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利是图的人,历来有之。这种人为了钱权一切都可以不管不顾,包括人格尊严。其结果,不仅败坏了名声,甚至常常连应得的东西也失掉了。《蠢事大全》中有这样一则小故事:有个商人准备开店做买卖,请唐伯虎为他写对联。唐伯虎提笔写下“生意如春意;财源似水源”。岂知商人很不满意地说:“这两句太抽象,最好写看得见摸得着,一堆一堆的。”于是唐伯虎想了想,又写道:“门前生意,好似夏夜蚊虫,堆出堆进;柜里铜钱,要像冬天虱子,越捉越多。”商人一看,连连拍手称赞:“这好,这好,这两句太合我意了。”
面对商人的称赞,唐伯虎想必会啼笑皆非。因为,那商人很可能无论什么黑钱、脏钱、血腥钱都敢赚,心里只有钱,把人格尊严都丢掉了,因而感觉不到对联是对他的莫大嘲讽,多么可悲!每个人都应有自己的人格尊严。谁若丢弃了人格尊严,谁就已经失去了做人的基本资格,失去了生命中最有价值的东西。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然而有些人利令智昏,硬要步那商人的后尘。比如有的人一面堂而皇之作反腐倡廉报告,一面不择手段敛财掠色,致使“台上他说人,台下人说他”。虽然早已丢人现眼,人格尊严荡然无存,他却脸不红、心不跳,自我感觉良好,但也终究难逃法网,不仅财、色两空,而且连身家性命也“玩儿”丢了。再比如有的人在当地因生产假冒伪劣产品被曝光后,竟若无其事,人格尊严丢到九霄云外去了。在他看来,充当地方保护主义者,纵容制假售假,就能“搞活经济”、显示“政绩”,却不料被查处之后,消费者一见某地酒就想到了“假”,一听某地米就想到了“毒”,从而使其好酒、好米也滞销起来。又比如有的人叫唤什么“如果当初我母亲被日本人强奸了,生下我这个混血儿,我可能早就富起来了”。想富原没错,可如此置人格尊严于不顾,只能引来一片“汉奸”、“卖国贼”的唾骂声。
人须自重而后人重之。前不久,《检察日报》有这样一则消息:一对夫妇到某餐厅吃饭,而一对母女带着一只狗坐在这对夫妇的对面点了饭菜,让狗在饭桌上与人同吃。这对夫妇认为自己的人格尊严受到了损害,请餐厅老板解决而不得,遂向法院起诉,要求餐厅赔偿精神损失。这对夫妇不仅捍卫了自己的人格尊严,也捍卫了人类的尊严,受到舆论的广泛支持。当然,这在不要人格尊严者看来,简直不可思议。不过那也无妨,“道不同,不相为谋”,相信世间珍视人格尊严的人总是居于多数,而且,随着我们整个社会的进步还会越来越多。
人格尊严,不可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