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没有雹灾记录。两汉共记载有雹灾40次,西汉12次,东汉28次。第一次雹灾出现在公元前157年,天降冰雹像桃子李子那么大,有的地方冰雹有三尺厚。最后一次雹灾记录是汉献帝初平四年(193年)六月,在今天的山西省渭河谷地一带下了大冰雹,这次冰雹不但伴发着大风降温天气,而且冰雹个头超大,大者如斗,雹灾导致了人员伤亡。《袁山松书》曰:“雹杀人,前后雨雹,此为最大。”雹灾无疑给人民的财产甚至生命都造成了极大的危害,史书屡有“伤稼”、“杀牛羊”、“杀六畜”的记载,公元前66年的一次雹灾,冰雹像鸡蛋那么大,下了二尺五寸深,直接导致二十多人死亡,飞鸟皆死。
一、秦汉雹灾时空分布
(一)秦汉雹灾时间分布
1.秦汉雹灾年际分布
秦汉时期共计40次雹灾,大约平均44年出现一次,按说是比较稀疏的,但雹灾明显地具有一定时间区间内相对集中发生的特征。从秦始皇统一中国到公元前158年以前的64年间是没有雹灾记录的。但接下来,公元前157—前134年,23年中有六次雹灾记录。公元前135—公元前115年连续20年没有雹灾记录。公元前114年、公元前108年是时间上靠得比较近的两次雹灾,此后,从公元前107年一直到公元前68年共计40年的时间里没有雹灾记录。接下来连续2年雹灾之后,公元前65—前28年共计38年没有雹灾记录。公元前26—前8年长达18年的时间里没有雹灾,公元9年和公元14年是靠得比较近的雹灾年份,公元15—18年无雹灾,紧接着公元34、36、39年出现雹灾记录,公元40—59年长达20年无雹灾,公元60年出现雹灾,间隔六年后,公元67年发生雹灾。此后有1个长达25年的无雹灾期,公元93年出现雹灾,之后12年无雹灾。但紧接下来出现了一个秦汉时期最大的集中发生期即公元106—131年,26年的时间内集中出现了11个雹灾年份,仅此期的雹灾就占到了整个秦汉时期雹灾年份的1/4强,并且,公元106—109年、公元122—124年、公元130—131年均连年发生,公元117年、119年隔年发生,属于雹灾高发期。此后,公元132—160年29个年份无雹灾。公元161—193年,32个年份里有11个年份出现雹灾,也算是雹灾高发期,不过,这个时期内没有雹灾连年发生的情况,雹灾年份比较分散。之后直到东汉灭亡再没有发生过雹灾。
连续发生的年份有公元前66—67年连续2年,公元106—109年连续4年,公元122—124年连续3年,公元130—131年连续2年,共计11个年份,连发期占到总雹灾年份的约28%。且连发期时间相距甚远,宏观上看,明显具有分散分布特征,但这也正说明雹灾有在一定较短时间区域内集中发生的特征。
雹灾发生最频繁的是东汉安帝时期,平均约2.4年有一雹灾年份,发生率高达42%,有2个连续3年的连发期;其次是东汉灵帝时期,平均约3.7年有一雹灾年份,发生率约27%。其他各帝时期雹灾发生较少甚或没有雹灾。
2.秦汉雹灾年内分布
可见,秦汉时期雹灾主要集中发生在四月、五月、六月这三个月,四月发灾的可能性最大;三月、七月、八月、十月甚至十二月都有雨雹之记录,但发灾可能性较小。从季节上看,夏季是雹灾高发季节,占到全年雹灾总次数的半数以上。
西汉东汉相比,东汉雹灾更频繁一些,总的来说,差别不大。
(二)秦汉雹灾空间分布
秦汉时期,有地点记录的雹灾共计有24次。其中,司隶15次,冀州3次,扬州2次,徐州、朔方、豫州、幽州各有1次。秦汉时期,兖州、青州、荆州、并州、凉州、益州、交州没有雹灾记录。
西汉时期雹灾区域主要有:衡山(又叫六安国,辖今安徽六安、霍邱及河南固始县东部),山阳济阴(今河南省焦作市附近),楚国(国都在今江苏省徐州市),常山(郡名,治所在今河北省元氏西北),长安(今陕西西安)。
东汉时期雹灾区域主要有:乐浪(今朝鲜平壤一带),上谷(今张家口、涿鹿、怀来、延庆一带),扶风(今陕西兴平、扶风、宝鸡、陇县一带),河南(今河南洛阳、郑州一带),平阳(今山西临汾一带),沛国(辖今江苏沛县、丰县和安徽萧县、淮北、宿州、固镇、五河以及河南永城一带),勃海(今河北省沧州、南皮以东至海),钜鹿(钜鹿,今河北省鸡泽、平乡一带),河东郡(今山西省西南部黄河以东以北)。另外,东汉京师(今河南省洛阳)曾经数次发生雹灾。
另外,东汉时期,雹灾区域有时候很大,动辄好多个郡国发生雹灾。如记录郡国十二、郡国十八、郡国三、郡国二十八、郡国四十及郡国四十一、郡国二十一及郡国三十六等。
可见,秦汉时期雹灾空间分布范围主要集中在长江以北地区。北到幽州的乐浪、上谷,南到江淮之间的衡山国,西到关中,东到沛国、渤海郡这样的一个范围之内。相当于今天的河北、河南、山东、安徽、江苏北部、陕西关中等地区,是雹灾主要发生地区。总的来说,其分布范围比其他灾害小。
二、秦汉雹灾成因
(一)现代雹灾成因观点
雹灾的形成与雪霜寒冻等降温灾害不同,它与强对流天气有关,是降水过程中的一种特殊现象,常与大风、降水天气相伴而生。冰雹的形成过程是这样的:
冰雹一般产生于强对流天气中,是在积雨云(也叫冰雹云)内的上升气流中形成的。在云体内,由于高空温度低,空气中的冰晶和过冷却水滴碰撞形成一种小雹块,上升气流把小雹块带到云顶附近,顺着高空风便在前方被向下抛了出来,当它下降到一定高度后,又被上升气流“顶”住,重新上升。如此反复,雹块就会越来越大。当然,某一个雹块几次落入上升气流区而上下波动的几率还是不大的,所以,真正大雹块(直径超过5厘米)也是不多的。没遇上升气流的雹块当然会一直下落,直到落地,这就是我们看到的冰雹。由此可见,形成冰雹有两个必要条件,一是强烈的上升气流,二是要有充分的水汽。所以,下冰雹前气压低,闷热;冰雹降落时,常常伴随着狂风骤雨和电闪雷鸣。
(二)秦汉雹灾成因观念
秦汉时期,人们认为雹是一种寒灾,寒灾是因为君主“听之不聪”造成的。《汉书·五行志中》这样解释:
“传曰:‘听之不聪,是谓不谋,厥咎急,厥罚恒寒,厥极贫。’”“‘听之不聪,是谓不谋’,言上偏听不聪,下情隔塞,则不能谋虑利害,失在严急,故其咎急也。盛冬日短,寒以杀物,政促迫,故其罚常寒也。寒则不生百谷,上下俱贫,故其极贫也。”“刘歆以为大雨雪,及未当雨雪而雨雪,及大雨雹,陨霜杀叔草,皆常寒之罚也”。
例如,西汉刘向认为“盛阳雨水,温暖而汤热,阴气胁之不相入,则转而为雹;……故雹者阴胁阳也,霰者阳胁阴也”。他对于雹灾的解释为阴胁阳,常将汉代大臣谋反作为雹灾的事应。如《汉书·五行志》记载:“宣帝地节四年五月,山阳济阴雨雹如鸡子,深二尺五寸,杀二十人,飞鸟皆死。其十月,大司马霍禹宗族谋反,诛,霍皇后废”。很显然,汉代学者用天人感应去解释雹灾的形成完全是荒唐可笑的。
三、秦汉雹灾防救
秦汉时期,限于当时科技水平,人们不可能找到有效的防备雹灾的办法。两汉政府有时会对雹灾做出一些反应,某些情况下,会救济受灾百姓,但根据当时流行的失政天谴观念,政府主要则是寻找政治人事的问题,而不把重点放在救济灾民上。西汉政府对雹灾反应的记录较少,而东汉则较多地记载了雹灾事件,政府多数的反应是讨论灾害发生的社会原因。
安帝永初二年(108年)六月,京师及郡国四十大水,大风,雨雹。秋七月戊辰,安帝下诏自称“朕以不德,遵奉大业,而阴阳差越,变异并见,万民饥流”,要求“百僚及郡国吏人,有道术明习灾异阴阳之度璇机之数者,各使指变以闻”。东汉还有因风雹等灾害策免大臣的事情。安帝延光元年(122年),“夏四月癸未,京师郡国二十一雨雹。癸巳,司空陈褒免”。灵帝建宁二年(169年),“四月,大风雨雹,诏公卿以下各上封事。五月,大尉闻人袭罢,司空许栩免”。秦汉时期因雹灾救济灾民的例子较少。如,殇帝延平元年(106年),“冬十月,四州大水,雨雹。诏以宿麦不下,赈赐贫人”。
从总的情况看,汉代对雹灾的关注程度不大。西汉虽然有不少雹灾伤人伤稼的记载,但鲜见有政府讨论和救济雹灾的情况。东汉记载显示,政府对雹灾的反应往往与其他灾害掺合在一起,很少有专门的应对雹灾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