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1954年或1955年的时候,我家解放前栽的果树苗长成大树开花结果了。听父亲说当初是按“国光”、“鸡冠”树苗买的,但实际上结的果却是“倭锦”,个头大,颜色红,比“国光”、“鸡冠”好看多了,但吃到嘴里发绵,口感不行,不酸也不甜,当地人叫它“老太太苹果”。因此这种果价钱卖不过其他品种,尽管这样,果树见果就是见钱,我家的生活水平一下子就提高了。
阴历八月十五中秋节前后是采摘果实的最佳季节,地上铺上草,周边用秫秸围住,把几棵树上采摘下来的果实集中放在一起,然后装车到芦屯果品收购站去卖;或一担一担地挑到家里,储藏一段,等价钱好再卖。那时收购站付款的方式是开一张收果单,要果户到附近的供销社去取现金。我口算能力比较好,卖多少斤苹果,一等多少斤多少钱,二等多少斤多少钱,合起来共卖了多少钱我算得分文不差,因此,到供销社取苹果款的任务就由我来完成。现在我还记得那时“倭锦”一等果9分钱一斤,一牛车大概装六大筐,约一千二百斤左右,大概能卖100元左右。在这之前买个本,买个笔,买个油盐酱醋什么的,我最多拿一两块钱,这一下子拿一百元钱真的有点心惊肉跳。我从会计那里拿来钱数好,确认无误后装在衣兜里,用一只手捂着,一路小跑回家,边跑边嘱咐自己“不玩,不玩”、“别人怎么叫也不玩”,二里来路,还要过一条河(河水不深),我径直往家跑,目不斜视,手始终捂着那一卷子钱。
到家后,我再点给父母看。那时好像没有十元券,最大票额是伍元的还有叁元的、两元的、一元的,一切核算完毕后,我一溜烟地跑出去玩了,心里很放松,我完成了一件最重要的任务。由于我经常完成这项最重要的任务,所以农活什么的,即使我出去玩忘了完成,父母似乎也不追究了。我还比同龄儿童早使用上了电棒(手电筒),早穿上了“利足”牌球鞋……
在那个年代,一百元钱对农家来说是一笔天文数字。母亲没读过书,似乎算不了这么个大账;父亲要干活,算账也不是强项。二姐和二哥为什么没担任此角色,我现在记不起来了。但一个十二三岁的孩子担此重任,对我确实既是信任又是锻炼。我觉得从此以后我出去办事似乎胆量大了许多,看问题、想问题也似乎扩大了范围。苏联教育学家马卡连科让调皮的孩子去完成一项一般人看来绝不能委以重任的故事,说的是对调皮儿童通过信任,让其建立信心,“改邪归正”。我的父母当初让我担此重任是不是也有点要培养我的能力、胆量的意思在里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