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演义》第二十四回写道,汉献帝因不满曹操专权跋扈,密授衣带诏给国舅董承,令其谋诛曹操。后因密谋泄露,董承等五人全家被斩。于是,二十四回便写曹操进宫来杀董贵妃,并说“贵妃乃董承之妹”。
应当说明,这里的“董贵妃”应作“董贵人”。据《后汉书·后纪》,东汉时期,“六宫称号,唯皇后、贵人。”这就是说,当时宫中只有“贵人”,地位仅次于皇后,并无“贵妃”。直到南朝宋时,才设置“贵妃”称号,历代多加沿用。
另外,《三国演义》把董贵人与董承的关系弄错了,董贵人不是董承的妹妹,而是他的女儿。这一点,《后汉书·伏皇后纪》写得十分清楚:“董承女为贵人,(曹)操诛承而求贵人,杀之。”但这个错误并不是罗贯中本人造成的。嘉靖本《三国志通俗演义》卷五就写道:“妃乃董承亲女”。
由此可见,罗贯中对董贵人与董承的关系是依照史实叙写的。现有的错误,乃是毛宗岗或者刻工造成的。其所以弄错,并非出于艺术上的考虑,而是由于毛宗岗或者刻工错误地理解了《三国志·蜀书·先主传》中“献帝舅车骑将军董承”一句。其实,裴松之在注中对这句话解释得很清楚:“董承,汉灵帝母董太后之侄,于献帝为丈人。盖古无丈人之名,故谓之舅也。”罗贯中注意到了这条注释,所以没有错。毛宗岗或者刻工大概不知道这里的“舅”指的是丈人,而按照后代的概念,把它理解成“舅子”,这就歪曲了人物关系,闹了笑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