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同辩论,是一种为了说服对方,对双方的矛盾和问题采取回避和保留的态度,尽量寻找双方的共同点,谋求一致,以便统一行动。
黄兴与孙中山在“二次革命”失败后发生了一次争论。孙中山总结“二次革命”的经验教训,决定将国民党改组为“中华革命党”,他亲手制定了入党誓言。誓言中存“愿牺牲一己之生命自由权利,附从孙中山再举革命”的话,要求人党人在署名下加按手印。
黄兴认为,这些条件不尽合理,“前者不够平等,后者近似侮辱”。他批评孙中山“反对自己提倡的平等自由主义,只是以人为治,效仿袁世凯的作法”,要求孙中山予以更改,矛盾一时难以调和。
于是,黄兴拒绝参加中华革命党。在中华革命党召开成立大会前夕,他泪别孙中山,前往美国。临走时,他向孙中山表示:
“我不是存有私心和先生对立。”他保证:“如果有机会,我会尽职尽责,保证与先生的革命目标保持一致。”
当时,有些政客曾企图拥黄兴为领袖另组新党,他严辞拒绝:“党有国民党,领袖只有孙中山,其他我一概不知。”事实正如他所说的那样,到美国后,他并没有独树一帜,或把孙中山与自己的分歧公诸于众。他以孙中山为旗帜,致力于反袁的大目标,再一次表现了黄兴不为成名立功的高义亮节。
孙中山对黄兴采取的团结为主的原则,他并未因黄兴与已有分歧而忌恨他。为了革命的大目标,他们的心连在一起,虽有争议,更表明公心。
孙中山与黄兴对这场争论,都采取了求同存异,保留自己的观点、主张,寻找双方的共同点,为了革命大目标,互相理解,共同行动。
当矛盾双方面临共同目标、共同利益、共同敌人时,就应求同存异,放弃前嫌,谋求一致,共同对敌。舌战中,求同辩论要求说服对手时,尽量找出双方的共同点,尽量避免或者保留彼此之问的分歧,而为了共同对付主要矛盾,不要在次要矛盾上纠缠不休。
周恩来总理在1955年亚非万隆会议上发言就是一个例子。
当时各国在一些枝节问题上纠缠不清,使会议陷入僵局,濒临失败的危险。周恩来总理高瞻远瞩,深谋远虑,即席发言:“我们是为了寻求和平和发展而来,不是来吵架的。”接着首创提出了重要的求同存异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于是亚非人民的友谊开始了新的篇章。
求同辩论,谋求的是基本原则上的一致。非原则问题,次要问题可以保留不同意见,但如果是原则问题,须寸步不让,没有保留的余地。
1972年10月25日,中美两国就美方修改的公报草案进行讨论。周总理将美方修改的草案细看了一遍后,马上提出问题:
“博士(基辛格),你们熬了一个通宵,将我们的一个主要观点删掉了。”
基辛格的眼珠在镜片后转了一下:“哦,哦,是吗?”
周总理严肃地说:“支持各国人民反对帝国主义、殖民主义的斗争——这是我们对世界形势的一个基本观点。”
基辛格却为难地说:“如果总统签署同意有这个观点的公报,岂不是等于要我们的总统受到屈辱,这将在美国引起很大的麻烦。”
周恩来浓黑的眉毛抖了一下:“哦。”
基辛格又说:“是的,我们所以删掉了这些话。不过作乃交换,我同意在美国观点部分也对等地删掉几句,不使中国方面吃亏。”
周恩来盯着基辛格,严肃地_挥手说:“不,博士,我们不是搞交易,你完全用不着讨价还价,你只需告诉我在中国观点部分所用的词句有令你为难之处就可以了。”
求同辩论,是谋求目标一致、利益一致、行动一致的办法。
是顾全大局,共同对敌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