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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激流暗涌(3)

照现在的情形看,我的感情注定无果。对于失落和久候不至的满足我早已习以为常,因为我渴望的东西十有八九可望不可及,故而得不到也是我的宿命。我果断而自然地恪守着金兰之约,就像我不会在饥饿难捱时偷食果腹,当买不起渴望的衣服时也绝不会动偷窃之念,我从不会为了什么恶行善果之类的事伤脑筋、费思量。因为我知道这个世界上,有些事你必须做,而有些事你想都不该想。

我在心理上不断强化自己的是非观,提醒自己如果约翰知道我的心理问题,他一定会退避三尺、敬而远之,以此把我心中蠢动的念想压下去。这个男人无疑在饮鸩止渴,救他的唯一方法就是婉转地拒绝他。

对于他刚才的表白我不置一词。

约翰依旧微笑着看向大海。“如果你和特雷弗结束了,记得来找我。你会这样做的,是吗?”

“我和特雷弗很好!”我说,半是惊讶半是戒备。

他没理我,转过身,严肃地看着我。“如果你需要什么,不管是什么,别犹豫,到我这来。我能给你要的一切。我在这儿等着你。不开玩笑。”

他的话让我一时之间有些回不过神。“给”我一切?莫非他指的是衣服?这是昨晚的事情。他肯定是在我发火说出回家的话之后去盘问了特雷弗,要不就是从查尔斯那儿套出了什么。

但我觉得特雷弗定会三缄其口。这不像他干的事。坦率讲,查尔斯也不会。乐队成员对他们两个都尊敬有加,就因为他们向来正直忠诚,言行得当。他们从来不会泄露乐队以及彼此的秘密,所以我觉得他们也不会把我的事到处宣扬。也许约翰只是从昨天来往于天堂岛的船上觉察到了什么异样,于是有了去他那儿找他之说的。

或者(这样想真让人心烦意乱)约翰一直徘徊四周,觊觎窥探。他有没有看到我执拗地脱下裙子后特雷弗气咻咻地转身离开呢?他有没有看到我悄悄溜进图书室?他有没有躲在图书室门外,偷听我们说话?不,他不会的。

还有一种可能。我明白,男人就是男人,如果看上了同一个女人,那无疑就意味着打响了一场不见硝烟的战争。要不然,这又是另一次测试?我思索着端详着他的脸,觉得他不过是在怀疑我和特雷弗出了问题后尝试介入。他抓住时机表达心意,时机很关键,就像我初次和特雷弗相遇时一个样。

过去的一小时根本不像是测试。我倒觉得我们像朋友,他只是非常真诚地想进一步了解我。他与特雷弗的友情已非一朝一夕,其分量他心里有数,我觉得约翰不会轻举妄动。也就是说约翰无意与我玩一夜情,而是做他的恋人。他希望我成为他的女朋友!

他略带羞赧,犹疑地看着我,仿佛我随便一句话都能让他心碎神伤。我呆若木鸡。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发生的?

这次旅行让我切身体会到男人之间的相处法则其实和女人的相差无几。约翰很清楚这个法则并且一直身体力行,但是眼下他为了我却不惜以身试法,所以在开口规劝他之前我更要字斟句酌。

“就算我和特雷弗走不下去,而我也当真来找你,可你终究是特雷弗的朋友,所以我们永远不可能在一起。”我牵了牵嘴角苦笑了一下,半是责备半是疑问地说。

我见他微微变色,一脸思索。我等他说话,他却不开口,所以我追问:“对不?”

他若有所思地微笑着,不说话,只是探究地盯着我的脸。

“难道不是这样吗?”我再度追问,语气更加和缓轻柔,充满抚慰。

“女士,”他眼帘低垂,垂着头谦恭地说。“你是对的。”

我笑了。

“特雷弗是个大好人,乐队里最好的一个。”约翰温柔却失神地看着我。他转回头继续看海,微皱着眉头,迎着阳光眯起双眼。他再也没有试图拉近我们之间的距离,而是将身体歪向另一边。

我点头。“是的。”

他还在眺望着海面,然后清了清喉咙。

“在这个行当里,你每天都在和自私自利的人打交道。你搞不清楚谁在说谎,谁说实话,谁是以诚相待,谁又两面三刀。你也不知道他们的立场——他们到底想从你身上得到什么?他们到底在追求什么?你只知道,利字当头,友情失重,所以你发觉自己总是受伤的那一个,如果你天性慷慨大方,不喜欢纠结于鸡毛蒜皮的事斤斤计较,那么吃亏上当更是在所难免。于是你丧失了对他人的信任,把自己孤立起来,以逃避来保护自己。你花大价钱买来玩物,想在在那些没有灵魂的东西上寻求慰藉。然而,只有那些拒绝随波逐流的老友才是你的精神财富,如果你够聪明,如果你依旧还是他们的朋友,你就该紧紧抓住他们,珍惜他们。我很幸运。特雷弗就是那种朋友。我很感谢他。我不会去做任何伤害他的事。”

他很快地瞥了我一眼,想确定我是否会因为他刚才的贸然表白而把他当作流氓恶棍。我笑着点头,鼓励他继续。

“我们当中年纪最大的是安格斯,他也只有二十七岁。我二十五岁。打我十九岁开始进入摇滚圈,我们一直痴迷这项事业,却也因此而错过了大学还有很多其他东西。我们与好女孩失之交臂,也失去了过平常人生活的机会。我不是想抱怨,”他赶紧补充。“我所付出的一切已经得到了满意的回报。我很清楚自己有多幸运。我所拥有的一切,现实馈赠给我的所有体验,我内心都充满了难以言表的感激。”

“可是那么多人酗酒,像安格斯,还吸毒。我怀疑这种生活使我们丧失了把握内心平衡的能力,一夜走红,名利双收,而我们还那么年轻。我们把时间和金钱浪费在一抓一大把的女人身上,她们召之即来挥之即去,我们明明知道,如果我们是个出租车司机或是小店打杂的,她们甚至都不会朝我们多看一眼。每当她们说‘爱’,我都怀疑她们是不是真的明白这个字的含义,而如果我们所拥有的一切烟消云散了,她们的‘爱’又将去往何处。”他朝大海还有小别墅打着手势。“因为人们一直把我们当作神看,我们居然也自以为是,于是我们滋生了许多毛病,比如号发师令,予取予求,像孩子一样任性,甚至变得麻木、冷酷。所有这些傻事,所有这些……”

“但是这一切都不会长久,不是吗?没有人能够安逸一生,也没有什么是理所当然的。”他转过身,有些急促地问我,“洁芮和带头人去了哪里?保罗·李维尔和突袭者乐队呢?还有赫尔曼的隐士们合唱团?除了电台里偶尔播放一些老歌,尖叫的歌迷们甚至都不再记得他们。清仓大甩卖的时候你都找不到他们的唱片。”

“顽童合唱团还在吗?”我追问。“记得有人说过他们比披头士还要棒。”

约翰仰头大笑。他笑弯了眼睛看着我。然后,那笑容慢慢褪去,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反思。约翰低下头。

“他们都死于盛年,不是吗?吉米·亨德里克斯,詹妮斯·乔普林,布莱恩·琼斯,吉姆·莫里森……我和亨德里克斯关系很好。他刚来英国的时候,我们刚刚开始在俱乐部驻唱。他的死对我的打击很大。年轻的朋友突然离世总会让人警醒。虽然没有人愿意承认,但是盛年早逝似乎是我们这个行当的风险之一。选择这个职业,就是选择了这种危险的可能性。”

他沉默了一会儿,然后开口,“也有幸运的,比如卢卡斯,找到了像南希那样务实、理智的女孩,让他远离堕落。”

他在沙子里转动了一下身子,挠了挠脚踝,然后头枕双手仰面躺下。

“南希家里有十一个兄弟姐妹,她排行老大,从小生活在农场,你知道堪萨斯州那个地方。她像《绿野仙踪》里的多萝茜,帮我们打理演出的行头、缝缝补补、做苹果派。这些洗衣做饭的琐事她全一个人揽了下来,而且事无巨细都安排得井井有条。这姑娘当真难得。”

他转过头看着我。

“你也会做苹果派吗?”

我莞尔。“不,我不会做饭,我也不会针线活儿。”我抱歉地耸耸肩。

他也耸耸肩,再次眺望大海。当他又陷入刚才的思绪时,似乎有些自伤起来。“除了卢卡斯,我们个个花天酒地,处处留情,然后居然也好意思把这些经历写成情歌。”

这些歌他肯定卖给了其他乐队。拓克从来不唱情歌。

“谈情说爱、写写情歌也不错,总好过死亡和毒品,对不对?”

他带着几分尴尬,企求般地看着我。显然他觉得向我透漏了太多心里话。他叹了口气,一手遮着眼睛别转头去。

我没有回答,只是探过身轻轻地拍着他另一只手。他需要这样的安慰,我也很乐意告诉他,他的心事存在我这儿很安全。约翰看着我的手,目光犀利。我很快抽回了手。他支起双肘架起身子,继续带着低沉、思索的口吻说:“在美国,两百年前曾经有过巫术审判。你听说过吗?”

“是的。”我猜不透这一次他的思绪又飘向哪里,也不知道为什么他的思绪如此跳跃不定。

“他们审判女巫的办法是把她沉入河中。如果她没有淹死,人们就认定她是女巫。他们一定觉得女巫拥有法术可以自救——当时会游泳的没几个。结果呢,如果她真被淹死了,那她便不是女巫。而人们能做的只剩下将她埋葬。多讽刺,哈?所有参与审判的人只好说,‘真抱歉。全是我的错’,因为人已死,他们已回天无力。”

他到底想说什么?

“看到没有?如果他们认为她是女巫,而且证实她的确就是——如果她没有被淹死的话——那她可以活下来,但是所有人都会视她为异类,唾弃她。他们会想方设法把她弄死。反之,如果她被证实是清白无辜的,人们便会打消疑虑接纳她,可问题是人死不能复生,而只有死才是证明她清白的唯一途径。失去她,他们也只是难过一下而已。不过他们至少知道……”他的声音渐渐低下去,低到我几乎听不见,“……他们原本应该相信她的。”

他转向我。“你不是女巫。”

“你在说什么呢?”我大笑起来。

“你权衡轻重的标准。”他没再多做解释。然后笑了。“你让人自惭形秽,不过我很欣赏这一点。”

我不解地看着他。“你在说什么呢?什么权衡轻重?”

“一言难尽,”他暗自发笑。“亲爱的,我是被牺牲掉的那一个。你将了我的军。”

笑容依旧,约翰看向别处,太阳渐渐西沉,一天又将逝去,约翰叹了口气,拍拍大腿站起身,收拾好摄影器材,向小别墅走去。

他回头喊,“他是个幸运的男人!”他向我挥了挥手,掉头继续前行。

我慢慢离开海滩,走进小别墅,特雷弗还没醒来。我爬上床,趴在他身边,伸手环绕着他,亲吻着唤他起床。

次日晚上,约翰·科里尔请我和特雷弗吃饭。他让我们七点去他的屋子会合,然后轻描淡写地提起他已经在餐馆定好座位,那儿比较随意,不在乎穿着。他说话的时候不看我,有些不太自然,我更肯定那晚他听到了我和特雷弗的对话,也知道了当时我为什么那么失常。

我们出发前,他在露台笑着偷拍了一张我和特雷弗亲吻的照片,然后带着相机出发了。

在餐馆,我想点菜单上最便宜的食物,但是约翰摇头反对,坚持让我点牛排和龙虾这道最贵的主菜。他还为我叫了螺肉杂烩汤,让我尝到了螺肉的味道,还选了一瓶贵的让人咋舌的红酒。他毫不理睬我的抗议,预先为我点了一道大厨推荐的特色甜点,仅仅因为我顺口提了句喜欢巧克力。

他向我和特雷弗举起酒杯,衷心地祝我们健康、富足、恩爱一生。接着话题转向工作,他和特雷弗开始谈论起新专辑的录制。

趁他们谈兴正浓,我则尽量保持斯文的吃相暗暗对着龙虾大快朵颐,我从来没有尝过龙虾肉,这滋味简直棒透了。特雷弗起身去洗手间的时候我才抬起头。我贪婪地舔着唇角的黄油,瞄一眼约翰,而他转过头正好看到我的舌头忙着在唇际游走。

约翰眨眨眼,调皮地咧嘴笑了。他害羞地歪了歪脑袋,把手放于心口上,夸张地叹了口气。

我停下来,把嘴闭得紧紧的,放下叉子,低头看着大腿,巴望着特雷弗快点回来。

“抱歉,霍莉,我跟你闹着玩呢。是我不好。原谅我。”他倾身想碰我的手臂,随即转念,硬把手缩了回去。

我留心看他。他的声音听上去恳切真挚,充满歉意。

“还是朋友?我保证再也不这么干了。”他在胸口划了个十字。“好好享用你的龙虾吧,小甜心。再次致歉!”他大笑着,歪着嘴做了个鬼脸。

我也笑了,表示自己不再介怀。

特雷弗从洗手间回来,吻了吻我的发顶。“我不在的时候你乖不乖?”他逗我。

“乖,”约翰说。“她一直这么乖,乖得像个小宝宝。”

最后几天里,特雷弗,查尔斯还有我一直地和乐队成员混在一起。我们坐在露台上喝啤酒,在海滩上玩“椰子碗”——把啤酒瓶排列成行,然后用椰子把它们击倒,聚在旅人驿站的大桌子边上共进晚餐,和他们一起喝茶,潜水,或晒日光浴。我已经完全习惯了英国口音,不再觉得突兀别扭,和乐队成员混熟后,也没再觉得他们像名人那样遥不可及。他们都成了我的朋友。

在岛上的最后一晚,约翰·科里尔送给我厚厚一叠我们在海滩上拍的照片。放在最上面的是我和特雷弗亲吻的那张。我把照片翻转过来,看到约翰在背面画了两张脸。一张脸皱着眉头,上面画了个大叉。另一张脸笑容可掬,一个箭头指向它。

我把照片和其他纪念品——两个福士啤酒罐还有一个特雷弗从码头那儿打捞上来的海螺——一起打包。我们把海螺搁在露台上吹了一个礼拜,可是那股腥味还是吹之不散。我只好小心翼翼地用报纸和塑料袋把它装好,和其他东西隔开,连同衣服一起塞进小行李箱。我会好好地将其珍藏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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