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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繁华笙歌叹孤寂(1)

寂寞烟花陆小曼:半生素衣只为情深一次

陆小曼实为彼时之樱花。

樱花尚未开时,殊为娴静淡雅,矗立路旁水畔,独享微风薄云之妙,览其身影,顿觉五内清宁,悠悠忽似忘却人间事,唯愿系半生执念于斯,长待花开,便那空中飞鸟,亦欲舍弃双翼,永栖于此间。

待其开时,便是人世间最美之风景,朵朵粉白之色,悬于树丫,远观之时,竟似画笔点点所绘,及至近处,便忽觉踏入异域,与一步之前竟为两世界。独坐树下,顿生瑶池之感,瓣瓣轻拂肩头,亦如仙子起舞,若以手承之,实一生之所幸。恍惚间似是千百年已逝,其实只一瞬。

一瞬之后,则花期已过。徒留伤感,却已难续前缘。身受樱色所染,心亦为樱雨所囚。奈何无意逃出,唯有一生来偿。姑且以数年之岁月蹉跎,换汝一瞬挚爱。

陆小曼便恰似这瞬间之樱花,虽在此间,一瞬之光,却映入千万人之眼。只是可在近处纵观的,唯有那三人而已。

(一)

陆小曼其人,胡适曾称她为“一道不可不看的风景”,郁达夫更称之为“中国文艺界的普罗米修斯”,在刘海粟眼里她是“一代才女、旷世佳人”,在徐志摩的笔下她则是“一双眼睛也在说话”。似乎即使用全世界形容女子的最美好的词汇来形容她,亦不能描摹其万一。然而看她的照片,却并不觉得有那样的美,似乎脸盘稍大,显出一种富态之感。唯有一张在读书时的照片,却把她拍得近乎完美。照片中的陆小曼清丽绝伦,右手扶头,左手按书,身穿一身淡色服饰,散发出名门闺秀特有的娴静淡雅,让人看后便忍不住要爱上她。

这大概是在她最美好的年纪所摄。18岁之时,她已是名满北京社交界。走到哪里,都有一大群人跟随,就像一颗颗行星,围着太阳打转,只希望她能时不时地赏赐一线阳光,温暖众人的世界。那时的她,占据着他们的内心,是他们的公主,他们的女王,他们的维纳斯。

陆小曼的气质很好,这是与她接触过的人的一致看法。名门淑女,大家闺秀,自与常人不同。她又有名师指点,平时所结交之人尽是才子佳人、豪富权贵、大家名流,谈吐自是不凡。与她相处,绝不会厌烦,甚至有闻韶之感。

陆小曼能有如此的境遇,与其家庭出身息息相关。其父陆定,出自常州陆氏一门。此族乃千百年来书香门第,亦是满门忠烈,西汉陆贾,唐朝陆蛰,宋朝陆游、陆秀夫,皆出此门。陆定年轻之时,留学日本,受教于早稻田大学,更是日本明治时代巨头伊藤博文之得意弟子。在日本期间,陆定加入同盟会,跟随中山先生。南京政府成立,在人推荐之下入度支部,历任司长、参事、赋税司长等职,凡二十余年。此外,他还是国民党员,创立了中华储蓄银行。有此背景,家中自然财用丰饶,陆小曼是生长在金窝银窝里的美凤凰。她的美丽承自母亲,母亲吴曼华,亦是出自书香门第,擅长属文作画,是标准的江南女子,明媚而有内涵。陆小曼擅长作画,据称就是学自母亲。其名为“小曼”,亦是取母亲之一字。

这样的父亲,这样的母亲,生出陆小曼这样的女儿,也就不足为怪了。

陆小曼从小就受到了良好的教育,父亲甚至为她请来了英国女教师来教授英语。而陆小曼天资聪颖,又肯刻苦努力,16岁时便已通晓英、法两国文字。

在北京圣心学堂上学期间,容貌绮丽、风姿绰约的她成为了学校的中心人物,甚至还被同学们称为“皇后”。每次外出,身边都有一大群人跟随,鞍前马后、毫无怨言地为她效劳。而这些人在她眼里,却只不过是一群乍见名花的狂蜂浪蝶罢了,她殊不放在心上。那时的她,是如此高傲,好似她是真的皇后,他们尽是臣民一般。

她在社交界的第一次公开亮相,是在外交部为外交使节们举办的一次宴会上。为了这次宴会,北洋政府的外交总长顾维钧特意要求圣心学堂推荐一名精通英法双语、年轻貌美的女学生前往参加接待工作。陆小曼是当之无愧的第一人选。

当她第一次出现在宴会之时,众人的眼光就立即被她夺去了。清澈姣好,明眸善睐,柔情绰态,仪静体闲,“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摇兮若流风之回雪”,其美其丽,眉眼发丝,神姿仪态,竟像极了曹子建笔下绝美之洛神。20世纪的她的美丽,似只有千年前的曹子建可以描绘了。

在那次宴会之上,中外贵宾初次认识了这位名为小曼的女子。此后,她便经常参加这类宴会,每一次都能成为宴会的中心,人们的视线也追随着她的步伐。

她精通英法双语,故在宴会之上常担任翻译之职。她的英语流畅通顺,似那英伦淑女,娓娓道来;她的法语曼妙绝伦,似将法语之美发挥到极致,惹人艳羡。与她交谈,听她说话,竟似一种愉悦的享受。

然而她并不是仅仅依靠这些外在条件而出名的女人。在翻译过程中,总有一些外国人蔑视中国,说出一些难听的话,而她都能应对自如,既不失国家尊严,亦不失淑女之态。可谓内外兼备、德才俱佳。

陆小曼逐渐成为了北京社交界的新宠,她散发出的光芒甚至令这座颓废的京师重获新生,她成为了北京城一道亮丽的风景。那一年,她18岁。

再美的女子,也终究要嫁为人妇。神话里的瑶池仙女,也总是要嫁与凡人。转眼之间,陆小曼已到了可以出嫁的年纪。

对这样的女子,哪家的男儿不觊觎。求亲的人把陆家的门槛都要踏平了,但陆家父母坚决不应。在他们看来,他们的女儿是世界上最好的女子,自应当接受世间万万分的荣宠,岂能轻易嫁人。即使要嫁,也要嫁给世间最好的男子。这里的“最好”,可能仅仅指的是家世、前途,无关乎爱情,而这恰恰开启了陆小曼的悲剧之门。

此时出现在陆家父母眼前的王赓,成为了女婿的上好之选。王赓家世清白,早年赴美国留学,先后在密歇根大学、哥伦比亚大学、普林斯顿大学就学,还进入西点军校修业,跟艾森豪威尔是同期同学。回国后供职陆军部,还担任过外交武官,出席巴黎和会,并晋升为陆军上校。在陆父陆母看来,王赓可谓是前途无量,假以时日,定能有名当世,高官厚禄自不待言,若女儿嫁过去,定能生活幸福。他们想得太过简单,却忘记了最重要的爱情。

就在她19岁那年,她嫁给了他。那时的她,还不懂爱情。没有经历过爱情的人是不懂爱情的,也没有资格谈论爱情。她嫁给他,只是听从了父母的愿望。因为父母告诉她,嫁给他,会有美好的未来。她不知道那意味着什么,未来这种虚无缥缈的东西,令她茫然。既然父母这么告诉她了,既然他可以给自己最好的未来,那么自己也就只能如此了,不是吗?嫁衣、婚礼、丈夫、婚姻,这些全部都是她从未有过的经历,她只能本能地应对。

她爱他吗?或许爱,或许不爱。或许前一分钟尚不相识,后一分钟却成了自己的丈夫。或许现在不爱,过不了几年就爱了。她只能把所有的幻想托付给未来。

遗憾的是,未来毫不犹豫地背叛了她,将她的憧憬粉碎了。

王赓是个知识分子,又接受过军事教育,是那种极为现实的男人。对于工作,他更是有着疯狂的执念,一旦工作起来,就什么也顾不上了。而这些对陆小曼来说,实在是难以忍受。她是一个追求浪漫的女子,她渴望的是一种更加充满激情的生活,而不是枯坐家中,终日无所事事。她是一个人,她的天性是追求精神的愉悦,而王赓所能够给她的,仅仅是衣食无忧的富太太生活。这绝不是她想要的婚姻,绝不是她想要的爱情。

结婚仅仅半年,两人就已失和。王赓调任哈尔滨警察局长,她随之前往。虽然哈尔滨人热情地欢迎这位北京名媛,但是她还是感到不适。一方面是哈尔滨的环境,另一方面则是王赓对自己的忽视。于是她返回北京,在娘家居住,过起了两地分居的生活。遥远的距离是爱情的敌人,无法战胜距离的爱情最终都会消失。她与王赓的感情也更趋淡漠,近乎路人。

但她此时还是顾念着王赓,未提出分手。毕竟除了浪漫,王赓能够给她的已经全都给她了。或许他所拥有的全部,已全部给她了,只是那其中,偏偏没有浪漫。她大概也想,就这样过一辈子算了。爱情可遇不可求,何必如此在乎,女人的一生,无非如此罢了。

谁料,她遇见了另一个他。

(二)

徐志摩能够出现在陆小曼的生命之中,绝非偶然,冥冥中自有天数。

细想来,大概是因上天亦怜小曼,遂遣志摩来营救。小曼把握住了他,却未曾想,每一分的爱情,都是要付出代价的。他们两个,或许承担不起。

在小曼跟志摩的故事里,王赓可算得上是“引狼入室”。两人第一次见面,据说是在一次舞会上。一个是风流才子,一个是旷世佳人,一个所娶非人,一个所嫁非人。两颗孤寂的心灵在这一刻相遇,两个相似的世界在这一刻碰撞。他们渐渐地融化在了对方的眼眸里,渐渐地映照进了对方的灵魂里。相爱,只是时间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王赓却依然故我。每天早早去工作,把小曼一个人留在家里。当小曼想出去玩时,他就对她说:“我没空,让志摩陪你吧。”当徐志摩来邀请他们夫妇出去玩时,他会说:“我今天很忙,叫小曼陪你玩吧。”他就这样一步步地将小曼推到了徐志摩的怀里,自己却浑然不知。

与其说他是个傻男人,不如说他是个笨男人。他只是想有更好的前途,更好的收入,这样就能更好地供养家庭。他不会表达自己的感情,只会用勤劳的工作来表现自己对家庭的忠诚。但是,这种忠诚不是小曼想要的。她想要的是一个知寒知暖的男人,是一个能够陪着自己的丈夫,而对一台工作机器,她全无兴趣。

徐志摩同小曼的交往越来越密切,已经到了不得不令人怀疑的程度。志摩是小曼至今为止所遇到的最浪漫的男子,热烈、激情、朝气蓬勃,对自己更是有着十二万分的关心。她想要做的,志摩会陪她做;她想要的,志摩会想尽办法满足;她想要去的地方,志摩会随时随地陪同;她开心的时候,难过的时候,激动的时候,郁闷的时候,志摩无时无刻不在她身边。对这样的男人,哪怕自己有再强的抵抗力,也抵挡不住,更何况她并未抵抗,她毫不犹豫地投进了爱情的烈焰之中。

王赓也察觉到了小曼的异样。他感到了小曼对自己的态度愈加冷淡,感到了志摩逃避的视线。他隐约感到了一丝不祥,却又不愿承认。他甚至拿出枪来威胁她,却仍然得不到一个可能会让他失望的答案。

此时的小曼与志摩,已沉浸在爱情的海洋之中,不能自拔了。志摩会给她写诗,她是志摩的女神,志摩的诗源,他告诉小曼:“我的诗魂的滋养全得靠你,你得抱着我的诗魂像母亲抱孩子似的,他冷了你得给他穿衣,他饿了你得喂他食——有你的爱他就不愁饿不怕冻,有你的爱他就有命”!而对于小曼,志摩是那样的完美,他是她“心目中的理想伴侣”,可是却“相识在不该相识的时候”。

一个诗人,一个名媛,都是有名人物,他们的事,很快就传得沸沸扬扬。徐志摩为减轻两人的压力,以赴德国办理丧事为名暂时出国躲避。小曼只能在孤寂的环境中辛苦度日,日日思念着志摩。

志摩回来后,两人就有了向王赓摊牌的意向。王赓对妻子跟徐志摩的事听得多了,表面上看起来没什么,但心底里压着一团怒火无处发泄。他不想放弃小曼,但是自己却连一点办法也没有。他只是怀着不切实际的幻想,幻想小曼良心发现,断绝过往,重新做自己的妻子。但这也只能是幻想了。

志摩托刘海粟帮忙,试图让王赓自己提出离婚。他们摆了一桌酒席,也请了不少人,小曼跟她母亲也有出席。虽然觉得这极有可能是场“鸿门宴”,但王赓还是去了,该面对的迟早要面对,躲避不是办法。

宴席上,刘海粟大谈封建婚姻的坏处,高声赞扬自由婚姻。王赓感到了他说的每一句话都是针对自己,心下甚是不舒服,连小曼跟志摩也不敢看他。散席之后,王赓回到家里,仔细考虑了几天,终于下了痛苦的决心。他也受过良好的教育,是标准的知识分子,头脑里有自由民主的观念。他也爱着小曼,只是方式略显笨拙。既然无法给她幸福,就放手让她去飞吧,这样,至少她会很好。

这段四年的婚姻,终于结束了。对两个人来说,都是一种解脱。

离婚前夕,小曼发现了自己已经怀有王赓的骨肉。她考虑再三,为了爱情与自由,决定流产。只是不能让王赓跟志摩知道这事,于是就找了个民间医生。谁想祸不单行,手术失误,竟然导致她以后永远不能生育,这成了她一生的憾事。

虽然遭此大难,不过很快她就恢复过来了,因为马上,她就要嫁给他了。

(三)

俗话说,好事多磨。志摩跟小曼的婚事也多费了一番工夫。

首先是家人的反对。无论是徐家还是陆家,都旗帜鲜明地反对这桩婚事。犹以徐家为最,徐父申如从来都只把张幼仪当作自家儿媳,徐志摩未请示家里,擅自跟张幼仪离婚,已令他甚是不满。这次又要娶一个离过婚的女人,而且之前还跟志摩有私情,徐家这种大户最重名声,当然反对。最后还是经胡适、刘海粟等人斡旋,又询问了张幼仪的意见,徐父方才同意,不过提出了三个条件:一是费用自理,徐家概不负担;二是婚礼必须由胡适做介绍人,梁启超证婚,否则不予承认;三是结婚后必须南归,安分守己过日子。徐志摩全都同意。陆家那边,只有陆母反对。不过陆母爱女心切,又有胡适从中劝解,最终也获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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