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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草根生涯:王侯将相宁有种?

刘邦是街市上的小混混,有书也不读,懒惰成性,好酒喜色,却带领着一群乌合之众推翻了暴秦!

朱元璋是地主家的放牛娃,无书可读,做过和尚,当过乞丐;却带领着一支和秘密宗教明教关系甚深的红巾军,夺得了天下!

王侯将相宁有种,草根一样可称王。

刘邦:老子也是真命天子

他文不能书,武不能战,但却利用秦末动乱提供的机遇,成为历史的弄潮儿、幸运儿!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平民皇帝!

他建立的帝国的名字,成为一个民族的名字。有人说他是“不务正业的无赖”,有人说他是真命天子,还有人说他是狡猾的狐狸。是是非非谁来评判?他有怎样的过人之处?他是怎样扬长避短击败“力拔山兮气盖世”的西楚霸王?登上帝王宝座之后,他又怎样由一个夺权者成功转化为统治者和管理者?

那么,就让我们来认识一下本书的主角之一:刘邦。

刘邦的个人简历:

姓名:刘邦,

别名:刘季、刘三,

出生:公元前256年

属相:蛇(想起被他斩杀的那条白蛇!)

卒年:公元前195年4月25日

享年:62岁

谥号:高皇帝

初婚:30岁

配偶:5人,

子女:8子,1女

继位人:刘盈(恵帝)

最得意:垓下之战获胜

最失意:被困平城白登山

最不幸:母亲死于战乱,不知葬地

最痛心:未能更易太子

最擅长:用人

刘邦出身布衣,虽然当过几年亭长,也无非是不入流的小官。然而,就是这样的一个市井人物,却在群雄逐鹿中独占鳌头,使一代枭雄西楚霸王自刎江边;他与民休养,轻徭薄赋,开创西汉王朝两百年基业。

刘邦的本名并不叫刘邦,而叫刘季。翻遍《史记》和《汉书》,都没有看到刘邦名“邦”的记载。“邦”即“国”,后人推断,这个名字可能是刘邦成年之后自己给自己取的。史书上只记载他字“季”,其实这也不是真正意义的“字”。因为在当时,一般平民都有姓无名。刘邦既然只是平凡农户,出身低微,他自然也不可能有名字。

中国古代用“伯、仲、叔、季”给兄弟排行,刘邦大哥的确叫刘伯,二哥叫刘仲,但不见刘叔。所以,刘邦可能是“刘小三”或“刘小四”。

那么,刘邦的家庭出身又是怎样的呢?

《史记·高祖本纪》中说:“父曰太公,母曰刘媪。”太公就是“刘大爷”,刘媪则是“刘大娘”,这显然不是什么体面或有意思的称呼。

后来刘邦成了汉高祖,他的父亲才有个名字叫刘执嘉,母亲名叫王含始。

和历史上所有的真命天子一样,刘邦的出生也被蒙上了许多神话色彩。史书记载,刘大娘“尝息大泽之陂,梦与神通,是时雷电晦冥,太公往视,则见蛟龙于其上,已而有身,遂产高祖。”神话中的蛟龙便因此而生。

这段话的意思,用现代话来说就是:“有一天刘妈妈在大泽边睡觉,作梦和神相遇,当时雷电交加。天昏地暗,刘爷爷跑去观看,见到一条蛟龙伏在他妻子身上(不知道刘大爷当时如何感想),因而怀孕,刘邦就出世了!

虽然秦汉时期,古人还没有后来那么保守,可是说实在的,一个良家妇女却跑到大泽边睡午觉,还是让人感到有些不可思议。刘邦出生的这段记载,显然是后人添加上去的神话。除了出身,刘邦被人认为是真命天子的最充分的理由还是他的长相。

刘邦长得很帅,白面长须,是古代标准的美男子。

据《史记·高祖本纪》记载:“高祖为人,隆准而龙颜,美须髯,左股有72黑子。”翻译成现代文就是:鼻子高挺,两颊端正,脖颈细长,胡须长得长又好看,被人称为“美髯公”。

看来,“美髯公”的称呼,并不是关云长的专利。

刘邦不但人长得好看,身材也好看,还是个型男。

《河图书》上说:“帝刘季口角戴胜、斗胸、龟背、龙股,长7尺8寸。”古尺的7尺8寸,约在176公分到180公分间,算是高(身兆)身材了。南方人身材一般不高,所以会特别显得鹤立鸡群。斗胸是胸部挺直,龟背则指背脊硬朗,龙股则表示手脚长而有力,几个因素加起来,的确是相当有精神而意气焕发的样子。

即使以现代人的眼光来看,刘邦也可算得上一个“帅哥”。

除此之外,他左脚上还有72个黑痣。(好厉害的一只脚)

按说脚上长黑痣也没什么了不起,谁身上没几颗痣。但刘邦左脚的黒痣却与众不同,不但大小差不多、排列整齐,而且恰好是72颗,那可真是世界奇迹了。

在中国的古相学中,36、72可都是个大吉祥数。

当然,这个黒痣的说法,也许来源于乡人的炒作也未可知。或许是他小的时候,有人偶然发现了刘邦身上的黑子。闲来无事的三姑六婆,便牵强附会的将这些黑子凑成72个数。一传十,十传百,百传千。本来是乡间的一个趣事,是乡人们口中的谈资,没想到刘家这位“异相”娃娃的知名度,也跟着传开了。

刘邦在家里最小,自然娇惯些,养成了好吃懒做的习惯。当然这跟他家的经济状况也可能有些关系。生得晚,家里经济状况也比以前好了一些,做不做“工”,都不再差他一个人。再加上刘邦家在沛县,沛就是水源充沛之意。水流多,生物自然较繁盛。因而沛县的农民得天独厚,不用太辛劳便可有不错的收成,生活也不会困难到那里,人力资源应算丰沛,游手好闲也成为不是特别的罪恶了。

虽然如此,可是他老爸对他的行为还是时不时有些埋怨,有时候骂他“无赖”,有时候骂他是好吃懒做的“浪荡儿”。但刘邦依然我行我素。因为没出过力干过活儿,不知道挣钱的艰难,所以刘邦平时花钱也慷慨,生性豪爽,对人乐善好施。所以身边就集结了一群狐朋狗友,整日在酒肆勾栏之中,飞鹰走狗,活得也算潇洒!

点评:

乱世造英雄,刘邦的年代是地地道道的乱世,义军四起,民不聊生,于是英雄应运而生。小亭长出身的刘邦,成就了大汉200多年的基业。谁说小人物就不能成就大事业,刘邦用他的实际行动给后世人立了一块丰碑。草根阶层的他,战胜了无数贵族出身的对手,最终站在成功的巅峰,骄傲地向世人宣称:“老子也是真命天子!”

混在家乡的那段日子

刘邦30岁时,做了泗水的亭长,因重感情,讲义气,在当地也小有名气。

但刘邦绝不是一般的“混混”,史书上说他自比“信陵君”,尊重人才,讲义气,重感情,不会自私自利,也不求自己表现。有福大家享,有难自已扛,相信别人,事事宽容,这种人在变化多端的乱世,的确是最容易脱颖而出的领袖人才。

虽然只是一个亭长,比村长也大不了多少,但大小也是个干部。亭里面,除了亭长刘邦外,还有数十名的下属,但他们都是役夫,属平民身分,没有正规编制。只有刘邦属“吏”职,算是个“干部”了吧!一向喜欢夸张的他,自然要设法好好表现一番了。

上任之后,他就给自己制作了一顶“冠”。

“冠”是一种身份的象征,在当时“士人”以上才能戴冠,平民只能以“巾”束发,所以有“冠”的人,便代表他有身分、有地位。这顶“亭长冠”,使刘邦俨如高官般地威仪,不认识的人,很难看出他的身分只是一名亭长而已。

刘邦最大的爱好,就是交朋友。但他交友的方式,不是淡如水的“君子之交”,而是勾肩搭背、嬉笑辱骂式的“小人之交”。所以,对方的身分也大多不高,大都是贩夫走卒之辈,大家义气相投,常在一起吃吃喝喝。

当上亭长之后的刘邦,朋友自然也就多了,更需要交际应酬。因此,素来喜欢交友的他,常呼朋引友地到沛城的酒楼去喝酒。他工资不高,偏偏个性慷慨,因此常常需要赊账。不过,酒铺主人却非常欢迎他,即使酒钱永远欠着也无所谓。

关于刘邦在酒店白吃白喝的原因,流传了很多传说。据《史记》记载,刘邦本人酒量并不大,很容易喝醉。他醉了之后也不胡闹,就在酒铺里呼呼大睡。每当这时,酒店老板就会看到他身上附有龙的影子,深奇之,知道他是贵人,于是就不收他酒钱。当然,这种说法不过是后人制造的神话,虽然堂而皇之的写在《史记》里,其实不足为信。

真实的原因是,由于刘邦号召力强,他每次请客都到一个酒店。于是喜欢到这酒铺的人愈来愈多,给酒店带来这么多的生意,消费额提高不少,酒楼老板自然要呵呵大笑了。难怪主人特别欢迎他了。在这里,刘邦充当了一个酒水促销员的角色。

事实上,刘邦并不是个铁公鸡,他花起钱来还是很慷慨的。当他有钱的时候,在酒店喝酒往往给给好几倍小费,酒店老板由他身上得到不少好处,而且还经常给酒店拉来不少酒客。于是,为了拉拢刘邦这位大客户,老板到了年底便自动毁掉账单,希望刘邦继续捧场。还有一点就是,刘邦大小也是个亭长,有他在,一般地痞流氓也不敢到酒店闹事。

据说刘邦年轻时代便有大志。史书上记载,刘邦当上亭长后,经常因公干到咸阳,总趁机多留两天,到处闹晃,领受一下大政治环境下的气氛,也增广自己的见识。有一次,正好碰到秦始皇从咸阳出发的巡幸队伍,真是雄伟壮观,数万人为一人造势,让刘邦感动万分,垂涎三尺,不禁脱口而出:“大丈夫当如此也!”或许是这次的机缘,加上这几年当“官”的经验,让刘邦开始有了窥伺天下的野心。

点评: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年轻时代的刘邦是相当可爱的。他热情、仗义,喜欢交各种各样的朋友。有一份不错的工作,过着自得其乐的生活。混在家乡的这段日子,没有称霸天下的野心,没有勾心斗角的政治斗争,也许这是刘邦人生中最快乐的时光。如果不是后来的天下大乱,也许他会逍遥一生。然而历史却没有假如,刘邦注定要走上历史大舞台,去挥洒他精彩纷呈的一生。

天上掉下个吕妹妹

这一年,沛县来了一个姓吕的有钱人,人称吕公,据说还是个名门望族。吕公为人仗义疏财,地方影响力颇大,因此得罪了当地的豪族恶势力,不得不举家迁居于沛县。

吕公之所以搬到沛县来,是因为和这里的县令是故交。

友朋自远方来,县令自然特别高兴,于是大摆宴席,为吕公办接风。同时,县令还邀请了沛县父老及大小官吏,让吕公和他们都认识认识,联络联络感情。

听说县令请客,宴请的又是位大富翁!有这样的好事儿,刘邦当然也要去凑个热闹。于是他和很多人一样,都争着抢着报名参加。

人太多了,但宴席的座位却不够。这种僧多粥少的情况,让县令非常头痛。

这时候,一向能干的办公室主任萧何当然不会让县令头疼,他很快就想出了一个好办法。萧何办法很简单,就是把座位分成数等份,有少数贵客的雅间,也有一般客人就餐的大餐厅。布置好一切之后,萧何便大声宣布:“各位都听仔细了,凡贺金千钱以上的客人就是贵宾,可进入雅间直接会见吕公,其余的就在大餐厅及前庭吃饭。”

刘邦官不大,收入也不多,当然没钱拿贺礼,按说应该坐在外面。但刘邦偏不,他虽然身上没带一文钱,却大大咧咧地直入雅间,大声喊道:“贺金万钱!”

雅间里一下子安静下来,所有人都被镇住了。吕公正在和县令喝的高兴,突然听到有人如此大方,大为惊讶,也将视线移向刘邦。这一看不要紧,他不禁为眼前这位放荡不羁的美男子的长相惊呆了。于是,吕公放下酒杯,立刻站起来,亲自到门口迎接刘邦。

原来这吕公会相面,他见到仪表非凡的刘邦,知道他将来前途不可限量。

萧何和刘邦认识,当然知道他的底细,别说一万钱,一千钱他也拿不出来。他眼见这个玩笑开大了,忙拦住刘邦,同时不好意思地向吕公说:“吕公莫怪,刘季这个人好吹牛,作事情不知分寸,其实他拿不出万钱。”

刘邦当场被揭穿,脸一红,当时就想退出去。

不料吕公却笑着说:“不妨,不妨,他有这份诚心就够了。”于是,他仍然迎了过去,亲自将刘邦引入雅间,并让他坐最尊贵的位置。刘邦这时候也也不再客气,在众多达官贵人面前,大刀金马地坐了下来,很快就和吕公谈笑风生,宛如老友。众贵宾还以为刘邦是吕公久未谋面的老朋友,故也不特别在意。

宴席很快就结束了,吕公暗示刘邦不要早走,有事相告。

刘邦不知何意,在宴席结束以后仍然坐在位置上。

等吕公送走所有宾客之后,便拉着刘邦来到后堂,让他见见夫人及女儿吕雉。刘邦一一见过,不知道吕公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

这时候吕公说话:“我把你留下来不为别的,就是要把女儿嫁给你!”他的话真是一鸣惊人,刘邦简直怀疑自己的耳朵:“你……说什么?”

“我要把女儿嫁给你!”吕公再次强调。

天上掉下这么一件好事,刘邦简直要陶醉了。

吕夫人和吕雉母女俩面面相觑,都一位吕公喝醉了。吕公没有喝醉,他执意将自己的女儿嫁给刘邦,即使夫人百般反对也无济于事。

刘邦成家后,并没有依靠老丈人的财势,仍然过着穷日子。吕雉虽是千金小姐出身,但嫁夫从夫,只好随刘邦回老家去过着朴实的百姓生活。不久之后,她便替刘邦生下了一男一女,这就是后来的孝惠皇帝及鲁元公主了。

吕雉和一般女子不同,她虽然外表娇弱,个性倒相当坚强,为了丈夫,她甘心由千金小姐变成田里农妇。因为她和父亲一样,也相信刘邦一定会成大事。同时,她也很能欣赏刘邦这种大大咧咧的性格。刘邦也很喜欢自己的妻子,过去放浪的习性也收敛不少。除了偶尔出去鬼混,大多时间还是一心一意地在家陪着老婆。

生活就这么有一天没一天的过着,平静而又幸福。突然有一天,吕雉带着两个幼儿来到田里锄杂草。这时,有位白发苍苍老翁走过来:“这位大嫂,能否给我点茶水?”

吕雉好歹也是大家闺秀出身,家教不错,知道尊老爱幼的道理。她见老人家显得疲累不堪,不但给予茶水,并将自己的午餐分出一部分给老翁。吃饭中,老翁面露惊讶地端详着吕雉,欣然叹道:“夫人之相,可是天下奇贵之相啊!”

这话和父亲常说的相同,吕雉深感兴趣,便请老翁也相相两位幼儿未来的命运。

老翁看到长子,更惊讶道:“依此儿面相看来,夫人之奇贵,正是来自这位公子之福荫啊!”吕雉再请看看女儿。老翁点头道:“也是贵人之命啊!”

说完,老人不再多言,便拿起自己的拐杖慢慢走开了。

正好这天午后,刘邦回家探望妻儿,相差老翁离去仅约两个钟头。

吕雉便将老翁之言,转告刘邦。刘邦大为惊喜,便立刻循老人去的方向追赶过去。不久,便看到一个老迈的背影。忙叫道:“老人家,请留步!”

老翁缓缓回过头,一眼看到刘邦奇异的面相,不由大吃一惊:“哎呀,刚刚我看到夫人和婴儿如此贵相,正感觉大惑不解。现在我明白了,原来他们都和您有关啊!阁下的面相极为尊贵,不是一般人可比的。”

刘邦听了非常高兴,连连作揖:“得您吉言,有朝一日我真发达了,绝不忘您的恩德!”等到刘邦得到天下之后,想起这件往事。便派人四处寻找这位老翁。可惜,派出很多人,就是找不到这位老翁。也许因为相信了“贵相”的说法,刘邦才能够坚忍不拔,愈挫愈勇,终至成其大功。

刘邦自从有了一个贤内助,再加上岳父的关系网,很快拓展了人脉关系,开阔了眼界。萧何很快感觉到刘邦的变化,觉得他领导魁力愈来愈成熟了。有一次,萧何对朋友说:“刘季虽然看来一无是处,但他如同一个空虚的器物一样,能兼容并蓄各色各样的人才,能吸引更多人支持他,正是他更容易成功的有利条件。”

萧何把刘邦看得很准:没有立场,没有包袱,以及豁达开朗的个性,这使刘邦的可塑性极高。加上其浓烈的个人魅力,更使他命定中能成就大业。

点评:

刘邦的婚姻堪称经典,具有那个时代特有的浪漫色彩。吕雉遇到了刘邦,是她的幸运,也是她的宿命。这个女人注定要在刘邦的人生中,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记。刘邦娶了吕雉,同样也是他的运气,如果没有这位“贤内助”,刘邦的江山也许根本打不下来。天上掉下个吕妹妹,刘邦的命运开始有了新的转折。

乱世英雄,何必再问出处

秦始皇晚年,秦朝的残暴统治已经十分严重,全国人民怨声载道。

一连几年,秦王朝为了北征匈奴、建筑长城而动用大批人力物力,加上原先进行的修驰道、修宫室以及骊山陵的工程,使政府原有的人力根本不足派用,只好由民间征调大量的劳役。征调劳役的命令,终于也到达了泗水亭。

沛县县令接到任务后,不敢怠慢,急忙编造名册,派遣各亭亭长负责领队的工作。

修筑骊山陵是件非常艰苦的工作,而且九死一生。再加上百姓们对朝廷过多的劳役本来反感颇深,因此负责领队是件危险差事。根据秦朝律法,如果半路上有人结队逃亡,领队是要连坐论罪的。县令在考量所有亭长的能力后,认为只有刘邦压得住阵脚,于是决定派他去。刘邦叫苦不迭,但朝廷的命令谁敢违抗,只好硬着头皮领命。

于是,他收拾好行囊,带领征调的五百多人出发了。

刚开始这支队伍走得还很顺利,但到了半路就出事了。眼看着离家乡越来越远,一些吃不了苦或想念家乡的人,就趁着路过山区的时候悄悄逃走。由于监管的人员太少,山路又崎岖复杂,实在也难以搜捕。刘邦虽头痛异常,却是束手无策,只好装作不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继续领着前进。这样一来,逃亡的人愈来愈多。

刘邦眼见得自己带出来的人越来越少,心想再这样下去,到咸阳恐怕只剩下他一个人了,到时候交不了差,看情形只有死路一条,与其坐以待毙,干脆错就错到底了。这时,一个大胆的想法在他心里渐渐成型。

下定了决心后,他反而轻松多了。

没多久,这支队伍就到了达丰西泽中,刘邦下令将剩余路费全部换成了酒和酒菜,并召请剩余的劳役与他痛痛快快大喝一场。大家正莫名其妙时,刘邦在半醉状态下宣布,劳役队伍在今晚全部解散,要回去的可以暗地回去,责任完全由他一个人扛。他慷慨激昂地表示:“此去凶多吉少,你们赶快逃亡吧!到了这个地步,我也只好开溜了。”

此言一出,众人哗然,对刘邦的义气钦佩不已。

劳役和监管人员中,有些较胆大而讲义气的便表示:“我们愿跟随亭长逃亡!”

大家纷纷响应,愿意跟随刘邦亡命天涯。

虽然几百个人同心协力,可以相互照顾,但天涯茫茫,又毫无准备,该到哪里去呢?不过刘邦一向乐观,心里虽然犯愁,但表面上依然谈笑风生。他吃饱喝足之后,带着三分酒意,率领大家往深山里走去。

刘邦深知,在这种情况下,躲进深山老林是最好的选择。

这这样做,一方面是为了避免消息走漏后会被官方逮捕,一方面进入山区也比较容易找到吃的东西,存活机会较大,或许可以暂时成为据寨而守的“山大王”呢!

于是,这群人便一头扎进了深汕老林。逃亡数天后的某夜,刘邦等人仍借着酒意及月光在山中的沼泽区里赶路。由于道路不熟,刘邦派一名较机警的劳役在前面探寻,以免人数太多,容易被发现。

这名先行者去了不久,就慌慌张张地赶回来报告:“不好了,前面有一条巨蛇,盘据小路中,看情形,我们很难过得去,还是回头找其他出路吧!”

这时候刘邦刚好喝了点酒,微醉中,喝醉的人胆量往往很大。他听说有巨蛇,便大声说:“咳,壮士出行,还怕什么巨蛇,看我斩了这畜牲好赶路!”接着又猛喝了几口酒,便拔出佩剑奋勇向前,走不多远,果然见路上盘踞着一条白色巨蛇。

刘邦借着酒劲,大吼一声,提剑就砍。

大蛇正在睡觉,突然遭到奇袭,立刻仰起头来反抗。刘邦这时候豁出去了,拿着剑又劈又砍。大蛇不敌,终被劈为数段。斩了白蛇之后,刘邦酒意上升,迷迷糊糊中又走了几里路后,终于卧倒在路旁,睡得不醒人事。

那些跟随在刘邦后头的人,见没有动静,便向前追寻。

众人走了没多久,突然发现白衣人的尸体,旁边有位老妪在哭泣。大家感到奇怪,便趋前问道:“老婆婆,你为什么在此哭泣呢?”

“我的儿子被人杀了,所以我在此为他痛哭!”

“你的孩子是怎么被人杀的呢?”

“我的儿子是白帝之子,今天他化为蛇的原形,横在此路上,想不到却被赤帝之子给杀了,所以我才在这里痛哭呀!”

“你真是老糊涂了,拿这些昏话来骗我们。”大家爱一致认为老太婆在胡说八道,正想笑话她,老太婆却突然化做一阵风不见了。大家大吃一惊,急忙找到睡在路旁的刘邦,并告诉他这件奇遇。刘邦听了非常高兴,从此认为自己是赤帝之子了。

刘邦斩白蛇这件事后来流传很广。有人认为他斩白蛇也许是真,但什么白帝之子就是杜撰了。这也许是逃亡期间刘邦徒众故意创造出的神话,用以显示刘邦是天生的领袖。也有人认为这是刘邦起义后,萧何为了建立他在沛县父老心中的地位,故意制造出来的神话。

其实,类似的传说还有很多,比如,秦始皇在位时,便有不少懂得看天象的方士跟他建言:“东南方有天子气。”秦始皇非常担心,于是常到东方巡幸欲镇服之。

刘邦知道后,非常害怕,便躲到深山沼泽和岩石间,怕自己身上有“天子气”而被发现。但吕雉每次到山区寻找刘邦时,却总能很快就找到他。

刘邦非常郁闷,就问老婆:“你怎么每次一来便找到我呢?”

吕雉笑了笑,回答说:“这还不简单,你所在的地方,上空常有云气,只要顺着云气找,便可以很快找到你了。刘邦听了这话,更加相信自己有祥瑞之异征,非常高兴。而沛县子弟听到这种传言,也相信刘邦有贵相,于是纷纷往山中投奔之,从此刘邦力量大增。

这样的传说,更明显是后人编造的。即使有方土秦始皇报告“天子气”的事,那也应该属于宫廷中秘言,又怎会流传到小小的亭长刘邦耳中?

更何况,当时逃亡山区的刘邦,正是最狼狈不堪的时候,每天担心被朝廷抓捕,能勉强维持生存就不错,哪里还敢自比为“天子”?沛县子弟为了逃避接踵而至的劳役,前往投奔刘邦或许是有的,但说到“天子气”,那就纯粹是忽悠后人了。

点评:

刘邦的运气,也是给逼出来的。试想如果没有那次送劳役的任务,说不定他从此“相妻教子”,平平淡淡地度过一生。即使后来天下大乱,风云变幻,也不关他的事。但历史偏偏选择了刘邦,让他带领着一支仅有百余人的队伍,于不经意间登上反暴秦的历史舞台,从此,历史上就多了一个汉高祖,少了一个小亭长。

陈胜给刘邦树立起一个榜样

公元前209年7月的一天,大泽乡(今安徽宿州东南)大雨滂沱。在一跳坎坷的道路上,有一队衣衫褴褛、疲惫不堪的人们,正在艰难地行进。

原来,这是阳城(今河南登封东南)的地方官派了两个将尉军官,押着900名戍卒送到渔阳(今北京市密云西南)去防守。为了便于管理,军官从这批壮丁当中挑了两个个儿大、办事能干的人当屯长,让他们管理其他的人。这两个人一个叫陈胜,阳城人,是个给人当长工的;一个叫吴广,阳夏(今河南太康县)人,是个贫苦农民。

陈胜这个人很不简单,他虽然出身穷苦,却很有志气。据说,在他年轻的时候,曾经受雇为别人耕田,这段经历让他对于贫穷有切肤的感受。当时陈胜的心情一定非常郁闷,于是在耕完田休息的时候,常常怅恨感慨。

有一次,他对那些和他一起耕田的穷哥们儿说:“各位,咱们今天定个约定,将来如果谁发达富贵了,不要互相忘记啊。”雇工们多是安分守己,不会有太大的奢望。大家见陈胜说的一本正经,都笑话他说:“咱们都为富人耕田,吃饭活命而已,谈什么发达富贵。”

虽然同是穷苦人,心志抱负却迥然不同。

于是,陈胜叹息说:“嗟乎,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

不难看出,陈胜是不满于现实的人,他的志向,是想要改变现状。也许他那些穷伙伴做梦也不会想到,陈胜将来会闹出那么大动静来。

陈胜和吴广本来并不相识,只是后来都当了民佚,这才碰在一块儿,两人同病相怜,又都是屯长,很快就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吴广的个性与陈胜不同,他没有陈胜那么张扬,但在贫穷而不安分上,却与陈胜是一脉相通的。

不安分的人聚会到一起,往往容易生事。

且说这900名戍卒只怕误了日期,天天急着往北赶路。到大泽乡的时候,正赶上连天大雨,水淹了道,没法通行。他们只好扎了营,停留下来,准备天一放晴再上路。

然而,由于连日大雨,道路已经被雨水冲毁,眼看按时到达已经无望了。

所有人都愁眉不展,要知道,秦朝的法令很严酷,被征发的民佚如果误了期,就要被杀头。大伙儿看看雨下个不停,急得真像热锅上的蚂蚁似的,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陈胜心里那只不安分的火苗终于燃烧起来,他偷偷跟吴广商量:“这儿离渔阳还有几千里,怎么也赶不上限期了,难道我们就白白地去送死吗?”

吴广回答地倒也爽快:“我可不想死,要不咱们开小差逃吧。”

陈胜摇摇头:“兄弟,你听我给你分析分析:咱们开小差逃跑被抓回来是死,如果起来造反也是死。同样是死,不如起来造反,就是死了也比送死强。”

吴广完全赞成陈胜的主张:“对,老百姓吃秦朝的苦也吃够了!可是我们该怎么做,才能把他们发动起来呢?”

陈胜说:“我听说秦二世是个小儿子,本来就挨不到他做皇帝,该登基的是扶苏,大家都同情他;还有,楚国的大将项燕,立过大功,大家都知道他是条好汉,现在也不知道是死了还是活着。要是咱们借着扶苏和项燕的名义,号召天下,楚地的人一定会来响应我们。”

两个人商议已定,决定展开行动。为了让大伙儿相信他们,陈胜利用当时人大多迷信鬼神的心理,想出了一些计策。他们找到一块白绸条,用朱砂在上面写上“陈胜王”三个大字,然后来到附近的鱼市上,把它塞在一条死鱼肚子里。

这条鱼很快被兵士们买了回去,大家也理所当然地发现了那块绸子上面的字。和陈胜预想的效果一样,所有人都十分惊奇,认为是上天的暗示。这还不够,到了半夜,吴广又偷偷地跑到营房附近的一座破庙里,先假装狐狸叫,接着大声喊:“大楚兴,陈胜王。”

诡异的喊声一声接着一声,把全营的兵士都吵醒了。大家心里更是又惊又怕。到了第二天起来,士兵们看到陈胜,都在背后点点戳戳地议论。由于陈胜平日待人和气,再加上这些天的怪事,大家就更加尊敬他了。

在狂风暴雨下,聚众造反的计划,就这样紧锣密鼓地进行着。

有造势造的差不多了,陈胜吴广终于决定动手。这一天,趁着两个军官喝醉了酒,吴广故意跟他们说:“二位大人,咱们反正误了期,还是让大家散伙回去吧。”

军官勃然大怒,一个抄起军棍责打吴广,一个拔出宝剑来威吓他:“好小子,你活的不耐烦了,这种话也敢说!”

吴广力气大,一把夺过宝剑,趁那军官还没反应过来便顺手砍倒了一个。陈胜早就守在一旁,见状猛扑过去把另一个军官也杀了。

料理了两个军官,陈胜就把兵士们都召集起来,慷慨激昂地说:“弟兄们,男子汉大丈夫不能白白去送死,死也要死得有个名堂。王侯将相,难道是命里注定的吗?”

大伙儿非常激动,纷纷高喊:“我们愿听陈大哥的!”

陈胜见人心可用,于是就叫弟兄们搭个台,做了一面大旗。旗上写了一个斗大的“楚”字。并率领大伙对天起誓,一定要同心协力,推翻秦朝。

且说陈胜、吴广夺取了这支900人部队的领导权后,将他们重新组织起来。以陈胜为将军,以吴广为都尉,开始进攻所在的郡县。他们带领着九百条好汉先把大泽乡占领了。百姓们早就对秦朝暴政恨之如果,听到这个消息,都拿出粮食来慰劳起义军。那些青壮年也纷纷拿着锄头铁耙到营里来投军。起义队伍迅速壮大起来,没有刀枪和旗子,他们就砍了许多木棒做刀枪,削了竹子做旗竿。历史上把这件事称作“揭竿而起”。

就这样,陈胜、吴广建立了历史上第一支农民起义军。

陈胜军攻占了大泽乡之后,进而又占领了大泽乡所在的蕲县城。蕲县过去是楚国的领土,也是楚国大将项燕领军抗秦、激战身亡的战场。在民众苦于徭役和暴政的时候,陈胜、吴广以项燕和复兴楚国的名义起兵蕲县,可谓是占了天时、地利和人和,蕲县民众积极响应和支持陈胜军。起义军不费吹灰之力,就一举拿下了蕲县。

攻占蕲县以后,陈胜军得到了第一个可以作为依凭的据点,征兵扩军,整编策划,一一顺利进行。不久,他们便兵分两路:一路向薪县以东发展,另一路由陈胜亲自率领,攻打蕲县以西地方。起义军只有木棒和锄把作为兵器,但是他们斗志昂扬,势如破竹,横扫秦军。不到一个月,连下五县。陈胜率军打到陈(今河南淮阳)的时候,起义军队伍已经发展壮大,拥有兵车六七百辆,骑兵一千多人,步兵数万人了。

陈县是陈胜军攻下的第一座郡治大城,这里交通南北,贯通东西,是中原地区的一座重要城市。而且,陈在战国未曾经是楚国的都城。而陈胜和他的同伴们大多是楚地人,知道那里素有反秦的传统,抗秦的情绪高涨,定会成为抗秦的中心,所以率领起义军把进攻矛头直指向陈,很快一举攻克,占据了这一战略要地。

攻占陈县以后,陈胜延请陈县地方的父老豪杰、有影响的人士,共同协商今后的反秦大事。这次协商会议,吸引了各方人士的广泛参加。会议上,陈县的地方父老对陈胜说:“将军替天下百姓报仇,征伐暴虐的秦国。这样大的功劳,应该称王。”他们建议陈胜迅速建立政权,以复兴后的楚国的名分号召天下,推翻秦王朝。

陈胜和吴广采纳了陈县父老的意见,以陈县为首都,建立了张楚新政权,拥立陈胜为王。陈胜所建立的张楚国号,取“张大楚国”的意思,表示楚国由此复兴,更由此而张大。

因此,陈胜在历史上又称作陈王。

建立起自己的政权后,陈胜提出“伐无道,诛暴秦”的口号,飞快传遍了大江南北,黄河上下。响应者四起,起义浪潮越来越高,汹涌澎湃。经过六代君臣百余年苦心经营而建立的秦王朝,就这样被几双握锄把的大手推进了历史的坟墓,他们自己虽然没有得到权力,秦朝的权力却因他们而丧失。

评点:

陈胜、吴广是农民起义的先驱,他们领导平民揭竿而起,树立了中国历史上反对暴政的一块丰碑。大泽乡起义虽然失败了,却在中国历史留下了光辉灿烂的一页。陈胜那句振聋发聩的名言“帝王将相宁有种乎”,也如一句神奇的咒语,激励了无数志士。陈胜吴广的行动,无疑给刘邦树立了一极好的榜样,使他突然明白:原来,除了逃亡,自己还有另外一条路可走,那就是造反!

抓住机遇,一跃而起

秦二世元年秋天,陈胜、吴广起兵反秦,建立张楚政权。起义军以复兴楚国的名义对抗暴虐的秦国,斗争日益激烈。有了张楚的旗帜,天下响应,各地的起义此起彼伏。

这年刘邦三十八岁,仍匿居于山泽中避难。看到天下大乱,他那颗并不安分的心,也开始蠢蠢欲动。他就像一条潜伏的巨龙,只等时机一到,立刻冲天而起。

机会很快就来了!

在陈胜全力造势下,华东地区风声鹤唳,各地地方官员大为紧张,刘邦的老家沛县自然也不例外。此时此刻,县令正召集萧何与曹参等重要干部商议。

原来,为了免于成了被革命的对象,县令有意干脆背叛朝廷,率军响应陈胜。在会议上,他委婉地向下属们表达了这个意思。然而,萧何掌管律令,第一个站出来反对:“大人,您作为朝廷官员,如今却带头造反,恐怕百姓们未必会信任您。”

县令一惊:“那你说该怎么办呢?”

曹参出主意说:“依我看,不如由萧何来发号施令吧!萧何德高望重,沛县子弟一定会听你调遣的。”

萧何见县令直翻白眼,连忙摇摇头:“我也是食朝廷俸禄,不宜出面,不如召回在外亡命的沛县子弟,由他们领导抗秦,必可保住本县城的安全。”

县令为难了:“那……有谁可以担此重任呢?”

萧何好像使劲想了想,才说:“泗水亭长刘季,曾因押解劳役失职而逃亡在外,今已聚集有数百人之众,何不召他回来,以他的名义抗秦,大家才会跟着奋起。”

眼见情况紧急,孤掌难鸣之下,县令只好答应下来。

其实,萧何等人都是刘邦的死党,他们私下里早已与刘邦互通声气。

此刻见县令答应请刘邦出山,萧何立刻派樊哙往深山中去找刘邦。这时候,刘邦正率领着一段沛县子弟,在山中逃亡。当他在听说陈胜起义的消息时,本也有意响应,但由于人少势弱,又缺乏门路,只好暂时观望,等待机会。

就在这个节骨眼上,铁哥们樊哙送来一个好消息。

见县令大人都派人来联络自己了,刘邦自然非常高兴,于是赶紧收拾细软,率领手下人,浩浩荡荡奔向县城而来。但走到半路,刘邦又犯嘀咕了。他毕竟在县令手下当过差,对这位县太爷太了解,他实在不相信县令会放弃县城,让自己来领导叛变。如果县令到时候不肯放权,那自己岂不危险?思前想后,刘邦决定派樊哙先回去,联系沛县父老以为内应,自己率领队伍慢慢跟着,必要时用武力夺取县城。

刘邦预料的果然没错,心怀鬼胎的县令见萧何、曹参等人眉来眼去,惟恐他们联合起来算计自己,于是下令闭门坚守,不让刘邦进城,并欲捕杀曹参及萧何两人。

幸好,这个消息立刻被夏侯婴探知,这才力挽狂澜。

夏侯婴曾为县令马车夫,也就相当于现在县长的小车司机,故在这方面人际关系颇熟。同时,他与萧何等人的关系也非同一般。危急中,他发动县府所有马车,将萧何、曹参等人在城门尚未封闭前送出城外,投奔返回中的刘邦部众。

萧何见到刘邦,立刻告诉他县令反悔之事变,并且城门已封闭,可能需要从长计议。但刘邦早有心理准备,他只微笑点头,并示意继续前进。原来,先回城的樊哙,早就在刘邦的授意下,带人煽动沛城父老策动兵变了。现在,县城主要干部萧何等人都已站到自己阵营里来了,在这场争斗中,刘邦已掌握绝对优势了。

萧何见刘邦临危不乱,而且经过这几年痛苦磨练,颇有大将之器,心中大为高兴,更加坚定自己选择刘邦之信心。

刘邦的部队到城门下时,见城门早已紧闭,戒备森严。

刘邦拉住马头,问萧何:“咱们这帮人要攻下县城,也不是很容易的事,万一附近的秦军来救援,那我们就完蛋了。你说该怎么办?”

萧何想了想,说:“强攻不如智取!”他建议刘邦亲自书写书帛数十封,系在箭梢上射入城内,以发动政治喊话的效果。“妙计,妙计!”刘邦拍手大笑,立刻照办。让士兵们纷纷把写好的书帛射出去。这些书帛很快就传到沛城父老之手,只见书帛上写道:

天下之人受苦于秦国的苛政已久,现在父老虽与县令共负有守城之责,但各路诸候皆已起兵抗秦,兵旅所至,恐沛县亦将遭屠城之难。父老们不如响应义军,擒杀县令,选沛城子弟可为领袖者共同尊奉之,以和各路诸侯站在同一阵线,才是保家卫城之道啊!不然,父老与子弟们可能会玉石俱焚,是很不值得的。

这封书帛暗藏杀机,意在挑唆沛县百姓杀掉县令。果然,县令也看到了这封书帛,大惊之下,立刻在城内实施严格军管,实际上是全城戒严了。父老乡亲们见县令这么敏感,深怕他胡乱杀人,于是便一不作二不休,当晚发动民变。结果县城很快陷入一片混乱,就连县府的卫兵也纷纷响应叛变。县令无可奈何之下,只好孤身逃离府邸,最终被乱民所杀。

接下来的事情就顺理成章了,沛县百姓在樊哙等人领导下,大开城门迎接刘邦的队伍入城。于是,风光无限的刘邦骑着高头大马,在沛县百姓夹道欢迎下,进入县衙。百姓们呼啦啦跪满一地,恳切请求刘邦出任县令。

刘邦当然要故意谦让一番:“不行不行,如今天下大乱,四方诸侯并起,竞争是相当激烈。选择领导将领若不适任,可能会导致一败涂地。我倒不是爱惜自己生命,只怕自己才能不足以膺重任,不能符合父老弟兄们的期待。这对大家都是件大事,应更慎重来选择领导人物啊!”他说完这番话,便四下扫视,静等沛县百姓的反应。

在沛县百姓心中,萧何和曹参的地位虽高于刘邦,但他们都是文吏,对指挥作战毫无把握。而刘邦毕竟当了几年的山大王,又有一支队伍在手。因此大家仍全力拥护刘邦,希望由他出面领导。这时候,有个老者站出来发言了:“将军不必谦逊,据我观察,您从小就一直有很多令人惊讶的珍怪异相,注定将成为贵人。我们依前日卜筮的结果,卜中指示刘季为领袖最是大吉,所以您还是不要客气了,沛县的安危,从今天起全在您手中了。”

刘邦又谦虚了半天,眼见大家是真心拥戴他,就不再客气,勇敢地承担起了领导人的任务。不过,刘邦此前最高的官位只是个小亭长,如今一跃升为全县领导人,到底如何来称呼他好呢?现在大家都是义军,再称呼县令又似乎不伦不类。

萧何毕竟是个知识分子,笑着说:“依我看,就改称刘季为‘沛公’吧!既可以表示是沛地的领袖,又有贵族的气派,而且也颇具亲切感,对外表尊贵、个性随和的刘季,的确相当的合适。”

众人一听,纷纷附和:“好好,以后就称‘沛公’吧。”

成为沛公的刘邦重新整编人马,以原先的“刘季党众”为基础,重新编入沛城的子弟兵,总共有二、三千人,换上全新的戎装,排列在县衙大门广场上。

身披铠甲的刘邦走上高台,下令战鼓齐擂,并以牲血祭鼓,所有旗帜均采用红色战旗,人数虽不多,但阵容还算壮大。刘邦以萧何及曹参为主要参谋,卢绾为侍从官,夏侯婴、任敖、周勃。灌婴为部将,最为骠悍的樊哙则为先锋。

就这样,一支小小的起义队伍算是建成了。

然而,令刘邦最头痛的是,这支队伍的作战经验几乎等于零,而且主要干部程度也不高,虽然相当“中看”,但是否“中用”就很难讲了。为了磨练这支队伍,也为了扩大地盘。刘邦下令,大举进攻周围的县城,并将大本营暂时设在刘邦的故乡丰邑。

就这样,经过一番你死我活的斗争,经受过不少苦难的刘邦,终于以“时势造英雄”的姿态,成了秦末农民起义军中的一方枭雄。当他站在丰邑的城墙上,放眼望去,四处都是烽烟滚滚。大风骤起,吹着他的披风猎猎作响,顿时一股豪情冲天而起,他要向世人宣布:天下,我刘邦来了!

点评:

刘邦凭借一支仅有百余人的起义队伍,登上反暴秦的历史舞台,最后击败强大的西楚霸王项羽,夺得西汉开国皇帝的桂冠,其中的奥妙是什么呢?当然是用人!刘邦无疑是个很有魅力的领导者,不然怎么会有那么多的英雄豪杰甘愿为他卖命?

这一点,项羽就差远了,所以他才败的那么惨。

朱元璋:贫农、和尚与乞丐

若论出身,古代帝王里没有比朱元璋再卑微的了!

人家刘邦好歹也是个亭长,但朱元璋却地地道道的无产者。他出身草莽,当过贫农、和尚甚至乞丐,却敢于向世人宣称:“皇帝轮流做,明年到我家”。他靠自己的努力,成为反抗命运、赤手空拳打天下的最成功榜样!他的人生际遇,给无数英雄豪杰以启示,他的成功道路,向所有人再次验证了历史的辩证法:“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始终让人弄不明白的是,一个走投无路的穷和尚,领着一支和秘密宗教明教关系甚深的红巾军,竟然夺得了天下!他使中国封建经济发展到一个高峰。但是却因为屠杀功臣而千百年来受世人口诛笔伐!他集“爱民恤苦”和“残暴嗜杀”于一身。

他究竟是怎样的一个皇帝、一个人呢?

姓名:朱元璋

出生:元文宗天历元年(1328)九月十八日

属相:龙

卒年:洪武三十一年(1398)

享年:71岁

谥号:高皇帝

庙号:太祖

陵寝:孝陵

父亲:朱世珍(又名朱五四)

母亲:陈氏

初婚:25岁

配偶:马皇后

子女:26子,16女

最得意:开创大明基业

最失意:太子朱标早逝

最不幸:幼年经历悲惨

最痛心:马皇后病逝

最擅长:刚猛治国

公元1328年10月21日,历史将永远记住这一天。在濠州钟离(今安徽凤阳)一座破庙中,传出了一阵清脆的婴儿哭声,贫农朱五四的第八个孩子诞生了。

然而,朱五四刻满沧桑的脸上却没一点喜悦之情。对于七个孩子的父亲而言,首先要考虑的是吃饭问题。而此时,家里的日子却一天比一天难过。

就在孩子出生一个月后,父母为他起了个名字:朱重八。当时谁又会想到,就是这个穷人家的孩子能成为大明王朝的开国之君呢?

没错,朱重八就是朱元璋。

朱元璋这一朱姓宗族,出自金陵之句容,家住地属通德乡朱家巷(现在江苏省南京市境内)。朱家几代人都以农业为生,后来世道不好,家境日益败落。到朱元璋的父亲朱五四这一代,不得不流落到钟离东乡,在这里才生下了朱元璋。

这位明朝开过帝王的长相到底如何,至今成为一个谜。

很多史学家都认为,朱元璋做了帝王之后赐给诸王侯的“御容”(也就是他的标准相)都是假的,并不是他本人的写真。即使是藏于故宫博物院的朱元璋图影,其可靠程度也大可怀疑。朱元璋这样做至少有两个原因,一是这位草根皇帝有“窥私癖”,他喜欢易服微行于金陵市井间,走街串巷,观世情民习,听言察色,查吏治政情。微服私访当然怕人认出他来,担心会遭人暗算。第二个原因,就是因为朱元璋尊容不雅,不好意思示人。

比如,《明史》里,对朱元璋外观形象的描写,就有点莫明其妙。“比长,姿貌雄杰,奇骨贯顶。志意廓然,人莫能测。”奇骨怎么可能贯穿于他的脑顶?这真是让外科医生也回答不上来。不过这也得算的上是一种异相,是他贵为真命天子的一个标志。

其实,根据民间传说,朱元璋不同于常人的地方还远远不止这些。

传说在他还没出生时,有一天,他的母亲陈氏在麦场坐着休息,突然从西北方向来了一个道士。这道士面如冠玉,留着长胡子,头戴簪冠,身穿红服,手里拿象简。他来到麦场也不说话,只用象简在手中拨弄白丸。

陈氏很好奇,就问道士:“这是什么东西?”

道人抬起头来,神秘地一笑说:“这是大丹,你若要,我给你一粒。”

陈氏鬼使神差地伸出手接过大丹,只见它晶莹圆润,很好吃的样子,就情不自禁地把它吞了下去。说也奇怪,她刚一吞下大丹,那个道士就忽悠一下消失不见了。

十个月后,陈氏生了一个男孩,当然就是朱元璋。

还有一种传说也很有趣,说朱元璋出生的时候,自东南飘来一股白气,贯穿房屋,奇特的香味弥漫在整个屋子里,历经一夜都没有散去。

于是,邻居们议论纷纷,说朱家肯定要出贵人。

有一本叫《龙兴慈记》的书上记载:朱元璋诞生时,屋上红光烛天,於皇寺(后改称皇觉寺)僧人远远地望见了,都以为发生了火灾。第二一打听才知道,原来是有一个孩子出生了。朱元璋出生不久,母亲抱着他来到河中洗澡。这时候,水中忽然漂来一方红罗,母亲顺手捞起这方红罗,回家做了婴儿的襁褓。再后来,那漂来红罗的地方就被叫做“红罗障”。

传说毕竟只是传说,事实上,朱元璋出生时,家里已经穷的揭不开锅了。可以想象,当时一个孩子的出生,就意味着多一张嘴吃饭,应该不会给这个贫困的家庭带来太多喜悦。这些灵异的传说,看来也是他当了皇帝之后,被人敷衍编造的。

当然灵异的故事还不止这些——

俗话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朱元璋跟其他穷苦孩子一样,很小就靠替地主家放牛过活。有一天,他嘴实在太馋,就把东家的牛犊给杀了,然后大伙儿一起把小牛煮熟吃。吃完之后,伙伴们都为朱元璋担心,东家知道后肯定不会放过他。但朱元璋却不慌不忙,他把吃剩的牛尾巴插进地里,哄骗东家说:“地开裂了,小牛陷进去了!”

东家当然不肯相信,他怒气冲冲地拽住牛尾巴。不料,牛尾巴真的往地里钻了,东家大吃一惊,只好相信了朱元璋的话,没让他赔偿牛犊。

还有一个传说,少年时代的朱元璋,喜欢和伙伴们玩拜皇帝的游戏。他们拿车辐板做皇冠,拿破的木板做笏,拿篮子做龙椅。然后大伙儿轮流坐在“龙椅”上当“皇上”,接受其他人的“朝拜”。奇怪的是,其他孩子坐上篮子的时候,都坐不稳,没拜几下就摔下来了,只有朱元璋坐上去的时候却稳稳当当的。大伙儿见状,就服了朱元璋,就一起拿着“笏”参拜他。从此以后,朱元璋在放牛娃中俨然成了小首领。

朱元璋的母亲听说这件事后,对丈夫说:“人家说我们家要出贵人。现在看来,我们家其他儿子混得都不怎么样,没什么产业,难道所谓的贵人,会是重八?”

这些传说实在是够荒诞的,但从中不难看出,朱元璋小时候的确比一般孩子聪明、顽皮。也许正是这种不安分的性格,使他以后的人生才如此多姿多彩。

不管怎么说,父母对朱元璋寄托了很大的希望。这种希望其实也很简单,如果他将来能够过上吃得饱、穿得暖的小康生活,他们也就心满意足了。

而朱元璋本人,当初也不是什么胸怀大志的人。如果不是发生了一系列变故,也许他会在那个穷乡僻壤平平淡淡地度过一辈子。

元朝末年,照例是政治腐败,民不聊生,而且天灾更是一场接一场,不是洪就是涝。再加上当时的蒙古统治者不把汉族人当人看,老百姓的日子简直苦不堪言。年幼的朱重八就是在这种缺衣少穿、忍饥挨饿中度过了自己的童年。

这一年,家乡又发生了天灾和瘟疫,朱元璋的残破的家庭也随之毁灭。先是父亲生生饿死了,接着大哥又死了,再接着,母亲也死了。史书记载,由于家里穷,入殓的时候:“殡无棺椁,被体恶裳,浮掩之尺,奠何肴浆。”家里没有棺木盛殓亲人,只用破烂的衣被裹了尸体,用黄土掩埋了,也没有任何东西可用来祭奠。

这也是当时所有穷苦百姓的真实写照吧。

在接踵而至的灾难面前,朱重八彻底绝望了,他也曾经不止一次的祈求上天,只希望自己能和父母一起生下去,有口饭吃,哪怕只有一碗清汤寡水的稀饭也行。但结果却令他失望,于是他那颗幼小的心灵开始变得冰冷,对这个世界充满了仇恨。

他知道,没有人能救他,除了他自己。为了有口饭吃,他只有去皇觉寺当和尚。

点评:

朱元璋和刘邦有太多的相似之处,他们出生贫寒,但又同是一个时代的缔造者。据史记记载,刘邦的父母连名字都没有,可见其社会地位之卑微。而朱元璋的家比刘邦家还穷困潦倒,朱元璋病了,他父母连给孩子看病的钱都没有,于是到寺庙跪拜,乞求老天的恩德。他们都建立了赫赫功业,当都同样背负着杀开国功臣的罪责,而受到后人的谴责等。中国人讲究个出生门第。因为如果有个富裕的家庭背景,从小就可以得到比较好的教育,长大了可以有更高的成就,封侯拜相。然而这个道理挪用到刘邦和朱元璋的身上,简直就是个讽刺。

此一番鸿鹄之志,诉与谁知?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

这句话在朱元璋身上,得到了最好的体现。苦难就像一块磨刀石,可以把朱元璋这块粗铁,打磨得锋利无比,成为一柄无坚不摧的宝刀。

朱元璋在埋葬了父母和大哥以后,又不得不和二哥分别。

因为二哥年纪比较大,要离家到别的地方去谋生。如今,空荡荡的一个家里,只剩下朱元璋孤苦伶仃一个人,几乎活不下去了。这时候,好心的邻居汪妈妈看朱元璋可怜,就出主意说,让他去当和尚,图个温饱。

对于朱元璋来说,当和尚也是个走投无路的选择。但这年头,当和尚也未必能吃得饱,那些寺庙真能收留自己吗?他心里又有些不安。但汪妈妈自有办法,她给附近寺庙的住持送了点礼,劝他们收下朱元璋,就这样,朱元璋成功地进入这家寺庙,当起了小和尚。

这家叫做於皇寺的寺庙,也因为朱元璋的关系,后来改名觉皇觉寺。

在寺庙里,小和尚朱元璋日子过得并不清闲。在一帮长老师傅们的奴役下,他不是扫地、做饭、洗衣服,就是击鼓撞钟、上香上供,每天从早到晚忙个不停,什么重活、累活都干,可即使是这样,他还是经常遭到寺里的长老和师傅们的打骂。朱元璋满肚子的委屈无处诉说,只好向那些没有生命的泥菩萨发火。每一个孤独的夜晚,他只能独坐在柴房中,看着窗外的天空,思念着自己远在另一个世界的父母。

虽然生存不易,但朱元璋已觉得很满足了,毕竟在这里不用饿肚子,可以吃饱饭。与挨饿相比,受点打骂又算得了什么呢?因此他很知足。

可惜,在乱世里,要想当个有饭吃的和尚,也不是容易的事。命运似乎在有意锻炼朱元璋的意志,在他当和尚仅仅50多天后,由于饥荒太严重,庙里也快揭不开锅了。长老们自己都没的吃,那能养活得了这大大小小的和尚呢?无奈之下,他们商量了半天,最后决定:所有的和尚都出去化缘,自己去找吃的吧!

就这样,朱元璋刚做了不到两个月的“行童”,还什么都还没弄明白呢,就为生计所迫而离开寺庙,四处云游了。其时是元至正四年(1344年),朱元璋才十七岁。

离开皇觉寺之后,朱元璋一路南下,说是云游,其实就是流浪。

于是,这个无依无靠的小和尚开始浪迹天涯,四处乞讨。从此之后,荒山古寺成了他的栖身之地,他只得靠别人的施舍勉强维持生命。作为一个游方僧,朱元璋跟乞丐没什么两样,可以说是历尽艰辛。他走遍了淮西、豫南的山山水水,就这样一下子过了三年多。

不知不觉中,朱元璋已经二十岁出头了。这三年里,他拓宽了视野,增加了人生经验,磨砺了在逆境中生存的本领。但朱元璋毕竟怀念家乡,于是又回到了皇觉寺。回来后,他开始发奋读书,伴随青灯黄卷,早功晚课,读书诵佛。

在这期间,朱元璋除佛经外,也广泛接触了各类书籍。

游历和读书,为他今后争霸天下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长期的困难生活最能磨练一个人的意志,有很多人在遇到困难时怨天尤人,得过且过,而另外一些人虽然也会在困难面前低头,但他们的心从未屈服,朱元璋毫无疑问属于后一种人。如果说,在出去要饭之前,他还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和尚,在他经过三年的漂泊回到皇觉寺时,他已经是一个有信心战胜一切的战士了。

这是一个伟大的转变,对很多人来说,可能一辈子都难以完成。转变关键在人心,只有心的强大,才是真正的强大。这时的朱元璋在等待一个机会,一个能使他一飞冲天的机会。谁也不会想到,就在不久以后,命运之神将开始向他微笑。

朱元璋在皇觉寺出家的这段日子,后来被蒙上了一层神话色彩。

传说,他的禅房在晚上远远看去,常常会发出红光,等到人走近了,那红光又没有了,大伙儿对此都感到很惊讶。这还是他第一次入寺时的事,等他从外地云游归寺,情况就更玄了。有一天,一个红衣道士出现在寺庙的西北方向,他说:“这寺中有好人。”就是说,这间寺庙将来要出大贵人。说完这句话,红衣道士便人间蒸发了。

又传说,有一天,朱元璋在扫地,扫到佛像脚下的时候,他嫌伸出的佛脚碍事,就随口说了句:“缩回去!”不料,佛像的脚真的乖乖“缩”回去了。还有一次,老鼠把佛像前的香烛吃了,朱元璋很生气,心想你这个佛怎么什么事都不管啊?因此大笔一挥,在佛像背上批上五个大字:“发去三千里。”到了晚上,寺庙里的其他僧人都做了一个梦,梦见庙里的佛要走了,他们奇怪地问:“您为什么走啊?”佛说:“当世主遣发三千里矣。”第二天早上,众僧人发现佛像背后有字,就追问是谁干的。朱元璋说:“哈哈,那是我开的玩笑,那我现在把他放了他。”果然,到晚上的时候,众僧人又梦见那个佛前来道谢。

看来,佛早已知道朱元璋是“当世主”了。

当然,这些所谓的传说,只能当作笑谈罢了。但在朱元璋率兵起义,争霸天下时,这些传说对他个人的形象和号召力都有莫大的帮助。

言归正传,朱元璋在寺中,一转眼又过了三年,如果没有意外发生,他这个和尚也许会继续做下去。以他的聪明勤奋,他可能会成为一个精通佛经的高僧,传经布道,终老一生。但是,到了至正十一年(1351年),他的人生发生了巨大的转折,他眼前展现了一片新的天地。鬼使神差,一个隐藏在草莽中的英雄,从此踏上了他的造反之路!

元朝末年,政治腐败,再加上天灾频繁,走投无路的贫苦农民要活命,要改变现状,不能不拼死杀出一条生路。豪杰振臂一呼,应者四方云集。这年五月,韩山童、刘福通在颖州揭竿而起,士兵们头裹红巾,号称“红巾军”。

几个月之间,各地纷纷响应,形成了滔天大势。

第二年,定远土豪郭子兴起兵,定远、钟离一带数万百姓起而响应。郭子兴聚众烧香,成为当地白莲会的首领。二月二十七日,起义军攻下濠州后,郭子兴自称元帅。随后,郭子兴据濠州而坚守,号令彰明,元军一时间对他无可奈何。

皇觉寺此时已不是安全之地,和尚们也可能随时被当做“乱民”抓走,朱元璋面临人生的一个重大选择。就在他徘徊无计的时候,他接到了一封邀请信,原来是小时候一同放过牛的伙伴汤和写来的。

这时的汤和今非昔比,已经投了红巾军,并且在濠州郭子兴麾下做了个千户。朱元璋小时候就是孩子们的首领,汤和深知朱元璋的能力,于是他劝朱元璋“速从军,共成大业”。朱元璋一时不知如何是好,但这时已有人发觉朱元璋接到了叛军的来信,并要张扬出去,这会给他带来灭顶之灾。在形势逼迫下,他不得不离开了寺庙。

出了皇觉寺,朱元璋一口气跑到濠州,要投奔郭子兴。

点评:

梅花香自苦寒来,少年时代的苦难生活,把朱元璋打磨的锋利无比,他成了一柄无人可当的宝剑。为了生存,他学会了忍耐、坚强,同样也学会了狡诈、残忍,这些都是他最终战胜对手、争得天下不可获取的品质。他的这些性格,让他的敌人感到胆寒,也为他后来治理天下的铁血手腕埋下了伏笔。

朱元璋:从打工仔到大老板

这一年初春时节,天气乍暖还寒。

一个穿着穿件破烂僧服的和尚,直抵濠州城下。口口声声要见占据此城的“城大王”郭子兴。“我是投军的!”这和尚对濠州城守卫说,“我叫朱重八。”

朱重八就是朱元璋,此时他还是一个籍籍无名的穷和尚。

在这里,我们有必要简单介绍一下郭子兴——这位朱元璋的伯乐和未来老丈人。

郭子兴本来是曹州人,他老爸是一位走方郎中兼算命先生。郭郎中年纪轻轻就出来闯荡江湖,一直在定远一带转悠。话说定远县里有一土老财,家有万贯家财,可惜没有儿子继承家业。只有一个老闺女还是又瞎又胖,一直没有出嫁。

也是郭郎中走运,歪打正着娶了这瞎而胖的闺女为妻,成了土财主家的上门女婿。于是,江湖郎中摇身一变成了有钱人,那叫一个阔气。腰中有了钱不算,瞎老婆还为他生下三个儿子,其中老二就是日后的郭子兴。

郭子兴长大后,任侠好施,喜延宾客,俨然一个地方土豪。不久天下大乱,风云际会之下,郭子兴也聚数千青年人,一举攻克濠州(今安徽凤阳),一时间声名大震。不过,与郭子兴一起起兵的,还有郭德崖等四个人。占领濠州之后,五位领头大哥都自封“元帅”,谁都不服谁。郭子兴好歹也是有钱人,而另外四位都是小混混出身,粗鲁野蛮,跟土匪一样,郭子兴很看不起他们。于是四人很不爽,一心想合谋干掉郭子兴。

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朱元璋出现了,并成了郭子兴的救星。

濠州城守卫上上下下打量着朱元璋,见他长得粗头大脸,人不像人鬼不像鬼,还口口声声要见元帅,就有些不爽,认定他是间谍。立刻把他五花大绑,还要杀掉他。吵嚷之间,郭子兴听说了此事,跑过来一看,就见到了朱元璋。郭子兴觉得他相貌奇特,气宇不凡,就把他收了下来。由于朱元璋一出场就表现不俗,所以郭子兴对他非常器重,没有将他编入汤和的部队,而是放在自己身边,当自己的警卫员。

从这一天起,朱元璋的军旅生涯就正式开始了。

朱元璋是一个很优秀的小兵,不但作战勇敢,而且很有计谋,处事冷静。同时,他还很讲义气,有危险的时候第一个上,这一切都让他有了崇高的威信。加上他的同乡汤和帮忙,他在当士兵两个月后,被提拔为九人长,这是他的第一个官职。此后有什么重要的军事行动,郭子兴总是派朱元璋领兵出马。

朱将军运气不错,往往旗开得胜。更难得的是,他从来不贪图财物,每次得到战利品,就献给郭子兴。于是,郭子兴对他更加看重,他当成自己的心腹与智囊。

随着战功越来越大,朱元璋在军中的地位也逐渐重要起来。

朱元璋投军的目的原是为了活命,但当他驰骋在沙场上时,发现自己并不是弱者,自己不仅可以统领千军万马,也可以掌握自己乃至许多人的命运。

此后,凭着一股子精明强干的劲头,朱元璋每战必胜,逐渐得到郭子兴的喜爱。当时,由于郭子兴与四帅倾轧,正需贴身卖命的心腹。为了笼络这位爱将,他很快给朱元璋娶了个老婆,正式为他起名为朱元璋,字国瑞。

朱元璋的老婆不是别人,而是郭子兴的义女。她的父亲姓马,是郭子兴的朋友,后来在他临死的时候,将自己的女儿托付给了郭子兴。这女孩的名字历史上并没有记载,当时人人都叫她马姑娘。朱元璋娶了这位马姑娘,成了元帅的女婿,而郭子兴则多了一个帮手。成为郭元帅的乘龙快婿后,朱元璋在军中地位日益提高,人皆呼之为“朱公子”。

不久,朱元璋已经升任了军队中的总管。

身为一方总管的朱元璋,知道自己年纪轻,资历浅,没什么威望,虽然有郭子兴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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