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叶筝准时醒来,这是一年来养成的好习惯。
打了水,洗脸漱口,下了点面条,草草的应付了事。
推门而出,迎面而来的清新空气令叶筝不禁深吸一口气,带着些许凉意,令人精神为之一振。古代这点就是好,空气没有被污染。
理了理衣袖,叶筝轻步向前走去。
花草上还带着露珠,像一颗颗钻石般晶莹剔透。鸟儿的鸣叫声,此起彼伏。几颗大树郁郁葱萄。
看着眼前的这片景色叶筝不禁心情舒畅。
约莫半个小时,叶筝便到了书院,此时还没到上课时间,叶筝也放慢脚慢慢的在书院里闲逛。
“叶美人,等等我啊!”
听到这个称号,叶筝不禁黑线。当初来这里教书,图的就是这里的轻松,上下班时间准时,工资待遇好,环境也好,然而谁想到这么一个好的书院里,竟出了王慕这样的人,此人最大的爱好便是逛小倌馆,看美人,每天更是穿得花红柳绿,一副骚包样,还偏偏引以为楷模。但偏偏此人是院长的独女,而且文采也确实不菲。所以,书院的夫子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不出大问题也随她了,要不然,凭她那副痞子样,早就被那些满脑子诗书古训的老夫子们踢出了书院。
想当初,叶筝第一天到书院,走到一半突然听到右边灌木丛里传来有些异样的声响,于是便好心的上前。
看到的便是此人在那撕心裂肺的呕吐着,叶筝还以为这人有些什么恶疾,急忙上前说道:“这位小姐,要不要紧,我送你去医馆看大夫吧!”
只不过那人没时间回答她,又自顾自的低头吐了起来。
终于等到那人吐完,叶筝连忙递上手帕说道:“拿去擦擦吧!”
“谢谢啊!”那人一边道谢一边抬头想要伸手接过手帕,当她看到叶筝脸时突然一扫刚才萎靡,生龙活虎的说道:“在下王慕,今年十八岁,家住青梅镇,家中只有一老母,无姐妹兄弟,是湘山书院的夫子。敢问公子芳名,家住何方,芳龄几何?”
听到这番像是在现代被人搭茬的话。
叶筝不禁嘴角一抽,这人刚才还吐得昏天黑地,半死不活。看到自己的脸,就像被打了一针鸡血,立马恢复过来。
‘公子’,敢情是把自己认成男人了。想到这儿,叶筝有些无语了。
后来才知道,王慕这家伙昨夜通宵去了小倌馆,酒喝的太多,所以一大清早的在这里吐。
于是就这样叶筝被王慕这个痞子女纠缠上了。
每天厚着脸皮跟着她,她吃饭,王慕便坐在她旁,一刻不停的问着她爱吃哪些菜,手更是不停地夹菜。她一下课,王慕便立马出现,端茶送水,一会问她累不累,一会问她饿不饿。甚至还要跟着她回家。简直就是二十四小时不离身。
害得书院的夫子与学生都认为她与王慕有什么非同寻常的关系。
不过,王慕后来也承认了,这般殷勤是想看看她家中是否还有兄弟未嫁,要与王筝这个未来侍郎的姐姐打好关系。
而‘叶美人’这个称号就是被这个痞子女给叫出去,现在全书院都知道了。那些老夫子还好,只是那些与她交好的夫子们都打趣的叫着,还有那些学生,叶筝都不知听到几次她们在暗地里叫着。
不过,也是因为王慕,让自己这一年来的书院生活有趣了许多。
想到这儿,叶筝唇角微扬,双眼中透露出些许笑意,转身看向小跑而来的王慕说道:“慢点,昨夜是不是又去了小倌馆了?”
:“又被你知道了!”王慕一边轻喘着气一边说道
不知道才有鬼,叶筝在心里嘀咕, 这家伙平时不到日上三杆是见不到人影,只有上小倌馆,第二天,不得不早起跟她一起来书院,好以此来应付她母亲,说是到她家去了。
叶筝在书院里人缘极好,不管是那些调皮的学生,还是那些顽固不化的老夫子。不仅是她容貌美丽,为人温和,温文尔雅,谦虚有礼,更重要的是她身上散发的那种温润如玉的气质,让人极为舒服,使用人不由得想要和她亲近。
而王慕的母亲王聪王院长对叶筝也是极为满意。只是她有些不懂,自己那不正经的女儿,到底是怎么交上叶筝这个好朋友的呢?
其实这也是全书院学生与夫子们的疑问?一个在学生心中的好夫子,在夫子们心中的好同事,怎么与全院最不靠谱的王慕成为好友。
:“喂!叶美人,下次你与我一同去吧,我带你去开开眼界,你不知道,本小姐在那有多受欢迎。”王慕笑哂哂的说道。
这话倒是不假,王慕剑眉星目,皮肤白暂,身材修长,风流却不下流。
:“算了吧!我是无福消受。不过,王慕你也该收敛收敛了,小倌馆还是少去为妙。王院长不是给你订了一门亲事吗?听说对方是名门闺秀,与你门当户对。下个月就要迎娶过门。”
:“啊!你不说还好,一说我头都痛了,谁想要娶那个什么李公子,我还想逍瑶快活几年。像这种大家闺秀,最是无趣。”王慕想到这儿便皱起了眉头,一脸苦样。
叶筝轻笑道:“你也不小了,别人家的女子十六七岁便已迎娶夫郎,王院长宠你才硬拖到十八。你要是再不娶,王院长可就有得及了……”
“急什么,我娘有什么好急的?”王慕疑惑的问道。
“呵呵!当然是急着抱孙女啦!”叶筝忍不住轻笑。
“啊!!天要亡我……”
看着王慕一脸大祸临头的样子,叶筝终于大笑了起来。
听着叶筝的笑声,王慕更加一脸完蛋的样子。
笑过后,叶筝有些疑惑的问道:“有孩子不好吗?小孩子多可爱啊!你为什么不喜欢孩子?”
“也不是说不喜欢,就是,就是……”
“就是什么呀?”
“就是,就是有些害怕!”
后面两字微不可闻,要不是叶筝离的近,还真听不清楚。
“你堂堂一个儿女家,怎么会怕孩子呢?”叶筝有些不解的问道。
最后,王慕才吞吞吐吐说。
当年,在她八岁时,她舅舅带着表弟回家省亲。当她看到他那两岁粉雕玉啄的小表弟时,忍不住上前的扭了扭小表弟的脸。谁知道扭得重了,她那小表弟顿时大哭了起,哭得是昏天黑地,而且一哭就哭了一个钟头,止也止不住,最后她还被母亲责骂了一顿。
最后还连续做了三天的噩梦。从此,她便怕了小孩。每年舅舅回家省亲,只要是带着小表弟,她就得有家不能归,躲得远远的。
听到王慕的回答,叶筝有些无语。就是因为这个小表弟就怕了所有的小孩。真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绳啊!
想到这里叶筝开口说道:“谁让你去扭你那表弟兄的脸,你这是自作自受,况且不是所有小孩都这样。你只要好好的去相处,就会发现,小孩子是这世界上最可爱的人。在她们眼里所有的一切都是美好的,不管你是丑陋还是美丽。只要你真心对她,她便会喜欢你,依赖你。”
“是这样吗?”王慕有些迷茫
“当然,”
“那叶美人你喜欢小孩喽!”
“嗯!当然喜欢”
“那叶美人你也要赶快娶夫郎啦!这样才会有小孩。不过,叶美人你的夫郎可不好找!”
叶筝疑惑的问道:“你怎么知道我的夫郎难找?”
“那还用说,要找一定要比你美的。要不然,你那夫郎可要羞愧而死啊!自己的妻主比自己还美丽。”
叶筝有些哭笑不得:“你这是什么歪理啊!外表的美丑并不重要,我要的只是能与我共度一生的人。”
“唉!谁要是做了你的夫郎定是三生有幸”
“应该说我三生有幸才是,能遇见他,与他相爱,相扶到老,一生一世一双人”
“一生一世一双人,那可不行,这世界上还有多少美男等着我去爱,我要是只爱一人。那他们可不就要伤心难过啦!”王慕有些自恋的说道
叶筝闻言一笑,这家伙真是秉性难改。
“不说了,咱们还是快走吧!时间快到了,要是迟到的话可是要被学生们笑话的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