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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卡门(8)

波希米亚人的身体特征容易辨认却难于描写。只要见过一个,即使在一千个人当中也能把这个种族的人分辨出来。特别是容貌和表情是他们与当地其他民族区分的标志。他们肤色黝黑,颜色总比当地其他种族要深一些。故尔,他们得到了“加莱”这个绰号,意即黑皮肤的人,他们也常常以此自称。他们眼角上挑,长得既黑又好看,睫毛也既长又密。他们的目光只能同野兽相比,勇敢与怯懦兼而有之,在这方面,他们的眼睛最能反映出他们的民族性格,狡猾、放肆,但像巴汝奇一样,“生来怕挨打”。男子大多身材匀称、矫健、敏捷。我从没见过一个身材肥胖的。德国的波希米亚女人大多都非常漂亮,而西班牙的吉卜赛妇女中,美人则寥寥无几。年轻时虽丑,尚不讨厌,而一旦做了母亲,便令人退避三舍。无论男女都脏得要命。而没见过波希米亚妇人头发的人则很难想像出它是什么样子,即使用最粗硬、最油腻、最灰蒙蒙的马鬃来比喻也不夸张,在安达卢西亚的某几个大城市,一些比较拿得出手的姑娘稍稍注意打扮。她们靠跳舞赚钱,所跳的舞酷似咱们狂欢节的公众舞会上禁止跳的那些舞。波罗先生是英国传教士,曾经写过两部有关西班牙波希米亚人的十分有趣的著作。他得到教会的资助,企图向这些人传教。他说,吉卜赛姑娘绝不会爱异族的男人。我认为,他如此赞扬她们守身如玉是十分夸张了。首先,她们绝大部分都像奥维德笔下的丑女:没人要的女人肯定贞洁。至于那些漂亮的,则如所有的西班牙女人一样,选择情人极为挑剔,非她们喜欢的,与她们匹配的不可。波罗先生列举了一件事证明她们的道德观,其实却反映出了他自己的道德观,特别是他的天真。他说:他认识一个爱寻花问柳的人,出了好几盎司黄金的高价也没能获取一个吉卜赛美人的青睐。我把这个故事讲给了一个安达卢西亚人,他说,这位风流浪子如果拿出两三个银币,没准能就成功,因为送几盎司黄金给一个波希米亚女人实在使她无法相信,就如同答应给一个客店的姑娘一二百万一样。——无论怎么说,可以肯定的是,吉卜赛女人对丈夫的确忠心耿耿,若丈夫有需要,她们赴汤蹈火在所不辞。波希米亚人把自己的民族称为,罗梅,意即夫妇,我看足以证明该种族对婚姻关系的尊重。总的来说,他们在与同族人的交往中挺讲义气,也就是乡情很重,这是他们主要的优点,而且,他们热衷于互相帮助,出事时相互能够严守秘密,不出卖对方。不过,在一切秘密的不法帮会之中,也都有类似的情况。

几个月前,我在孚日山中访问过一群定居于此的波希米亚人。在部落的一位女长辈的小屋里,有一个和她非亲非故但患了绝症的波希米亚男子。此人离开了为他治病的医院,宁愿死在同胞中间。他在这家里已经卧床十三个星期,但得到的待遇比那家的儿女和女婿还好。他睡的床是用干草和苔藓铺的,非常舒服,被单洗得洁白如雪,而家里其他十一个人则睡在长不过三尺的木板上。他们的好客之情可见一斑。这位对客人如此慷慨的老妇人当着病人的面对我说:快了,快了,他非死不可。总之,这些人生活困苦,因而即使说到死,他们也不会感到可怕。

波希米亚人性格中突出的一点是对宗教感到无所谓,这并非由于他们秉性刚强或者对宗教持怀疑的态度。他们从不主张无神论,恰恰相反,他们所在地的宗教即是他们的宗教。但一经搬到别处,便改信别处的宗教。开化程度低的民族以迷信代替宗教,而他们也不迷信。说句实话,靠别人的轻信为生的人本身是不会迷信的。我发现西班牙的波希米亚人对接触尸体唯恐避之不及,很少有人会为了钱而答应把死人抬往墓地。

我说过,大多数波希米亚女人都以算卦为生。她们的买卖挺不错,但她们最大的生财之道是出卖媚药和春药。她们不但能手持蛤蟆腿拴住轻浮薄幸的心,或者用磁石粉末让对你不感兴趣的人爱你,而且还能够在必要时念动咒语驱使魔鬼来相助她们。去年,一个西班牙女郎为我讲述了下面这个故事:有一天,她神情忧郁,心绪不安,正在阿尔加拉大街上行走,忽然有一个盘腿坐在人行道上的波希米亚女人向她喊道:“美丽的夫人,您的情人背叛您了。”事实确实如此,“用不用我叫他回心转意?”不言而喻,这一建议被欣然采纳了。对一个能够一眼就能猜出你心灵隐秘的人又怎能不信任呢?由于在马德里这条最繁华的大街上作法不便,两人便相约次日见面。“使那个薄幸儿重新匍匐在您的脚下简直易如反掌,”那吉卜赛女人说道,“他给您送过手帕、围巾或者披肩吗?”对方交给她一块丝头巾。“现在请您用深红色丝线在头巾的一角缝上一个一皮阿斯特的银币。——在另一角缝上一个半皮阿斯特的。这里缝一个小硬币,那儿,缝一个两里亚尔的硬币。最后,务必在中间缝上一块金币,最好是一个多布朗。”人家全照办了。“现在把头巾给我,等午夜的钟声敲响,我就将它拿到坟场。如果您想看精彩的魔法,就跟我来。我向您保证,明天就能再见到您的心上人。”那波希米亚女人孑然一身地到坟场去了,因为人家都惧怕魔鬼,不敢与她同去。那个被抛弃的情人有否再见到她的头巾和她的薄幸郎君呢,请读者自己去猜吧。

尽管穷困和令人反感,波希米亚人在没有知识的人群当中倒是获得了一定程度的敬重,对此,他们感到很自豪,自认为他们的种族在聪明才智上胜人一筹,由衷地看不起收留他们的民族。一个孚日山中的波希米亚女人对我说:“这些异族人蠢透了,捉弄他们算不上什么本事。有一天,一个农村妇女在大街上叫我,我走进她家。她的炉子冒烟,请求我作法治一治。我先是向她要了一大块肥肉,随后用波希米亚语喃喃念了几句,我说,你真蠢,生来就蠢,死了也蠢……我走到门口时用地道的德语对她说:‘若使炉子不冒烟,最好的办法是别生火。’说完我撒腿就跑。”

波希米亚人的历史始终是个谜。实际上,大家知道,他们在公元15世纪初,一小群一小群地出现在东欧,人数不多,但谁也搞不清他们从何而来,因何而来。而更为奇怪的是,他们分散在不同的地区,彼此相隔甚远,却居然能在短短的时间内,繁殖得如此迅猛。波希米亚人对自己的来源也没有任何祖先留下的传说。他们大都认为埃及是他们远古的祖国,不过那仅是一种历史沿袭下来的有关他们的说法,他们不过接受下来而已。

研究过波希米亚人语言的东方学家们一般都认为他们源自印度。的确,罗曼尼的许多词根和语法形式都能在从梵文派生出来的方言中寻得到。可以想像,波希米亚人在长期漂泊中吸收了许多异族的词语。罗曼尼的各种方言就充斥着大量希腊字。譬如:骨头、马蹄铁、钉子等等。今天,波希米亚人的族群散居各地,彼此分隔,几乎有多少个族群就有多少种方言。他们说当地的语言比说自己的方言还得心应手,而且他们只是由于有外族人在场,自己人为了便于交谈才讲本族的土语。德国的波希米亚人和西班牙的波希米亚人互不来往已有几个世纪之久,但倘若将他们所操的方言作一下比较,就会发现,共同的词汇特别多。然而,由于这些流浪民族不得不使用当地的语言,因此,他们原来的语言与较文明的当地语言接触的结果,产生了显著的变化,只是程度有异而已。上文所说的德语和西班牙语都极大地改变了罗曼尼的基本语汇,因而黑森林区的波希米亚人便难于与居住在安达卢西亚的同胞交谈,尽管他们只需相互说几句话就会发现他们说的方言皆同出一源。我认为,有些常用的字在所有方言中都是一致的,因而我发现,我听到的所有词汇中“pani”都指水、“manro”指面包、“ms”指肉、“lon”指盐。

数字则基本上各处都一样。我觉得德国的波希米亚方言较西班牙的纯得多,因为其中保留了大量的原始语法形式,而西班牙的吉卜赛人则采用了卡斯提亚语的语法形式。但有几个词是例外,证明波希米亚语最初是统一的。——在德国的方言里,过去时态是在命令式末尾加“ium”,而命令式永远是动词的词根。西班牙罗曼尼中,动词全部按卡斯提亚语第一种变位法的动词变位。原形动词“jamar”(吃)按规则变为“jamé”(我吃了),动词“lillar”(拿),变为“lillé”(我拿了)。但是,有些老一辈的波希米亚人却例外,读成“jay-on,lillon”。我不清楚还有其他哪些动词保留了这样古代的形式。

我在如此炫耀我有关罗曼尼的浅薄知识的同时,还须指出,有几个法国土语是我们的土匪从波希米亚人那里借用的。《巴黎的秘密》告诉了上流社会,“chourin”意即刀子。这是地道的罗曼尼。所有方言里都有“tchouri”这个字。维多克将马称为“grès”,这又是一个波希米亚字:“gras”、“gre”、“graste”、“gris”。还有“罗曼尼歇尔”这个字在巴黎土语中指波希米亚人,是波希米亚小伙子“rommanétchave”的变音。但使我感到骄傲的是找到“frimousse”,脸、脸蛋这个词的词源,这是我那个时代和现在所有小学生常用的一个字。首先,请各位注意,乌丹在1640年所编的那本有趣的字典里就编入过“firlimousse”这个字。可是“菲尔拉”(firla),“菲拉”(fila)在罗曼尼中是脸的意思,“木依”(mui)亦有同样的解释,完全相当于拉丁语的“奥斯”(os)。合成字“菲尔拉木依”

(firlamui)一念出来,一位力主语言纯洁的波希米亚学者很快就会明白,而我觉得这个合成字是符合其语言的特性的。

够了,《卡门》的读者想必对我在罗曼尼方面的研究已经有了深刻的印象,就允许我用一句引人深思的谚语做结束吧:“嘴巴不张,苍蝇难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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