是培育市场投资主体,以政策、法律、法规、税收、汇率、利率等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为投资主体提供有效率的服务,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环境;政府还要用好、用活国有资金。有效引导和聚集民间资本能否造成民间投资景气,应作为衡量政府投资管理职能效率的一个重要尺度。
2.培育和发展投资市场的中介组织。甘肃市场化发育水平低,市场中介组织数量少,相当一部分中介组织行为还不规范。在投资市场中,甘肃应着力促进会计、审计、资产评估、工程咨询、投资信息服务以及律师、税务师,以及工程招标、资产拍卖、投资担保、信用征集和评价等中介组织的发展,以之沟通政府与投资者、项目发包方与投资方、投资方与建设方等之间的联系,为各方公平而有效率的服务。
在发展中介组织方面,从一开始就要建立并严格执行各类中介组织的职业道德规范。对中介组织中出现的做假账、假审计、假评估、做伪证、假招标等行为,应依法给以严惩,取缔行为不端的中介组织,并追究当事人的行政和法律责任。所有的中介组织,都应与政府部门脱钩,独立自主开展中介业务。
3.推进社会信用工程建设,提高社会信用水平。针对目前社会信用水平不高的实际,应把努力提高社会信用水平作为营造良好投资环境的重要措施。为此,要努力推进甘肃的社会信用工程建设。首先是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建立诚信政府,给投资者创造一个公开、透明、可以预期的政策和法制环境。其次是提高企业的信用水平。处于初始积累时期的甘肃非国有,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从一开始就要树立以诚信作为企业生存与发展之本的意识。建立有效的信用征集、评价和发布制度,强化社会信用缺失的治理。对不讲信用的企业,要加大打击力度,大幅度提高失信成本,把有失信劣迹的企业和个人,列入“黑名单”,公之于众,将其驱逐出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