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寻回家住了几天,她也想老爸了,也想千与了,虽然总是和她唱反调,但是还是会想的,总不能白白在一起生活那么多年,也是有感情的。
千与出差回来,一进自己的卧室,就知道千寻回来了,除了她有胆量在他的卧室翻腾,没人敢这么造次。
看到自己的衣柜里不断的有衣物抛出,千与就一阵头痛,他脱掉外套,走到千寻的身后问:“你在找什么?”
千寻找东西太集中,没有注意到他的出现,听到他的声音,吓了一跳,回头指责:“你怎么走路都没有声音呀?”
“大小姐,你在我的卧室里做贼,还这么理直气壮。”千与夺过她手里的东西反驳。
“我才没有做贼呢,只是在找东西!”千寻明显的心虚,说话也底气不足。
“你想找什么?”千与捡起地上的繁乱的衣物。
“千与哥,可不可以帮我一个忙。”千寻突然在他身旁殷勤道。
这一声千与哥,千与是很忌讳的,每次千寻这么称呼他的时候,准没有好事情。
从什么时候开始呢,应该是小丫头被人追求开始,千与可是记忆犹新。
千与哥,你暂时充当我的男友,甩掉那些追求我的男生。
他当时很想说,不如我就做你男朋友吧!
千与哥,琳琳失恋了,你可以来安慰她一下吗?
他听她的话安慰失恋的琳琳,结果她自己却跑了。
千与哥,我喜欢上一个男生,可是不敢把情书交给他,你帮帮我。
他也去了,谁成想看到人家有女朋友了,他是开心了,她却伤心了。
千与哥,天晴喜欢你,明天要和你约会,一定要去哦,不然人家跟我绝交。
他为了不让她失去这个好朋友,勉为其难的去了。
千与哥,我想考警校,可是教练说我体力不支。
那又怎么样?千与问。
千与哥,从明天起你陪我一起跑步,陪我一起锻炼好不好?
千与真是后悔死自己的好奇心,他应该扭头就走,才不管她的什么鬼警校呢。
可是看她那么坚定,那么上进,自己的心又软了,每天辛苦工作的他,陪她整整晨跑了半年。
她是开心了,考上了警校,而他却伤心了,三年的时间,他们见面的机会很少。
千寻不让他去学校探望她,理由是:你长的太帅了,我回到宿舍就被严刑逼供,说我有这么帅的男朋友,干嘛吃苦来警校。
她说的相当气氛,他听的心里很美,其实他想让别人误会,他想用男朋友的身份呆在她的身边,而不是什么哥哥。
“你又想干什么?”千与狐疑的看着她。
当然她并不可恶或者讨人厌,她的温柔藏在心里,只是用坚强和蛮横伪装了原本的善良。
其实无论那个她,都很可爱,至少在千与的心里是这样的。
“我想跟你借点东西。”千寻蹲下继续殷勤的替他捡衣服。
“你想借什么,如果是人的话,免谈。”千与不客气的回绝。
“我想借你的全自动宝马用几天?”千寻期待的看着他。
千与一听愣了片刻,好家伙,不借人,开始借物了,他倒不是心疼钱,只是那辆车还是小丫头说,杰森斯坦森开的那辆车很帅,他才买的。
放在车房里一直都没有怎么开过,她今天怎么想起那辆车了,而且,她好像只会开车,并没有驾驶证。
“你又没有驾驶证,要车干嘛?”千与把衣服全放在床上,看来要通通洗一遍了。
“我白天不开的,只是晚上开,而且我的车技还是你教的,你就这么信不过自己吗?”千寻偏头看着他使出激将法。
这句话果然够份量,信不过她就是信不过自己,她的技术还是可以的,只是全自动的车,她好像没有开过,随便教她一下也就会了。
“你还没有想告诉我,你想干什么?”开车不是重要的,问题是她要车干什么用。
“那个......你借不借吗......我就是有点事情要用......”千寻支支吾吾的掩饰。
千与更怀疑了,她刚刚说只是晚上开车,现在又不告诉他干什么用,千与眼前一亮。
“你不会是要捉奸吧?”千与大胆猜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