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再次摇了摇头,“于叔叔,如果她觉得我是累赘,我又何必去找她。”她心里有感觉,她的妈妈还在,甚至就像戴简锋一样,在她看不见的地方在看着她成长。她的妈妈没有出现过,那说明她不想她,她又何必去找她。
“你确实很像她。”于天一哂笑,“某些方面。”
“她不喜欢你。因为她是个自负的女人,可怜到无可救药,这样,你还会想去看看她吗?”于天一的语气有了一丝感情在里面,他愤慨。
她一怔,“她……要死了吗?”只是有那种感觉,如果事情不严重,于天一绝不会出现。
于天一站了起身,凝神说道:“如果我说是我杀了她,你会不会恨我?”
“不会!”几乎没有思考,她便答了出,“那样她会解脱。于叔叔是在帮她。”
于天一敛了神色,惊讶的望着这个自己看着变大的女孩,“她的仇恨心太强了,她恨所有人,甚至,她想毁了所有人……我只是将她变成了植物人。”
“于叔叔会照顾她一辈子吗?”
“那是我的命。”他的语气很平淡。年少时,他抱着一个晕厥的女婴跪在霍一的门外,求他救她。那人直到半夜才推开门,说了一句,“一命抵一命,青儿便是你的命。”
明着,霍一和霍青水火不容,只是哪有父亲不爱女儿的,只有霍青不愿相信。
霍青曾问他,为何不娶?他没有正面回答。在将她变成植物人之前,他告诉了她。她疯了……清醒时,她狂恨。傻了时,只知道哭,还不如瘫痪。
“于叔叔是这个世界上最傻的人,和普咚一模一样——愚忠。”话语嘲讽,他却不以为然。
他是被遗弃在山里的孩子,若不是霍一出手相救,若不是霍一收他为徒,这个世上怎么会有于天一。
生不由己,命不由己,生命自然不由己。
“于叔叔,留下来吃晚饭吧,好久没和您在一起了,吃完,带我去见她。”她微笑着看着他,语气诚恳,不容拒绝。
姚嘉解下围裙,将做好的菜一碟碟端了出来,看见于天一,有明显的怯意,“这位先生,尝尝看好不好吃?我可是很久没下厨了!”
“姚嘉,谢谢你,谢谢你不离不弃。”拿着筷子,洛生樱一阵动容,“还有在台里,那么挺我,我都知道。”
她很少上节目论坛,也很少参与《樱友会》的活动,但是她知道,她的听众,一直是她在经营。
“少肉麻!真谢我就快点好起来,你的听友知道你流产了那反应真是激烈,你再不出现估计会找台里来了。”
“流产别人怎么知道的?”她不解。
姚嘉嗤声:“以前若不是有萧承鸾保护你,你以为你能那么平静啊!现在你甩了他,你可得注意点了!”从豪门少妇变成离异女主持,多惹眼。
“而且,你谁不好惹,惹一个比利时王子,你早就成了台里那些花痴的争议对象了!”
洛生樱低头,看来以前她太过疏离,太过自私,把某人的一番苦心当了发泄的噱头,遗忘了所有人。
“一个离过婚的女人应该没什么价值了。”
“错!”姚嘉反驳,“有些猥琐男就是好那一口,特别是生过孩子的少妇……”一眼瞟到于天一,姚嘉这才收敛了性子。“吃菜!吃菜!”
晚饭之后,洛生樱随着于天一到了山上。那一栋白楼。
看着这栋遗世孤立的楼宇,白色的楼宇,她想起了那个远古的传说,小白狐、白房子。
“这个就是白房子?”她疑问出声。
“进去吧。”
比起振医馆,这里明显“现代”许多。至少家具装修都是现代的。
“她在里屋,你就是在里屋出生的。”
随着他的脚步走进里屋,她闻到了一股中药味,浓浓的药味。
花雕红木床上,躺着一位女子,她很安静,睁着眼,却无神。洛生樱无意识的走近红床,坐了下来,女人有一头长长的直发,鬓角有几根银丝,唇是粉红色微微泛一点白,那一双眼睛似曾相似,这人的确是妈妈。
“妈妈,你恨爸爸,所以让我接近戴简锋,然后呢?然后让我报复吗?你知不知道我跟你不一样,就算我恨一个人,我也不会表现出来,我要结婚生孩子要很快乐,让他们嫉妒我。”于天一站在远处,看着这一对母女。就要离开之时,她再度出声。
“于叔叔,今晚我跟妈妈睡。”
“好。”
多么奇怪的感觉,一个陌生的房子,一屋陌生的空气,一个陌生的女人。却是生她养她的人和地方。
霍青的身体有点偏冷。现在正值酷暑,深山里却格外清凉,不过蚊虫偏多,她起身将蚊帐放下,那勾蚊帐的勾是一个S型,上面有许多花纹,看着样子感觉很古老。
一个人若有一颗慈悲的心肠,是不是看什么都会觉得可怜。
霍青可怜。
她觉得妈妈很可怜,因爱生恨,就这么浑浑噩噩的度过了一生,在生时,她们有了第一次接触,在她“死”时,她们有了第二次接触。她抱住了她僵硬的身体,因为母爱,她想起了那个死去的孩子,靠在妈妈怀里,竟格外安详。虽然妈妈不喜欢她,或许她此刻若清醒,会不会找一根扫帚来赶她。
就在猜测妈妈的性子中她安然的睡着了。
她们之间从来不存在过恨,因为她是妈妈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
下山之后,她的心情逐渐好转。因为那些痴缠执着是心魔,越是胶着越是难以放开。继而整个生活都将停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