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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回忆害死人(2)

“那我要提醒你了,这次陈总调你去策划部,可不是一个大馅饼。那个马四眼,可不是那么与人为善的,这次你驳了他的面子,他不会让你好受的。”

“去策划部是我的梦想,我是学中文的,做业务确实不行。或许,我可以胜任文案。我去了以后,一定好好干活。”

“干活?去了有没有活儿干,还难说呢。这个马四眼,我也说不上来他到底哪里不好。不过,既然陈总让你去,一定有他的道理。”唐木自己也是瞎猜,她并不确定什么。

“你很了解陈总。”我不自觉又有了阴暗的猜测。

“闷骚的人都很恶毒。”唐木突然翻脸。

我觉得自己很卑鄙,很小人。说白了,我就是隐约地猜测到,陈总和唐木之间有某种关系。

我怎么就成了一个心理阴暗的小人了?

这一切都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我一个人提心吊胆地走在学校的小路上,生怕碰见熟人。

夏日,夕阳紧贴着海平面,周围归于寂静。整座海湾,金色的余晖满布,波光粼粼间,仿佛身在异境。

我坐在天地之间,却不是一个顶天立地的人。

我对自己的过往讳莫如深,从不对别人提及,包括张落雪和唐木。

越是不愿意想起的事,越在心里蠢蠢欲动,不时探出头来,刺痛你的神经。

我出生在农村,上面两个姐姐,我是家里唯一的男孩。父亲是小学民办教师,母亲在家务农,爷爷是村里的老秀才,也是一个极出色的木匠。这样的家庭,在农村来说,已经算是不错。家里没什么值得称道的,唯一的传统就是供养男孩读书。爷爷是村里为数不多的秀才,父亲也在那个普遍小学不毕业就辍学的年代被爷爷逼着读完了高中,我则更进一步,考上了大学。

我从小并没有表现出过人的天赋,一天到晚,只知道疯玩。在农村,没有变形金刚,没有奥特曼,我小时候甚至还没有电视。可是,农村的一草一木,一块石头,一团泥巴,一张废纸,都可以成为我们玩乐的道具。

春天,我们上树采榆钱,去田野里挖一种叫“福根”的草根(茅草的根,细细的,一节一节的,像甘蔗),嚼在嘴里很甜,福根的花(茅草花)在抽穗前我们就从松散的黄土地里抽出来,很清新很好吃。

夏天,我们用面筋粘知了,用油炸了吃,很香。夏日的中午,趁大人都午睡了,约上几个小伙伴去鱼塘摸鱼。

秋天,田地里的野兔很肥,我们用夹子在兔子的必经之路上埋伏,一天总能抓到一只两只,在田地里生火烤了吃,美味极了。

冬天,我们在冰面上玩陀螺,打冰溜溜。

就这样,一直玩到八岁。

这年,父亲已经不能容忍我的贪玩了。我不得不背上书包,跨过幼儿园,直接进入一年级。小学前四年级,我的成绩一直中游泛泛。奇怪的是,我在即将升五年级的时候,突然发力,一下子成了班上的优秀生。

我在学习上开窍了,爱上了学习。升入初中,我延续了自己对荣誉的渴望,为了期末考能拿到年级第一,考试前的一个月每天早上四点钟我就悄悄起床,溜到教室学习。当时的镇中学,条件很差,冬天宿舍和教室都没有暖气,连炉子都没有。可是,我并不感觉冷,或者苦。

一好百好,学习好了,其他什么事仿佛都可以做好。我那时有无穷的动力和精力。学校的女生,经常用异样的眼神看我,可是我并没有动心。

初中毕业,我放弃了那时很抢手的中专,以全县第二的成绩,进入了县一中。我这时想到了要考大学。考大学比考中专有面子多了。现在想想,当时的学习动力,是为了博得家乡人的艳羡,每当看到父母脸上自豪的笑容,我心里就获得了极大的满足。

从初中到高中,我一直是班长。高中时,还获得了一位华侨老乡在学校设立的奖学基金。学校每年只有三个高中生入党名额,我就是其中之一。

高考时,我发挥得不是很理想,只考上了一所一般的“211”重点大学,但我想尽快进入大学,我憧憬着自己的大学生活。

1999年,我进入了大学。

大学离老家不远,坐落在举世闻名的海滨大城市——岛城。

在乡人的眼热艳羡中,在父母和爷爷的幸福期盼中,在自己的无限憧憬中,我作为当年村里唯一一名大学生,踏上了去岛城的火车。

开学第一个月,军训时间。

辅导员根据高考成绩和高中表现,任命我为临时班长。

我自然而然地接受了这个任命,我已经习惯了当班长。

军训间歇,教官带我们跟其他系的方队拉歌。我作为临时班长,居然连《打靶归来》都不会唱。还好,班上有不少人也不会唱,我并没有很不自在。

军训很苦,但是这些苦对我——一个农村出来的孩子来说,不算什么。

刚开始时,我普通话极差,生硬,拗口,发音也不准。不需自报家门,说一句话,就知道是农村出来的。

军训快结束时的篮球比赛,教官喊了其他方队的几个教官组成一队,要跟我们打篮球友谊赛。班上几个同学都跃跃欲试,教官说:“班长,挑几个人,上!”,我窘迫地站起来,跟教官小声说:“我……不会。”

教官没在意我的羞惭,“这么个大个子,不会打篮球?”然后他转身对着我们的方队:“出来几个,快点!”

班上,蹭蹭地站起几个同学,而我,只能装作兴致很高地跟一堆女生给他们加油。这场篮球赛是我进大学后的第一课,我觉得自己很丢人,很糗。

新学期开始,辅导员王刚组建了临时班委,我依旧担任着临时班长,等待三个月后班里的重新组织选举。“选举”,这个词,我是第一次听说。我已经习惯了被“任命”为班长。

我、孟代强、郝伟和赵忠娃分到了一个宿舍。

赵忠娃跟我一样,来自农村。他话很少,每天最早一个起床,洗漱完毕,把床铺收拾得整整齐齐。然后,按时上课,认真听讲。

郝伟和孟代强,一个来自大连,一个来自天津。他们出门腰里总是别着CD机,戴着耳塞,他们甚至在第一学期就染了黄头发。他们喜欢打篮球,更喜欢看足球比赛。那时,韩日世界杯刚刚结束,这成了他们俩晚上的谈资。而我和赵忠娃几乎像听天书,插不上嘴。

郝伟和孟代强不但喜欢打篮球,而且喜欢一身运动装扮,整天一身对勾牌运动服。很不幸,我也有一件这个牌子的T恤,是高考完了我在农村的大集上花了十五块钱买的。那个对勾,现在满大街都是。孟代强问我:“你这件对勾牌T恤我在专卖店怎么没见过这款?多少钱?”我说:“十五块。”当时,我还不知道什么叫品牌。郝伟听说我买的地摊儿货,指着自己身上的那件说:“一件正牌的对勾T恤至少得上百。怪不得中国人出国旅游,人家老美、老法在海关会验明正身,就是要看看你穿的到底是不是假货!”

从那天起,我再也不穿那件冒牌对勾T恤了。当然,也没有钱去买正版的。

开学没几天,郝伟父母不放心儿子,专程从大连开车来岛城看望他。据说,郝伟父亲在大连有三家公司,资产几个亿。可是郝伟故作独立地跟我们说,他毕业了,才不稀罕回大连那个小地方。他要留在岛城,自己创业。那天,郝伟父母请我们宿舍三个去香格里拉吃饭。我第一次进这么高档的饭店,路都不会走了。那一餐,听郝伟说花了两千多,我一年的生活费。

郝伟父母回大连前,在岛城雇了一个钟点工,每周来一次宿舍,收走郝伟的脏衣服,一天后,叠得整整齐齐地给他送回来。在我还不知道电脑是什么的时候,郝伟已经配上了笔记本。那是我噩梦的开始,郝伟和孟代强两人各自在宿舍里放了一台电脑,中午睡觉时两人把音响开到最大,咣咣地玩CS。我觉得郝伟有些洋相,洋相就是装的意思。当然了,我也想装,但装不来,没钱。

开学没多久,中秋节到了。

文艺委员赵娜娜,团支书周肇峰,跟我商量,要组织一场露营晚会。这场晚会也是我当班长以来,要组织的第一次重要活动。

我也曾听师兄师姐说,大学里,学习很重要,但是活动更重要。尤其是班长,组织能力如何是能否带好整个班级的关键。我当然不会把他们的话当耳旁风。

我跟赵娜娜、周肇峰等班委,分工,买月饼,小礼物,想了几个游戏。我想,一定要办好这个晚会。

中秋节到了,那晚的月亮很圆。

我们从系里借了麦克风,在学校图书馆前面的草地上,开始了我们的活动。

刚开始,班上几个离家远的小女生就开始哭。我做了开场,话说得很俗套,都是些什么有缘聚在一起,就要精彩地过好大学每一天,不留遗憾什么的。现在想想那些话,纯粹像节目重播一样让人反胃。可是,我当时真的没什么说的,只能走套路。

记得那晚,最出风头的就是周肇峰和郝伟。周肇峰模仿迈克尔·杰克逊的擦玻璃,令人叫绝。郝伟则唱了一首布赖恩·亚当斯的《EverythingIDo,IDoItForYou》,迷倒了班上所有女生。

那是我第一次听到有人边弹吉他,边唱英文歌。

我虽然听不懂郝伟在唱什么,但是他唱得确实很好,吉他也弹得非常棒。

那晚,除了主持晚会,我什么才艺都没有,我什么也不会。其实,从郝伟迷倒了众人那一刻起,我就觉得自己应该学点什么了。

晚会另一个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就是张落雪了。当时,她很安静地抽出一管洞箫,开始吹。那晚,她吹的是《平湖秋月》,这是我后来才知道的。她是那么安静,却那么切合意境。一曲箫声,让所有人都沉醉了。后来,我不止一次地听这首《平湖秋月》,那种意境,每每让浮躁慌乱的我,静下心来。

开学后不久,班里的同学都开始找课外组织。有的参加了校广播站,有的去了吉他协会,有的成了校报的通讯员,有的进了学生会。

没有任何特长的我,为了显示自己的课余生活也很精彩,找了一个不需要任何文体特长的部门——学生会生活部。生活部的工作很生活,我们关注学校食堂的饭菜是不是货真价实,学校小卖部是不是有暴利。

后来,班上成立了篮球队,参加学校班级联赛。

中文系男生少,我们班四十六个人,男生只有十七个。会打篮球的有七八个,不会打的里面大部分是小个子。而我,作为班上第二高度,居然不会。

郝伟跟我说:“班头,你不练练篮球?一百八十公分的个子,不打多浪费啊!”

敏感的自尊揪紧了我的神经。从那天开始,我每天早上五点起床,一个人去篮球场练习投篮,没人指导,没人陪练。我那时并不知道,篮球是个集体项目,一个人瞎跑瞎投,永远也学不会。

一个月后,我开始跟着他们一起去球场,偶尔抢篮板,不是撞人,就是打手,或者拿到球后不出三秒区,原地起跳。我总是忘了规矩。

这样,我成了班里篮球队的替补。

我想,我可以慢慢融入这个团队,成为他们的一员。

班级联赛很快就开始了,我们班要跟大一的其他班打小组赛。之前的三场,我都没有上场机会,我是替补中的替补。不到万不得已,篮球队队长郝伟是不会让我上的。

小组赛最后一场,对手是机电系的。如果我们赢了,就出线。

结果,中锋孟代强,在第四节扭伤了脚,此时比分很接近。

郝伟招呼我。我很紧张,我从来没上过正式比赛。

我胯下运球,带球突破,然后后脑勺传球,郝伟轻松投进,过来跟我击掌相庆。然后,我后场断球,快速通过中场,形成突破,对方三人包夹,我一个转身运球,摆脱防守,在罚球线起跳,像乔丹当年那样,飞身跃起,左手转右手,来一个暴扣……在我的出色发挥下,我们逼近比分,并一举反超,拿到出线名额……

我上场前,这么幻想着。

可是,上场后,我接连两次犯规。我的技术动作根本就是野路子,拿到传球后,总是慌里慌张地赶紧把球传出去,我不会带球!手里的篮球就好像一个烧红了的铁球,不敢沾手。

比赛不到一分钟,77∶78,我们落后一分。

机电系进攻,我本能地退到他们的篮板下,准备防守。他们的五号,内切投篮,动作很漂亮。可惜,打筐没进。我高高地跃起,篮球居然被我抢了下来。

这次,我落地后,把球抱得稳稳的,想着怎么把球传出去。

我看到了队长郝伟,他在外线。

我高高地抛起球,传给他。球飞到半空,一只手突然伸了过来,抢走了篮球。

郝伟急得大喊:“人盯人,人盯人!”

我们扩大了防线,把对方挤到了三分线外。我盯着刚才断我球的那个大个子中锋,他在运球,试图突破我。

只要不给他投篮机会,24秒就很快过去了。然后我们就能抓住最后一次进攻机会,关键球反超比分。当然,那时我不可能想得这么周密,这是我后来回忆时分析的。

我看着球在他胯下跳来跳去,我果断地一伸手,球,居然被我拨了过来。

拿到球后,我迅速扔向我们半场。我说过,我不会运球。

结果,一扔出去,我就傻眼了,我们半场一个人都没有。大家眼看着球,扑腾扑腾在那里跳。我赶紧冲了过去,还好,我再次拿到了球。而且,球就在三步上篮的位置。

对于三步上篮,我练得很好。

我开始准备。

一步!

两步!

三步!

……

四步!

我走步了!

裁判吱吱地吹响了哨子!

我走步了!

我当时愣在球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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