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自然濒危,诗人的价值和意义应该得到重新评估。海德格尔曾把这个自然濒死、人性沦落的时代称作“贫乏的时代”,有时也把它称作“危险的时代”。他坚信“哪里有危险,哪里也有拯救”,而拯救的希望正在“贫乏时代的诗人”。“贫困时代里作为诗人意味着:吟唱着去摸索远逝诸神之踪迹。”按照金岳霖先生在《道、人与自然》一书中的解释,汉语文化中的“自然”,既是天地自然,也包括人性中的自然,几类于西方的“神”。诗人们吟唱着去寻觅远逝的诸神的踪迹,就是在寻觅自然、呼唤自然、守护自然,为濒死的自然招回远逝的灵魂。
面对自然濒危,我建议我们的文学家读一读金岳霖和冯友兰,他们既懂中国,又懂西方,既有思想,又有诗情。他们的书中常常流露出关于人与自然的大智慧。金岳霖先生提出三种不同的人生观:素朴人生观,英雄人生观,圣人人生观。三种人生观的区别在于它们对待自然的不同态度:素朴人生观是一种顺从自然的人生观,“就他的环境和同胞的方面来说,他对于他们要求甚少,因此他也不可能为他们所牵累。”它是素朴的、混沌未开的、天人未分的,人与自然合而一体的,更接近于童真、童趣、人类的童年。英雄人生观则是一种“内与外”“物与我”高度分化了的人生观,人已将自己游离于自然之外,将外部世界看作自己的对立面,自己要征服的对象。这样的人胸怀大志、能力高强、富于心计、意志坚定,有时近乎冷酷无情,为了事业的成功不畏艰险、不怕牺牲。这样的人勇于改造世界、推动历史前进。在人类社会进程中,英雄人生观虽然是必不可少的,但毕竟不过只是人性中的一个方面。圣人人生观类似素朴人生观,却又超越了素朴人生观,那是人们以“高级的沉思和冥想”获致的结果。拥有圣人人生观的人不但摆脱了自我中心,也摆脱了人类中心,重新与天地合契,与自然和谐,他们可能拥有权利,却不误用权利;可能拥有财富,却不误用财富,拥有知识但不误用知识;拥有智慧,更不滥用、误用智慧。他们平和地对待自己的命运,追慕的是心灵的宁静、洁净,社会的安定、和谐。他们的生活可能是清贫的,但并不缺乏幸福与诗意。说是圣人,其实并不处处炫耀圣人的光环,看上去却和你平凡的邻居张大爷、李二婶一样。冯友兰先生则把人生分为四种境界:“自然境界”、“功利境界”、“道德境界”、“天地境界”,划分的原则,也是看其对待自然的态度。最高的是天地境界,在此种境界中的人,除了了解人类社会,还了解宇宙自然,深知人是自然的一部分,人的行为,不仅与社会有干系,而且与宇宙有干系。“人虽只有七尺之躯,但可以‘与天地参’;虽然寿不过百年,而可以‘与天地比寿,与日月齐光’”。冯、金二位哲人全都是在一个更高的层面上来审视人与自然的。
回望人类走过的历史进程,在即将来临的“生态时代”,那些崇尚自然、吟唱自然的诗人,那些崇尚自然同时又在对抗、批判着人类文明的诗人,那些批判着人类文明同时又不得不悖逆历史发展向往着退隐、回归的诗人,已经获得新的历史意义和时代意义,获得重大的历史意义与时代意义。陶渊明的“悠然见南山”,决不仅是一种闲情逸致,那还是人类渴望在精神上与自然融为一体的心境,是一种在诗意中栖居的生命存在方式;梭罗在瓦尔登湖上的守望也不只是对湖光山色的迷恋沉醉,那还是发自人类天性幽微之处对于现代工业文明的反思,是对于人类前途、人类最高幸福的憧憬。
当然,这里所说的不仅仅是那些写诗的人,而是一种诗意,一种清淳的文学精神。是否可以这样期待:到了葱茏的诗意滋润了人类中大多数心灵的时候,人类文明或许将获得新生,人类社会或许走上一条更为和谐的发展之路,自然也就有救了。
中国文学的“中国性”与“地方性”
张未民
在文学话语中,“中国”和“地方”往往是一对相生相对的概念。但我们并不能将它们喻之为一对孪生兄弟,因为就其客观所指范围和层级而言,“中国”和“地方”之间的关系不仅不是平等的,而更是从属性质的。“中国”是大,“地方”是小;“中国”是总括和统领四方,“地方”则只能被其涵盖和包容。以至于“中国文学”云云,在文学话语中被随处使用,而所谓“地方”,则往往晦暗不显,既或在文学话语中多少有一些诸如“地域文化特色”的声音,那也是为了说明和附丽于“中国文学”的。在大多数场合,“中国文学”具有无可置疑、无所不包的解释权和命名权,而“地方”理所当然地就是局部、局限、局促,乃至是低层和破碎的,似乎可有可无。这种状况尽管天长日久已“实属”正常,从来如此,未来也仍会如此,但我们也不能不对此有所反思。尤其可以从“地方”的视角来思考“中国文学”的概念含义,指出其局限和实质,同时也对“地方”这一概念之于中国文学话语的意义,建立起恰当而必要的解说与信心。我们相信,在世界上的许多国家,“地方”这一概念并不很重要,或者说并不必然地构成与“国家”的相对结构。对于那些区域不大的众多国家的文学,其“地方”或许直接地就是“国家”的,而在中国却不可能这样,中国的“地方”上的文学,可能一直地就是“地方”。在此意义上,“中国”概念的存在,倒也给“地方”留下了一定空间,对“地方”的把握,在中国文学中也有着一定的本土传统。
在与“中国”相对的意义上来讨论“地方”,其前提还是应进一步探讨“中国性”与“地方性”这一对概念。
首先应该承认“中国性”作为一种因素存在于“中国文学”的时空历史中。所谓“中国性”,一般理解中,就是指那些取得了在“中国”的时空规模、在“中国”的文化意义层面上具有代表性,或得以突显为“中国”范围内所瞩目的作家或作品,所具有的那种中国意义,如果我们把“中国”比作一个舞台,那么能够登上这个舞台的作家作品,就是具有中国性和中国意义的。这不难理解。事实上,我们也总是在“中国”的意义层面上谈论到一些文学现象、作家和作品,而另外大量存在的文学现象、作家和作品,就不会或得不到在“中国”层面上被谈到,它们往往作为各自所属的不同地方的文学而被积存或遮蔽,或只在一定区域内被认识而显示其地方性。但这里有一个误区,即仿佛“中国文学”只是由那些杰出的、伟大的作家作品所构成的,只是由那些超越地方性的局限而在更大的“中国”范围和层面上叱咤风云的文学现象所推动的,我们的文学史写作也基本上按照这样的惯例来进行。这种做法或惯例当然可以理解,那些足以代表中国文学的杰出而伟大的作家作品和那些推动中国文学历史进程的重大文学现象,在中国文学中的地位和作用是有目共睹、不可否认的。但这并不能成为将那些仿佛只具有地方性的作家作品排除在“中国文学”之外的理由,而且恰恰相反,在我们的理解中,尽管大量的作家作品因其“地方性”而不在“中国文学”的层面上,严格地说是不在“中国”或国家层面上被关注,但也并不能否认它们所体现出来的别一种“中国性”。如果我们将“地方性”真正地看作中国文学的不可缺少的特质或基础,那么就得承认中国文学正是由“中国”时空范围内的不同地方、不同层面上的所有能够称之为“文学”的东西所积淀、所编织、所丰富地构成的,只有这样,中国文学才充实了它的基础,才立体化地显示出它的中心性、整体性和盛大性,才会扩展出它枝繁叶茂的文脉线络,才称得上是一个真实的偌大的中国文学。起码从历史的结构意义上说,“中国文学”并不仅仅因为她的那些伟大的作家作品而得到确认,而且也要通过无数的地方区域文学生活、文学实体而得到确认;那些超越地方性的具有“中国”层面意义的伟大作家与作品,它们之所以在“中国”或全国得以流传并深具影响,正是因为它们深入到了中国文学中的每一个地方、每一个区域或基层的文学生活、文学肌体而产生了影响,正是因为它们在这些“地方”发挥了“中国性”的作用,重组或统领了这些“地方”而趋向一个“中国”整体的生成。另一方面,任何“地方性”都是相对的,在一个人口和土地规模相当于整个欧洲且历史悠久的“中国”,有很多大的带有“亚中心”意味的“地方”区域比得上欧洲一个“国家”的规模,其文学的地域风格和地方实体自然对成就中国文学的中心性、盛大性、整体性都至关重要,甚至单拿出来置诸世界也可同样引起“中国”的自豪。在这个意义上,任何中国内部的地方性文学,都无疑具有一种“中国性”,它的“地方性”正是“中国性”的另一种表现形式,是从地方的意义和层面上体现着“中国”的伟大和丰富的特质。只不过我们往日囿于西方式的民族国家观念,无意中将“中国文学”仅仅作为一个所谓“国家”的文学概念来抽象,似乎与世界上所有“国家”无论大小,平等而论。而这似乎无可指责,却无意中矮化和缩小了中国文学,只重视一种趋于抽象或国家单一层面的“中国文学”,从而忽略了立体而丰富的、包含诸多地方诸多层面的整体的“中国文学”,一种更为真实、宏大而因无数地方无数普通文学者的努力充实起来、令人感动不已的中国文学。
在中国文学内部,由于“中国”的特殊性而存在着一种在“中国”国家层面上创作的政治抒情文学,如从古老的《诗经》中的雅、颂开始,直至20世纪中国的政治抒情诗文体,是中国文学中很引人注目的一种现象,也是只有从“中国”理念上才好理解的一个文学传统。应该指出:中国文学中深厚的政治文化积淀和政治美学的生成,最根本的在于“中国”思想在中国文化中有着不可逾越的位置,并左右着一代代人的思维和情感。李炳海在《民族融合与中国古代文学》一书中有一节对歌颂中国大一统主题的文学传统就作了很好的宏观描述。以国家兴亡盛衰、国计民生大事、国家时世忧患为抒情对象和载体的文学在历朝历代都大量存在。我们会看到它们自然也有自己的方式来汲取“地方性”要素充盈其诗体的血肉组织,否则它的概念化、抽象化就在所难免,它的“中国性”和中国激情会因其“地方性”的缺失而大打折扣。应该说,我们对中国文学的“国家传统”或“中国”主题研究得尚不深入。除此而外,我们还应看到,就文学的生活本性和审美感性而言,任何中国文学范围内的作家作品都生长于国家和民族生活的土壤之中,他们都不可避免甚至天然地就是“地方”的。文学天然地以个性的方式而存在,在中国,就天然地站沾带上地方的韵致,也只有以个性的、地方的方式,才能成为文学的。不仅普通的文学者具有地方性,那些伟大的作家和作品也注定要通过“地方性”的途径而上升或抵达“中国”的意义层面,甚至它就以风格化的、风俗化的、人性化的地方特色才具有了无可置疑的中国意义价值的代表性。在此意义上说,我们从“中国”的意义出发来谈论中国文学的时候,也就意味着我们要从“地方”的意义来谈论中国文学。前些年有一句流行的话说“越是中国的,就越是世界的”,现在看来,对中国文学来说,更为重要的观念则应是,“越是地方的,才越是中国的”,因为在全球化之前,我们的人生和文学,早已注定了要实行“中国化”,只有“中国”赋予我们以意义,这里的区域空间,民族特性,语言思维,时文代变都作着这样的“中国化”的规约,你抵达了“中国”,才可能成为“世界”,成为“全球化”时代的一员。在世界那里,“中国”是一个“地方”,而我们首先是“中国”的一个“地方”。由此,在认识到中国文学中存在着一股以中国/国家为载体和对象的文学的同时,我们应清醒地看到,中国文学的绝大部分作家、作品的生存方式必然依赖于地方的土壤,文学的个体生命和个性风貌都生长在具体的地方,否则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甚至不可想像。
中国文学中个体诗学及其创作的丰富而发达,乃是文学史上有目共睹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