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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爱

篇一:相爱是一辈子的承诺

那时他们刚刚考上大学,他是从偏远农村出来的孩子,她也是,当他们被嘲笑是乡下人时,他们总是会相互安慰,久了,两颗心就近了。

和所有恋人一样,他们一起打饭,一起逛公园,钱不多,大多时候,她和他会泡在图书馆里,写写小纸条。人虽然穷,爱情世界里的光芒却是一样的。他和她,就那样自然而然地相爱了。

因为都穷,所以和别的恋人比起来,少了电影院里的亲密拥抱,少了情人节时的神秘礼物。他极少给她买东西。有一次她看上一副红手套,10元钱。他摸了摸兜里,只有7元,于是只好尴尬地笑笑。后来,她买毛线织了两副红手套。他把她搂在怀里,发誓要对她好一辈子。

大三时,他们出去打工,生活情况好了一些。因为做家教,他有了一点钱。这次,他用自己两个月的薪水为她买了一条项链。因为有一次逛商店时,她盯了那条项链好久。当时他就说,我有钱了就买给你。那是条银链子,做工精美,戴在她的脖子上真的好美。她不是一个特别好看的女孩子,可是戴上那条项链后显得别样美丽。不久正好是她的生日,他把项链作为生日礼物送给了她,而她说,我也有一样礼物送给你。

她送给他的,是她的第一次。那天,在一个简陋的小旅馆里,她和他,缠绵得那么动情。他说,我会一辈子对你好的,让我们相爱一辈子吧,不论何时何地,不论谁将来有多大能耐,好不好?一辈子,我们不分开。她把自己的身体蜷进他的怀里,泪流满面。她相信这个男人会对她好的。

两个月后,她恶心呕吐……她怀孕了。这是件可怕的事情,她找他商量。做掉吧,他说,我们还是学生,校方知道了会开除我们的,我们明年就毕业了,不要冒这个风险。不!她执拗地说,我要这个孩子,因为这是我和你的孩子,因为我爱他,我一定要他。

一个月后,她办了因病休学手续,然后回了家乡。他几乎每天写信询问她的情况,到他大学毕业时,孩子出生了,是一个男孩。

她没有再回来上学,而他留在了大城市上海,本来他可以回山区的,因为她在那里等他。她没有告诉家里人,她一个人带着孩子,给一个小公司打工,挣的钱仅能果腹,她在等他毕业,然后一起过日子,可是他没回来,他说上海机会多,等有了钱,我会接你和孩子出来的。

这个诺言,他没有实现。

实际的情况是,他只回家看过她一次,发现她变得难以入眼:碎乱的头发,眼角有没来得及擦拭的眼屎,穿的衣服极邋遢,上面还有奶渍,孩子乱哭着。和衣冠楚楚的他相比,她就是一个还没有走出大山的女人,他一阵阵地害怕。真的还要她吗?真的还带她走吗?

她还是那样依赖他,问他在上海怎么样了?他说混得不好,你再等等。他撒了谎,那时,他已经是一个部门的经理主管了,月薪可以拿到七八千了,而她每月只有少得可怜的几百元钱,临走时还拿一千元给他,说,你在上海开销大,拿着。他的眼泪决堤了,知道自己负了这个女人,上了火车,他打开那包钱,是散乱的一千元钱,大概是她凑了好多零钱才凑够的吧。

而他却骗了她,他决定,用钱来还。

不久,他给她寄去两万元,并写了一封信,他只说,我太忙了,暂时结不了婚。他还不好意思直接说分手。不久她就把钱寄回来了,她说,对不起,我没有等你,我结婚了,说好要相爱一辈子的,可我结婚了。

他哭了,她是一个多懂事的女人啊,为了他,她才结婚的啊!她把自由还给了他,他没有勇气再回家乡看她。他想,从此,各自奔前程吧,也许她现在的老公会比自己更适合她。

那时,他身边有美丽时尚的女子爱他。因为她的离开,他决定重新开始他的爱情,更何况这女孩子家里有权有势,对他极有帮助。不久,他和女孩子远渡重洋出国留学,在美国开了自己的公司。他有了很多钱,有了别墅和私家车,这些他和她当年梦想的一切都有了。他知道自己是一个坏男人,太坏了,所以他选择“五一”后回国,在她的家乡投资一个公司,他准备帮助她。

而她那时是家乡一所中学的老师,快40了,头发已花白,人微胖,浮肿的眼睛因为过度劳累显得极其无神。见面的刹那,他们愣了很久,岁月给她增加的是沧桑,给他增加的却是成熟的魅力。

他看到了他们的孩子,一个17岁的小伙子,如他的翻版,已经被保送到北大。他想说谢谢,可语言是如此单薄无力;他想说对不起,又觉得自己没这个资格。在她简陋的办公室里待了好久,他才敢问一句,你爱人是做什么工作的?

她笑了笑,嘴角的皱纹动了一下,静静地说:“我,一直没有结婚。”

刹那间,他从椅子上站起来,眼泪猝不及防地落下来,心里的洪水决了堤,她一直在等他,一直这样痴情地等待。

你傻呀,他骂道。她眼中都是泪花,人有些发抖,她说,你说过要相爱一辈子,我认为它是真的,你说过的。他蒙住脸,然后缓缓跪下。在爱情上,他不如这个女人,他不懂什么叫一诺千金,此时他不能再和她在一起,可是他知道,她是他心里的一颗珍珠,价值倾城。在回美国的飞机上,他打开一个包,里面是两副红手套,已经旧了,褪了色,脱了棉线,他拭图把手伸进去,刚一伸,线就断了,真是旧了,年头太久了。只有她,她纯净的眼神一如当年,说那句“相爱一辈子”时,仍然动人。

现在,他终于明白,相爱是一辈子的事,而不是一句简单的话,那是要用一生来完成的,用自己的心、自己的爱。可是他没有做到,他知道这一辈子,他不只是对不起她,他还辜负了爱情。

篇二:我爱你,不需要一秒钟来犹豫

他和她,仿佛天生有缘。

那时,她胆小,弱不禁风,走在上学的路上,即使一声狗吠,也会被吓得心惊肉跳。这样的时刻,他总会出现,牵住她被汗水浸湿的小手,拍着胸脯说:“别怕,有我呢。”彼时的她刚满7岁,而他仅仅比她年长3岁而已。

漫漫求学路,他们一直结伴而行。不知不觉中,他成了翩翩少年,而她亦如春日枝头初绽的花朵,娇羞而明媚。

终于有一天,他手捧大束鲜艳的玫瑰,深情地对她说:“我爱你,嫁给我好吗?”接着,又唯恐会被拒绝,小心翼翼地补充道:“你不用急着说出答案,慢慢想。我会等下去的,一直等……”

幸福,如春日的风,拂过她湖水般湛蓝的双眸。她将脸埋在玫瑰花中,俏皮而坚定地回答:“我爱你,不需要一秒钟来犹豫!”

携手踏上婚姻红地毯的那年,她24岁,他27岁。婚后的日子,仿佛童话故事中王子牵了公主的手。他视她为手心的珍宝,呵护备至,而她亦将满腔柔情,化为柴米油盐的点滴,日日为心爱的人洗手做羹汤。

可是,灾难的降临,并没有因为他们的恩爱而推迟脚步。早在她两岁时,就被确诊患有囊肿性纤维化。这是一种遗传疾病,可能影响身体多个器官,其中以肺部和消化系统所受影响最为严重,统计显示,这样的患者能够活过40岁的,寥寥无几。

她的健康状况,他早在多年前就知道,却从来没有影响他求婚的决心。婚后不到一年,他最担心的事情发生了:她的病情开始慢慢恶化。刚开始,偶然需要吸氧,后来几乎是全天吸氧。

那天,她再次入院接受治疗,病情不断加重。他心急如焚,却又束手无策。在一个很偶然的情况下,他得知器官移植是她治愈的唯一出路,当即找到医生,表示愿意捐出自己的肺叶。

幸运的是,手术相当成功,他们双双康复出院,继续琐碎但美好的婚姻生活。

不幸的是,相隔13年之后,她的健康状况再度恶化,受囊肿性纤维化影响,她出现肾衰竭症状。

这次,医生很明确地说,治愈她的唯一办法,还是器官移植。于是,他再次毫不犹豫地表示:为妻子捐出自己的一个肾脏。

一个雪花飘舞的日子,他们再次一起被推入手术室。有位朋友,将这件事发布到了网络中,众多网友被深深打动,纷纷留言说,他和她的故事,让他们再次相信了爱情,并留下最真诚的祝福。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这台手术,让所有的人倍加关注。因为,迄今为止,这是全世界****捐赠者中,首个自愿捐出两种器官的人。

幸运的是,移植手术相当成功,一切顺利,他们甚至来得及赶回家,布置一个温馨的圣诞节。

他的名字叫戴维,她的名字叫卡罗琳。这对来自英国的夫妇,因为爱,共同缔造了感动无数世人的奇迹。

浪漫的夜晚,烛光摇曳。她问他:“你为什么这样傻,两次挺身而出,万一手术出现意外怎么办?”

他牵住她的手,深情地说:“在这次手术前,我早就想好了,最坏的结果,无非是我们一起离开这个世界。我不能看着你孤单地离去,就像当年你嫁给我时曾说,因为爱,不需要一秒钟的犹豫。如今,我甘愿付出一切,因为我的想法和你完全一样……”

篇三:爱人树

她是一棵树。他出生时,她已经在他家的庭院里生活了一百年,也等待了一百年。当然,对于一棵树而言,一百年她才刚刚长成少女──树中的少女,从此进入清纯亮丽的青春期。那个秋高气爽的午后,阳光炫得令人心碎,她终于见到了他──这个让她祈求了一百年、又等待了一百年的男人。她无法不颤抖,激动和紧张令浑身的树叶在秋阳里像小风车一样滴溜溜地转。她目不转睛地凝视着他。他还小,搀着一位美丽少妇的手,脚步蹒跚地向她走来。

突然,他挣脱少妇的手,踉跄地朝她扑去,那架势显然是还不会走路就想跑了。她幸福得也惊吓得要尖叫起来,简直不知道如何是好。当他肉嘟嘟的小手触摸到她的身躯时,她的心停止了跳动──不,她整个地停止了,死了。人们常说的“幸福死了”,大概就是这个感觉吧。他还太小,还无法扶着她站稳脚跟。当他摇晃着向后倒去时,她从地下抬起一条树根,稳稳地托住了他。所幸的是,这一切不曾被少妇发现,她见小男孩骑马(树根)玩,直夸他聪明呢。

小男孩常常在树下玩,他骑树根,就像骑着战马一样驰骋沙场;他挖树皮缝儿,看有没有蚂蚁;他黏知了,却讨厌它们的歌声;他爬树,只为显示自己的能干;他撕树叶儿,这张撕成燕子,那张撕成蝴蝶,但撕了就扔……她知道,他常常在树下玩,并不是喜欢她,而是这儿好玩、有趣,可以打发寂寞的童年时光,但她依旧要感谢上苍,让她有机会共度他的童年,青梅竹马,两小无猜。

一晃十多年过去,少年的他情窦初开,有了心事。她看到他徘徊在庭院里,听到他在黄昏里的叹息,比他自己还难过。有一个夜晚,他步着月色,来到她的跟前,借着月光,用那把比月光还要犀利的尖刀,在她的身上刻下:“黄小玫,我爱你!”那刀子,刻在身上,痛在心里,一刀有一刀的疼痛,一刀有一刀的流血,因为黄小玫不是她;如果是她,别说是刀刻,就是死了,她也心甘情愿。但她是一棵树,她默默地忍受,没有叫喊,没有哭泣,只有血在流。又有一个夜晚,他抱紧了她失声痛哭,拼命地拍打着她,好像一切都是她的错,因为那个女孩拒绝了他。她拥抱着伤心欲绝的他,树上的叶子忍不住落下来了。她知道那个叫黄小玫的女孩,华而不实,爱揪他的头发,不值得他那么去爱。但她什么也不能说,只有感谢上苍,让她拥有他的秘密,并守口如瓶。

后来,他遇见了他现在的妻子,那是一个聪明贤惠、心地善良的姑娘,容貌更迷人,大大的眼睛会唱歌。但他犹豫了,胆怯了,是她在一次树下的约会中,将这个姑娘猛地推入他的怀抱,直到姑娘温软如玉。不是她有多伟大,而是不忍心让自己心爱的人苦苦折磨。

其实,她也会嫉妒,她也会伤心难过,知道春天哪来的露水吗?那是因为每一张树叶都是她的眼睛,每一张树叶落下来的都是她的眼泪。他们倒是有情人终成眷属,她却惨遭灭顶之祸,被砍伐被去枝剥皮被修正,最后成了他独立户门的栋梁,被贴上护家符,替他撑起一片屋檐,守护着一个完整的家。这是他的家,也是她的家。大喜之日,她在高处默默地瞧着他洞房花烛,无怨无悔,含泪欢笑。她庆幸,从今以后,她对他的苦与乐了如指掌,她对他的爱和恨洞若观火,他们终于成了一家人,同命运,共患难。尽管他不知道她是谁,但她已知足了。

有一支歌说,与自己的爱人相守着慢慢老去,是最浪漫的事情。这是错误的。不是浪漫,是心安。与自己的爱人相守着慢慢老去,是最令人心安的事情。至少在她看来是如此,心安得叫人不知地老天荒。终于,他有了儿女。终于,他的儿女也有了儿女。终于,他老了。终于,她也到了约定的时日,可以去赴第三个百年的承诺,在未来的百年里,她将和他结为夫妻,被他百般宠爱,享受不尽人世间的幸福。一场台风如期而来,所有的人都转移了,惟有他的老妻不肯走,死也要死在家里。按照约定,老屋将坍塌,她将碎成数段。是夜台风大作,暴风骤雨,但她硬是撑了过去──她不能置他老妻的性命不顾,抽身而去。

又过了十年,他的老妻也已过世了,这间老屋经过翻修,做了他长孙的新家。她依旧是这个新家的栋梁。当她第二次要如约离去时,他的长孙媳妇早产了。这天午后突如其来的龙卷风,以及骇人听闻的冰雹过后,村子里倒了十七八家房屋,而她的那间老屋却安然无恙,长孙媳妇产下了七斤八两重的男孩,母子平安。那是他的血脉,她不能沾着这血去见他。她的再次爽约终于触犯了天条,她遭天谴,遭雷轰,遭天火焚烧。老屋坍塌,她被劈碎成八段,在烈火中焚烧,最后化为灰烬。但即使化为灰烬,她也要留下一棵树的木炭,给他的子孙生火、取暖,度过这个失去家园的寒冬。

而她,永远错过了那个祈求了一百年、等待了一百年、付出了一百年才能拥有的百年姻缘。

永远错过了被爱的人生。

而这一切,他都不知道;他只知道,她是一棵树,一棵树而已。

篇四:做一棵与我并肩的木棉

那时,她纯真美丽,家境也好,可谓追求者众。而我则貌不出众,家世清寒。但她却义无返顾地跟了我。她说:爱与金钱无关。她还说,她相信我的能力,我们会过上好日子的。

为了不辜负她的爱和信任,为了给她一份好日子,为了我们共同的明天,婚后我辞职下海,终日打拼。而她则秉持男人养家女人持家的传统,甘做全职太太,闲来看看韩剧,时不时还搞点小浪漫。

我的疲惫感越来越重,压力越来越大,有时内心里极盼望她的分担,对她的浪漫也渐感厌倦。但她却惘然无知,只当我是可依靠的永不倒掉的大山,孩子都上小学了,还整天一副小鸟依人永远长不大的样子。她不会明白我的苦楚,她不会明白男人也是血肉之躯也有脆弱无助面临崩溃的时候。这样的时候,我需要她坚强起来,像《母亲,母亲》里的金国秀,像《京华烟云》里的姚木兰,就算不能帮我撑起半边天,帮我撑起一角天空就能驱散漫天阴霾。但面对她的柔情似水、信赖眼神,每每我话到嘴边又咽下。

终于,我倒下了。那一晚,我高烧不退,呓语不断,但她却似一夜间成熟,衣不解带地照顾我,又为我生意上的事情四处奔走。我病愈了,她却瘦了四五斤。望着她清瘦的面庞,我的眼睛湿润了,但却体会到了那种从没感受过的心心相印之感。她说:其实你该早点告诉我的,也怪我不懂事。要不是听到你病中吐真言,我还真不知你内心压力这么大。我说:我也没想到你这么能干。我只是不想让你失望。可我真的只是个平凡男人……那一晚,我们说了很多。似乎从没说过这么多的话,两颗心也从来不曾贴得这样紧。

也许每个女人都有一颗望夫成龙的心吧。但对于大多数平凡男人来说,心底最需要的,其实只是一个能和他携手并进、彼此依靠、互相交流的妻子。他希望她是个独立自强的女子,而不是一味想要妻凭夫贵的寄生虫、附属品、脆弱的花瓶。

是的,亲爱的,如果你真的爱我,那就像舒婷诗里说的,做一棵与我并肩的木棉树吧,在我们的人生之路上,一路风雨,一路同行。

篇五:十年茉莉香

17岁的时候,他爱上了隔壁班的女孩,那个美丽而又才华横溢的女孩。第一次看她在校刊上的文章他就动了心了,于是一行行抄下来,因为喜欢,就愿意在她路过的道口,在她去的阅读室里偷偷地看她。其实,她是注意到他的,这样出色的男生,常常要被女生们议论的呢——他高高帅帅的,学习好!

目光交错的瞬间,他望过去,然后轻轻地问:可不可以喜欢你?女孩没有回答,而是从包里掏出一捧茉莉花,白色的茉莉花散发着清香,然后对他说:打开手。他轻轻地把手打开,女孩把那一捧花放在他的掌心,然后转身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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