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的时候我是个鼻涕虫,爱哭,村里的孩子都烦我,不爱跟我玩。但是陈绩不一样,他爱带我玩。春天上山去采蘑菇,挖春笋。夏天下河去摸鱼,游泳。秋天带我满山跑,摘野果子吃。初冬的时候,河里的水都干了,他就带我到泥潭里捉泥鳅。那时候天真无邪的岁月,我们坐在小桥上,河水哗啦啦地从我们脚下流过。我和他的嘴唇上都沾着野生浆果红红的汁液。
他是村里的孩子王,他带着我去玩,别的孩子也就愿意跟我玩。秋收的时候,大人都在田里忙,我们这些小孩子就利用刚刚堆好的麦垛来躲猫猫。每次他做“鬼”的时候都会找到我。但是他每次都不来找我,先去找别的孩子。孩子们都被他找到以后,他就大喊:“姗姗,快出来,我找不到你,你快出来吧。”然后我就会出去,赢得孩子们羡慕的眼光。其实,他知道,我每次都藏在那个麦垛。
我问他:“陈绩哥,你为什么不来找我啊,你明明就知道我藏在哪里的。”
他嘿嘿地笑:“我就是想让你赢。”少年的笑容鲜亮明快,像朝阳一样灿烂,成为我心里永恒的风景。
读小学的时候,村里的年轻老师组织外界捐款,我们村里也有了图书室。我读的第一本书就是《格林童话》,故事里公主和王子最后总是能过上幸福的生活。
我说:“我也好想将来有个王子会骑着白马来娶我。”那时候其实并不知道娶是什么意思,只是那样单纯地憧憬着美好。
他说:“我会骑车白马来迎娶你的。”他拿着一根狗尾巴草当马鞭,一只脚踏上田埂,做出壮士出山的动作。虽然好笑,但那是我听过最美最动听的承诺。
我和他相差两岁。这两岁的距离,我走得多么艰辛。他一直很聪明,成绩很好,我几乎要用尽全力才能赶上他的步伐。
初中的时候,我爸爸因为工地意外死亡,家里没有获得一分赔款。妈妈独自艰难地支撑整个家庭。“姗姗,对不起,妈妈实在交不出你的学费,你就别去上学了吧,帮妈妈分担一些家务吧。”
当我听见妈妈这样说的时候,我的眼泪呼啦一下子就全部涌出来了。不能上学,意味着我和他的距离越来越远,最后他将会走到我看不见的地方,过我无法企及的生活。
我哭着跑出去,遇到刚刚游泳回来的他。光着上身,肩上的小树枝挂了两条鲤鱼。
“姗姗,你怎么哭了?”
我看见他,心里的委屈一下子都要涌出来,我扑到他怀里抽抽噎噎地说:“我再也不能上学了。”
我永生永世都会记得那个朝霞绚丽的傍晚,他抱着我在河堤上站了好几个小时,直到我哭够了,睡着了。
那个夏天,雨水特别充足。有外面的人到我们村里去收购一种很珍贵的菌类。这种菌类只有雨后才会冒出来,而且在山上,长得很隐秘。
下过雨得山路特别滑,大人们上山都要小心翼翼的。十一岁的他跟着大人们一起上山去采这种菌类,然后跑到收购的人那里去换钱。暑假结束的最后一天,他兴匆匆地拿着一叠钱给我。
“姗姗你看,你可以去上初中了。”
我看着他,这个圆脸的少年,他将会铭刻在我的灵魂深处。
那年靠着他给的钱,我读了初中,第二年,国家响应山村扶贫,我们村子有幸成为第一批。学校建起来了,有了好老师,我们几乎是卯足了劲儿在学习。大山里的我们渴望走出去看一眼外面的世界。
他成为我们村第一个考到大学的大学生。他收到录取通知书的那天,他爸为他摆了六桌酒席。他是他爸的骄傲,也是村子里的骄傲,更是我心目中的骄傲。
他走的时候对我说:“姗姗要加油,我在大学等你。”
汽车绝尘而去的时候,我竟生出一种悲戚的感觉。我带着他那句话,拼了命的学习。家里人都说女孩子读那么多书没有用,叫我不要读了。他们给我安排很多工作,我总要等工作做完了以后才能学习,起早贪黑。每每觉得辛苦,支撑不下去的时候,他的话是我最大的动力。
高考以后,我报了和他一样的志愿。我要到有他的城市里去。上天垂怜,我真的做到了。收到通知书的那一刻,我真的觉得,我的人生就此圆满了。
但是到学校以后,我才知道,时间是可以改变很多事情的。他的目光已经被那个叫做周家北的男孩子吸引了。我当时觉得难以接受,我最崇敬,最爱慕的人,怎么会变成这样?
我在他身边做我力所能及的事情,帮他洗衣服,整理床铺,买早饭。几乎女生能做的事情我都帮他做了。那段时间,他也陪着我,但是我知道,他只当我是妹妹,需要被人照顾的妹妹。
周家北这个人,我不了解,不知道他对陈绩是什么想法。
我孤注一掷,在他生日的时候向他表白,结果他落荒而逃。我苦笑着收拾了残局,回到宿舍,用被子蒙着头,把我从小到大的暗恋哭了个干干净净。
他和周家北之间一直保持友达以上,恋人未满的状态。我不知道用这个词语来形容他们的关系正不正确,但那是我当时最直观的感受。
后来,周家北与系花交往。我很担心他,他果然自己一个人去酒吧买醉。酒吧的人打电话给我时候,我真的有种恨铁不成钢的感觉。但是这是我爱整整一个青春的男人,我心疼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