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诡辩亦称自语相违诡辩,它是通过破坏思维的确定性,搞乱两个相互矛盾和相互反对命题之中必有一假、不能同真的逻辑关系,以达到为自己的观点作辩护的诡辩艺术。
矛盾诡辩,是商业经纪人、民事纠纷调解人、法律顾问处理其受理案时常用的工作手段、渭水水势很大,郑国有个富人过河被淹死了。有人将尸体打捞上来后,妥善保存。
死者家属得悉后前来赎尸。捞尸人知是富人家,因而索价很高。
死者家属无奈,只好去请教当时著名的辩士邓析。邓析告诉死者家庭说:不用担心,也用不着给高价,反正他留着死尸也没用。
死者家属听后态度强硬起来,捞尸人没招了,也去请教邓析。邓析又说:“不用担心,也用不着降价,反正别的尸体是无法凑合的。”
结果双方都很满意,邓析从中得了两份财礼。
邓析运用矛盾诡辩,把首尾一贯的原则抛到了九霄云外,此一时,彼一时,见什么人说什么话,到什么山上唱什么歌,结果不仅不得罪人,还到处获利。
有一个《,三项提案》的故事:
有一问礼拜堂多年失修,残破不堪了。请来翻修教堂的建筑师极力主张在原地重建一问新的。
长老会主席得悉这一报告后心里不赞同,但他却说完全同意,并很高兴地提出三项提案供长老会审议,结果:
1.建筑新的礼拜堂——一致通过。
2.新堂建成以前,暂用旧堂——一致通过。
3.用旧堂的转石砌新堂——又一致通过。
照这三项决议执行。新礼拜堂永远建不起来。原因很简单,三项决议之间自相矛盾,执行这条,就违背另一条;执行另一条,又不符合那一条。长老会主席用的就是矛盾诡辩。
……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某国空军曾制定出这样一条军规:
……如果飞行员被医生诊断有精神病,他可以不参加作战飞行,但在退出作战以前,他本人应当提出不参加战斗的理由。
这条军规的前后要求也是自相矛盾的。既然是经医生诊断有精神病的可以不飞行,却又要求被断定有精神病的飞行员退出作战飞行前要提出具体理由。如果精神病者有如此能力,那他就不是精神病患者了。
如这条军规执行下去,便不会有精神病飞行员退出战王卜飞行。一下子堵住了借口不参加作战飞行的人的嘴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