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律师说:“我有一个最好的办法,在郊区县找一个小公司,向刘利伟订购明智科技的计算机。这个交易必须成功,得有合同,有发票,而且这个交易需要花的钱得明智科技提供。”
李明想了想,说:“同意。”其实,李明这个人并不是很坏,陈律师很会做客户的工作,把不道德的责任自己承担了,因为,他要挣钱。
陈律师说:“你想办法统计这种侵权行为给明智科技造成的经济损失,当然,越大越好,但一定要有据可依。”
在陈律师说这话的时候,李明已经想好了如何让那些买了假货的用户提供证据。他想,不能太惊动用户,因为用户之所以敢买假冒的明智科技的计算机,一定是跟刘利伟有过私下交易。刘利伟肯定也不敢告诉用户这些产品并非明智科技官方发布的产品,他很可能对用户说这些产品的保修与维护由其管理的柜台负责。李明不能得罪这些用户。所以,李明决定组织一场免费保养活动,派售后人员到用户那里去免费做产品维护,比如除尘、检查稳定性。对部分优质客户要进行送内存的活动,即只要花一半的价钱,就可以升级内存。但是,用户需要将产品序列号及出厂日期和同时期同产品的订购数量报给明智科技。这次的活动要做得冠冕堂皇,让人感觉是明智科技回馈客户的行为。
陈律师听了李明的想法,觉得可行,并嘱咐李明,一定不能惊动刘利伟。李明心里有数,把刘利伟的帮派踢出明智科技,实际上对公司的形象也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可以说是伤筋动骨了。虽然刘利伟偷偷地做老鼠仓,但是他确实也完成了公司指定的销售额,甚至海龙电子市场的柜台有时还超额完成。算起来,刘利伟在明智科技干了四年多,确实顶起了销售的半边天,而拿到的工资和提成并不是很多,他有外心也属正常。不过,明智科技在法律意义上是李明的公司,刘利伟只是一个打工的。虽然李明曾经承诺过“好好干,大家都股份”,但要实现这个承诺基本上是不可能的,因为除了出钱投资当股东,没有更好的办法。随着经商经验的丰富,李明更加相信,只有出钱投资了企业,才会对企业真正负责。
有了刘利伟的教训,李明对刘海军完全采用了另一种用人策略。他跟刘海军说:“以你的学历,你的本事,你说自己值多少钱。三险一金公司全给你上,我也不给你什么干股,那些都是假的,我就给你钱!”
刘海军也听说过刘利伟的一些事情,感觉李明要重用自己了,一下子不知道自己的工资应该是多少了。其实很多打工的人都不知道自己值多少钱,他们只是与别人比,别人多少,我也多少,而不会采用另一种思维方式,想想自己能够给公司创造多少财富,公司应该相应地给自己多少工资。刘海军不算聪明,他的销售才能不如刘利伟,但是起码从表面上看,他比较踏实。刘海军思想斗争了半天,最后要求的工资,也就是当年刘利伟在明智科技的工资水平。李明想了想说:“海军,你就使劲干吧,如果有一天,你觉得自己工资低了,可以随时提出来,只要你的理由充分或者其他公司给你的更高,我就给你涨工资。”
刘海军确实没想到李明会这么说,比较紧张。想着怎样干才能把工资涨上去,他有一种踌躇满志的兴奋。李明把加强售后服务以及开拓新市场的任务交给了他。那个时候的刘海军,鼓足干劲要报答李明的知遇之恩,而李明把刘利伟踢出去之后,也需要新的左膀右臂。
李明在给刘海军布置工作的同时,陈律师已经拿到了李明的授权,在郊区县的一个乡镇找了一家小公司,安排它与刘利伟的公司联系,购买明智科技的工业计算机,要订二十台,先预订一台,然后又授权一个相当可靠的自然人,准备在那个乡镇起诉刘利伟侵权。
李明对陈律师的第二项安排感到不理解,为什么要在一个小乡镇起诉,而不在北京市区的法院起诉?
陈律师耐心地向李明解释:市区法院的案子多如牛毛,上千万、上亿的经济纠纷案每个月都百十件,法官根本没时间接你的案子,即使你起诉了,至少也要等两个月后才会受理。但是在小乡镇肯定在两天之内法官就会拿到起诉书。
李明又问:“那里的法官有那么大权力吗,能管咱们的案子?”
陈律师说:“这才是我处理这件事情的核心,法官没有大小,可以异地办案,何况都在北京呢。”
李明虽然有些怀疑,不过他也没有其他办法,因为已经花钱了,权且看看效果再说,于是耐心地等刘海军统计的数据。
刘海军用了近两个月的时间,统计出假冒的计算机大约有两百台左右。李明知道,这是不完整数据,还有一些外地用户没有统计到。
李明把这些数据给了陈律师。很快,陈律师的诉讼请求就写出来了。根据这个数据,每台计算机给明智科技造成的损失约一万元左右,刘利伟及其公司要向明智科技赔偿经济损失约两百万左右。
李明一看这个数字,吓了一跳:这光诉讼费用就不少呢,再说刘利伟有这么多钱吗?
陈律师想了想说:“可以跟法院说一下,先交一部分诉讼费用,比如五万元。”
李明忽然意识到这事儿其实也有风险,问:“你能从刘利伟那里要出钱吗?可别花了一堆诉讼费用,那家伙跑了,这不瞎花钱么?”
陈律师说:“你放心,我有办法让他跑不了。现在,我们必须把刘利伟公司的地址及账号提供给法院。”
李明想了想说:“你安排的那个小公司,不是可以拿到刘利伟公司的账户信息吗?”陈律师说:“我们得知道他还有没有其他账户。如果你没有的话,我安排人去查。”
李明松了一口气。陈律师还懂谁是雇主,不能老是安排李明干这干那。陈律师接着说:“我们得提前知道刘利伟的地址或者房产……”这李明知道,刘利伟曾经买过房子,需要贷款,公司给他开过证明,住址可以查出来。
确实,事情的发展让李明也很佩服陈律师。
第一步很快就执行了,受委托的那个人很快就在郊区的小乡镇起诉刘利伟。据陈律师汇报,刘利伟作为被告出席了开庭,看到如此多的证据后,知道自己陷入了别人设计好的圈套。他指出,与那个小公司的交易是不真实的,是一个陷阱。但是法官不认可这一点,需要刘利伟证明这是一个圈套,如果他不能证明,原告提供了发票、合同以及汇款单据,都能够证明刘利伟确实卖了假货,侵犯了北京明智科技有限公司的权利。并且产品的机箱上,还有明智科技的LOGO,就连使用说明书还是明智科技的彩页,只是换了个电话号码。
刘利伟说自己的公司也叫明智××公司,不能说使用“明智”就侵权。原告提交证据表明,明智科技的商标已经被注册,所有权人是北京明智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是李明。刘利伟哑口无言。
法官问刘利伟对赔偿的数额有什么异议,刘利伟说自己根本就没有得到那么多的收益,赔不起那么多钱。再说,当时在明智科技工作的时候,海龙电子的那个柜台的租金都是用卖电脑的钱支付的,当时李明也同意用明智科技的字号向外卖计算机。并且李明也曾经承诺,刘利伟是明智科技的股东,所以这些事情属于股东之间的纠纷。
法官不是特别清楚这件事情,让刘利伟提供他是股东的证明,他根本没办法证明。法官又让他解释海龙电子配套市场柜台的事情,刘利伟只有一个承包协议书,并不能证明他的人可以使用明智科技的字号。
于是,原告立即反扑,说如果刘利伟卖明智科技产品的话,必须从明智科技采购,但是刘利伟的公司并没有这样做,而是在海龙电子配套市场里直接买配件以明智科技的名义卖给用户,还制作了明智科技LOGO的铭牌,粘贴在机箱上。这些假冒产品混入正牌产品中,让明智科技承担售后服务,加大了服务成本。原告出示了刘海军的调查报告。
法官问刘利伟有什么解释,刘利伟没有充分的准备,无法解释。这时原告要求财产保全,要求查封刘利伟的公司及房产,同时要求追究刘利伟刑事责任,因为在此之前,刘利伟是明智科技的员工,他的做法涉及侵吞明智科技财产。
刘利伟万万没想到事情会这么严重,也没想到乡镇法官的执行力度会这么大,很快就派人查封了他公司的账户和办公地址。
他用最快速度向律师咨询,人家告诉他,这次栽了。
经过法院的调解,刘利伟只得卖了房子,注销了他的公司,赔偿九十万给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