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老师,据说是中国经济与法律结合方面的第一人——法律系的博士又读了经济系的博士后。按说,这样一个老师应该是学识渊博,大受欢迎的了,可事实恰好相反,大家对他的评价反倒不如那些整天抱着讲义照本宣科的老师。
这是为什么呢?不错,这个老师有着丰富的知识,同时大量的实践经验使他的课讲得深入浅出。但坏就坏在他没有一点技巧。讲到“股份有限公司”就眉飞色舞地讲某年某月他策划了一个事情,讲到上市公司就手舞足蹈地回忆他当初参与的一个招股公告。其实,本来对一个有着极高学历的兼职律师来讲,参与了这些事情不足为奇,可按照他讲的语气、方式来推理。天下没有他没干过的事了。久而久之,大家便带着一种玩笑的态度看他在课堂上“表演”了。
这个老师为什么如此地“痴”呢?想来想去,最后发现原因在他第一堂课的一句话上:一定要把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本意的确不错,在哪儿都找不出毛病,可这句话套到这个老师身上就有点儿问题。
这位老师为人极为踏实,说过了“一定要”就决不反悔,在他的观念里:我们每个问题都“一定要”理论联系实际。于是,本应生动有趣、深入浅出的案例在他讲起来成了一个冷冰冰的过场,自然效果不佳。
做事必须诚恳,这点非常重要。因为一个人做事如果态度不诚恳,对方总会认为你滑头滑脑,因而不敢跟你合作做任何事情。至于说到“圆滑机趣”这并不是要做得像个市侩那样一切都讲求圆滑,而是说该讲究技巧时要圓通灵活。例如本来是一件很尴尬的事,往往由于当事人富有幽默感,说上几句很逗趣的话,大家哈哈一笑,事情都办通了,可是并没有得罪任何人。否则,如果一切都本着公事公办的严肃态度,那你所办的事情不但处处碰钉子,而且被人指称你是一个不通人情的木头人。
在我们的社会经验里,重点强调的是“真诚”二字,真诚无疑是一笔巨大的财富,它将直接影响着我们每一个人的学习、工作、生活以及人与人之间的感情。当然,涉世老手也要提醒你,切不可太没心机,否则像我这位老师倒也罢了,顶多不听你的课,如果碰上利益攸关的事情,则很可能被人诱人陷阱,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