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美国的学生事务管理和学生事务教师
1.美国高校学生事务管理发展概况
美国高校的学生事务起源于宗教, 最早可以追溯到殖民时期的学院,有着悠久的历史。200多年来,美国高校的学生事务工作走过了一段漫长而又曲折的道路。其管理实践从萌芽、孕育、诞生到确立,经历了“替代父母制”、“学生人事工作”、“学生服务”、“学生发展”的多种模式,已经走上了专门化发展的道路。 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学生事务管理工作的形式不断完善,内容更为丰富。进入20世纪60年代,随着大批社会科学家将大学生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 学生事务管理在理论上有了明显进展。
研究人员分析了学生发展的内容、过程及其与环境的关系,加深了对学生非学术性发展在学生整体发展中的地位的认识。 在这一思潮的影响工作介绍下,高等教育中原先相互独立的学术和非学术部门日益呈现出融合的趋势。学生事务管理亦进一步发展成熟起来。而今,它有着明确的工作目标和健全的规章制度,有完备的支持、服务系统;以发展学生为理论基础,为学生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和指导;组织结构专门化、管理风格民主化、专业地位职业化等。这些特点使之成为美国高等教育领域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美国高校学生事务管理队伍建设特点分析
在美国,高校学生事务管理已成为一种职业方向。学生事务工作者,必须把培养学生学习作为他们的任务和根本目标。
这首先表现在管理人员的聘任、 提升具有较为明确的要求和程序。
通常申请进入学生事务领域工作的,需要具有心理咨询、学生事务实践、学生发展等方面的硕士学位。 这些人员若要取得中层的管理职位,还必须拥有相关领域的博士学位。晋升高级职务的还特别强调其过去学生事务管理的经验。高等教育的某些专业还为从事这一工作的人提供职前和职后的培训。 在美国高等教育博士的培养计划中,就有针对学生事务的培养方向。 南加州大学高等教育计划适用的职业领域首先是学生服务,哥伦比亚大学也将学生人事管理列为高等教育博士培养计划的适用领域。 在培养高等教育博士所开设的62门课程中关于高校学生的就有12门。学生事务专业人员协会和职业组织的成立和专业期刊的出版是学生事务管理的职业化和人员的专业化的又一标志。 在美国,辅导员或者提供服务的人,通常都加入美国高等院校人事协会(ACZPA),有行政官员身份的人都参加全国学生人事管理者协会(NASPA),另外一个主要组织是全国女院长、女行政官员和女顾问协会(NAWDAC)。 每一个组织都出版一种主要的杂志。各个协会和专业组织推行“职业标准”是学生事务管理职业化的另一标志。 随着职业标准不断的发展,学生事务也越来越表现为职业化,而职业化正促使学生事务管理的成长直至成熟。
承上所述,专业性、职业性、学术性是当今美国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的突出特征。在管理队伍建设方面也充分地得到了体现。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学生事务管理人员均是向全国公开招聘而来,人员聘任具有较为明确的要求和程序。美国高校的学生事务工作者有专职和兼职之分,但主要的部分则是一支具有相应学历、层次分明的专职队伍。各高校都专设分管学生事务的副校长,与分管教学科研、财政事务、对外联络等各项事务的副校长一起共同对校长负责,保证学校工作的正常运转。 学校和各个学院也都设立学生事务工作办公室,专职负责学生从入学注册到学生学习、生活、就业指导及学生身心健康辅导、伦理道德培养等工作。在学生事务内部,又按服务种类进行专业分工。如为了保证学生的健康成长,他们要求一、二年级的学生必须住校接受学生宿舍的统一教育和管理,宿管人员在管理队伍中占有很大比重。根据岗位职责,学生事务管理人员又可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不同层次。 通常不同岗位的管理人员的聘任和提升都有明确的要求, 这在下面谈到素质时会具体提到。
(2)人员素质是学生事务管理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和学术性最直接的体现。美国教育部门要求从事学生管理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文化知识及行政管理能力,并要求具有较高的学位等。
(3)岗位培训和进修。 为了满足学生事务管理的职业要求,美国高等教育为这一职业领域提供了专业的职前和在职培训, 并有学生事务专业人员协会和职业组织,出版专业刊物,推行“职业标准”等,在培训和进修上具有固定的格式和程序,体现出目标明确、计划周密、时间紧凑、内容丰富、形式活泼、效果显著的特点。
3.中美高校学生事务管理比较
通过对美国高校学生事务管理和学生事务教师特点的认识和了解,对我国高校思想政治辅导员队伍的建设具有一定的启发和参考意义。首先,就中美两国高校学生事务及其管理的现有的内容体系而言,美国的情况是内容丰富,面面俱到。充分考虑学生的需要,学生事务项目呈现多元化和多样性。其次,从内容体系的组成方面看,美国高校学生事务中的注册管理、健康服务等在我国高校中尚未进入学生工作者的视野,或者说还未取得相对独立的地位。此外,即便是双方共同包括的一些项目,如学生资助、就业指导、心理咨询和学生宿舍管理等,中美两国也存在指导思想和具体做法的差异,重点指向有所不同。 美国更多的着眼于为学生发展提供服务。 我国则以对学生的规范、奖惩为主。 与美国相比,我国高校学生工作在同一项目上的发展水平和专业化程度也存在着明显的差距。有鉴于此,我国高校学生工作观念上首先要大力强化服务意识。学生工作的服务意识是以满足学生需要为基础的。 每个学生有不同的资质、不同的个性、不同的需要。 美国高校学生工作中为不同种族、不同性别、不同年龄、不同成长背景、不同资质的学生,提供少数民族事务服务、国际学生服务、妇女服务、成人学生服务、残疾学生服务、退役军人服务、走读生服务。 我国应该在这一方面有较大的突破,不断推出满足不同学生需要的个别化服务,推出满足学生发展需要的各项服务和活动项目。 在现阶段,心理咨询、就业指导和经济资助等项目应该首先得到发展和进一步完善。 其次,我国高校学生工作的职责范围还要不断扩大。 在美国,正如堪萨斯(Kansas)大学的学生事务副校长安布勒(DavidA.Ambler)所言:在过去的几十年里,“原本属于教务长承担的招生、注册、学术建议、补习和导师服务,现在一般都由学生事务部门承担。 在一些小型私立大学和社区学院中,一些不定性的任务如校园治安、体育运动、校友事务、公共关系也常常委托给学生事务部门”。现阶段,我国高校隶属教务部门的有些事务如招生、学籍管理,隶属后勤部门的健康服务、宿舍管理等应该逐步划归学生工作部门管理,学生工作要基本包括招生、就业、课外活动、学生组织和社团、勤工助学和经济资助、校园文化活动和社会实践、思想品德教育、军训、奖惩、宿舍管理、学生工作干部队伍建设、健康服务和心理咨询等诸多方面。再次,需要着重强调的是,我国高校学生工作在由“管理学生”向“服务学生”转型的同时,其教育和指导职能不能削弱。
这是我国高校学生工作改革过程中必须始终坚持的原则。美国高校学生事务自20世纪70年代开始在学生发展理论指导下,开始强调学生事务的德育功能,学生事务管理者也因此从提供学生服务的“经理”成为学生成长过程中不可或缺的“教育者”和“教师”。我国高校学生工作者首先应该是教育者和教师,在为学生提供服务的同时不能忘记自己作为教育者的职责,而只充当一般经理的角色。今后,我国高校学生工作所强调的道德教育、人格教育、公民教育和社会服务项目等,应该在现有基础上得到巩固、加强和改进。
二、英国的学生事务教师
以里丁大学为例,学生服务中心在学校占有重要的地位,中心主任是全校最高权力机构大学理事会(council)的秘书。里丁大学从事学生事务管理的人员包括学生服务中心(Student Services)的主任(Director)、职员和其下辖的13个部门的全部职员,共设100个岗位,现有150位职员。
学生事务管理人员的特点一是专兼职结合,例如:同伴支持(Peer Support)的项目负责人每周只工作一天;学习顾问的岗位是1+0.5×3=2.5个,也就是说,四个人只有1个是全职的。二是专业化程度高,无论是心理咨询还是就业指导,必须拥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三是重视工作经历和专业背景,学生事务管理人员流动性很强,除部门负责人外一般都是一年制的合同,对人员工作经验的要求很高,学生服务中心视上门咨询或求助的学生为“客户”(Client),积极为客户分忧解难是中心的职责。四是制度完善,人员的工资是根据岗位职责而定的,各部门相对独立,根据完备的制度有序运行合理沟通,在学生服务中心,人员之间是各司其职的协作关系,从中心主任到打扫公寓的工人,提倡充分的平等。英国的学生事务管理有以下特点。
1.在管理中贯穿始终的服务意识
各高校都在办学理念、 章程和办学目标上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有很系统完善的一套为学生成才而量身定做的服务方案。学习是学生的首要任务和根本问题,里丁大学将学习指导作为一个重要的分支,设在心理咨询中心。 学习指导的重点在于找出学生学习困难的心理原因,用心理辅导的方法,设计一系列导引方法。 同时,英国严谨的学术规范,也得益于这种贯穿学生学习全过程的系统指导。就业指导的根本宗旨在于提高毕业生的就业能力,扩大职业发展视野和教育前景,以帮助学生在工作环境和学习要求的不断变化的世界中实现他们的人生目标。英国大学生就业指导服务贯穿于学生的整个大学生涯,从成才教育、职业意识培养——职业道德和职业知识的教育——就业观和就业能力教育——具体的个性化求职指导和就业技巧等环节层层递进、一以贯之,相互贯通、有机连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就业指导体系。
2.学生服务的职业化和规范性
学生事务管理中工作人员的专业化,决定了工作效率和成绩。 里丁大学学生事务管理人员都很专业,这里的“专业”不仅指他们具有从事该行业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培训,很多还有本专业的博士学位。员工中,绝大多数有丰富的多项相关工作经验背景。
英国高校学生事务管理工作职责界定非常精细,如里丁大学学生服务中心分为十几个部门,他们的职责既明确,又具体,能够给学生提供深入有效针对性强的指导和帮助。英国的大学为学生事务管理人员不但提供了有力的法规和制度上的保证,对管理人员本身也有非常人性化的关心。在里丁大学,每两周举行一次管理人员的会议,内容以管理人员的减压为主。在学生事务管理中,由于关注点总是聚焦在学生身上,对于学生事务管理人员本身的关心,英国同行的做法给了我们很好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