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后期商业发展较快,故行会组织较发达。当时的行业组织主要是商帮和会馆。其风俗与前期基本相同。除商帮和会馆外,还有公所。公所多为业缘组织。清代各行各业都有相应的同业组织。据统计,在清末,仅苏州一地就共有各行业的公所157个,可见其组织发展之兴盛。唐文权:《苏州工商各业公所的兴废》,《历史研究》1986年第3期。公所的作用,主要是“联络同业之声气”、“维护同业之信用”,并制订行规,以防止恶性竞争。公所的大量诞生,是清代后期行会风俗演变的主要特色。
清代行会组织还有根据行业神比及场所名称而命名的阁、宫、观、庙等,如汉口木工业组织称“鲁班阁”,银炉场帮称“太清宫”,长沙鞋铺组织称“乾元宫”,景德镇陶器帮称“景仰书院”,杭州机户组织称“机神庙”,苏州机户和机匠组织称“园妙观”等。盛宣怀:《愚斋存稿》卷七,武进盛氏思补楼,1932年刻本,第36页。
到了19世纪末、20世纪初,随着城市商业的进一步发展,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商会组织——上海商业会议公所于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初,在上海成立,成员包括汇业、钱业、丝业、茶业、银行业、五金洋货业、洋布业、报关业、沙船业、农垦业、营造业、典当业,以及纺织厂、丝厂、造纸厂和轮船招商局、电报局等20多个行业和企业,并以“痛陈官场习气,随时随事集各商切实考求利弊”盛宣怀:《愚斋存稿》卷七,武进盛氏思补楼1932年刻本,第35页。为宗旨,拟定了包括“明宗旨”、“通上下”、“联群性”、“陈利弊”、“定规则”等要求在内的组织章程。
同年,汉口和广州分别创设了商会公所;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天津也创立了商务公所。起到了“创商会之先声,促商务之进步”的作用。马敏、朱英:《传统与近代的二重变奏——晚清苏州商会个案研究》,巴蜀书社1993年版,第43页。
光绪三十年(1904年)初,清政府颁布《商务简明章程》。《章程》明令“凡属商务繁富之区,不论系会垣、系城埠,宜设立商务总汇,而商务稍次之地,设立分会。”《清光绪新法令》第16册。得风气之先的上海于同年5月,在原商业会议公所的基础上,率先依法设立了上海商务总汇。此后,创设商会的热潮在全国城镇兴起。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上海、苏州、广州、厦门等地的商务总会共同发起成立了中华商会联合会。于是,一个上至通都大邑,下至州、县、乡、镇,包括45所商务总会、998所商务分会,拥有2万多名董事和近20万名会员的近代商人社团——商会,便应运而生。
清代后期的商会已有完备的章程、严密的组织分工、层次分明的权能体系、严格的管理制度和较齐全的内部控制机构,这说明商会属于机构较健全、规章较验证的近代工商业社团组织,非旧式会馆、公所能够同日而语。
2学会成时髦
“学会”是清末出现的一种新型的文人结社组织。这一时期,中国社会上已出现了一批由教会学堂和洋务学堂培养出来的新型知识分子,面对日益严重的民族危机,迫不急待地想用刚刚学到的西方社会学理论,为改良中国政治服务。在这种背景下,文人结社的传统习俗有了更生的条件,知识界发出了“进欲振中国,在广人才;欲广人才,在兴学会”,“欲救今日之中国,舍学会末由哉!”《戊戌变法》,《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第4册,神州国光社1953年版,第375~377页。的呼声,从19世纪90年代中期起,一批新式文人政治结社——学会,便应运而生。
戊戌时期的学会人数一般不多,组织也不甚严密,如粤学会只有20余人,仁学会也不超过40人。杭州群学会初创时仅有“同志十二人”。《汪康年师友书札》第三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249页。相比之下,强学会、保国会以及南学会等政治性学会,不仅在人数上颇具声势,组织上也要严整得多。北京强学会号称“名士会者百计”,南学会“每会集者千数百人”,保国会也是“集者数千人”。
南学会的组织相当严密。首先由巡抚选派10名地方绅士为总会长,由总会长在每州发展会员3-10人。学会聘会长1人主持会务,会友分为议事、讲事、通讯3种,分别担任理事、专题讲座及一般会员职责。长沙南学会成立后,湖南各府、州、县在其后建立的各类学会都直接变成了它的分支学会。这样,就形成了以长沙南学会为总会,包括各府、州、县若干分会的系统组织。
戊戌时期政治性学会的主要活动有三方面。第一,聚众讲演。强学会“三日一会”,南学会“每七日大集众”。强学会在集会之日,“演说万国大势及政学原理”,“发明中国危亡之故,西方枪声之由”。南学会则专门“讲论会友”,随时问答。第二,创办报刊。北京强学会的《中外纪闻》、上海强学会的《强学报》和《时务报》,南学会的《湘报》等,都成为当时的舆论中心。第三,阅读和藏书。欲兴新学,必有新书,许多学会都筹款购置各种书报,以供会员阅读。强学会开办之初,第一件事就是“向上海购得译书数十种”。南学会开办不久,也“以阅经时文书为主”,宣讲停止后,“惟听人时往翻阅书籍”。
学会的经费来源大致有两方面,一是会费收入。戊戌学会在章程中多载明会员交纳会费的义务,关西学会“会员会费二十金”,《中外日报》1898年8月22日。福州蚕学会“入会者各具英洋两元”。《中外日报》1898年9月29日。二是由行业组织出资或社会集资,如蚕学会“每月经费均有蚕桑局拨出”,而强学会由于位居京师,名贵云集,则能“集款亦数万”。《中外日报》1898年8月22日。
戊戌时期的政治性学会,虽从其宗旨及活动中透露出明显的“近代性”,但就其组织和活动特征看,仍带有浓厚的旧式文人结社的气息,如聚众讲学的形式,讥评时政的议论,松散的组织,流动性极大的成员,无严格的纪律约束等。戊戌学会以近代爱国主义为基点,以西方近代科学和文化为学习目标,将“讲求实学”和救亡图存紧密结合起来《谭嗣同全集》下册《致欧阳中鹄书》。它的产生和发展,冲破了封建专制主义不准文人结社的禁令,给正在兴起的维新运动以极大的推动。
在晚清随着社会的进步和西俗东渐,出现了一些富时代气息的以改良社会风俗为宗旨的民间组织,其成员大多为知识分子,其组织性质也与各种学会相似。其中影响较大的有“不缠足会”、“延年会”、“戒烟会”和“剪辫团”等。
不缠足会:清末光绪年间,在西学东渐大潮的冲涌下,与八股文和蓄辫子并称中国三大陋习的缠足,首当其冲地受到革新人士的攻击,人们除了从舆论上予以抨击外,还陆续成立了一些不缠足团体,用实际行动反对这种恶习。
光绪六年(1880年)不缠足会首先在福建厦门建立,规定凡立约画押,保证履行该会不缠足公约者均可入会。公约规定会员的女儿均不得缠足。厦门不缠足会先后办了3年,有会员80余人。
光绪八年(1882年)底,康有为与区谔良在广东省南海县创办不缠足会,该会立有章程,规定凡会员均不得让家中妇女裹足。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康有为与其弟康广仁再度在南海成立“粤中不缠足会”。其女儿同薇、同璧现身说法,带头不缠足。这些不缠足组织发起不缠足宣传,使“粤风大移”粱启超:《戊戌政变记·康广仁传》,《饮冰师合集》专集之一,第98页。
戊戌维新人士着文章、办学会,开展了一场颇具声势的不缠足运动,全国先后出现了不缠足组织27个。闵杰:《戊戌学会考》,《近代史研究》1995年第3期。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六月由粱启超、汪康年、谭嗣同、麦孟华、康广仁等在上海创立不缠足总会。该会有《章程》20条,规定“凡入会人所生女子,不得缠足”。“凡入会人所生男子,不得娶缠足之女”。根据《章程》规定,上海为总会,各省省会设立分会,各州、县、市、集设立小分会。上海不缠足总会创立后,举国响应,各地竞相效仿,入会者竟达30万众。《劝戒缠足从说》,《万国公报》光绪二十六年六月。
20世纪以后,则出现了妇女自己组织的不缠足会。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二月,由高白淑夫人创办的“杭州放足会”在西湖之滨正式开会,到会女士80余名,她们在会上慷慨陈词,并合影留念。一年后四川彭水县创办“天足会”,“赴会天足妇女近百人”,演说时“观听如堵墙,洵一时之盛会也”。《四川官报》,光绪三十四年第2册《新闻》。妇女不缠足组织的出现,将不缠足运动推向了一个新高潮。
延年会: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熊希龄、谭嗣同等人在湖南长沙发起创立“延年会”,该会以改革不良习俗为主旨,针对国人无谓耗费时间的习俗,提倡注重实效,崇尚质简,规定会员一定要节时守时,有事商谈,要实现约定钟点,迟到都不会见。规定会谈时间和内容,言毕即行。会员之间一律免绝虚文应酬等陋习。为督促会员守时自爱,学会还为每一个会员制定了一张作息时间表:每日6时30分起床、然后做体操,7时吃早饭,8~11时办事,12时吃午饭,午后1~2时见客拜客,3~6时读书,晚7时吃晚饭,8~9时办杂事,10时睡觉。
戒烟公会:戒烟会是专以戒除鸦片烟为宗旨的群众性组织。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在上海成立的戒烟公会,其宗旨宣称“专门在保全未吸烟之人不再吸烟为主”;但已吸烟而愿戒者,愿戒而戒不掉者均可入会。《戒烟会章程》,《求是报》第3册。一时入会者甚众,康有为、张荫桓、郑观应、罗振玉、经元善、郑孝胥等十余省名流纷纷载名入会。一年后,徐勤、吕贤笙等人在日本横滨发起成立戒鸦片烟会,并议定在上海、广州、澳门、桂林和梧州、香港六处设立分会。清末戒鸦片烟组织发展十分迅速,在戒除吸烟陋习方面起了重要的作用。
剪辫团:男子蓄辫与女子缠足并称中国两大恶俗。到清末民初,剪除辫发除了移风易俗外还带上了反清革命的色彩,许多地方成立了剪辫团之类的群众性组织。宣统三年(1911年)上海徐志棠建立“剪辫义务会”,声称3天内凡自愿入会者,除免费剪去辫发外,每人还另赠大肉面一碗,结果3天内竟剪去了240多条辫子。同年12月陈瑞、吴鼎等人在上海创办“光复实行剪辫团”,定有《简章》10条,以沪军招待同志为会员,会费1元,由团员介绍经批准可入会。《简章》规定:“本团员分途四出,实行逢人开导劝剪,决不稍用强迫。”《上海研究资料》,上海书店1984年影印本,第549~553页。但在实际行动中强迫剪辫的事时有发生。
3江湖帮社兴盛
到了晚清,华北地区出现了一个带有极浓厚的民间宗教传习色彩的组织——义和团。
义和团以“灭洋“为宗旨,其组织大体分三个层次:基层组织称“坛”,又叫坛口、拳厂、坛厂、公所等,大多设在寺、庙、庵、观等地。每坛人数由十几人到几十人、数百人不等。坛的首领叫大师兄,或称为“坛主”。坛主大多数是“各自为雄”。每个坛口都供奉有本坛信仰的“神灵”,其中包括玉皇大帝、洪钧老祖、关圣帝君、刘备、张飞、甚至飞天、黄三太和江湖柳树精等各方神祗。坛有独立进行军事、经济及宗教等各种活动的权力。“坛”以上的组织称“总坛”,也有叫总炉、总厂、总局的。其首领为“总大师兄”或“总管大师兄”,下面一般还设有军事、参谋、总管粮台等职务。总坛可以向下级坛口发号施令,进行调遣,但总坛与总坛之间没有固定的组织关系,彼此互不统属,各自为政,甚至下级的坛也可以不听总坛的号令。
总坛再上一层的组织称做“门”,又称为“团”。义和团将团民按八卦编成乾、坎、艮、震、巽、离、坤、兑八门,又叫八团。如乾字门也叫乾字团,离字门也叫离字团等。义和团各门之间互不统属,互不联系。
义和团的组织从纵向看,门口、总坛、坛口虽有联系,但无严格的统属关系。从横向看,各门各总坛和各坛口互不联系,各自为政,如此松散的组织形式,决定其无法承担其宗旨赋予它的“灭洋”重任。
在清代末年,北京民间花会中有些会档,如天平、狮子、花坛、杠子、中幡等分化为两种:一种行内叫“子弟”,还保持着业余为主,依然是“分文不取,毫厘不要”;一种行内叫“生意”,以表演挣钱养家糊口,成了职业化文艺组织。
晚清时期汉族地区的江湖帮社,会党组织名目繁多,帮派林立,主要可分为天地会和哥老会两大派系。天地会主要活动地区在福建、两广以及湖南、江西、云南等地。哥老会兴起于四川,太平天国时期迅速蔓延到湖南、湖北和贵州、陕西等地,19世纪末年,开始进入安徽,与盘踞这一带的青帮势力争夺两淮盐利。清末,长江流域成为哥老会活动最盛的地区。咸丰以后,南方各省的许多乞丐、盗窃帮伙也逐渐被天地会和哥老会所控制和同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