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下,众多家长常常会发现既让他们高兴又让他们不解且担心的是,孩子在学校和在家有着两种截然不同的表现,在校和在家判若两人。目前在我国独生子女这种在校和在家的表现极其矛盾的现象普遍存在,只是表现形式有别。有的孩子在家调皮、任性、胡为、不服管教,在校却遵守纪律,表现较好;有的孩子在家外向,在校却沉寂、内向;有的孩子在家热情开放,在校却变得沉默寡言。应该说这种现象的有益之处在于孩子不同程度地融合了学校群体环境中,逐渐适应集体生活,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弊端在于有的孩子入校后,习性的改变是被动的,很可能是外在的压力和内在的压抑所致,这样易形成孩子抑郁、自卑、焦虑、孤僻等心理问题。更大的危害在于,如果孩子在校与在家的习性表现长期不一,截然相反,很容易导致孩子的性格分裂或形成两重性格,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和人生观、价值观的塑造。
造成上述现象的原因主要是家庭的溺爱。对独生子女,家长倍加关怀,一般会不知不觉地陷入众星捧月式的模式中,使孩子成为家庭的核心,形成孩子的自大、任性、自私、孤僻、不求上进的心理偏差。对此,家长应改变教育模式,调整育人环境,建立一种新的家庭关系和结构。对孩子应爱严相济,通过良好的交流沟通,言传身教,情感互相支持,使孩子在家庭中的核心支配地位变为受教育者地位和家庭中平等的一员,孩子和家长都可以参与到家庭事务中(当然参与的程度是有区别的)。这种新型的家庭结构和人际关系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有利于孩子由个体的家庭环境向学校的集体环境适应与过渡,从而能够避免在家、在校不同的习性和表现同时存在。
孩子在学校和家庭的两种不同的表现同时存在,长期不能接轨、融合,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家长与学校交流沟通不够。家长与老师彼此不了解孩子在对方环境的各种习性和表现。对此,家长与老师应加强交流沟通。在这一过程中家长应采取积极态度,主动与老师交流沟通。不仅要了解孩子在学校的学习情况,更要了解孩子在学校的思想、言行、人际关系等各方面的表现,对孩子在学校的所作所为有一个总体把握。如发现孩子在校、在家有两种截然相反的表现,应与老师共同努力。如老师了解到孩子在家的种种性格缺陷,在校则可采取措施加以纠正教育。相反家长如了解到孩子在学校的种种优秀表现,在家就应经常加以鼓励,并反问孩子在校表现这样好为什么在家表现不好呢?另外,老师和家长还应该了解孩子两种不同表现产生的原因,帮助孩子积极调适心理,使孩子的两种不同表现接近,最终接轨融合。
学校应加强孩子的心理调适,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对有自卑、孤僻、抑郁、任性、焦虑等心理问题的孩子加以教育关心,以弥补家庭教育的不足。
另外,家长与老师应有意地培养孩子承受各种压力、挫折的心理素质,加强孩子的应变和调适能力。多为孩子创造自主、自立的机会,培育孩子的独立、自主能力。
在家庭教育中,家长也要积极为孩子创造群体环境,多与同龄人交往、游戏,以培养孩子的集体认同感。
对孩子提出的要求应区别对待,该拒绝的应以适当方式予以拒绝,并说明理由,以避免孩子的优越感产生,造成其任性习性的形成。
通过这些途径,加强孩子的心理调适能力,帮助孩子度过接轨期,使其在不同环境截然不同的表现最终接轨、融合,以利于孩子完整的性格和人格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