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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作家之夭

不再是秋风。

我知道我不喜欢秋风。我还知道她也不喜欢秋风。今早起来,撩开窗帘,猛见窗台上一片洁白,我知道今冬的第一场雪昨夜开始下了。初雪还在纷纷扬扬地下。外面的世界什么颜色都被白色覆盖了。垅里的田没有了,田基没有了,学校的操场没有了,沙坑没有了,校园里曲曲折折的小路没有了;我的眼里唯有一地渺渺茫茫的白。一片又一片的白雪直落到我的心里,我的心颤抖起来。

我顺手拿起墙壁上的吉他。

吉他很旧,把手被磨得光滑见人。这把吉他是去年分手时,她送给我的。当时,空中也飘着雪花,也是冬天里下的第一场雪,也听不到秋风,她抱着吉他送我,街上的路灯不眨眼睛,我们都不说话,走得很慢很慢。后来,她手里的吉他响了,她的歌声打破了夜空的沉静。

这一辈子,我也不会忘记那支歌:

呕……

忧伤的一出戏,

呕……

忧伤的一出戏……

唱时,她故意把高亢圆滑的女声变得低沉沙哑。她说这首歌叫《人生小站》。她是一个难得的女低音。从那时候起,静街、昏黄的路灯、她的马尾似的一飘一忽的头发和沙哑低沉的《人生小站》,就一直深深地印在了我的心里。

唱完歌,吉他不响了。雪花悄悄落在我们的风衣上。我一手提着行李箱,一手插在风衣口袋里,勾着头,踩得白雪吱嘎吱嘎响。她呢,双手把吉他抱在怀里,犹同怀抱一个熟睡的婴儿。她走路活像一只骄傲的小母鸡,胸挺腰直,脚步一蹬一蹬的,充满了青春的活力,墨色的头发扎成马尾在脑后荡动。这些,我都熟悉。虽然,我们相处只有半个月,但她的一笑一嗔、一言一行我都熟悉得不能再熟悉了。可以说,她是我在人世二十多年来所接触的第一个女才子,第一个值得我敬佩的、值得我留恋的才貌双全的女孩。然而,相处半个月,我们又要分别了。一对一见钟情的少男少女,一个住在湘南之南,一个住在湘北之北。太远了,隔得太远了。我的鼻子一阵发酸。侧目视她,她的眼角上也有一滴晶莹的东西在路灯下忽闪闪的。

“宇,坚强些。”我想到自己是一个男子汉,于是,强忍分别的痛楚,尽量用轻松的语气对她说。

“嗯。”她点点头。马尾巴在她头上甩了两下。

大小车子一辆接一辆驶过,来往的人多了一些。前面,长沙车站的灯火把马路照得仿若白昼。她站住了,我也站住了。

我们停在梧桐树下的阴影里。我吻了她,觉得她的嘴唇冰凉。

“这上面有我的一篇小说,《阿兰德龙和他的两个妹妹》,拿回去看吧。”她递给我一本《楚地》杂志。

我默默地收起书,又默默地给了她一张照片。她也把她的照片给了我。这次笔会,《荆楚文学》编辑部的编辑给我们每人照了照片,正好,我们把其当作信物互相交换。

“记住我,上官。”

“我不会忘记你。”

“上官,肖主编说,明年,我们这批青年作者要上天子山举行笔会,你也来吧。”她望着我可怜巴巴地说。

“不行。我说了,我要埋头苦写一年,争取把长篇小说《情恋》写完,明年不再参加任何笔会。”

“哥,我理解你。给我写信吗?”

“不。”

“给我打电话吗?”

“不。”

“那,明年的第一个下雪天,给我来个电话……哥,给我来电话。”

我答应她了。我认为,我们都还年轻,正是干事业的时候。我和她都是省内小有名气的青年作者了,再上前一步说不定就能在文坛占有一席之地。尽管当今世界,文坛圈子内埋头写作的人活得潇洒的犹如凤毛麟角,几多作家生活清贫、几多作家人生尴尬,但仍有不少人削尖脑壳想往文学殿堂内钻。我和她都是想在文坛内挤占一席之地的人。当然,我们不是傻瓜,也不是走火入魔,对社会现实,对文坛现状,我们自有一番理解,对人生的真谛,我们自有一番感悟。一个真正有思想、有事业心的人,总是常常感叹人生苦短,怎肯朝朝暮暮卿卿我我?

我该走了。

我刚刚提起行李箱,她就在后面叫了一声“哥”,发疯样地扑进我的怀里。她用嘴吻我的脸,吻我的眼睛,吻我的头发。后来,她与我的两对灼热的嘴唇紧紧地凑在一起,互相吮吸。她两只胳膊就像两条水蛇死死地缠住了我的腰。

“宇,应该高兴。待我写完了《情恋》,就来看你。”

“我不想离开你,哥。让我跟你走。我不想写小说了。哥。”

“傻话。你功底不错,你在文学上会有作为的。”

“真的,想透了,在文学上有所作为又能怎样?”

我一下子不知怎么回答她才好。见我缄口不言,她默默地解下背后的吉他,送到我的手里。

“带走这把吉他吧,看到它,多想想我。你要时时记起,在洞庭湖边,一个带着湘北情调的县城里,你的妹妹在天天望你来。”

我们又一次紧紧地搂在一起。相吻时,我的口里吞进一股咸味。我知道,那是她的泪水。她的眼泪顺着面颊流下来,流到她的口里,又流到我的口里。

走进车站,我们手拉手,再没有说一句话。她的手很小,很冷,可怜地紧紧捏着我的手,我心里一阵悽然。

车开了,天也亮了。在车窗口,我看见她追着车在跑。她扬着手,边跑边喊。

“上官哥,记住,明年冬天,下第一场雪的时候。”

车子越开越快,远离了火车站。好久,我似乎还看到她穿着风衣在沿着路基追。雪花飞过,慢慢地,她不见了,眼里只有洁白的雪花。

我会记住的。宇。明年冬天下第一场雪的时候。我在心里说。车上,我擦了擦湿润的双眼……

时间过得真快,又是一个冬季,又是一个下雪天。我拿起吉他,轻轻地抚摸,想起在湘北的一个小县城里,我的宇在等我,心里犹饮甘露。

又见雪花,又面寒风,我还记得她的话,我还记得去年我们分别的那一天。今天,我要给她打电话。我马上又可以听到她的声音了。她的声音真好听。

宇。我的宇。我有许多话要和你说。

窗外不再是秋风。我朝校门口的传达室走去。

我们是在去年冬天相识的。

省文联办的刊物《文学天地》准备改名为《荆楚文学》,编辑部决定举办一期笔会,邀请省内一批有一定潜力的、在文学上初露头角的青年作者参加。我是一九八六年十二月三日接到电报的。电报上说,要我十二月四日去长沙青圃宾馆报到。匆匆忙忙之中,我准备了两天,向学校领导请了假,赶到青圃宾馆时,已是六日的黄昏了。

青圃宾馆原为一个内部招待所,是专门给流浪在外的某国高层人士住的,刚开放不久,现在仍有一些某国逃难来的高级干部住在里面。宾馆地处长沙市郊区,风景秀丽,环境幽静,正是举办笔会的理想之所。在总服务台,我问到编辑部人员住二栋,可赶到二栋一看,外面没有一个人。不得已,我只好敲开一间房的门。房里只住着一个少女。她手里拿着一支笔打开门,看得出,她刚才正在伏案疾书。

“请问,《文学天地》的笔会是在这里开吧?”我问。

她抬起头看了我一眼,不答我,却站起来,朝门外喊:“肖老师,肖老师,来人了。”

随着喊声,一个胖胖的、脑顶快秃光的老人走了过来。他身穿西服,领带艳目,皮鞋锃亮,眯着眼睛打量我。

“你是?”

“上管金星。”

“哦,是你。”他握了我的手一下,“你怎么今天才来?”

“有点事,耽误了两天。”我答道。

“我是肖克军。走吧,给你安排个地方。”

想不到,面前这个面目善慈、表情随和的老头就是大名鼎鼎的肖克军。我知道他是一个声望极高的老作家,《文学天地》的主编。

“肖老师,您好。”我有点手忙脚乱了。

“你好。我老家和你们县是隔壁县。我们还是同乡哩。以后,我们打交道的日子还会很多,我带你去找小王,叫她给你安排一下。”

我转身想给刚才的那个姑娘道谢,却见身后的门早关上了。短促的第一次见面,我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只知道她的脑后扎着一束马尾巴似的黑头发,很亮眼。

负责笔会一般事务的编辑王小姐发给我两本空白稿纸,就算把我安排下来了。因我来得晚,我一个人住在一栋。一栋很静,没有其他的旅客,宽宽敞敞一套房子七间屋只住我一个人。我放下行李,在洗澡间痛痛快快洗了一次澡,然后就躺在沙发上吸烟。

这时,门响了,外面有人喊:

“上官,上官。”

我趿着拖鞋打开门,原来是先前那个扎马尾巴的姑娘在喊我。

“上官,吃饭了,小王叫我来喊你。”

“谢谢。我正不知道食堂在哪里。”

“呵,”她随着我走进来,大惊小怪地叫道,“你真幸运,一大套房子只住你一人,真安静。我们那里吵死人了。烦得很。”

我笑而不答,换上皮鞋。

“我们走吧。哦,请问你贵姓?”

“少来酸溜溜的这一套。叫我周宇好啦。我可是对你知道得一清二楚了。刚才肖老师都告诉我了。你叫上官金星,中篇小说《小河弯弯》的作者,郴州人,对不对?”

她满不在乎地这么一嚷,无形之中,我们的距离缩短了。

“你怎么不问问我发了哪些作品?”

我笑了,不待我问,她又一口气说出来:

“楚地》今年第四期上的《阿兰德龙和他的两个妹妹》,《文学天地》上的《只有三个月亮》,我只发了这两篇小说。以前,我是写诗歌的。发表的诗我记不起来了。”

这两篇小说我都看过。两篇风格差不多,都是写青年苦恋的,文笔优美,主题含蓄,人物命运催人发泪,写得够缠绵的。

这时开饭的铃声响了。她住了嘴,不管三七二十一,拉住我的手就往外跑,直到下完楼梯,她才松开我的手。

在餐桌上,周宇把我介绍给参加笔会的其他作者。这次,我们一共有十七人,面貌、口音完全陌生,但是彼此之间大都互相读过其他人的小说,真正是“久闻其名,未见其面”。吃饭时,大家谈笑风生,气氛很活跃。

我饿了。宾馆伙食很好,口味极佳,我从没吃过这么高级的饭菜。我顾不及与左邻右居打招呼,狼吞虎咽起来。

周宇坐在我对面。她吃得很慢,有时干脆停下来,若有所思地看着我大嚼特嚼。看了一会,她撕下一只鸡胸脯放在我的面前,阴阳怪气地说:“活像一只饿狼。”

我朝她翻了翻白眼,夹起鸡肉就往口里送。

吃完饭,这班笔友就三三两两散步于宾馆花园里的假山水池之旁。他们都很浪漫,旁若无人地说,旁若无人地笑。

我一个人回到房间,铺开稿纸,在第一页上写下两个大字——“老山”,然后,倒在床上,扯过被子蒙头大睡。

第二天,我写出小说《老山》的初稿。

第三天,一万四千多字的小说《老山》修改完毕。

我送给肖克军老师去看。自己写完一篇,没事了,我就跑到二栋去,“嘭嘭嘭”敲门,“咚咚咚”踢门,到处闹腾。每到一房,房主就写不安宁了,不得不停下笔来,与我聊一会天。看到他们心不甘情不愿的样子,我心里直乐。直到我不想聊了,我就对房主说,“我走了,不耽误你了,好好写吧。”说完,扬长而去,又去吵另一个。说实话,这批作者中不少的人有才气,我真想同他们每一个人都相处几天。可是我们的写作任务都很重,除了饭前饭后,我们能讲几句话散散心外,平时,都是各自闭门造车,苦心孤诣打造美化人类心灵的精神食粮,因此,我只能借这个机会,到处乱窜。奇怪的是他们尽管陪我聊天时不情愿,但没有一人对我有厌烦的表示。

肖老师看过我的《老山》,不置可否,转交给编辑人员。这无疑给我当头泼了一盆冷水。创作时,我有一股强烈的表现落后地区青年农民追求美好生活的欲望,完稿后,我认为此作表达得非常到位。因而,我对《老山》很满意,以为非发不可。这样一来,我的任务就算完成,可以到处游逛了。没想到,肖老师对《老山》似乎并不怎么赞赏。

于是,我只得关门再写。

这一次,我准备写一篇表现知识分子苦闷心理的小说,取题为《反差》。我认为:心之所欲与物之所限无时不存在着一种反差,这种反差的普遍性极广,几乎体现在每一个人身上。特别是当前的知识分子,他们身上的这种体现更为明显。很快,我深入角色,写了下去:

一幢楼的一个门洞里,对面两个单元,东边住着一个年轻的女性博士,西边住着一个男性青年作家。女博士潜心科研,搞了不少的发明、创造,想有朝一日凭其科研成果在国际上拿大奖,为中国人争光,为人类作贡献。她心性甚高,不理红尘琐屑事,可却免不了不断地为红尘琐屑事所累。先是她的顶头上司明里暗里对她进行性骚扰;接着是不知姓名的外地人找她打官司,说她剽窃了他人的科研成果,是个伪科学家;然后是单位不给她报销到国外参加学术研讨会的往返机票,而她自己又没有购买机票的经济实力;然后又是住房暖气供应不上,冻得她在床上彻夜难眠……弄得她先是烦躁,再是狂躁,以至痛不欲生……青年作家凭借一篇质量甚高的小说一举成名,原以为成名成家后到处是鲜花、掌声和世人的尊敬,可是,无情的现实生活与他的理想相距甚远。为了不失一个名作家的所谓风范,他以挖空心思显富来粉饰实际生活上的清贫,与一切对他作家身份表示不屑的人进行针锋相对的反击,以示自己对对方的不屑,结果,他变得越来越虚伪,越来越成为众人讥讽挖苦的对象,吃尽了苦头……

没有写完,周宇来串门了。她的神情很颓丧。她告诉我说,她的一篇小说被肖老师“枪毙”了。

我也装作难过的样子替她难过。然而,不一会,我还没有完全进入一个“难过人”的角色,她却又活跃起来:“来,上官,让我看看,让我看看你的小说是怎么编的。真正是难受,肖老师说我不晓得怎么写小说了。发了几篇小说后,我竟不知道怎么编小说,你说难受不难受?”

没看几页,她“扑哧”地笑出声。

“绝了!上官,你写绝了!我算是真正服了你。”她高声喊起来,“这是什么样的句子呀:早些年他也曾写过一篇两篇把文坛冲得稀里哗啦的得过阿猫阿狗文学奖的小说……她终于考上她的老师带的博士研究生,专门研究为什么有的人放的屁很响与有的人放的屁为什么不响,她挎连产带销者都是纯种的外国人的名牌相机在一千人的屁股后头摄下一千只响与不响的屁后,写出了令死去的学者都会叫绝的论文。他把乱麻样的思绪抓出来放在桌上,慢慢地一根一根挑选着准备用……全是绝句,乱了,乱了套了,但细细一想,又无不有道理。

她不说话了,放下我的稿纸,仔细地审视我,像在动物园观赏一只新奇可爱的动物。

“怪不得有人说,《小河弯弯》的作者有才气,果不其然。你这脑瓜子是怎么回事,写得出这样的话来?”

我有点不耐烦了,说:“要来胡说八道,我可以陪你一会,要来说肉麻的话,我可没功夫听。”

“你这人身上有一股怪味。是烟抽多了吧。看,一天抽五十多支,昨天服务员倒了烟灰吧?现在你的烟灰缸里又有五十三只烟蒂了。这股烟味真难闻,真讨厌!”

“笑话,钻到主人的房里骂主人讨厌来了。你真是蛮不讲理,任性!”我笑了。

“就不讲理,就不讲理。你敢怎么样?告诉你,我就是这个样子,想骂谁就骂谁。我随时都可以骂你。”

“混帐逻辑!”

“你才混帐。哎,上官,说实在的,我是写累了,想找个人骂骂,骂骂谁都觉得解恨。”

“你就是抱着这目的来找我的?”

她认真地点点头,目光平静如深潭的秋水。

“我太倒霉了,无缘无故地做了出气筒。他妈的!”

“他妈的!真是他妈的!还有他奶奶的!”她也学着我骂粗鲁话,脸上的神情是满不在乎。

“你写过诗?”

“是的。”

“读一首怎么样。”

“好好学着吧。”她回答得一点也不犹豫,然后就面对我读了她最近写的一道题为《窗》的诗。

读时,她的感情色彩很浓。仿佛,她的诗不是用口读出来的,每一字都是用感情熏出来的。读完后,她问我:“是好诗吗?”

我拿笔写下几个字,交给她看。纸上的字是:“从洗脚水里捞出来的诗。”她看了,娇嗔地皱着鼻子,像猫一样“呜呜”叫了几声,小小的拳头如雨点般打在我的胸上。

“打死你!打死你!你这个坏蛋!敢骂我的诗是臭诗。”

我抓住她的拳头,说:“不要打了,这样打,好像在替我拂衣服上的灰尘,我不怕痛。”

“就要打,就要打。”她并不挣扎,任我握住小手,“我要重一点打,打死你这个坏东西。”

文人之间男女界线最不明显。这句话不知是谁说的。写小说的男男女女凑在一起,说话几乎没有禁区,什么男女隐情都可以讲。所以有人说,文坛真他妈的不是女人呆的地方。这时,面对周宇的娇嗔,一阵躁动在我的心房突如其来,接着,似有一只无形的手抓住我的心狠狠地撕扯了几下,我不由放下了她的拳头。停了一会,我顺口说道:“打是亲,骂是爱。你打吧。”

她把拳头举在我的头顶上,却没有落下来。显然,她把我这句有意说的话放在心里去了。

“臭德行!便宜了你。”她的眉头皱了一下。

我也不禁有些尴尬。我们虽然都是文人,但毕竟都是少男少女。我想,她的思想再解放,也不至于在这种环境下听了我的话而无所谓吧。想了想,我心头又释然了。为了不失体面,我准备马上采取补救措施,要让她知道我属于有口无心之类的人物。

“好,又骂。骂得好。骂是爱呀。”我的口气显得无所畏惧了。

打闹了一阵,她突然说有了灵感,要回二楼去写小说,我拦住她说:“想走?没这么便宜?你来的时候,我正写得来神,是你打乱了我的思路,赶走了我的灵感。与我斗嘴,我失了灵感,你倒来了灵感。不能走!你欠了我的债!欠债是要还的。”

“好啦。就算我欠了你的债。拿笔来,我写一张借条。”

于是,我得到了她的一张借条:“欠上官金星灵感一吨零三公升,两年后还清。具欠人:周宇。一九八六年十二月九日”。

“拿着。”她说,“两年后,我把欠你的灵感用挂号给你邮来,甚至,还会加上利息。”

我拉开门:“滚吧。”

她站在门里不动了:“就这样送客?你会不会讲文明礼貌?要不要我教你?我又不是一只皮球,怎么滚法?偏不走!”

“弗洛依德说,”我旁若无人地拿起床上的一本《梦的解释》,煞有介事地念:“人的一切行为的根源都与性有关。人的性欲……”

不待我再念,她捂着耳朵狼狈地逃了出去。

“你等着,上官。”走廊里传来她恶狠狠的声音。

我认为就是夏天穿着溜冰鞋在真正的冰块上风风光光地溜上几公里,也没有这么开心。

她的报复活动搞得有点戏剧性。吃饭时,她装模作样地避开人的耳目,塞给我一张字条,上书:“上官,今晚七点,老地方。不见不散。即日。”我浏览后,一本正经地说:“老地方,什么老地方?老地方在哪里?”

她抿嘴一笑:“棺材里。”

见她神秘的样子,我心里坦然多了。这无非又是一场恶作剧罢了。

想不到,七点钟,我们果然在老地方见面了。她大大咧咧地闯入我的房间,不怀好意地问我:“老地方在哪里?在棺材里。”棺材就是我住的房子。她巧妙地骂了我,而我却一本正经地接受了她的骂。

“哈哈,我就叫你等着吧。你这个傻大冒,说你住在棺材里,竟不知道是骂你,还一本正经地问我老地方在哪。”她得意洋洋地说。

我吃了暗亏,做声不得,只好另打主意。

我有意把话题往新奇方面上引,且一个比一个新奇。她果然忘乎所以,和我天南海北地神吹起来。一转眼,晚上十一点钟了,宾馆里已是人静无声。

“呀,十一点了,真快,要休息了。”我故意望一眼手表,诧异地说。

“该死该死!这样晚了,拜拜。”她调皮地朝我挥挥手,就要往外面跑。

“等等,我还有事。”

“什么事?”她瞪着眼睛问我。

我走到桌边对她说,“我要送你一件高级礼物,让你今晚做个好梦,一觉睡到大天光”。说完,撕下一页稿子纸,沙沙地几笔勾画出一个情神可恐的吊死鬼,下身是白骨,头又大又圆,双目圆睁,舌头长长地伸出,并在画面写出“祝周宇做个好梦”几个字。

勾画时,我的手掩着图。这时,我叫她闭上眼睛,把纸张递给她,叫她睁眼看礼物。她看了猛一激灵,失声尖叫起来。

“服务员告诉我,上个月这里吊死过一个旅客,那是一个姑娘,因失恋而自杀。”我一本正经地编故事,“死时,她的眼睛滴着血,口大张着,舌头拖出来很长很长。”

“没有的事,没有的事。”她一边说,一边向我身边靠拢,声音有点颤。

我指着门外说:“真的,我不骗你。她就吊死在这楼梯上,绳子就牵在栏杆上。听说,有时夜里,她就伸着舌头到这一块来游魂寻找伙伴。”

她也明白我是在说鬼话吓她的。她壮了壮胆,拉开门看外面。门外,没有一个人走动,听不到人声,几盏昏黄的灯不声不响地亮着,强劲的西北风呼啸而过,树叶晃动,真有点鬼气森森。加上刚听了我的故事,看了我的画,她不敢走了。

折转身来,她坐到我的床上,温顺得如同一只绵羊。

“我斗你不过,还不行么?”她说。

“谁说不行?你走吧,我要睡了。”

“我真的害怕了。你送我过去吧。”她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

“怕什么?”

“怕……吊死鬼。你说得太恐怖了。你不知道,其实,我胆很小。”她的眼泪就要出来了。

“叫我一声叔叔。”我觉得应该讨一点小便宜。这时看她,才看出一个少女的真面目,原来她也不过是一个胆小如鼠的小姑娘而已。

“死东西,我不会放过你。”她可能看见了我脸上狡黠的笑,就咬牙切齿对着我:“你太讨厌。”

“真的?”

她只得闭上了嘴巴,乖乖地叫我叔叔,叫后,又骂我,“真不要脸,看来,我叫你一声爷老子,你也会答应。”

“当然。”我毫不含糊。

送她走到门外,她不再跟我讲话。走到二楼她住的房间门口,她掏出钥匙开了门,拉燃灯一步迈进房去,把我关在门外。我刚要离开时,她又突然打开门,伸出脑壳,对我说:“死东西,再也不跟你讲话了。”

这一夜,我毫无睡意,文思泉涌,一气呵成写出《反差》初稿时,天刚露出鱼肚白。我没有事了,放倒就睡,早饭也没有吃。周宇不来敲门,我可能还会继续睡下去。

我开门后见是她,一声不响就往回走。她跟着我进来,跟着我走进洗手间,看着我匆匆忙忙地洗脸、漱口,她歪着脑袋,像在欣赏杂技。

洗完脸,我坐到写字台前抽烟,她也影子样地跟着我坐在一边,目不转睛地看我口里喷烟。我睡足了觉,精神很好,呆了一会,就开始想法来惹她生气。

我说:“我家里喂了一头母猪,它总喜欢拱栏门,把木杆都拱断了几根。我妈妈常在它拱门的时候拿棒打它,但它最没记忆。打它时,它哼着跑开去,过一会,又照样过来拱门……”我挖空心思骂她。

她的眼睛对着我一张一合的嘴,不开口。

“昨晚说不理我了,周宇,你又来做什么?”

“你没去吃早饭,我怀疑你是不是让吊死鬼寻去做伙伴了。假如你光荣地吊死了,舌头拖了出来,我就去报警。现在我不用担心了。你仍然没有死,只是嘴巴肿起来了。再见,我去叫救护车,拉你去兽医站治治你的嘴巴。”她慢慢吞吞地说,慢吞吞地走出去了。

我拿起《反差》去找肖克军老师。他见了我的面就对我说:“有好小说了,你们中有人写出好小说了,我要准备发头条的。”原来,参加这次笔会的青年作家邓建湘写的《第一百零九号作品》颇合他的口味,他刚看完,正处在兴奋之中,一见我的面,就对作品连连称好。

接过《反差》,他读完第一页,就刷刷地接过翻过去,翻到最后一页,他不高兴了,沉着脸问我:“这也叫作小说?如果这也叫作小说的话,那么,我一天可以写三篇。”

他认为,我的小说不必看了。从头至尾没一点波动,情节零零散散不整齐,语言颠颠倒倒,语意不明,开头如此,结尾如此,读起来太费劲。他说他最需要的是用现实主义方法创作出来的反映现实干预生活的力作,而不是那些所谓现代派的花花绿绿的东西。现代派的东西可以搞一点,发一点,免得人家说《荆楚文学》保守,但看现代派的东西关键是看作品中观念意识的更新,而不是看说几句俏皮话的那种只学皮毛不学精髓的假洋鬼子。听了他的话,我确实有点不知所措。我也发现了我写的小说的致命弱点。小说反映出来的东西虽说是生活中的真相,但从表面来看,这篇小说缺乏生活,胡编乱造,只凭一点小聪明和所谓的灵气在痴人说梦,叫人不知所云……

连写两篇东西都成为废品,不用说,我的心情坏透了。我怎么了?我还能写吗?编辑部视我们为全省文坛的生力军,如此花费人力财力请我们来,不写出一点像样的作品对得住人吗?我回到住室闭门思过,让极耗脑力的小说构思折磨得我痛不欲生。

很想找人谈谈。

于是,我又去找周宇。她听完我讲我的小说的遭遇,不以为然地说:“不要把人家的话当真。写东西的人要有自己的思想。什么是小说?我认为小说就是胡说八道。好的小说就是别拘一格的胡说八道。你写的小说像小说,因为你是在胡说八道。你写的小说不像小说,是因为你没有在胡说八道。检验小说好不好只有一个标准,那就是看有没有人愿意看,其他的标准有时可以忽略不计。我看你还是应该写下去,不要理任何人,也不要考虑能否发表。”说着,她好心地安慰我:“别发愁。要是我是主编,我一定将你的《反差》发头条。”

“胡扯,胡扯。谁要你来安慰?要知道,我是到你这里来找灵感的。我想写一篇切近生活的东西来应付一下,不拿出一点东西,肖老师会生气的。”

“你也被编辑部收买了。可惜,可惜,又多了一个社会奴才。我知道,真正献身艺术、甘于寂寞苦写的人终究不多。我不是,你也不是。唉,可惜,可惜。”她仰头唉声长叹,神情若有所失。

我的心动了一下。但我不愿这样一本正经地与她谈这些不令人愉快的事。何必如此自寻烦恼?我们萍水相逢,应该给人快乐,自己快乐,除此以外,还有何求?我希望生活中多出现一些笑声,少出现一些令人头痛的东西,所以,我的思维形成了这样的定势:遇到想不通的问题,就绕过去不想。我有一种预感,将来我一定会心宽体胖。

于是,我就讲笑话给周宇听:我们县里有个干部在外出差时嫖娼被抓,警察问他的职业,他信口编说他是一个出来体验生活的作家。凑巧处理此事的派出所所长的哥哥也是一个作家,所长常为他哥哥生活在贫困潦倒中还痴心写作而感叹不已,这次见捉了一个嫖娼的作家,就动了恻隐之心,把嫖客放了。那干部回来后,将他的奇遇讲给密友听了,于是一传十、十传百,这事传得很多人都知道了。后来,就有常在外面出差的干部跟我借作家证,有时一天有几个人同时来借……

周宇一听,忍俊不禁,哈哈大笑。

“周宇,我想与你去看电影。晚上七点半。可以吗?”我半真半假地问她。

“要约会?行。写个纸条来。不然,没有色彩。即使有色彩也是灰色的。我不喜欢灰色,我喜欢大红大绿。”她答应得挺干脆。

“有必要吗?”说实在的,我跟这个有个性的姑娘在一起,心里总会涌出一股别样的感觉,我想,应该是传说中的情网在我心中开始编织了。但我心存顾忌,不知她对我是否也有好感。我想,假如她对我没有好感,我的所作所为岂不成了笑柄?但假如她真的肯答应赴约会,我不诚心相邀,岂不会懊悔终生?犹豫再三,虚伪被爱神彻底击败,我写了一个纸条,装作随随便便的模样往她口袋里一放。

她对着我愣了愣神,鼻子一皱之后又微微笑了。她的眼睛很亮,像蓄着一泓静水。

“你真可爱呀。”我说,眼睛对着天花板。

“你也可爱,像我喜爱的发卡。”她向我做了一个媚眼,一个女人味十足的媚眼,“你以为我不敢赴你的约会吗?等着,我会去的,真的去。老子的小说不写了,今下午酝酿情绪准备赴约,我要看着你到底是什么货色。”

“完完全全的破烂货。捡破烂的老头子将我捡起来,凑到眼前一看,放到鼻子底下嗅一嗅,随手一扔,将我扔到你的房里来了。”

“难怪满屋的臭气。”她将手掩口,吃吃地笑了,边笑边说:“你这个鬼家伙真有一点意思。破烂,破烂。”

走到门外,我仍然听到她在房里面喊我“破烂”。

当然,晚上我没去看电影,周宇也没来赴我的约会,她肯定把上午的事忘了。我没完全忘记,可也不怎么惦念。晚饭后,服务员小邵钻到我的房里与我调笑,我与她聊了很久。

小邵长得很漂亮,身材非常好看。她才十七岁,天真无邪,喜爱文学,把我当名人看。她爱与我讲话。如果做的事做得差不多了,就来与我打闹。我一听她那总喜欢把动词的尾音拖得高高的长沙口音时心情就似乎格外的好,就千方百计引她多说话。

她第一次到我这个单元来打扫卫生,我看到她的容貌、身材时惊呆了。我停下笔,目不转睛地看她叠被子,提水瓶,倒烟灰,擦地板。这个单元只住我一人,单元门关了,很静。见我看她,她可能心慌了,脸蛋红得诱人,手忙脚乱,提水瓶时一只杯子打碎在地板上。我心里暗暗好笑,仍然不声不响地看她。她匆匆忙忙地搞完卫生,狼狈地逃出去了。

这是我与她的第一次见面,这一次,我们没有说一句话。后来接触几次,替我开了几次门,我们混熟了。她说她看过我写的小说,早知道我的名字。

“从后面看,你的头发留得很长,活像个女人。从前面看,你穿着花衬衫,领口翻出来,也像个女人。怎么你是这副怪模样。”她取笑我。

我对她的话一笑了之,不置可否。

“你有点帅劲,像我哥哥。但比我哥哥矮得多。”

“那你就叫我一声哥哥吧。”

她目不转睛地看着我的眼睛,轻轻摇头:“我不要你做我的哥哥。”

“做什么?我做你的什么?朋友?还是……”我穷追不舍。

小邵收敛笑容,脸上露出与她的年龄不相称的愁容与忧虑,正言作色地对我说:“我要是有一个当作家的哥哥该多好,他写书,我照顾他的生活,他出书,我先看,再拿给我周围的朋友看。可惜我哥哥是个普通的维修工。我读书只读到初中毕业。你不知道,我是多么羡慕有知识的读书人啊!特别是你们这些写书的人。要是你们能长久地住在这里就好了。”

“那我就长久住在这里。”我逗她道。

她“格格”笑了。一会,她又认真地说:“你刚才问我做我的什么,我没有说要你做我的什么,我只要你做我的客人。”

待她高兴时,我问她,那天扫地时,她为何打烂了茶杯。她不好意思地说:“我有点怕你,谁要你这样看我?”

我属爱动型的人。写东西坐久了,就一个人在单元里乱窜,反正单元里只有我一个人。我这间屋进那间屋出,累了,就胡乱在哪个床上睡一会。所以,几个床位都被我搞得零零乱乱,小邵来搞卫生时,娇嗔地跟我发牢骚,说我是个混世魔王,最难侍候。我不理睬她,说只要不出门到其他单元里去,我爱睡哪里就睡哪里,谁也管不着。

“管不着?我就要管。你一间屋住人,我却要每间屋搞卫生,累死我了,谁负责?你负责?”

“我当然要负责,谁要你是我的妹妹呢?你看你看,露出马脚了吧,还说要我做你的哥哥,天天侍候我写书呢,还说要我们长久地住在这里呢,稍微让你麻烦一点,就牢骚满腹了。”

听我如此一说,小邵知道在我面前藏不住心思,只好不好意思地笑着走了。

吃早饭后,我坐到写字台前,见桌上有一张字条。我一见就知道是小邵写的。纸上写着:“警告:上官,你不得乱睡床位,否则,我告诉服务台,罚你五元钱的款。服务员十三日。”我看后,随笔在下面添几个字:“可以,我准备花五元钱买来你的尸体,把你的肉一块一块地刮下来,血淋淋地送到狗的口里喂狗。上官。”写完,把纸条扔在一边。中午从周宇处回来,又见到小邵在我的字后面加了几个字:“你敢!我打死你!服务员。”原来我不在房里时,她经常到这里来。

我们可以随便取笑打闹了。晚上,周宇未来赴约会,她却来了。小邵来后就说:“我只值五元钱吗?该死!好缺德!”

“五元零一分!”

她赶来要打我。

我伸手拦住她,说:“五元零二分。到顶了,再多一点我也不要了。我若不买来喂狗,你的尸体腐烂后就一文不值了。”

她的拳头像擂鼓一样擂在我身上。她是真打,手上有些力度,边打边装着哭腔说,“打死你,打死你。”

服务员开夜餐时,她把她的夜餐端来,是一碗饺子。她说她不想吃,把饺子全给我吃了。我吃时,她偎在我身边翻我的稿件,只翻不看,纸张一页页扬起,又落下。

小邵走后,周宇来了。她盯着我的眼睛说:“你很兴奋呀,是不是动情了?”

我很尴尬,不知怎么回答。我知道,她碰到刚从我这里走出去的小邵了。

周宇叹了一口气,老气横秋地坐在我的面前,作忧愁状:“我命苦呀!我喜欢的人偏偏又有别人看上。可惜我没有小邵那么漂亮。上官,你说是不是?”

“现在不是七点半吧?”我急忙偷换话题,想转移周宇的思路,让我从尴尬之中解脱出来。

周宇不吃我这一套。她反复问我:“上官,小邵与你还有约会吗?”

见她一本正经的神态,我也一本正经对她说:“以后,我再不与小邵说话了。她来搞卫生,我就躲出去。”

她笑了。笑得十分得意。她说:“谁说你什么了?你与小邵说不说话关我什么事?你又不是我的什么人。”

我糊涂了,真不知她对我是真情还是假意。

第二天吃饭,在餐桌上,我总觉得她在用眼睛睃我。待我将自光迎去,她又低头吃饭了,我有点不自在。

她这是怎么了?难道她也对我动真情了吗?我知道,在文坛,逢场作戏的男女作家并不鲜见,他们都是些个性张扬、感情充沛、需要发泄的人。但他们一般都是互相逗乐而已,动真情的人几乎没有。一般说来,逢场作戏者都属少妇壮夫之类,他们都认为自己的感情除了应付自己的爱人之外,还有很多剩余的部分,把这些多余的部分献给萍水相逢的情人,其乐而何不为?可周宇呢?她算什么?她既是个有点名气的作家,更是一个怀春的妙龄少女。从她看我的眼神来看,她应该是钟情于我。自然,我也钟情于她。我对她绝不是逢场作戏。她若真的钟情于我,作为一个男子汉,我应该捅开这层窗户纸,勇敢地向她发起进攻。可是,她若对我没有意思呢?一厢情愿地在她面前卖傻,岂不是在闹笑话?我处在进退两难的矛盾之中。进吗,我骨子里的观念是传统的中华文人的观念,脸皮薄,惹出笑话,虽说不是大事但也绝不是小事。她若真的爱我,错过良机,放着一个美丽可爱痴情的少女不去追求,将会是我终生的遗憾。

怎么办?

吃过饭,我就有了主意。我打算在适当的时候,以开玩笑的方式向她表露我的意思。这样,她如果答应了,算我成功。她如果拒绝,我也可以将其当作是说笑话,一笑了之。

下午发生的事,使我们感情之间的距离缩近了。

我构思小说陷入了困境。想写,构思没成熟,不敢下笔。不写,想出的一种情绪完全左右了我。遥远的故乡,静静的小河,白洁的沙堤,秋风中摇摇摆摆的垂柳树,一个穿着网球鞋和牛仔裤的青年从堤上走过;他双手插在裤袋里,勾着脑壳,口里吹着忧伤的调子;忧伤的口哨声拖得很长很长,传得很远很远……他是谁?他从哪里来?他到哪里去?为何有这忧伤动人的口哨声?他有什么烦人的身世?我闭门编故事,实在编不出高级的鬼话,就去向肖克军老师请假,要求出去散散心,理清头绪。肖老师答应了我。

出了青圃宾馆的大门,我发现周宇正鬼影样在门前游荡。见了我,她显得特别高兴。

“上官,我正要寻找伙伴,你来了!太好了!”

“这叫有缘千里来相会。我说我们有缘,确实有缘分。”

她莞尔一笑,对我的话装作没听到,不答理我。

“我想到山里去走走,但四周没有人走动,山上又鬼气阴森,一个人不敢。正好,我们一起走。”她说。

青圃宾馆地处郊区,建在一座山脚下。宾馆周围都是树,山上没有大路,看不到汽车的影子,也很少见有人走动。

“你不怕我?”

“怕什么?你又不是老虎。”说完,她背上“咚”地发出一声锃响,我仔细一看,才发现她背着一把吉他。

我们开始往山上走。

无情的北风凶猛地从身边呼啸而过。风过处,几片孤零的树叶不甘心地从树上飘落下来,落上弯曲的山道。

落叶在我们脚下发出沙沙的声响。我们走进一片桔园,不知是何人在桔园入口处写道:“此处不宜通过,有炸弹!”

“怕死吗?”我指前桔园门口的字问。

“你不怕我也不怕,要炸把我们两个都炸得粉身碎骨。”她带头走了进去。

桔园好静。桔树又高又密,桔叶浓绿如夏,叶子遮天蔽日。园内没有鸟叫,没有人声,只有我们两个人,还有脚下微带腐酸味道的小草。

几句诗出现在我的心里,我随口吟出来——

流着青泪的桔叶,

不经意间按动快门。

朔风中的一对行者,

面对面定格成两行无字的永恒诗。

写下它,不用笔与墨——

“用什么?”周宇听后,不以为然地问。

我摇了摇头。我应该说我不知道。

“你不会写诗。”她大大咧咧地说,“你缺乏诗人的浪漫思维,编的诗干巴巴的。思想吗,似乎有一点,但有思想的人不一定会写诗。老实说,写诗你不如我。”

我心里很不服气。我认为写诗并不难。现在流行的那种狗屁诗,我只要看三天,想三天,然后一天写三首没有问题。正因为我心里看不起现在的诗,所以我很少写诗。

周宇见我不服气的样子,笑了。“算了,算了。我们不讲这些。你乐理如何?”

我说:“一般,会欣赏。音乐素质不错,但没深钻。”

“那好,我唱一首给你听听。”说完,她抱起吉他,奏出低沉的曲调,然后低声唱了起来。她唱的就是那首《人生小站》:

记得那是夏季,

天气多风又多雨。

也许纯粹是偶然,

在这小站遇见你……

她的嗓子一般化,发音不圆润,学着当代歌星的样子用鼻腔帮助哼唱。但她唱得很有感情,可以说,不是用嘴在唱,而是用心在唱,用颤抖的心在唱。北风,寂静的桔园,身处他乡的孤独,此情此景,配上她低沉沙哑的歌声,我的心也颤抖起来。

每一次的见面,

你我默默无语。

不知是有意无意,

两颗心互相躲避……

她闭着眼睛轻轻哼唱,小巧的手指轻灵地拨动吉他,吉他叮咚有声。不知何故,她的眼角露出了晶莹的泪珠。

“周宇。”我轻轻唤她。

她的手指划了一下吉他的低音区,良久,嗡嗡的吉他声停止了,她如同从梦幻中走出来,两眼泪汪汪地望着地面。

“在想什么?”我问。

“不想什么。”她的声音像秋虫呢喃。

“我倒想了许多,想到我的家乡,想到我儿时的朋友,想到我读书时的同学,特别是一个长得非常美丽的女同学,她对我很好的,可后来她出嫁了。还有,我想到了……你。”

“真的?”她泪眼涔涔地抬起头。

我迎着她的视线,目光炯炯地点点头。

“想我做什么?”

“这里,就是人生的小站。你和我都是小站上过往的旅客,匆匆一碰头,又要各分东西。为什么我们都不能在小站歇息一段时间?太令人感伤了。”

“你想得真多。谢谢你。”

“可你,为什么哭了?”

“我没哭。真的,我没有哭。”她擦擦腮边的泪水,对我说:“何必自寻烦恼。来,说点高兴的事。”

可我的心情一下子高兴不起来。

周宇看我这样,意识到自己的失态,可能是想为她破坏情绪的行为作出补偿,她千方百计寻话逗乐,要我高兴。她谈起了我的《反差》里塑造的青年作家的形象。那个人是相当可笑的:他发了一篇高质量的小说后,评论家不知哪根神经出了毛病,一迭声地接连道好,把他吹上了天。青年作家志得意满,心想自己成了名作家,就得到处显露出社会名流的派头。他四处举债,穿高档西服,吸洋烟,出入高级社交场所,装作是无意实则是有心结交权贵,什么场合热闹就在什么场合露脸。但他很快发现,自己生活在难以言表的尴尬状况中。他成名后经济状况不但没有好转,反而每况愈下,生活难以维系。微薄的工资收入加上可以忽略不计的稿酬根本不能满足他的日常开支的需要,亲戚朋友弄清“现代作家”的真正含义后,口头上还像以前那样时常恭维他,但却不肯继续借钱给他装点门面了。他寅吃卯粮,有时为了借点钱维持日常开支,讲尽了好话也不能如愿以偿。与真正的社会名流聚在一起,他发现自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另类人物,别人骨子里压根就看不起他,他只有见风使舵、违心奉承才能与他们谈上几句话,否则,他的任何话别人都当作是狗屁……有时,无奈之下,他真想抛弃一切虚荣,不顾作家的脸面,轻轻松松去过实实在在为柴米油盐操心的市井小民的生活,但这种想法一出头,他马上就把自己紧闭在房间里,把一根根文采飞扬的头绪抽出来,一根一根地挑选着看,看着,看着,那种刚出头的想法就又慢慢化为乌有了……

说着说着,眼中出现了自己笔下的人物,他活灵活现地在我眼前走来走去,我终于忍俊不禁起来。

气氛活跃了。

“上官,和你在一起,不知怎么的,我的思路特别广,灵感特别多。你说话很机智。一般的人都说我不好说话,都与我谈不来,我也不与一般的人深谈。可对你,我的话特别多。嗯,我们相识得太晚了。”她说。

“不,并不晚。我们都是自由人。”我信口答道。

“知道我正在写什么小说吗?”

我摇摇头。

“爱情小说。写纯情少女的。我的主人翁太可怜了。她看上了一个白马王子,可由于种种原因,她又不便向他表露心迹。一厢情愿的单相思折磨得她夜不能寐。我想救救她,但又无能为力。”

我的心一热。这是多么愚蠢的狡猾呀。我毫不含糊地说她,“周宇,你会有办法的。我愿意为你的主人公解忧排难。”

就这样,我们围绕着那个隐秘的话题,挖空心思绕来绕去。一层窗户纸本来捅穿了就可以彼此面面相对,但谁也不愿去捅破它。

“哦,我有点冷。”她裹紧风衣,可怜巴巴地靠近我,双眼充满渴求,在寒风中一闪一闪的。我产生了一种强烈的想拥抱她的欲望。我想吻她的眼睛,吻她忽闪忽闪的睫毛。就在我想不顾一切将她拥入我的怀抱进入狂热的世界时,一点冰凉的雨水落到我的脸上,我一下回到现实的世界里。

我想了想,对她说:“回去吧。该吃晚饭了。吃饭时,肖老师发现我们两个不在,一定会急得团团转。”

她失望地站起来,无限惆怅地跟在我的身后。

我真的有点于心不忍。我真想站住把她拥在怀里。但我没有这样做。我自己都不知道是什么原因驱使我没有冒然行动,让我们陶醉在爱河里……

她一言不发,期期艾艾跟在我身后,低着脑壳。脑后的马尾巴头发一飘一飘的。

桔园慢慢落在我们身后。

“就这样走么?”她带着哭腔问我。

我故作轻松:“难道还要偷棵桔树回去?难道你希望桔园里面真的有炸弹?”

“我想永远留在桔园。在里面,我唱歌,你听;我谈吉他,你听;我说话,你听……”她哽咽了。

“不要这样,不要这样,周宇……”我见她如此,手脚无措,不知怎么应对。

“上官,告诉我,还能陪我上一次桔园吗?”

“晚饭后,我们再来。”

“真的?”她抬头望我的脸。

“真的。”

“一定来?”

“一定来。刮风也来,下雨也来,天上下刀子也来。你该放心了吧?”我斩钉截铁般地说。

她这才擦去了泪水。但她仍然惆然若失地跟在我身后,直到宾馆的餐厅,她也没再说一句话。在餐厅,一个外国人用汉语向她打听服务台的地方,她竟没有听到,不顾不理地径直走过去。那个外国佬在礼仪之邦碰了壁,一时呆呆地站在餐厅。直到我告诉其服务台的地方,这个外国佬才回过神。大概,他来到礼仪之邦,见到的都是中国人对外国人那种特别热心的做派,他可能从来没有遇到过问而不答的事。更何况是在这雍容典雅的宾馆,在这人来人往的地方。

“她是哑巴吗?”外国佬问我。

我微笑着对他点点头,外国佬满腹狐疑地走了。

这一餐饭,我的胃口很好,吃得很多。同桌的人对我的吃相先是目瞪口呆,接着是善意的嘲讽与挖苦,我都满不在乎,仍然是大吃特吃。

周宇呢,她坐在我的对面,端着饭碗,筷子却似乎并没有挥动,吃得很少。我离席而去时,她仍然端着碗在发呆。

回到我住的房间,我走进洗澡间,痛痛快快地淋了一次热水浴。关上热水,待雾气散尽,我推开纱窗,见门外的天空竟细线似的斜织了雨网,北风呜呜从耳边掠过。我穿上衣服,在门外踌躇不前。

去桔园吗?不用说,一定是要去的。我想去叫周宇,但终归又没有去。何必还要去叫呢?说不定,此刻她已经在门外等我了哩。我毫不怀疑。因为,下午,我从她的眼神中看出来了,她一定会去的。

顶着朔风斜雨,我义无反顾地去了。风刮在脸上,像有一把刀子在割我脸上的肉。雨不大,可以说很小,但因风力,斜雨飘飘猛扑身上,不一会,我觉得脸上有水珠在淌。

果然,周宇已经来了。她很狼狈,头发湿漉漉的沾在脑门上,雨落在风衣上,白色的风衣变灰了。宾馆的门口有一遮风雨的廊牌。她没有站在廊牌下面避风雨,而是站在宾馆门口,脸向着门外,一动也不动。因下雨,外面看不到一个行人,而宾馆本身就建在偏僻处,因而,风雨中,她像秋天萧瑟恶风中的一株孤草。此情此景,让我心里一动,快步走过去。

她听到脚步声,转身看到我,随即向我奔跑而来,两眼露出灼人的光芒。她抓住我的手。

“你终于来了。我还以为你不会来哩。”她喃喃地说。

“谁说不来?我说话一向算数。”

我们相牵着向野外走去。她的手很细,很冷。我觉察到她的身体在颤抖。

寒风扑面而过,路上的泥泞拖住鞋底,不情愿地随着我们的脚步翻卷身来。我的耳朵麻木得不知痛痒了,用手一摸,冰冷冰冷,如同摸住冬天野外的生铁。

“不去桔园了吧?”我提议。

“不,去。你说了,天上下刀子也要去。你不能变卦。”她拖着我的手,全然不顾天上的风雨和地上的泥泞。

我们向郊外走去。桔园在前面的地方伫立。那里带着神秘的召唤力,吸引着我和她。

雨网变得密了些,寒风变得猛了些。雨在脸上凝成珠,悄悄往下溜。溜进脖子时,身子一激灵;溜到地面的泥泞上,被泥泞无声地吸住消失。

“还走吗?”我对周宇说,“衣服快全湿了。”

“还……走。”她舌头打着结,声音哆哆嗦嗦。她的体质比我弱,我都冷得受不住,她肯定比我更难受。我的鼻子一阵发酸。

“回吧。”我拖着她往回走。

“不……不,你答应了我的,我要去。”她带着哭腔反抗着,双手用力甩,想挣脱我的手。

“回吧。”我像哄小孩一样哄她,“不要任性,周宇。雨越来越大了,到我房里去,把衣服烘干。不然,会生病的。”“我要……要去桔园……桔园……”她哭了。但她并不再反抗,任我牵着往回走。“桔园……桔园……你答应我的……”她轻轻说。“雨停了,我们再来。一定。要不,你病了,病在这里怎么办?”我望着她的脸。她脸上的水往下淌,不知是泪水还是雨水。她的脸很白,脸上的毛孔清楚可见,凝结在脸上的水珠晶莹透亮,她的脸盘就活像一株刚从清水中一跃而出的洁白的睡莲。她太美了!进了宾馆的门,我放开她的手。她不再哭出声,但仍在流泪。好在天下雨,她脸上的泪痕不易被人察觉。走进二栋,我站在板梯上,向她招手。她好像没看见,仍丧魂落魄样在雨中走,待我过去拉她一把,她才随我走进二栋我的房间。

我关闭房门与通气窗。暖气管“嘶嘶”响着,缕缕热气无形地在房中弥散开了,耳朵、脸上渐渐恢复知觉。

周宇傻乎乎地坐在木沙发上,其神情惨不忍睹。头上、脸上的雨水未擦,风衣未脱,呆呆地坐着。一股热血从我的胸口涌出,慢慢沸腾至全身,我坐在沙发扶手上,凝视着她。

“周宇。”我梦呓一样唤她。

她听而未闻,仍旧愣愣地望着写字台上的台灯。

“我,可以吻你一下吗?”我颤抖着问她。多日聚集对她的情爱,变成一句话,终于从我的口里吐出来,我听到自己的心在“扑扑”地跳。

听到这句话,她还未回过神来,秋水般的眼睛迷惘地对着我,嘴唇动了动,发出一个简单的音节:“嗯?”

我俯下身去,紧紧地搂住她,双唇印在她红如五月樱桃的嘴上。

她慌了,口里“嗯嗯”地呻吟,蜷曲着身子,脑壳晃来晃去,躲避着火热的吻。我更紧地搂抱着她,口在她的脸上寻找她的嘴唇。终于,她不躲避了,嘴唇微开,拼命吮吸,双手也抱住了我。她的嘴唇也冷,牙齿光滑且温热,舌头很甜。她的身子柔软如棉团,但她的手也有力,紧紧地缠住我的腰肢。

天和地不存在了,我们紧紧地拥在一起,双方在对方的口里拼命探索,双方感觉到对方的心在跳动,双方感觉到对方在为之激动得发抖。我觉得浑身躁热,脸蹭到她的脸上,她的脸同样也是火热烫人……

直到我们都快要窒息了,才松开手。我们脸对脸,靠得很近,我看着她,她看着我。她的神情完全变了,刚才还是痴呆呆的,现在与刚才判若两人。她的脸上现出红晕,眼睛流连顾盼,灼灼有光。

“你,你爱我?”她不相信似的喘声问我。

我使劲地点头肯定。

她又扑在我的怀里。嘴唇在我的脸上雨点般的吻着。吻我的额头,吻我的眉毛,吻我的眼睛,吻干了我脸上的雨水……她用手拂打我身上的雨水。

“还不脱下大衣,都湿了。”她娇嗔地命令我。

我脱下黑呢大衣,搭在沙发上。她也把风衣脱了,搭在沙发上。

“很快会干的,有暖气管”。她说着,拿来干毛巾替我擦脸,擦得很认真,一丝一毫也不放过。

暖气管“嘶嘶”叫着。她擦干自己头上的雨水,把毛巾扔在管子上。室内异常热乎。外面虽然风雨猖狂,但我们坐在屋里,感到温暖如春。身上的衣服很快干了,室温宜人。因沙发上的衣服未干透,我们就并肩坐在床上。两人刚一对视,双方的目光又引诱我们吻得透不过气来……

过了一会,我搂着她的脖子,对着她问:“你是谁?快说!”

“你说呢?坏蛋!”她快活地被我逗得吃吃地笑了,小小的拳头不依不饶地擂打着我的背。

“怎么我们相处几天,就爱得这样暗无天日了?”我装作一本正经的样子,凑在她的耳朵边问道,脸上露出哲人思考时的神态。

“不知道,不知道,不准你说。”停了停,她报复我似的说我:“一点也不高明,尽耍小聪明”。

“我什么时候耍小聪明了?”

“你害得我好苦。”想起今天的事,她又声音带着哭腔了,眼圈红了起来,仿佛受尽了委屈的小孩,楚楚动人。

因幸福突然降临,我怀疑自己置身梦中。我终于与自己至爱的周宇一起走进了爱河。若单论身材和长相,周宇并不特别出众,她这样漂亮的少女并不少。但论学识与谈吐,论个性与风度,她是我遇到的最出众的女孩。她的举手抬足,一颦一笑,一嗔一怒,说话的神气,看人的目光,都有一种使人说不出的韵味,与她相处愈久,这种韵味就更加迷人,更加吸引了我。此时此刻,若把天底下所有的美貌女子都叫拢来任我挑选,我一定无疑会挑选周宇。她是那样的具有女人味,那样的令我心醉。而今,她就在我的怀抱里,我能不怀疑是身处梦境吗?

再说,她是省内屈指可数的才露头角的青年作者,与她相处对我的事业不无裨益。我早就发誓,这辈子非找个懂文学的人做老婆不可。我素来认定自己在文学方面是有一定天赋的。没怎么一本正经地写东西,写着写着,发的小说能够在省内获奖,这就是明证。凭着自己对事业追求百折不回的韧性及对文学事业的热爱,借助自己在文学上已取得的成就和正露出的势头,我这个学中文专业的年轻人,这辈子若不出几部著名的作品,那简直是白活了。虽然,我现在连写几篇小说都让肖克军给枪毙了,但这算不了什么,一者我的写作陷入了困境,自己正在“苦海”中挣扎和探索。二者可能是自己的东西不符合肖主编的口味。早有一个长篇的构思在我的脑海中翻腾,暂定题目为《情恋》,是反映建国以来,年轻的共和国的农民的喜怒哀乐、爱恨情仇的。如果将其写出来,我有把握能写得震动文坛。以后要是有周宇的协助,我的事业不兴旺发达那才是怪事。

这不是非常遥远、茫茫不可期的事情。得到周宇的爱,我的事业就会上前跨一大步。对此,我有充分的信心。

我吻着她黑如乌云的头发,惬意地闭上眼睛。

这时,外面“咔嚓”一响,有人用钥匙开了外间的单元门。我和周宇急忙恢复常态。我坐在床上拿起《梦的解析》,周宇坐到写字台前摊开了稿纸。

脚步声由远及近,来到我的门前。片刻我的门“咔嚓”一声被打开,服务员小邵满面春色地走进来。

“上官!”小邵冲我直嚷,但她马上发现周宇坐在写字台前,就忽忙闭了口。转瞬,小邵的脸色变了,满脸春色荡然无存。她冲周宇极力挤出一个笑来,招呼道:“忙呀,不歇歇。”

周宇笑着朝她点点头,以主人的姿态邀请小邵:“请坐,我们在闲聊,并没有写什么。”

“不了,你们忙,我有事走了。”说罢,她带上门走出去。“踢他踢他”的脚步声由近及远,随着单元门一响,什么也听不到了。

“看得出,她也对你有意思。”周宇冲小邵的背影说我。

“何以见得?人家是纯洁的,才十七岁,不像你满头邪念。”

“该死!臭嘴!”周宇骂我,又说,“一看她的眼睛,我就知道她对你有意了,瞒不过我的。女人看女人,一目见底。再说我是一个少女,一个写小说的少女,一个专写爱情小说的少女,我还看她不透吗?”

我笑而不语。

“怎么办呀?”周宇当真了,“我又没有她那么漂亮,怎么办呀?”

“不要胡思乱想了。”我抓住她的手,说,“我不是已经爱上你了吗?有了你,什么女人在我面前也不会有吸引力了。”

听了我的话,她激动了。她吻着我,说:“上官哥,你太好了,对我太好了,我会终生报答你的。”

夜深了。她恋恋不舍地回去,一步一回头。我站在门口,目送她缓缓走到二栋去,看不到她了,还站在那里,站了很久很久。

有了这一夜的事,我们的感情完全融在一起了。一见面,我们就有说不完的话。说对文学的见解,说对人生的见解,说自从有了亚当夏娃后的那个古老的话题。她干脆搬到我的房里来写作,只是睡觉时才回二栋。她说,没有我在她的眼前,不守着我,她的心定不下,她写不出东西来。

其实,我也如此。但两个人在一起,还是不能安心写东西。我们总有有趣的话题,我们不说不快。我不知道,天底下还会有谁的爱情能够和我们相比。她说我们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我们相约,待一年两年,事业上有成就了,再双双奔赴南方,到开放的沿海地区去开辟新的天地,建设我们的乐园。

笔会快结束了。这时,省作协的许多著名作家来看望我们,我们省在世界上知名的作家众多,有许多人的名字在全球都是响当当的。《荆楚文学》编辑部也来人拿走了青圃笔会的稿件。我的小说《望月》也给拿走了。但由于情绪的影响,《望月》的构思、题材虽好,我却写得不实在,够花,够虚,似蜻蜒点水,许多地方都是一笔带过,如小说的提纲。我对这篇小说并不抱什么希望,估计很难发得出。

十七日,肖老师宣布笔会提前结束,第二天就可以散会。分别的时候到了。对此,我们虽早有所知,已料分别是在所难免的。可一旦马上要分别,我们的心情又一下变以得灰沉沉的。

“要走了吗?”周宇不相信似地问我。

“要走了。”

“真的要走?”她轻轻地说。

“真的要走了。明天,我们就要各散一方了。”

这天下午,面对冷酷的现实,我们无能为力地面面相对,默默地坐在一起,我望着她,她望着我。

笔会的笔友许青青找来了,她是来找周宇的。她也是一个年轻的女作家,一个性格开朗的才华横溢的少女。她们两个在门外嘀咕了半天,大概在商量什么事。临了,许青青故意大声对周宇说:“不打忧了。你们谈深刻点。”

周宇返回时,我问她:“许青青对你说什么?”

“她说,叫我们谈深刻一点,她知道我们在谈。”

“是你告诉她的?”

她不承认也不否认。

“谈深刻一点就谈深刻一点。来,我们开始谈吧,一、二、三——开始!”我边说边手舞足蹈。

周宇并没有笑。她静静地坐在一边,不知在想些什么。

晚上,参加笔会的笔友在一起集会。十几个作家聚在一起,以各种各样的形式出洋相,或者逗人捧腹,或者出点风头。肖克军老师也来了。他在场,我们的行为都有一点收敛。他本是来凑热闹的,见气氛不热烈,他就给我们讲了一个故事,什么“丈母娘房中一站,招来野汉千千万万”之类,后来,为了让我们痛痛快快玩一会,他借口避开,回房睡觉去了。

这时,负责笔会一般事务的王小姐走了进来。她虽是编辑,但也很年轻,比我们大不了几岁,是个很文静但不失幽默的姑娘。她进来呆了一会,大叫:“不行,不行,这样搞法,没有一点意思,我提议:每人出一个节目,用一张纸条写好交来,然后不拘形式,一个接一个搞下来。不这样,搞不出什么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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