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自成起义前的职业,史籍记有多种。
顾炎武《明季实录》所收边大绶《塘报稿》:“闯贼李自成,幼曾为僧,俗名黄来僧,为姬氏牧羊奴。”夏振叔《借山笔记》也说:李自成“幼为僧,还俗,名黄来,鬻于姬氏牧羊。”
《明史·李自成传》:李自成“幼牧羊于邑大姓艾氏,及长,充银川驿卒。……数犯法。知县晏子宾捕之,将置诸死,脱去为屠。”
谭吉璁《延绥镇志》:李自成“十余岁,即与回回婆牧马。丧父,为酒佣,日沉醉,主者遣之去。学锻,又不成。为人耕田,常枕耒而卧,不事事,好使酒任气,乡里苦之。二十一岁,应募银川驿马夫。……凶众日盛,而李自成尚为驿子,无叛志也。兵科给事中刘懋上言:裁减驿站,岁可省金钱巨万。朝议是之。凡游民之隶籍驿递者多亡去。自成亦复无聊,始为小偷,里中更苦之,谬相推为里长,使主征会以自给。”
《后鉴录》卷五有与此基本相同的记载。光绪《米脂县志》卷十二《拾遗志四·僭窃》,与此记载大同小异,没有“十余岁,即与回回婆牧马”一句,记为“幼牧羊于邑大姓艾氏”,也无“始为小偷”一句。民国《米脂县志》卷十《拾遗志》与光绪《米脂县志》的有关记载相同。
李自成起义前的职业,上述史书都提到了。哪些是可靠的,哪些不够可信,需要作一些辨析。
李自成幼曾为僧,给姬氏牧羊,是李自成同里人李成给边大绶说的,按理可信。李自成在私塾念书和投师学武之前,家里还不很贫困,为僧事当有,不会因贫人寺。年幼的小孩寺院不会接收。他当的应是不入寺院的寄籍僧,这与乡人的迷信有关,为的是寻求神灵庇护,不遭灾难,顺利长大成人。这种情况米脂乡间不乏其例。他的为僧,算不上一个职业。
他给米脂艾氏放过羊,不仅多书有载,民间也有传说。李自成故村二三百里内今无回民,故村附近没有他曾给回回牧马的传说。上述两种《米脂县志》不提此事,都说他曾给米脂大姓艾氏牧羊,应当言之有据。
谈迁《枣林杂俎》中说:“李自成,故牧卒也。”这里没有言明他是牧羊还是牧马,但说他是放过牧的。
民国《米脂县志》说,米脂“城西北武家坡镇之西北三十里许,地名三峰子”,有李自成故里。从《米脂县志》、地方人士的其他记载和当地民间口碑传说知,三峰子附近的长峁墕、永峰山、牛兴山一带是李自成青少年时期生活的地方。牛兴山原名姬家山,此村有相传李自成为姬家放羊、种地时住过的“揽工窑”。永峰山附近现在还有叫“姬塌”的地名。这说明史籍记载的李自成“为姬氏牧羊”、“为人耕田”所言不虚。
米脂民间传说,李自成小时候给富人家放过羊。他很贪耍,放的羊却十分驯服。他玩耍时,就把羊赶在一个地方吃草,羊不敢乱跑。他玩罢了,羊也吃饱了。永峰山山下的黄岭沟口,今仍有相传李自成圈羊的羊圈。民间传说李自成也牧过马,永峰山有一平塌,相传他小时在这里常玩跑马。山下有饮马泉,相传李自成牧马时常在此饮马。李自成家“世为养马户”,他也许给自家牧过马。
史籍记载,李自成“父为农”,“父名守忠,务农”,他也自称“本营十世务农”。他父亲既然以务农为业,李自成也应该为自家耕过地。
李自成起义之前当过驿卒,不仅《明史》、《明史纪事本末》等重要史籍有记载,康熙七年《陕西通志》、康熙十二年《延绥镇志》、四种《米脂县志》等地方志也有记载,米脂民间还有大量口碑传说,可以说是确切无疑的。
记载李自成为屠、为酒佣、为里长、学锻的史书不多,缺乏第一手资料和口碑传说印证,因此难以都令人确信。也许有的职业是真实的,即使如此,从事的时间应比较短。
《明季北略》卷五《李自成起》条说:“自成多力善射,少与衙卒李固、铁冶刘敏政结好,暴于乡里,后随众作贼。其兵尝云:‘我王原是个打铁的,今后军都督府张家,原是个补锅的。’”郭沫若在《甲申三百年祭》一文中认为,刘敏政应为刘宗敏。这是有道理的,李自成起义后,军中有刘宗敏而无刘敏政。刘宗敏曾为铁冶,多书有载,但他没有称过王。农民军中称过王的只有李自成一人,因此打过铁的“我王”是指李自成。赵士锦《甲申纪事》说,“刘宗敏为铁匠”,李自成在家乡时就与他志趣相投,常有交往。《流寇志》卷四说,李自成与刘宗敏是同乡人,“与李过、刘宗敏以气力相友”。由上可见,李自成有过学锻打铁的经历是可能的。
《明史》所记李自成“为屠”,《延绥镇志》等书记他“为里长”,都说是他当驿卒或明政府载驿之后的事。从其他史书较多的不同记载看,他驿卒被裁之后就起义了。因此,“为屠”、“为里长”应当存疑。
李自成为富人家牧羊、耕田,说明他家比较贫困。按《延绥镇志》等书的说法,他学锻不成,为人耕田也不认真做事。他习武就不是这样,专心刻苦,“颇竞其技”,与此形成鲜明对照。说明他学锻和为人揽工是不喜干,无奈之下才干的。他较早产生了“成大事”的思想,从他后来走过的道路可推知,他为人做事时志存高远,因此才那样心不在焉,应付差事。
李自成的驿卒经历
李自成起义前曾当驿卒,重要史籍一般均有记载,米脂的口碑传说也能佐证,可说是确实无疑的。当驿卒期间,他走南闯北,交识各色人物,这使他眼界大开,胆识俱增,同时又倍尝人生艰辛,世态炎凉,这对他认识社会、性格形成和志向确定产生了很大影响。他的这一段重要经历,涉及不少史事,有必要加以探讨。
一、生活所迫,应募米脂当驿卒
多种史书记载表明,家贫是促使李自成当驿卒的主要原因。康熙七年修《陕西通志》卷三十一说:李自成“少孤贫,为驿卒。”《明史纪事本末》卷七十八载:李自成“家贫,为驿书。”《石匮书后集》卷六十三也说他“家贫,为驿卒。”《荒书》更说:李自成“父为农,贫甚,……父亡,自成年长无依,为驿马夫。”
《罪惟录》卷三十一载:李自成“父守忠,马户。”《鹿樵纪闻》卷下说他“父守忠,世为养马户。”李自成家当为驿递马户,所养之马是驿用马匹。因此,他家应与驿站有所交往,他便得以在本县驿站谋得一份职业。驿卒的苦累艰辛,他自然会有所了解,但因生活所迫,他只好去干。
据《明季北略》卷五《李自成起》条记载,他从少年习武开始,就产生了“成大事”的思想。而欲成大事,就必须走出去。他家在县城百里之外的偏僻山区,一般年轻人是不敢远路风尘贸然外出的,但他有走出去的愿望和胆略。李自成应募当驿卒,除了因贫谋生外,也许有不满足现状,谋求发展的想法。
冯苏《见闻随笔》说:李自成“年二十余,执役银川驿。”谭吉璁《延绥镇志》卷五将他此时的年龄说得很具体:“二十一岁,应募银川驿马夫。”毛奇龄《后鉴录》卷五也有相同记载。据《绥寇纪略》卷九、《怀陵流寇始终录》卷七等载,李自成生于明万历三十四年(1606年)。古人习惯用虚岁计算年龄,虚岁二十一,是明天启六年(1626年)。
上述诸书及《米脂县志》多说应募的驿站名为银川驿。从北朝北周保定三年(563年)设银州始,历经隋唐宋等朝,米脂境长期属银州,县城位于无定河川,米脂设县置驿,城中的驿站即名银川驿。以为银川驿在宁夏银川误。银川驿在米脂城内上城马号圪台,距县衙很近。弘治《延安府志》卷七米脂“驿铺”条记:“银川马驿,在县治西一百步。”光绪《米脂县志》卷二《建置志》载:“马号:旧在县署大门内西偏(边),康熙年间知县宁养气移于大门东土地祠。旧传为李自成所居,其地无蜰虫蚊蚤云。”
明代米脂有两个驿站,另一个是在城北40里的碎金驿。银川驿设驿丞署,有驿丞二人,驿站额设驿卒20人,驿马20匹,驴30头。米脂在延安至榆林的交通干线上,银川驿驿卒李自成就主要在这条南北驿路上奔波。
二、苦累不堪,驰驿之余习骑射
《明季北略》卷五载:“按洪武二十六年,始定水马驿应付马骡、船只、人夫数额,以供差、供传报,通天下血脉,久之弊生。……迨天启末年,援辽、援黔,征兵、征饷,起废、赐环,武弁、内官,海内驿骚,加以冒滥,驿困实始于此。”
明朝设驿置铺,既为传递官府文书、军事情报,也为往来官员、驿卒铺夫提供交通和食宿条件。这种由兵部掌管,兼有通信、交通、招待职能的机构,遍设于全国的交通干线上,为明政府传达命令,“通天下血脉”起到了重要作用。但久行弊生,问题百出,突出的表现是驿递的滥用冒用。不仅公用逐步超出了正常使用范围,更有严重的私用现象。有关官员不负责任,损公肥私的现象比比皆是,有禁不止。如“兵部勘合(驿站通行凭证)有发出无缴入”,放任乱用;地方衙门擅自克扣经费、勒占马夫,私差多差;驿站官吏私索驿卒应得“长例”;过往官员在实际需要之外索取“折乾”。如此等等,致使驿站不胜重负,困弊不堪,也使驿卒马夫苦累至极,穷困潦倒。
崇祯二年(1629年),吴牲疏言:“驿递非破家荡产以供,则鬻妻卖子以应。当此民穷财尽之秋,更罹狼吞虎噬之惨。”
驿卒的悲惨遭遇和苦累生活,明代诗词也多有反映。如明末清初人谈迁《驿卒行》:
鸠形鹄面充驿卒,乞儿挽舡救死骨。
颓堤步步判渲隆,仰若登天俯若窟。
雨雪修途足未停,枞金伐鼓骤雷霆。
津吏奔程常恐后,动殴木梃逞威灵。
河边高盖拥前马,传呼声震武安瓦。
天上相闻有使星,官舫络绎来城下。
再如明崇祯朝国子监司业、曾被李自成授职的薛所蕴《驿卒词》:
闾阎困弊乏帮贴,差烦马瘦刍菱绝。
典妻鬻子敢辞苦,惜马无钱动捶楚。
闻道军中驰告语,一日一夜行千里。
昨年偶尔误一时,县官逮治驿卒死。
五更三点不交睫,头枕驿门候消息。
李自成当驿卒之时,正是明代驿递积弊最严重的时期,也是农民军蜂起陕北,本地动乱,驿务非常繁忙的时期。正如康熙《米脂县志》所说:“米脂民困路冲,羽檄交驰,皇华戾止,实无宁晷。”其时已非“太平边报少”,驿卒不会“驿里枕书眠”(明人解缙《赠桂林苏桥驿夏驿丞》诗句),只能是“五更三点不交睫,头枕驿门候消息”。
谭吉璁《延绥镇志》卷五之四说:李自成“应募银川驿马夫,……夜阴失道,有双狼引之行,竟不伤。”光绪《米脂县志》也有相似记载。古代常有驿卒被虎狼伤害的事,他于夜间仍奔波于有狼出没的驿道上,当驿卒的苦累艰险,由此可见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