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白莲教,是于1775年被发觉的。教首刘松,遣戍甘肃。然其徒仍秘密传播。至1793年,又被发觉。其首领刘之协逃去。于是河南、湖北、安徽三省大索,骚扰不堪,反给教徒以一个机会。至1796年,刘之协等遂在湖北起事。同时,冷天禄、徐天德、王三槐亦起于川东。自此忽分忽合,纵横于川东北、汉中、襄郧之境。官军四面围剿,迄无寸效。你道为什么?原来高宗此时,虽然传位,依旧掌握大权。如此,和珅自然也依旧重用。和珅是贪黩无厌的,带兵的人,都不得不刻扣军饷,去贿赂他。当时得一个军营差使,无论怎样赤贫的人,回来之后,没有不买田、买地,成为富翁的,所以军纪极坏。而清朝当这时候,兵力本已不足用。
官兵每战,辄以乡勇居前,胜则攘夺其功,败亦抚恤不及。起义教民亦学了他,每战,辄以被掳的难民居前,胜则乐得再进,败亦不甚受伤。加以乱势飘忽,官兵常为所败。再加以教民和官兵,都要杀掠,人民无家可归的,都不得不参加起义。如此,自然剿办连年,毫无寸效了。直到1799年,高宗死了,和珅伏诛,仁宗乃下哀痛之诏:惩办首祸官吏;优恤乡勇;严核军需;许起义民众投诚;又行坚壁清野之法;一面任能战之将,往来追逐。至1802年,大股总算肃清。明年,余党出没山林的,也算平定。而遣散乡勇,无家可归的,又流而为盗。又一年余,然后平定。这一次乱事,前后九年,虽然勉强打平,然而清朝的政治力量,就很情见势绌了。
然而同时东南还有所谓艇盗。艇盗亦是起于乾隆末年的。当新阮得国之后,因财政困难,乃招徕沿海亡命,给以器械,命其入海劫掠商船。广东沿海,就颇受其害。后来土盗亦和他勾通。一发深入闽浙。土盗倚夷艇为声势,夷艇借土盗为耳目。夷艇既高大多炮,土盗又消息灵通。政府以匪患为急,又无暇顾及沿海。于是其患益深。1802年,安南旧阮复国。禁绝海盗,夷艇失势,都并于闽盗蔡牵。后为浙江水师提督李长庚打败。又与粤盗朱濆相合。清朝用长庚总统闽浙水师,而前后督臣,都和他不合,遇事掣肘。1807年,长庚战死南澳洋面,朝廷继任其部将邱良功、王得禄。至1810年,才算把艇盗打平。
川、楚的教乱平定后,不满十年,北方又有天理教之乱。天理教,本名八卦教——后来的义和团,也是出于八卦教的。此时的天理教,是反清的。当时天理教的首领,是大兴林清和滑县李文成。他们吸收徒众的力量极大。教徒布满于直隶、河南、山东、山西。便是清朝的内监,也有愿意做内应的。他们谋以1813年起事。乘清仁宗秋狝木兰时,袭据京城。未及期而事泄。李文成被捕下狱。林清仍进行其豫定计划。以内监为乡导和内应,攻击京城。攻入东西华门的有百余人。文成亦被教徒劫出,攻占县城,杀掉知县。长垣、东明、曹县、定陶、金乡,都起而响应。虽然其事终于无成,亦足使清朝大吃一惊了。
天理教之乱后八年,便是1820年,仁宗死了,宣宗即位。这一年,回疆又有张格尔之变。天山南路的回民,信教最笃。清朝的征服回部,本来不能使他们心服的。但是清朝知道他们风气强悍,事定之后,亦颇加意抚绥。回民丧乱之余,骤获休息,所以亦颇相安。日久意怠,渐用侍卫和在外驻防的满员,去当办事领队等大臣。都黩货无厌,还要广渔回女。由是民心愤怨。这一年,大和卓木之孙张格尔,就借兵浩罕,入陷喀什噶尔、英吉沙尔、叶尔羌等城。清廷命杨遇春带着陕甘的兵,前往剿办,把张格尔打败。张格尔走出边。杨遇春又诱其入犯,把他擒杀。于是清廷命浩罕执献张格尔家属。这张格尔是回教教徒,认为教主后裔的,这如何办得到?于是清廷绝其贸易。浩罕就又把兵借给张格尔的哥哥玉普尔,使其入寇。一再交涉,直到1831年,才定议:清朝仍许浩罕通商,而浩罕允代中国监视和卓木的家族,这交涉才算了结。清朝在这时候,对外的威严,就也有些维持不住了。
第六、清代的制度
清代的制度,在大体上可以说是沿袭前朝的。至于摹仿东西洋,改革旧制,那已是末年的事了。
清代的宰相,亦是所谓内阁。但是只管政治,至于军事,则是交议政王大臣议奏的。世宗时,因西北用兵,设立军机处,后遂相沿未撤。从此以后,机要的事务,都归军机,惟寻常本章,乃归内阁。军机处之权,就超出内阁之上了。六部长官,都满、汉并置。而吏、户、兵、刑四部,尚侍之上,又有管部大臣,以至互相牵制,事权不一。还有理藩院,系管理蒙古的机关,虽以院名,而其设官的制度亦和六部相同。都察院,左都御史和左副都御史亦满、汉并置,其右都御史和右副都御史,则为总督、巡抚的兼衔。外官:督、抚在清代,亦成为常设的官。而属于布、按两司的道,亦若自成一级。于是督、抚、司、道、府、县,几乎成为五级了。压制重而展布难,所以民治易于荒废;统辖广而威权大,所以长官易于跋扈。和外国交通以后,首先设立的,为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后来改为外务部。
末年因办新政,复增设督办政务处等,其制度都和军机处相像。到1906年,筹备宪政,才把新设和旧有的机关,改并而成外务、吏、民政、度支、礼、学、陆军、农工商、邮传、理藩、法十一部。革命的一年,设立责任内阁,并裁军机处和吏、礼两部,而增设海军部和军谘府。省的区域,本自元明两代,相沿而来,殊嫌其过于庞大。末年议改官制时,很有主张废之而但存道或府的,但未能实行。当时改订外官制,仍以督抚为一省的长官。但改按察司为提法、学政为提学,而增设交涉司;裁分巡,而增设劝业、巡警两道。东三省和蒙、新、海、藏的官制,在清代是和内地不同的。奉天为陪京,设立户、礼、兵、刑、工五部,而以将军管旗人,府尹治民事。且有奉天、锦州两府。吉黑则只有将军、副都统等官。后来逐渐设厅。直至日俄战后,方才改设行省。其蒙古和新疆、青海、西藏,则都治以驻防之官。新疆改设行省,在中俄伊犂交涉了结之后。青海、西藏,则始终未曾改制。
清代取士之制,大略和明代相同。惟官缺都分满、汉。而蒙古及汉军、包衣,亦各有定缺,为其特异之点。戊戌变法时,尝废八股文,改试论策经义。政变后复旧。义和团乱后,又改。至1905年,才废科举,专行学校教育。但学校毕业之士,仍有进士、举贡、生员等名目,谓之奖励。到民国时代才废。
兵制有八旗、绿营之分。八旗编丁,起于佐领。每佐领三百人。五佐领设一参领。五参领设一都统,两副都统。此为清朝初年之制。后来得蒙古人和汉人,亦都用此法编制。所以旗兵又有满洲、蒙古、汉军之分。入关以后,收编的中国兵,则谓之绿营,而八旗又分禁旅和驻防两种。驻防的都统,改称将军。乾嘉以前,大抵出征以八旗为主,镇压内乱,则用绿营。川楚之乱,八旗绿营,都不足用,反靠临时招募的乡勇,以平乱事,于是勇营大盛。所谓湘、淮军,在清朝兵制上,亦是勇营的一种。中、法之战,勇营已觉其不足恃,到中、日之战,就更形破产了。于是纷纷改练新操,是为新军。
到末年,又要改行征兵制,于各省设督练公所,挑选各州县壮丁有身家的,入伍训练,为常备兵。三年放归田里,为续备兵。又三年,退为后备兵。又三年,则脱军籍。当时的计划,拟练新军三十六镇,未及成而亡。水师之制,清初分内河、外海。太平天国起后,曾国藩首练长江水师与其角逐。至于新式的海军,则创设于1862年。法、越战后,才立海军衙门。以旅顺和威海卫为军港,一时军容颇有可观,后来逐渐腐败。而海军衙门经费,又被那拉后修颐和园所移用。于是军费亦感缺乏。中日之战,遂至一败涂地。战后,海军衙门既裁,已经营的军港,又被列强租借,就几于不能成军了。
清朝的法律,大体是沿袭明朝的。其初以例附律。后未就将两种合纂,称为《律例》。其不平等之处,则宗室、觉罗和旗人,都有换刑。而其审判机关,亦和普通人民不同。流寓中国的外国人,犯了罪,由他自己的官长审讯,这是中国历代如此。在从前,原无甚关系。但是海通以后,把此项办法,订入条约之中,就于国权大有损害了。末年,因为要取消领事裁判权,派沈家本、伍廷芳为修订法律大臣,把旧律加以修改。曾颁行《商律》和《公司律》。其民、刑律和民商、刑事诉讼律,亦都定有草案,但未及颁行,审判机关,则改大理寺为大理院,为最高审判,其下则分高等、地方、初等三级。但亦未能推行。
赋役是仍行明朝一条鞭之制的。丁税既全是征银,而其所谓丁,又不过按粮摊派,则已不啻加重田赋,而免其役,所以清朝的所谓编审,不过是将全县旧有丁税若干,设法摊派之于有粮之家而已。和实际查验丁数,了无干涉。即使按期举行,所得的丁额,亦总不过如此。清圣祖明知其故,所以于1712年,特下“嗣后滋生人丁,永不加赋;丁赋之额,以康熙五十年册籍为准”之诏。既然如此,自然只得将丁银摊入地粮,而编审的手续,也当然可省,后来就但凭保甲以造户口册了。地丁而外,江苏、安徽、江西、湖北、湖南、浙江、河南、山东八省,又有漕粮。初征本色,末年亦改征折色。田赋而外,以关、盐两税为大宗。盐税仍行引制。由国家售盐于大商,而由大商各按引地,售与小民。此法本有保护商人专利之嫌。政府所以要取此制,只是取其收税的便利。
但是初定引地时,总要根据于交通的情形,而某地定额若干,亦是参照该地方消费的数量而定的。历时既久,两者的情形,都不能无变更,而引地和盐额如故,于是私盐贱而官盐贵,国计民生,交受其弊,而商人也不免于坐困了。关有常关和新关两种。常关沿自明代,新关则是通商之后增设于各口岸的。税率既经协定,而总税务司和税务司,又因外交和债务上的关系,限用外国人。革命之后,遂至将关税收入,存入外国银行,非经总税务司签字,不能提用。甚至偿还外债的余款,就是所谓关余的取用,亦须由其拨付,这真可谓太阿倒持了。厘金是起于太平军兴之后的。由各省布政司委员,设局征收。其额系值百抽一,所以谓之厘金。但是到后来,税率和应税之品,都没有一定,而设局过多,节节留难,所以病商最甚。《辛丑和约》,因我国的赔款负担重了。当时议约大臣,要求增加关税,外人乃以裁厘为交换条件。许我裁厘后将关税增加至值百抽五,然迄清世,两者都未能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