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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现当代小说(2)

平凡的世界(节选)

路 遥(1949—1992),原名王卫国,汉族,1949年12月3日生于陕西榆林市清涧县一个贫困的农民家庭。1980年发表《惊人动魄的一幕》,获得第一届全国优秀中篇小说奖。1982年发表中篇小说《人生》,后被改编为电影,轰动全国。1991年完成百万字的长篇巨著《平凡的世界》,这部小说以其恢宏的气势和史诗般的品格,全景式地表现了改革时代中国城乡的社会生活和人们思想情感的巨大变迁,路遥因此而荣获茅盾文学奖。

第一章

1975年二、三月间,一个平平常常的日子,细蒙蒙的雨丝夹着一星半点的雪花,正纷纷淋淋地向大地飘洒着。时令已快到惊蛰,雪当然再不会存留,往往还没等落地,就已经消失得无踪无影了。黄土高原严寒而漫长的冬天看来就要过去,但那真正温暖的春天还远远地没有到来。

在这样雨雪交加的日子里,如果没有什么紧要事,人们宁愿一整天足不出户。因此,县城的大街小巷倒也比平时少了许多嘈杂。街巷背阴的地方。冬天残留的积雪和冰溜子正在雨点的敲击下蚀化,石板街上到处都漫流着肮脏的污水。风依然是寒冷的。空荡荡的街道上,有时会偶尔走过来一个乡下人,破毡帽护着脑门,胳膊上挽一筐子土豆或萝卜,有气无力地呼唤着买主。唉,城市在这样的日子里完全丧失了生气,变得没有一点可爱之处了。

只有在半山腰县立高中的大院坝里,此刻却自有一番热闹景象。午饭铃声刚刚响过,从一排排高低错落的石窑洞里,就跑出来了一群一伙的男男女女。他们把碗筷敲得震天价响,踏泥带水、叫叫嚷嚷地跑过院坝,向南面总务处那一排窑洞的墙根下蜂涌而去。偌大一个院子,霎时就被这纷乱的人群踩踏成了一片烂泥滩。与此同时,那些家在本城的走读生们,也正三三两两涌出东面学校的大门。他们撑着雨伞,一路说说笑笑,通过一段早年间用横石片插起的长长的下坡路,不多时便纷纷消失在城市的大街小巷中。

在校园内的南墙根下,现在已经按班级排起了十几路纵队。各班的值日生正在忙碌地给众人分饭菜。每个人的饭菜都是昨天登记好并付了饭票的,因此程序并不复杂,现在值日生只是按饭表付给每人预订的一份。菜分甲、乙、丙三等。甲菜以土豆、白菜、粉条为主,里面有些叫人嘴馋的大肉片,每份三毛钱;乙菜其他内容和甲菜一样,只是没有肉,每份一毛五分钱。丙菜可就差远了,清水煮白萝卜——似乎只是为了掩饰这过分的清淡,才在里面象征性地漂了几点辣子油花。不过,这菜价钱倒也便宜,每份五分钱。

各班的甲菜只是在小脸盆里盛一点,看来吃得起肉菜的学生没有几个。丙菜也用小脸盆盛一点,说明吃这种下等伙食的人也没有多少。只有乙菜各班都用烧瓷大脚盆盛着,海海漫漫的,显然大部分人都吃这种既不奢侈也不寒酸的菜。主食也分三等:白面馍,玉米面馍,高粱面馍;白、黄、黑,颜色就表明了一种差别;学生们戏称欧洲、亚洲、非洲。

从排队的这一片黑鸦鸦的人群看来,他们大部分都来自农村,脸上和身上或多或少都留有体力劳动的痕迹。除过个把人的衣装和他们的农民家长一样土气外,这些已被自己的父辈看作是“先生”的人,穿戴都还算体面。贫困山区的农民尽管眼下大都少吃缺穿,但孩子既然到大地方去念书,家长们就是咬着牙关省吃节用,也要给他们做几件见人衣裳。当然,这队伍里看来也有个把光景好的农家子弟,那穿戴已经和城里干部们的子弟没什么差别,而且胳膊腕上往往还撑一块明晃晃的手表。有些这样的“洋人”就站在大众之间,如同鹤立鸡群,毫不掩饰自己的优越感。他们排在非凡的甲菜盆后面,虽然人数寥寥无几,但却特别惹眼。

在整个荒凉而贫瘠的黄土高原,一个县的县立高中,就算是本县的最高学府吧,也无论如何不可能给学生们盖一座餐厅。天好天坏,大家都是露天就餐。好在这些青年都来自山乡圪崂,谁没在野山野地里吃过饭呢?因此大家也并不在乎这种事。通常天气好的时候,大家都各自和要好的同学蹲成一圈,说着笑着就把饭吃完了。

今天可不行。所有打了饭菜的人。都用草帽或胳膊肘护着碗,趔趔趄趄穿过烂泥塘般的院坝,跑回自己的宿舍去了。不大一会功夫,饭场上就稀稀落落的没有几个人了。大部分班级的值日生也都先后走了。

现在,只有高一(1)班的值日生一个人留在空无人迹的饭场上。这是一位矮矮胖胖的女生,大概是小时候得过小儿麻痹一类的病,留下了痼疾,因此行走有点瘸跛。她面前的三个菜盆里已经没有了菜,馍筐里也只剩了四个焦黑的高粱面馍。看来这几个黑家伙不是值日生本人的,因为她自己手里拿着一个白面馍和一个玉米面馍,碗里也像是乙菜。这说明跛女子算得上中等人家。她端着自己的饭菜,满脸不高兴地立在房檐下,显然是等待最后一个跚跚来迟者——我们可以想来这必定是一个穷小子,他不仅吃这最差的主食,而且连五分钱的丙菜也买不起一份啊!

雨中的雪花陡然间增多了,远远近近愈加变得模模糊糊。城市寂静无声。隐约地听见很远的地方传来一声公鸡的啼鸣,给这灰蒙蒙的天地间平添了一丝睡梦般的阴郁。

就在这时候,在空旷的院坝的北头,走过来一个瘦高个的青年人。他胳膊窝里夹着一只碗,缩着脖子在泥地里蹒跚而行。小伙子脸色黄瘦,而且两颊有点塌陷,显得鼻子像希腊人一样又高又直。脸上看来才刚刚褪掉少年的稚气——显然由于营养不良,还没有焕发出他这种年龄所特有的那种青春光彩。

他撩开两条瘦长的腿,扑踏扑踏地踩着泥水走着。这也许就是那几个黑面馍的主人?看他那一身可怜的穿戴想必也只能吃这种伙食。瞧吧,他那身衣服尽管式样裁剪得勉强还算是学生装,但分明是自家织出的那种老土粗布,而且黑颜料染得很不均匀,给人一种肮肮脏脏的感觉。脚上的一双旧黄胶鞋已经没有了鞋带,凑合着系两根白线绳;一只鞋帮上甚至还缀补着一块蓝布补丁。裤子显然是前两年缝的,人长布缩,现在已经短窄得吊在了半腿把上;幸亏袜腰高,否则就要露肉了。(可是除过他自己,谁又能知道,他那两只线袜子早已经没有了后跟,只是由于鞋的遮掩,才使人觉得那袜子是完好无缺的)。

他径直向饭场走过来了。现在可以断定,他就是来拿这几个黑面馍的。跛女子在他未到馍筐之前,就早已经迫不及待地端着自己的饭碗一瘸一跛地离开了。

他独个儿来到馍筐前,先怔了一下,然后便弯腰拾了两个高粱面馍。筐里还剩两个,不知他为什么没有拿。

他直起身子来,眼睛不由地朝三只空荡荡的菜盆里瞥了一眼。他瞧见乙菜盆的底子上还有一点残汤剩水。房上的檐水滴答下来,盆底上的菜汤四处飞溅。他扭头瞧了瞧:雨雪迷蒙的大院坝里空无一人。他很快蹲下来,慌得如同偷窃一般,用勺子把盆底上混合着雨水的剩菜汤往自己的碗里舀。铁勺刮盆底的嘶啦声像炸弹的爆炸声一样令人惊心。血涌上了他黄瘦的脸。一滴很大的檐水落在盆底,溅了他一脸菜汤。他闭住眼,紧接着,就见两颗泪珠慢慢地从脸颊上滑落了下来——唉,我们姑且就认为这是他眼中溅进了辣子汤吧!

他站起来,用手抹了一把脸,端着半碗剩菜汤,来到西南拐角处的开水房前,在水房后墙上伸出来的管子上给菜汤里搀了一些开水,然后把高粱面馍掰碎泡进去,就蹲在房檐下狼吞虎咽地吃起来。

他突然停止了咀嚼,然后看着一位女生来到馍筐前,把剩下的那两个黑面馍拿走了。是的,她也来了。他望着她离去的、穿破衣裳的背影,怔了好一会。

这几乎成了一个惯例:自从开学以来,每次吃饭的时候,班上总是他两个最后来,默默地各自拿走自己的两个黑高粱面馍。这并不是约定的,他们实际上还并不熟悉,甚至连一句话也没说过。他们都是刚刚从各公社中学毕业后,被推荐来县城上高中的。开学没有多少天,班上大部分同学相互之间除过和同村同校来的同学熟悉外,生人之间还没有什么交往。

他蹲在房檐下,一边往嘴里扒拉饭,一边在心里猜测:她之所以也常常最后来取饭,原因大概和他一样。是的,正是因为贫穷,因为吃不起好饭,因为年轻而敏感的自尊心,才使他们躲避公众的目光来悄然地取走自己那两个不体面的黑家伙,以免遭受许多无言的耻笑!

但他对她的一切毫无所知。因为班上一天点一次名,他现在只知道她的名字叫郝红梅。

她大概也只知道他的名字叫孙少平吧。

第二章

孙少平上这学实在是太艰难了。像他这样十七、八岁的后生,正是能吃能喝的年龄。可是他每顿饭只能啃两个高粱面馍。以前他听父亲说过,旧社会地主喂牲口都不用高粱——这是一种最没营养的粮食。可是就这高粱面他现在也并不充足。按他的饭量,他一顿至少需四五个这样的黑家伙。现在这一点吃食只是不至于把人饿死罢了。如果整天坐在教室里还勉强能撑得住,可这年头“开门办学”,学生们除过一群一伙东跑西颠学工学农外,在学校里也是半天学习,半天劳动。至于说到学习,其实根本就没有课本,都是地区发的油印教材,课堂上主要是念报纸上的社论。开学这些天来,还没正经地上过什么课,全班天天在教室里学习讨论无产阶级专政理论。当然发言的大部分是城里的学生,乡里来的除过个别胆大的外,还没人敢说话。

每天的劳动可是雷打不动的,从下午两点一直要干到吃晚饭。这一段时间是孙少平最难熬的。每当他从校门外的坡底下挑一担垃圾土,往学校后面山地里送的时候,只感到两眼冒花,天旋地转,思维完全不存在了,只是吃力而机械地蠕动着两条打颤的腿一步步在山路上爬蜒。

但是对孙少平来说,这些也许都还能忍受。他现在感到最痛苦的是由于贫困而给自尊心所带来的伤害。他已经十七岁了,胸腔里跳动着一颗敏感而羞怯的心。他渴望穿一身体面的衣裳站在女同学的面前;他愿自己每天排在买饭的队伍里,也能和别人一样领一份乙菜,并且每顿饭能搭配一个白馍或者黄馍。这不仅是为了嘴馋,而是为了活得尊严。他并不奢望有城里学生那样优越的条件,只是希望能像大部分乡里来的学生一样就心满意足了。

可是这绝对不可能。家里能让他这样一个大后生不挣工分白吃饭,让他到县城来上高中,就实在不容易了。大哥当年为了让他和妹妹上学,十三岁高小毕业,连初中也没考,就回家务了农。至于大姐,从小到大连一天书也没有念过。他现在除过深深地感激这些至亲至爱的人们,怎么再能对他们有任何额外的要求呢?

少平知道,家里的光景现在已经临近崩溃。老祖母年近八十,半瘫在炕上;父母亲也一大把岁数,老胳膊老腿的,挣不了几个工分;妹妹升入了公社初中,吃穿用度都增加了;姐姐又寻了个不务正业的丈夫,一个人拉扯着两个幼小的孩子,吃了上顿没下顿,还要他们家经常接济一点救命的粮食——他父母心疼两个小外孙,还常常把他们接到家里来喂养。

家里实际上只有大哥一个全劳力——可他也才二十三岁啊!亲爱的大哥从十三岁起就担起了家庭生活的重担;没有他,他们这家人不知还会破落到什么样的境地呢!

按说,这么几口人,父亲和哥哥两个人劳动,生活是应该能够维持的。但这多少年来,庄稼人苦没少受,可年年下来常常两手空空。队里穷,家还能不穷吗?再说,父母亲一辈子老实无能,老根子就已经穷到了骨头里。年年缺空,一年更比一年穷,而且看来再没有任何好转的指望了……在这样的情况下,他能上到高中,还有什么可说的呢?话说回来,就是家里有点好吃的,好穿的,也要首先考虑年迈的祖母和年幼的妹妹;更何况还有姐姐的两个嗷嗷待哺的小生命!

他在眼前的环境中是自卑的。虽然他在班上个子最高,但他感觉他比别人都低了一头。而贫困又使他过分地自尊。他常常感到别人在嘲笑他的寒酸,因此对一切家境好的同学内心中有一种变态的对立情绪。就说现在吧,他对那个派头十足的班长顾养民,已经产生了一种强烈的反感情绪。每当他看见他站在讲台上,穿戴得时髦笔挺,一边优雅地点名,一边扬起手腕看表的神态时,一种无名的怒火就在胸膛里燃烧起来,压也压不住。点名的时候,点到谁,谁就答个到。有一次点到他的时候,他故意没有吭声。班长瞪了他一眼,又喊了一声他的名字,他还是没有吭声。如果在初中,这种情况说不定立即就会引起一场暴力性的冲突。大概因为大家刚升入高中,相互不摸情况,班长对于他这种污辱性的轻蔑,采取了克制的态度,接着去点别人的名了。

点完名散场后,他和他们村的金波一同走出教室。这家伙喜眉笑脸地对他悄悄伸出一个大拇指,说:“好!”“我担心这小子要和我打架。”孙少平事后倒有点后悔他刚才的行为了。

“他小子敢!”金波瞪起一双大花眼睛,拳头在空中晃了晃。

金波和他同龄,个子却比他矮一个头。他皮肤白晳,眉目清秀,长得像个女孩子。但这人心却生硬,做什么事手脚非常麻利。平静时像个姑娘,动作时如同一只老虎。金波他父亲是地区运输公司的汽车司机,家庭情况比孙少平要好一些,生活方面在班里算是属于较高层次的。少平和这位“富翁”的关系倒特别要好。他和他从小一块耍大,玩性很投合。以后又一直在一起上学。在村里,金波的父亲在门外工作,他家里少不了有些力气活,也常是少平他父亲或哥哥去帮忙。另外,金波的妹妹也和他妹妹一块上学,两个孩子好得形影不离。至于金波对他的帮助,那就更不用说了。他们在公社上初中时,离村十来里路,为了省粮省钱,都是在家里吃饭——晚上回去,第二天早上到校,顺便带着一顿中午饭。每天来回二十里路,与他一块上学的金波和大队书记田福堂的儿子润生都有自行车,只有他是两条腿走路。金波就和他共骑一辆车子。两年下来,润生的车子还是新的,金波的车子已经破烂不堪了。他父亲只好又给他买了一辆新的。现在到了县城,离家六七十里路,每星期六回家,他更是离不开金波的自行车了。另外,到这里来以后,金波还好几次给他塞过白面票。不过,他推让着没有要——因为这年头谁的白面票也不宽裕;再说,几个白面馍除顶不了什么事,还会惯坏他的胃口的……唉,尽管上这学是如此艰难,但孙少平内心深处还是有一种说不出的高兴滋味。他现在已经从山乡圪崂里来到了一个大世界。对于一个贫困农民的儿子来说,这本身就是一件多么了不起的事啊!

——选自路遥《平凡的世界》,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2009年版

在《平凡的世界》中,路遥以史诗般的笔触描述了在中国社会历史变迁的大背景下,黄土地上普通人的悲欢离合。小说告诉我们:苦难,作为人对现实非自觉的承受,并不单指物质生存境况的艰苦与酸辛,更意味着人在困苦的境遇中对人生的特有的心理感受,意味着现实生活对于人正当、合理愿望的嘲弄与对激情的压抑;小说告诉我们:苦难的遭遇能磨砺坚强的意志,人只有经过苦难的炼狱,方能读懂人生,走向成熟;小说告诉我们:苦难导致人生的缺陷与失衡,进而产生追求超越与平衡的反差与张力;小说告诉我们:人生的价值,在于对自身苦难的严峻正视、深刻思考、透彻理解、不懈抗争。路遥是借孙少平这个艺术形象,表达了他对人生苦难的认识和思考。

路遥是一位典型的“农裔城籍”作家,他的目光几乎全部集中在城市和乡村的交叉地带,反映着现代生活方式与古老生活方式、现代思想意识和传统道德观念等来自历史与现实的极其复杂的矛盾冲突。《平凡的世界》是作家徘徊于城市与农村的交接地带,深入地诠释生活在这个特殊地域的人们矛盾且复杂的心理状态的代表之作。这部作品在时代与人相互撞击、相互渗透、相互铸造中,蕴涵了极其广阔复杂的生活意蕴。读者既为那些既富有历史深度又充满时代精神的农村知识青年的精神气度所折服,也为其中人物身上真实而闪亮的人格魅力所感动。

孙少安、孙少平是生活于其间的弱势群体,他们不同于以往作品中的英雄或正面人物。他们出身低微而奋发有为,勇于面对和承受苦难,自卑而又自尊,为理想而使青春激荡。尽管严酷的生存环境(城乡差异)、自身的某些局限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他们的发展,但他们的成长(苦斗)历程都比较合理地、合适地承载了当时的时代内容。在这个意义上说,他们是真正的平民英雄。

在本书中,路遥没有通过新与旧、城市与农村、改革与保守等外部的对立冲突来完成人物的塑造,而是注重表现主人公为了生存、温饱和发展而顽强奋斗、艰辛成长的过程,在自然、历史、社会、道德、心理等诸多矛盾关系中,依照生活自身的逻辑、沉浮变化书写其性格历史。在抒写人物的成长历程、揭示性格历史的创作过程中,体现了路遥对农村及其命运的持久关注和耐心表达。

黑骏马(节选)

张承志张承志(1948—),回族,1978年开始笔耕。曾获第一届全国短篇小说奖,第二、第三届全国优秀中篇小说奖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奖,已出版的著作有30余种。20世纪八九十年代,以“理想主义气质”著称。代表作有长篇小说《心灵史》、《金牧场》,中篇小说《北方的河》、《黑骏马》等。

也许应当归咎于那些流传太广的牧歌吧,我常发现人们有着一种误解。他们总认为,草原只是一个罗曼蒂克的摇篮。每当他们听说我来自那样一个世界时,就会流露出一种好奇的神色。我能从那种神色中立即读到诸如白云、鲜花、姑娘和醇酒等诱人的字眼儿。看来,这些朋友很难体味那些歌子传达的一种心绪,一种作为牧人心理基本素质的心绪。

辽阔的大草原上,茫茫草海中有一骑在踽踽独行。炎炎的烈日烘烤着他,他一连几天在静默中颠簸。大自然蒸腾着浓烈呛人的草味儿,但他已习以为常。他双眉紧锁,肤色黧黑,他在细细地回忆往事,思想亲人,咀嚼艰难的生活。他淡漠地忍受着缺憾、歉疚和内心的创痛,迎着舒缓起伏的草原,一言不发地、默默地走着。一丝难以捕捉的心绪从他胸中飘浮出来,轻盈地、低低地在他的马儿前后盘旋。这是一种莫名的、连他自己也未曾发现的心绪。

这心绪不会被理睬或抚慰。天地之间,古来只有这片被严寒酷暑轮番改造了无数个世纪的一派青草。于是,人们变得粗犷强悍。心底的一切都被那冷冷的、男性的面容挡住,如果没有烈性酒或是什么特殊的东西来摧毁这道防线,并释放出人们柔软的那部分天性的话——你永远休想突破彼此的隔膜而去深入一个歪骑着马的男人的心。

不过,灵性是真实存在的。在骑手们心底积压太久的那丝心绪,已经悄然上升。它徘徊着,化成一种旋律,一种抒发不尽、描写不完,而又简朴不过的滋味,一种独特的灵性。这灵性没有声音,却带着似乎命定的音乐感——包括低缓的节奏、生活般周而复始的旋律,以及或绿或蓝的色彩。那些沉默了太久的骑马人,不觉之间在这灵性的催动和包围中哼起来了:他们开始诉说自己的心事,卸下心灵的重荷。

相信我:这就是蒙古民歌的起源。

高亢悲怆的长调响起来了,它叩击着大地的胸膛,冲撞着低巡的流云。在强烈扭曲的、疾飞向上和低哑呻吟的拍节上,新的一句在追赶着前一句的回声。草原如同注入了血液,万物都有了新的内容。那歌儿激越起来了,它尽情尽意地向遥远的天际传去。

歌手骑着的马走着,听着。只有它在点着头,默然地向主人表示同情。有时人的泪珠会噗地溅在马儿的秀鬃上:歌手找到了知音,就这样,几乎所有年深日久的古歌就都有了一个骏马的名字:《修长的青马》、《紫红快马》、《铁青马》等等,等等。

古歌《钢嘎·哈拉》——《黑骏马》就是这无数之中的一首。我第一次听到它的旋律还是在孩提时代。记得当时我呆住了,双手垂下,在草地里静静地站着,一直等到那歌声在风中消逝。我觉得心里充满了一种亲切感。后来,随着我的长大成人,不觉之间我对它有了偏爱,虽然我远未将它心领神会。即便现在,我也不敢说自己已经理解了它那几行平淡至极的歌词。这是一首什么歌呢?也许,它可以算一首描写爱情的歌?

后来,当我遇到一位据说是思想深刻的作家时,便把这个问题向他请教。他解释说:“很简单。那不过是未开的童心被强大的人性的一次冲击。其实,这首歌尽管堪称质朴无华,但并没有很强的感染力。”我怀疑地问:“那么,它为什么能自古流传呢?而且,为什么我总觉得它在我心头徘徊呢?”他笑了,宽厚地捏捏我的粗胳臂:“因为你已经成熟。明白吗?白音宝力格,那是因为爱情本身的优美。她,在吸引着你。”

我哪里想到:很久以后,我居然不是唱,而是亲身把这首古歌重复了一遍。

当我把深埋在草丛里的头抬起来,凝望着蓝空,聆听着云层间和草梢上掠过的那低哑歌句,在静谧中寻找那看不见的灵性时,我渐渐感到,那些过于激昂和辽远的尾音,那此世难逢的感伤,那古朴的悲剧故事;还有,那深沉而挚切的爱情,都不过是一些依托或框架。或者说,都只是那灵性赖以音乐化的色彩和调子。而那古歌内在的真正灵魂却要隐蔽得多,复杂得多。就是它,世世代代地给我们的祖先和我们以铭心的感受,却又永远不让我们有彻底体味它的可能。我出神地凝望着那歌声逝入的长天,一个鸣叫着的雁阵掠过,打断了我的求索。我想起那位为我崇拜许久的作家,第一次感到名人的肤浅……哦,现在,该重新把这个问题提出来了。我想问问自己,也问问人们,问问那些从未见过面、却又和我心心相印的朋友们:《黑骏马》究竟是一首歌唱什么的歌子呢?这首古歌为什么能这样从远古唱到今天呢?

漂亮善跑的——我的黑骏马哟

拴在那门外——那榆木的车上

在远离神圣的古时会盟敖包和母亲湖、锡林河的荒僻草地深处,你能看到一条名叫伯勒根的明净小河。牧人们笑谑地解释说,也许是哪位大嫂子在这里出了名,所以河水就得到这样有理的名字。然而我曾经听白发的奶奶亲口说过:伯勒根,远在我们蒙古人的祖先还没有游牧到这儿时,已经是出嫁姑娘“给了”那异姓的婆家,和送行的父母分手的一道小河。

我骑着马哗哗地趟着流水,马儿自顾自地停下来,在清澈的中流埋头长饮。我抬起头来;顾盼着四周熟悉又陌生的景色。二十来年啦,伯勒根小河依旧如故。记得我第一次来到这里时,父亲曾按着我的脑袋,吆喝说:“喂,趴下去!小牛犊子。喝几口,这是草原家乡的水呵!”

前不久,我陪同畜牧厅规划处的几位专家来这一带调查仔畜价值问题,当我专程赶到邻旗人民委员会探望父亲时,他不知为什么又对我发了火:“哼!陪专家?当翻译?哼!牛犊子,你别以为现在就可以不挨我的鞭子……你应当滚到伯勒根河的芦苇丛里去,在河水里泡上三天三夜,洗掉你这股大翻译、大干部的臭味儿再来看我!”

父亲,难道你认为,只有你们才对草原怀着诚挚的爱么?别忘了:经历不能替代,人人都在生活……

河湾里和湿润的草地上密密地丛生着绒花雪白的芦荻,大雁在高空鸣叫着,排着变幻不定的队列。穿行在苇墙里的骑手有时简直无法前进;刚刚降落的雁群吵嚷着、欢叫着,用翅膀扑楞楞地拍溅着浪花,芦苇被挤得哗哗乱响。大雁们在忙着安顿一个温暖的窠,它们是不会理睬自然界中那些思虑重重的人的。

我催马踏上了陡峭的河岸,熟悉的景物映入眼帘。这就是我曾生活过的摇篮,我阔别日久的草原。父亲——他一听到我准备来这里看望就息了怒火,可他根本不理解我重返故乡的心境……哦,故乡,你像梦境里一样青绿迷蒙。你可知道,你给那些弃你远去的人带来过怎样的痛苦么?

左侧山岗上有一群散开的羊在吃草,我远远看见,那牧羊人正歪在草地上晒太阳。我朝他驰去。

“呃,不认识的好朋友,你好。呃……好漂亮的黑马哟!”他也斜着眼睛,瞟着我的黑马。

“您好。这马么,跑得还不坏——是公社借给我的。”我随口应酬着。

“呃,当然是公社借你的——我认识它。嗯,这是钢嘎·哈拉。错不了,去年它在赛马会上跑第一的时候,我曾经远远地看过它一眼。所以,错不了。公社把最有名的钢嘎·哈拉借给你啦。”

钢嘎·哈拉?!像是一个炸雷在我眼前轰响,我双眼晕眩,骑坐不稳,险些栽下马来。但我还是沉住了气:“您的羊群已经上膘啦,大哥。”我说着下了马,坐在他旁边,递给他一支烟。

哦,钢嘎·哈拉……我注视着这匹骨架高大、脚踝细直、宽宽的前胸凸隆着块块肌腱的黑马。阳光下,它的毛皮像黑缎子一样闪闪发光。我的小黑马驹,我的黑骏马!我默默地呼唤着它。我怎么认不出你了呢?这个牧羊人仅仅望过你一眼,就如同刀刻一样把你留在他的记忆里。而我呢,你是知道的,当你作为一个生命刚刚来到这个世界上时,也许只有我曾对你怀有过那么热烈的希望。是我给你取了这个骄傲的名字:钢嘎·哈拉。你看,十四年过去了。时光像草原上的风,消失在比淡蓝的远山和伯勒根河源更远的大地尽头。它拂面而过,逝而不返,只在人心上留下一丝令人神伤的感触。我一去九年,从牧人变成了畜牧厅的科学工作者;你呢,成了名扬远近的骏马之星。你好吗?我的小伙伴?你在嗅着我,你在舔着我的衣襟。你像这个牧羊人一样眼光敏锐,你认出了我。那么——你能告诉我,她在哪里吗?我同她别后就两无音讯,你就是这时光的证明。你该明白我是多么惦念着她。因为我深知她前途的泥泞。你在摇头?你在点头?她——索米娅在哪儿呢?

“呃,抽烟。”牧羊人递给我一支他的烟。

“好好,哦……晒晒太阳真舒服!大哥,你是伯勒根生产队的人么?”我问。

“不是。不过,我们住得很近。”

……那时,父亲在这个公社当社长。他把我驮在马鞍后面,来到了奶奶家。

“额吉!”他嚷着,“这不,我把白音宝力格交给你啦。他住在公社镇子里已经越学越坏了。最近,居然偷武装部的枪玩,把天花板打了一个大洞!我哪有时间管他呢?整天在牧业队跑。”

白头发的奶奶高兴得笑眯了眼。她扔给父亲一个牛皮酒壶,然后亲热地把我揽进怀里,滋地一声在我额上亲了一下。亲得头皮那儿水滑滑的。我使劲挣出她油腻的怀抱,但又不敢坐在父亲身边,于是慢慢蹭到在一旁文静地喝茶的、一个黑眼睛的小姑娘旁边。她望望我,我望望她;她笑了,我也笑了。

“你叫什么名字?”我打听道。

“索米娅。你是叫白音宝力格吗?”她的嗓音甜甜的,挺好听。

父亲喝足了奶酒,微醉地扶着我的肩头,走到外面去抓马。盛夏的草地湿乎乎的,露水珠儿在草尖上沾挂着,闪着一层迷朦晶莹的微光。我快活地跑着,捉住父亲的铁青走马,使劲解着皮马绊。

“白音宝力格!”父亲一把扳过我的肩头。我看见他满腮的黑胡子在抖着。“孩子,从你母亲死掉那天,我就一直想找这样一个人家……你该知道我有多忙。在这儿长大吧,就像你的爷爷和父亲一样。好好干,小牛犊。额吉家没有男子汉,得靠你啦。要像那些骑马的男人一样!懂么?”

“骑马?”我向往地问,“我会有自己的马吗?”

父亲不以为然地答道:“当然。可是要紧的是,你不能在公社镇上变成个小流氓。”

这样,我成了一个帐篷里的孩子。我学会了拾粪,捉牛犊,哄赶春季里的带羔羊;学会了套上犍牛去芨芨草丛里的井台上拖水;学会了用自己粗制滥造的小马杆套用羊和当年的马驹子。我和索米娅同岁,都是羊年生的,也都是白发奶奶的宝贝。我们俩一块干活儿,也一块在小学里念过三年蒙文和算术:夏天在正式的学校里,冬天则在民办教师的毡包里。她喊我作“巴帕”;我呢,有时喊她“沙娜”,有时喊她“吉伽”——至今我也不明白草原小孩怎么会制造出那么多奇怪的称呼来,这些称呼可能会使研究亲属称谓的民族学家大费脑筋吧。

草原那么大,那么美和那么使人玩得痛快。它拥抱着我,融化着我,使我习惯了它并且离不开它。父亲骑着铁青走马下乡时,常常来看我,但我已经不愿缠他,只要包门外响起牛犊偷吃粮食或是狗撞翻水桶的声音,我就立即丢开父亲,撞开门出去教训它们。有时父亲正在朝我大发指示,我听见索米娅在门外吆牛套车,也立即就冲了出去。

当我神气活现地骑在牛背上,驾着木轮车朝远处的水井进发的时候,回头一望,一个骑铁青马的人正孤零零地从我们家离开。不知怎么,我心里升起一种战胜父亲尊严的自豪感。我已经用不着他来对我发号施令了。在这片青青的、可爱的原野上,我已经是个独当一面的男子汉。我望望索米娅,她正小心翼翼地坐在大木缸上,信赖而折服地注视着我,我威风凛凛地挺直身子,顺手给了犍牛一鞭。蓝翅膀的燕子在牛头前面纷纷闪开,粗直的芨芨草在车轮下叭叭地折断。我心满意足地驱车前进,时时扯开嗓子,吼上一两句歌子。

十四年前是羊年:我和索米娅都十三岁了。

十三岁是蒙古儿童第一次得到众人礼遇的年头,过年的时候,奶奶给我和索米娅都穿上用牛粪烟熏得鲜黄的、花边鲜艳的新皮袍。我们套上牛车到处去串门,因为是我们的本命年,所以牧人们照规矩送给我们各式各样的礼物。索米娅高兴地数着自己的礼物,一个个地翻看着那些月饼、花手巾、瓷茶碗。而我,却不免开始有了一丝感慨:在这样重要的节日,我居然和女人家一样,赶着牛车去串门;而其他有畜群人家的孩子,却神气地跨着剪齐鬃毛的高头大马,随着大人的马队,在飞扬的雪雾中吆喊着,从一个蒙古包驰向另一个蒙古包,唉!我什么时候才能有匹马呢?

索米娅安慰我说:“别急,会有的。奶奶说,过两年,我们向队里要一群牛放。那时你就有整整五匹乘马啦。”

“哼!两年!”我愤愤地朝她喊道,“可是这两年里怎么办?”

没想到,事情变化得那么快。

春天,清明前几天的一个夜里,刮了一场天昏地暗的风雪。整夜我们都缩在皮被里,挤在奶奶身边,倾听着嗷嗷的风吼声、包顶咔咔的摇晃声和分辨不清的马群的驰骤。奶奶不安地拖长了声说:“唔,马群被风雪抓跑啦……唔,怀驹的骒马要死啦……”

第二天清晨,奇迹出现了!

我和索米娅使劲推开被雪封住的木门后,突然看见,在我们包门外站着一匹漆黑漆黑的马驹子。远处依然在刮着白毛风的雪坡上,隐隐可以望见一匹黑骒马的僵尸。

我们惊叫着,又牵又抱地把马驹拉进了包内。它害怕地睁着泪汪汪的眼睛,四肢弯曲着,靠着毡墙打颤。炉火烤化了它身上冻硬的毛片,愈发显得漆黑闪亮。

奶奶连腰带都顾不上系了,她颤巍巍地搂住马驹,用自己的被子揩干它的身体,然后把袍子解开,紧紧地把小马驹搂在怀里。她一下下亲着露在她袍襟外面的马驹的脑门儿,絮叨叨地说着一套又一套的迷信话。她说,这黑马驹很可能是神打发来的。因为白音宝力格已经到了骑马的年龄。白音宝力格是好孩子,是神给她的男孩,所以神应该记着给白音宝力格一匹好马。如果不是这样,有谁见过骒马在风雪中产驹冻死,而一口奶没吃的马驹子反而能从山坡上走下来,躲到蒙古包门口呢?她还说,她一辈子见过多少马驹子,可是没见过这么漂亮的。看来,把这马驹子养活喂大,是神打发她这把老骨头这辈子干的最后一件事啦……

我和索米娅听得入了迷。我们完全被奶奶的思想征服了。后来,我们看到她在用红布块给黑马驹缝护身符时,我们都忘了老师教过我们的、要反对迷信的教导。

晚雪尚未化净,山野还是一片斑驳。每天,黑马驹喝了一小桶牛奶以后,常在柔软的草地上挺直脖颈,轻轻跃起,又缓缓卧下,久久地凝望着山峦和流云。我和索米娅在山坡上拾粪回来时,总喜欢鼓起腮,尖尖地打个嗯哨;或者拖长声音喊一声“呵——依——”黑马驹会像灵巧的兔子一样,蹦蹦跳跳地,躲闪着它害怕的马莲草丛和牛粪堆,用那让人心疼又美丽无比的步伐飞一般朝我们奔来。我们则扔下筐,帮它把弄脏的黑皮毛擦净,把歪了的红布护身符挂正,把我们省下来的月饼块、红糖、油果子,一块块地喂给它吃。远处,奶奶飘着一头银发,勤奋地忙碌着,挤奶、拴牛犊,像是为着一项神圣的使命。我们当然不让它在外面过夜,晚上总是用软羊毛绳把它拴在包里的炉火旁。小马驹加入了我们的家,我们四个愉快地生活着,享受着它给我们带来的无限乐趣。

一天,我们正在逗黑马驹玩呢,蹲在乳牛脚旁的奶奶突然来了兴致。她一面挤着奶,一面哼起了一支歌子,那就是《钢嘎·哈拉》——《黑骏马》。

奶奶旁若无人地干着活儿,唱着。她挤完奶,又把豆饼掰成小块,放进木食槽里,挨个地牵过乳牛和牛犊。她唱着、教训着贪嘴的牛:“漂亮善跑的——黑骏马,呵哟……滚开!白鼻子!还吃不够么!——拴在……那榆木的车上,呵哟……”

奶奶在情在意地唱着,没料到,她还是一个歌手呢!在她拖出婉转的长长的尾音时,她的嗓音嘶哑而高亢,似乎她能随便唱出很难唱的花音,也许是我以前听惯了学校教的那些节奏欢快的儿童歌曲吧,这朴直古老的《黑骏马》,使我觉得那么新奇。索米娅和我对望着,连气也不敢出,呆呆地听着奶奶自我陶醉的吟唱。奶奶唱的是一个哥哥骑着一匹美丽绝伦的黑骏马跋涉着迢迢的路程,穿越了茫茫的草原,去寻找他的妹妹的故事。她总是在一个曲折无穷的尾腔上咏叹不已,直到把我们折磨够了才简单地用一两个词告诉我们这一步寻找的结果。那骑手哥哥一次次地总是找不到久别的妹妹,连我们在一旁听着都为他心急如焚。哦,这是多么新鲜,多么动人的歌啊,它像一道清清的雪水溪,像一阵吹得人身心透明的风,浸漫过我的肌肤,轻抚着我的心……我失神地默立在草地上,握紧拳头听着。神妙的曲调在我心灵中唤起的阵阵感动,渐渐地化成一匹浑身宛如黑缎的、昂首长嘶的骏马;这匹黑马的一举足一甩鬃都在我脑海里印下了那么深、那么逼真的印象。

歌子唱完了。我醒过来。索米娅正搂着黑马驹的脖子,不出声地流着泪。我大喊道:“喂,沙娜!我要给这匹马取一个响亮的名字!你知道吗,它就是奶奶唱的那黑马的儿子。我要叫它‘钢嘎·哈拉’!它一定会成为一匹真正的快马。嘿,多棒的名字:黑骏马……我要骑着它去追那些讨厌的老牛。我,我要骑着它走遍乌珠穆沁,走遍锡林郭勒,走遍整个草原!”

索米娅惊讶地看着我。她说:“当然啦,它会是一匹黑骏马。你看,它刚生下来就有本事穿过风雪跑到咱们家门口……可是,巴帕,”她闪着黑黑的眼睛盯着我,“嗯,等你真的走遍了锡林郭勒和全部草原以后,你会像奶奶唱的那样,骑着你的钢嘎·哈拉回到这里,来看看我吗?”

“当然!”我毫不迟疑地回答。

“喂!喂!”牧羊人推了我一把,“你怎么,生病了吗?朋友,你的气色很不好!”

我猛然一惊,“噢,没什么,”我回答说,“天气真暖和。”随即,我站起来,拉过钢嘎·哈拉。

——选自张承志《张承志精选集》,北京燕山出版社,2006年版

张承志的《黑骏马》是一首美丽凄婉的爱情诗篇,更是一个象征,它充分展示了一个古老民族在从传统乃至从原始的自然生存状态走向文明的过程中,面对两者的鲜明对照和冲突,人们尤其是青年一代所经历的两难抉择的痛苦,以及在失落与困惑中对精神家园的急切寻觅。所幸的是白音宝力格在草原母亲——老奶奶和索米娅身上看到了草原人民坚忍的性格,看到了她们在艰难的生活条件下得以延续下去的重要原因,那就是强烈的生命意识。额吉和索米娅在忍受苦难、平静面对生活中,体现了草原女性特有的生命韧性和带有原始主义情愫的女性生命意识和母性情怀。

白音宝力格虽然在草原上长大,但是,他受到了现代文明的影响,具备了明显的现代社会意识。白音宝力格的出走,一方面表现了他对更纯洁、更文明的人生理想的追求,另一方面也包含了他对原初的生命意识的否定。经过九年漂泊的生活后,白音宝力格喷薄的生命力和血性使他产生了对生命与婚姻关系的顿悟。草原的生存状态和母性意识所凝结的强大生命力,带着原始主义情绪,冲击着白音宝力格的情感世界。在热情而忍受痛苦的追寻过程中,他逐渐明白了老奶奶善良而富于同情心的母性性格他逐渐体悟了索米娅在艰辛、平凡而琐屑的生活中所蕴涵的伟大母爱精神和生命热力;他逐渐体悟到草原人民的坚忍、顽强不屈和伟大,体悟到这个民族绵延不息的生命力。

命若琴弦

史铁生(1951—),北京人,中国当代著名作家、思想家。代表作品有《我与地坛》、《秋天的怀念》、《我的遥远的清平湾》、《插队的故事》、《务虚笔记》等。史铁生(1951—),原籍河北涿县,生于北京,当代小说家。1967年毕业于清华大学附中,1969年去延安插队,1972年因双腿瘫痪返回北京治疗,病后致力于文学创作。主要作品有中短篇小说集《我的遥远的清平湾》《礼拜日》《舞台效果》《命若琴弦》,长篇小说《务虚笔记》等。他的主要作品一类是对知青生活的回忆和反思,另一类描写残疾人的心态和命运,平淡质朴,意蕴深沉,风格独特。

莽莽苍苍的群山之中走着两个瞎子,一老一少,一前一后,两顶发了黑的草帽起伏躜动,匆匆忙忙,像是随着一条不安静的河水在漂流。无所谓从哪儿来,也无所谓到哪儿去,每人带一把三弦琴,说书为生。

方圆几百上千里的这片大山中,峰峦叠嶂,沟壑纵横,人烟稀疏,走一天才能见一片开阔地,有几个村落。荒草丛中随时会飞起一对山鸡,跳出一只野兔、狐狸、或者其他小野兽。山谷中常有鹞鹰盘旋。

寂静的群山没有一点阴影,太阳正热得凶。

“把三弦子抓在手里,”老瞎子喊,在山间震起回声。

“抓在手里呢。”小瞎子回答。

“操心身上的汗把三弦子弄湿了。弄湿了晚上弹你的肋条?”

“抓在手里呢。”

老少二人都赤着上身,各自拎了一条木棍探路。缠在腰间的粗布小褂已经被汗水洇湿了一大片。蹚起来的黄土干得呛人。这正是说书的旺季。天长,村子里的人吃罢晚饭都不呆在家里;有的人晚饭也不在家里吃,捧上碗到路边去,或者到场院里。老瞎子想赶着多说书,整个热季领着小瞎子一个村子一个村子紧走,一晚上一晚上紧说。老瞎子一天比一天紧张,激动,心里算定:弹断一千根琴弦的日子就在这个夏天了,说不定就在前面的野羊坳。

暴躁了一整天的太阳这会儿正平静下来,光线开始变得深沉。

远远近近的蝉鸣也舒缓了许多。

“小子!你不能走快点吗?”老瞎子在前面喊,不回头也不放慢脚步。

小瞎子紧跑几步,吊在屁股上的一只大挎包叮啷哐啷地响,离老瞎子仍有几丈远。

“野鸽子都往窝里飞啦。”

“什么?”小瞎子又紧走几步。

“我说野鸽子都回窝了,你还不快走!”

“噢。”

“你又鼓捣我那电匣子呢。”

“噫——!鬼动来。”

“那耳机子快让你鼓捣坏了。”

“鬼动来!”

老瞎子暗笑:你小子才活了几天?“蚂蚁打架我也听得着,”老瞎子说。

小瞎子不争辩了,悄悄把耳机子塞到挎包里去,跟在师父身后闷闷地走路。无尽无休的无聊的路。

走了一阵子,小瞎子听见有只獾在地里啃庄稼,就使劲学狗叫,那只獾连滚带爬地逃走了,他觉得有点开心,轻声哼了几句小调儿,哥哥呀妹妹的。师父不让他养狗,怕受村子里的狗欺负,也怕欺负了别人家的狗,误了生意。又走了一会,小瞎子又听见不远处有条蛇在游动,弯腰摸了块石头砍过去,“哗啦啦”一阵高粱叶子响。老瞎子有点可怜他了,停下来等他。

“除了獾就是蛇。”小瞎子赶忙说,担心师父骂他。

“有了庄稼地了,不远了。”老瞎子把一个水壶递给徒弟。

“干咱们这营生的,一辈子就是走。”老瞎子又说。“累不?”

小瞎子不回答,知道师父最讨厌他说累。

“我师父才冤呢。就是你师爷,才冤呢,东奔西走一辈子,到老了没弹够一千根琴弦。”

小瞎子听出师父这会儿心绪好,就问:“什么是绿色的长乙(椅)?”

“什么?噢,八成是一把椅子吧。”

“曲折的油狼(游廊)呢?”

“油狼?什么油狼?”

“曲折的油狼。”

“不知道。”

“匣子里说的。”

“你就爱瞎听那些玩艺儿。听那些玩艺儿有什么用?天底下的好东西多啦,跟咱们有什么关系?”

“我就没听您说过,什么跟咱们有关系。”小瞎子把“有”字说得重。

“琴!三弦子!你爹让你跟了我来,是为让你弹好三弦子,学会说书。”

小瞎子故意把水喝得咕噜噜响。

再上路时小瞎子走在前头。

大山的阴影在沟谷里铺开来。地势也渐渐的平缓,开阔。

接近村子的时候,老瞎子喊住小瞎子,在背阴的山脚下找到一个小泉眼。细细的泉水从石缝里往外冒,淌下来,积成脸盆大的小洼,周围的野草长得茂盛,水流出去几十米便被干渴的土地吸干。

“过来洗洗吧,洗洗你那身臭汗味。”

小瞎子拨开野草在水洼边蹲下,心里还在猜想着“曲折的油狼”。

“把浑身都洗洗。你那样儿准像个小叫花子。”

“那您不就是个老叫花子了?”小瞎子把手按在水里,嘻嘻地笑。

老瞎子也笑,双手掏起水往脸上泼。“可咱们不是叫花子,咱们有手艺。”

“这地方咱们好像来过。”小瞎子侧耳听着四周的动静。

“可你的心思总不在学艺上。你这小子心太野。老人的话你从来不着耳朵听。”

“咱们准是来过这儿。”

“别打岔!你那三弦子弹得还差着远呢。咱这命就在这几根琴弦上,我师父当年就这么跟我说。”

泉水清凉凉的。小瞎子又哥哥呀妹妹的哼起来。

老瞎子挺来气:“我说什么你听见了吗?”

“咱这命就在这几根琴弦上,您师父我师爷说的。我都听过八百遍了。您师父还给您留下一张药方,您得弹断一千根琴弦才能去抓那付药,吃了药您就能看见东西了。我听您说过一千遍了。”

“你不信?”

小瞎子不正面回答,说:“干嘛非得弹断一千根琴弦才能去抓那付药呢?”

“那是药引子。机灵鬼儿,吃药得有药引子!”

“一千根断了的琴弦还不好弄?”小瞎子忍不住嗤嗤地笑。

“笑什么笑!你以为你懂得多少事?得真正是一根一根断了的才成。”

小瞎子不敢吱声了,听出师父又要动气。每回都是这样,师父容不得对这件事有怀疑。

老瞎子也没再作声,显得有些激动,双手搭在膝盖上,两颗骨头一样的眼珠对着苍天,像是一根一根地回忆着那些弹断的琴弦。盼了多少年了呀,老瞎子想,盼了五十年了!五十年中翻了多少架山,走了多少里路哇,挨了多少回晒,挨了多少回冻,心里受了多少委屈呀。

一晚上一晚上地弹,心里总记着,得真正是一根一根尽心尽力地弹断的才成。现在快盼到了,绝出不了这个夏天了。老瞎子知道自己又没什么能要命的病,活过这个夏天一点不成问题。“我比我师父可运气多了,”他说,“我师父到了没能睁开眼睛看一回。”

“咳!我知道这地方是哪儿了!”小瞎子忽然喊起来。

老瞎子这才动了动,抓起自己的琴来摇了摇,叠好的纸片碰在蛇皮上发出细微的响声,那张药方就在琴槽里。

“师父,这儿不是野羊岭吗?”小瞎子问。

老瞎子没搭理他,听出这小子又不安稳了。

“前头就是野羊坳,是不是,师父?”

“小子,过来给我擦擦背。”老瞎子说,把弓一样的脊背弯给他。

“是不是野羊坳,师父?”

“是!干什么?你别又闹猫似的。”

小瞎子的心扑通扑通跳,老老实实地给师父擦背。老瞎子觉出他擦得很有劲。

“野羊坳怎么了?你别又叫驴似的会闻味儿。”

小瞎子心虚,不吭声,不让自己显出兴奋。

“又想什么呢?别当我不知道你那点心思。”

“又怎么了,我?”

“怎么了你?上回你在这儿疯得不够?那妮子是什么好货!”老瞎子心想,也许不该再带他到野羊坳来。可是野羊坳是个大村子,年年在这儿生意都好,能说上半个多月。老瞎子恨不能立刻弹断最后几根琴弦。

小瞎子嘴上嘟嘟囔囔的,心却飘飘的,想着野羊坳里那个尖声细气的小妮子。

“听我一句话,不害你,”老瞎子说,“那号事靠不住。”

“什么事?”

“少跟我贫嘴。你明白我说的什么事。”

“我就没听您说过,什么事靠得住。”小瞎子又偷偷地笑。

老瞎子没理他,骨头一样的眼珠又对着苍天。那儿,太阳正变成一汪血。

两面脊背和山是一样的黄褐色。一座已经老了,嶙峋瘦骨像是山根下裸露的基石。另一座正年青。老瞎子七十岁,小瞎子才十七。

小瞎子十四岁上父亲把他送到老瞎子这儿来,为的是让他学说书,这辈子好有个本事;将来可以独自在世上活下去。

老瞎子说书已经说了五十多年。这一片偏僻荒凉的大山里的人们都知道他:头发一天天变白,背一天天变驼,年年月月背一把三弦琴满世界走,逢上有愿意出钱的地方就拨动琴弦唱一晚上,给寂寞的山村带来欢乐。开头常是这么几句:“自从盘古分天地,三皇五帝到如今,有道君王安天下,无道君王害黎民。轻轻弹响三弦琴,慢慢稍停把歌论,歌有三千七百本,不知哪本动人心。”于是听书的众人喊起来,老的要听董永卖身葬父,小的要听武二郎夜走蜈蚣岭,女人们想听秦香莲。这是老瞎子最知足的一刻,身上的疲劳和心里的孤寂全忘却,不慌不忙地喝几口水,待众人的吵嚷声鼎沸,便把琴弦一阵紧拨,唱道:“今日不把别人唱,单表公子小罗成。”或者:“茶也喝来烟也吸,唱一回哭倒长城的孟姜女。”满场立刻鸦雀无声,老瞎子也全心沉到自己所说的书中去。

他会的老书数不尽。他还有一个电匣子,据说是花了大价钱从一个山外人手里买来,为的是学些新词儿,编些新曲儿。其实山里人倒不太在乎他说什么唱什么。人人都称赞他那三弦子弹得讲究,轻轻漫漫的,飘飘洒洒的,疯癫狂放的,那里头有天上的日月,有地上的生灵。老瞎子的嗓子能学出世上所有的声音,男人、女人、刮风下雨,兽啼禽鸣。不知道他脑子里能呈现出什么景象,他一落生就瞎了眼睛,从没见过这个世界。

小瞎子可以算见过世界,但只有三年,那时还不懂事。他对说书和弹琴并无多少兴趣,父亲把他送来的时候费尽了唇舌,好说歹说连哄带骗,最后不如说是那个电匣子把他留住。他抱着电匣子听得入神,甚至没发觉父亲什么时候离去。

这只神奇的匣子永远令他着迷,遥远的地方和稀奇古怪的事物使他幻想不绝,凭着三年朦胧的记忆,补充着万物的色彩和形象,譬如海,匣子里说蓝天就像大海,他记得蓝天,于是想象出海;匣子里说海是无边无际的水,他记得锅里的水,于是想象出满天排开的水锅。

再譬如漂亮的姑娘,匣子里说就像盛开的花朵,他实在不相信会是那样,母亲的灵柩被抬到远山上去的时候,路上正开通着野花,他永远记得却永远不愿意去想。但他愿意想姑娘,越来越愿意想;尤其是野羊坳的那个尖声细气的小妮子,总让他心里荡起波澜。直到有一回匣子里唱道,“姑娘的眼睛就像太阳”,这下他才找到了一个贴切的形象,想起母亲在红透的夕阳中向他走来的样子,其实人人都是根据自己的所知猜测着无穷的未知,以自己的感情勾画出世界。每个人的世界就都不同。

也总有一些东西小瞎子无从想象,譬如“曲折的油狼”。

这天晚上,小瞎子跟着师父在野羊坳说书,又听见那小妮子站在离他不远处尖声细气地说笑。书正说到紧要处——“罗成回马再交战,大胆苏烈又兴兵。苏烈大刀如流水,罗成长枪似腾云,好似海中龙吊宝,犹如深山虎争林。又战七日并七夜,罗成清茶无点唇……”老瞎子把琴弹得如雨骤风疾,字字句句唱得铿锵。小瞎子却心猿意马,手底下早乱了套数……

野羊岭上有一座小庙,离野羊坳村二里地,师徒二人就在这里住下。石头砌的院墙已经残断不全,几间小殿堂也歪斜欲倾百孔千疮,唯正中一间尚可遮蔽风雨,大约是因为这一间中毕竟还供奉着神灵。

三尊泥像早脱尽了尘世的彩饰,还一身黄土本色返璞归真了;认不出是佛是道。院里院外、房顶墙头都长满荒藤野草,蓊蓊郁郁倒有生气。

老瞎子每回到野羊坳说书都住这儿,不出房钱又不惹是非。小瞎子是第二次住在这儿。

散了书已经不早,老瞎子在正殿里安顿行李,小瞎子在侧殿的檐下生火烧水。去年砌下的灶稍加修整就可以用。小瞎子撅着屁股吹火,柴草不干,呛得他满院里转着圈咳嗽。

老瞎子在正殿里数叨他:“我看你能干好什么。”

“柴湿嘛。”

“我没说这事。我说的是你的琴,今儿晚上的琴你弹成了什么。”

小瞎子不敢接这话茬,吸足了几口气又跪到灶火前去,鼓着腮帮子一通猛吹。“你要是不想干这行,就趁早给你爹捎信把你领回去。老这么闹猫闹狗的可不行,要闹回家闹去。”

小瞎子咳嗽着从灶火边跳开,几步蹿到院子另一头,呼嗤呼嗤大喘气,嘴里一边骂。

“说什么呢?”

“我骂这火。”

“有你那么吹火的?”

“那怎么吹?”

“怎么吹?哼,”老瞎子顿了顿,又说:“你就当这灶火是那妮子的脸!”

小瞎子又不敢搭腔了,跪到灶火前去再吹,心想:真的,不知道兰秀儿的脸什么样。那个尖声细气的小妮子叫兰秀儿。

“那要是妮子的脸,我看你不用教也会吹。”老瞎子说。

小瞎子笑起来,越笑越咳嗽。

“笑什么笑!”

“您吹过妮子脸?”

老瞎子一时语塞。小瞎子笑得坐在地上。“日他妈。”老瞎子骂道,笑笑,然后变了脸色,再不言语。

灶膛里腾的一声,火旺起来。小瞎子再去添柴,一心想着兰秀儿。

才散了书的那会儿,兰秀儿挤到他跟前来小声说:“哎,上回你答应我什么来?”师父就在旁边,他没敢吭声。人群挤来挤去,一会儿又把兰秀儿挤到他身边。“噫,上回吃了人家的煮鸡蛋倒白吃了?”兰秀儿说,声音比上回大。这时候师父正忙着跟几个老汉拉话,他赶紧说:“嘘——,我记着呢。”兰秀儿又把声音压低:“你答应给我听电匣子你还没给我听。”“嘘——,我记着呢。”幸亏那会儿人声嘈杂。

正殿里好半天没有动静。之后,琴声响了,老瞎子又上好了一根新弦。他本来应该高兴的,来野羊坳头一晚上就又弹断了一根琴弦。

可是那琴声却低沉、零乱。

小瞎子渐渐听出琴声不对,在院里喊:“水开了,师父。”

没有回答。琴声一阵紧似一阵了。

小瞎子端了一盆热水进来,放在师父跟前,故意嘻嘻笑着说:“您今儿晚还想弹断一根是怎么着?”

老瞎子没听见,这会儿他自己的往事都在心中,琴声烦躁不安,像是年年旷野里的风雨,像是日夜山谷中的流溪,像是奔奔忙忙不知所归的脚步声。小瞎子有点害怕了:师父很久不这样了,师父一这样就要犯病,头疼、心口疼、浑身疼,会几个月爬不起炕来。

“师父,您先洗脚吧。”

琴声不停。

“师父,您该洗脚了。”小瞎子的声音发抖。

琴声不停。

“师父!”

琴声戛然而止,老瞎子叹了口气。小瞎子松了口气。

老瞎子洗脚,小瞎子乖乖地坐在他身边。

“睡去吧,”老瞎子说,“今儿个够累的了。”

“您呢?”

“你先睡,我得好好泡泡脚。人上了岁数毛病多。”老瞎子故意说得轻松。

“我等您一块儿睡。”

山深夜静。有了一点风,墙头的草叶子响。夜猫子在远处哀哀地叫。听得见野羊场里偶尔有几声狗吠,又引得孩子哭。月亮升起来,白光透过残损的窗棂进了殿堂,照见两个瞎子和三尊神像。

“等我干嘛,时候不早了。”

“你甭担心我,我怎么也不怎么。”老瞎子又说。

“听见没有,小子?”

小瞎子到底年轻,已经睡着。老瞎子推推他让他躺好,他嘴里嘟嚷了几句倒头睡去。老瞎子给他盖被时,从那身日渐发育的筋肉上觉出,这孩子到了要想那些事的年龄,非得有一段苦日子过不可了。唉,这事谁也替不了谁。

老瞎子再把琴抱在怀里,摩挲着根根绷紧的琴弦,心里使劲念叨:又断了一根了,又断了一根了。再摇摇琴槽、有轻微的纸和蛇皮的摩擦声。唯独这事能为他排忧解烦。一辈子的愿望。

小瞎子作了一个好梦,醒来吓了一跳,鸡已经叫了。他一骨碌爬起来听听,师父正睡得香,心说还好。他摸到那个大挎包,悄悄地掏出电匣子,蹑手蹑脚出了门。

往野羊坳方向走了一会儿,他才觉出不对头,鸡叫声渐渐停歇,野羊坳里还是静静的没有人声。他愣了一会儿,鸡才叫头遍吗?灵机一动扭开电匣子。电匣子里也是静悄悄。现在是半夜。他半夜里听过匣子,什么都没有。这匣子对他来说还是个表,只要扭开一听,便知道是几点钟,什么时候有什么节目都是一定的。

小瞎子回到庙里,老瞎子正翻身。

“干嘛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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