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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无忧无虑

在所有这段时间里,我对朵拉的爱愈来愈强烈了。对她的思念,是我失望和痛苦时的慰藉;即使在我失去朋友时,它也能给我一些补偿,使我得以消忧解愁。我越是怜悯自己,或者怜悯旁人时,我就越想到她的音容笑貌,从中得到慰藉。世上的欺诈、烦愁越积越多,高悬世界上空的朵拉这颗明星,也就显得越来越光亮、皎洁。至于朵拉到底来自何方,她在高级神灵中究竟属于什么级别,对此我还难以说清。不过我敢说,如果有人说,她只是个普通人,跟别的年轻姑娘一样,那我一定会用愤怒和鄙夷的态度加以驳斥。

我整个人已经完全沉浸在朵拉的爱河中了,如果可以这样说的话。这条爱河不仅使我淹没灭顶,而且已经把我全身泡透。打个比方的话,从我身上拧出的爱,足以把任何人淹死,而我身上里外剩下的,还足以淹没和浸透我整个人。

我回来后,为自己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夜晚步行去诺伍德,一面想念着朵拉,一面像儿时猜的一个古老谜语一样,“围着房子转圈子,从来不碰那房子”。我相信,这个古老谜语的谜底是月亮。不管它是什么吧,我这被朵拉弄得昏昏然的奴隶,真的围着她家的房子和花园,转了有两个小时之久,时而从栅栏缝里窥探,时而使劲把下巴搭到栅栏顶上生锈的钉子上,往窗子里的灯光送去飞吻,时而又无端地呼求夜神保护好我的朵拉——至于保护她免遭什么,我就不太清楚了,我猜是火灾吧。不过也许是老鼠,因为她最讨厌老鼠。

我的心中既然充满了对朵拉的爱,所以我把我的心事吐露给佩格蒂,这是很自然的事了。有一天晚上,她又带着她旧日的那套针线工具,在我那儿整理我的衣柜,为我缝补衣服时,我就委婉地把心中的这一大秘密,告诉了她。佩格蒂听了非常感兴趣,可是我怎么也没法使她赞同我对这件事的看法。她一味地只知道偏袒我,完全不了解我为什么要为这件事担心,以及为这事弄得无精打采。“这位小姐能得到你这样一位英俊郎君,”她说,“她应该想到这是她的福气。至于她的那位爸爸,”她说,“我的天哪,那位先生到底还想要什么呀!”

不过我发现,斯潘洛先生的代诉人长袍和硬领,使佩格蒂的神气稍有收敛,也使她对这位先生的敬意不断增高;因为这位在我眼中日益崇高的人,当他笔挺地恭坐法庭时,文书档案围绕身旁,就像平静大海中的一座小小灯塔,周身发出光辉。顺便说一句,我还记得,当我也坐在法庭上时,我一想到那些老迈昏聩的法官和博士,即使认识朵拉,也不会喜欢她的;要是有人对他们说,他们可以跟朵拉结婚,他们也不会高兴得丢魂失魄的;朵拉能唱歌,能弹那因她生辉的吉它,听得我差点要发疯,但决不能使这班迟钝家伙中的任何一个,越出雷池一步;想到这些,实在让人觉得十分奇怪!

对他们这班人,我一个也看不起。他们全是些在爱之花坛中被霜雪冻僵的老园丁,我个人对他们都觉得反感。在我看来,法院只不过是个麻木不仁、愚昧无知的错误制造者,法庭并不比酒吧有更多的温情和诗意。

我得以亲手处理佩格蒂的事务,觉得非常得意。我鉴定了遗嘱,在遗产税局办好了手续,然后又带佩格蒂去银行,很快就把一切事办得妥妥帖贴。在办理这些法律手续的过程中,我们也调剂了一下生活,去弗利特街看了冒汗的蜡像(我想,经过这二十年,已经融化了),参观了林伍德小姐的刺绣展览。我记得,它就像是一座绣品的陵园,很适合人们作反省和忏悔。我们还去看了伦敦塔,登上了圣保罗大教堂的屋顶。所有这一切奇观,都给了佩格蒂在当时情况下所能享有的无限乐趣。不过,我想,只有圣保罗加大教堂是例外,因为她多年来一直喜爱自己的那只针线匣,而这个真的教堂成了那个匣子盖上图案的竞争对手,两者相比,她认为,在某些方面,它远远比不上她那件艺术品。

佩格蒂的事务,在我们博士公堂通常称为“例行公事”(是一种既省力、又赚钱的事务),办完之后,一天早上我带她到事务所交费。老提费说,斯潘洛先生带一位先生去作领取结婚证的宣誓去了。不过我知道他过一会儿就会回来,因为我们的事务所紧挨着主教代理人事务所,离大主教代表的事务所也不远,所以我就叫佩格蒂在这儿等一下。

在博士公堂里,我们在办理有关遗嘱的业务时,多少都有些像丧事承办人那样,跟穿丧服的主顾应酬,通常都多少作出难过的样子。同样为了表示服务周到,对于领取结婚证的主顾,我们则总是作出心情愉快、欢欢喜喜的样子。因此我对佩格蒂示意说,她会发现,斯潘洛先生很快就会从巴基斯先生去世的震惊中恢复过来;果然,他像一个新郎似的走进了事务所。

不过,佩格蒂和我两人都没有朝他看,因为我们看到了跟他一起进来的谋得斯通先生。谋得斯通先生的样子没有多大变化,他的头发还是跟从前一样密,自然也跟从前一样黑;他的眼神也跟以往一样不可信任。“哦,科波菲尔!”斯潘洛先生说,“我相信,你一定认识这位先生吧?”

我对那位先生冷淡地鞠了一个躬,佩格蒂则几乎没怎么理他。他一下子碰上我们两个,开始时显得有点张皇失措,可是很快就有了主意。他朝我们走了上来。

“我想,”他说,“你还干得不错吧?”

“这不会使你感兴趣,”我说,“不过你真想知道的话,我得说还不错。”

我们互相打量了一下,随后他跟佩格蒂说起话来。

“你呢?”他说,“看样子是你丈夫去世了,我很难过。”

“这不是我这辈子第一次丢亲人了,谋得斯通先生,”佩格蒂回答说,答话时她从头到脚都颤抖着,“我高兴的是这回不用怪任何人——不能要任何人负责。”

“哈!”他说道,“这样想你就心安理得了,你已经尽了你的责任,是吧?”

“我从没把什么人折磨得送了命,”佩格蒂说,“想起来真得谢天谢地!是的,谋得斯通先生,我没有折磨、吓唬任何一个可爱的小东西,害得她早早死掉!”

他阴郁地看着她——我想,还有点懊悔的样子——看了一会儿,跟着目光转向我,但是只看着我的脚,没有看我的脸,说:

“我们大概一时不会再见面了,毫无疑问,这对我们双方来说,都是好事,因为像这样的会面,是决不可能让人愉快的。以前,我为了你好,名正言顺地管教你,要你改过学好,可你总是反抗我,谅你现在也不会对我有什么好感。我们两人之间,有着一种反感——”

“我相信,这是个老问题了。”我打断他的话头插嘴说。

他笑了笑,那双黑眼睛尽可能恶狠狠地朝我瞥了一眼。

“这种反感从小就在你心里折腾了,”他说,“也害苦了你那可怜的母亲。你说得不错。我希望你会干得更好,希望你能改过学好。”

我们的这番对话,本是在事务所外面一个角落里低声进行的,这时他打住了话头,走进了斯潘洛先生的办公室,用他最温和的语调高声说:“干斯潘洛先生这一行的各位先生们,对于家庭里的分歧和争执,都是看惯了的,而且知道家务事总是非常复杂,非常难断的!”说完就付了办结婚证的手续费。斯潘洛先生把折得整整齐齐的结婚证交给了他,跟他握了握手,还客气地对他和他的那位女士道了喜。谋得斯通先生接过结婚证,走出事务所去了。

听了这番话,佩格蒂已怒不可遏,就要发作(她只是为了我才这样生气,真是个大好人!),我只得先劝她说,我们不便在这儿跟他争论,求她不要发怒。要不是为劝佩格蒂费了好大的劲,我早已按捺不住,开口跟他顶上了。佩格蒂平时从来没有生过这样大的气,因而我情愿当着斯潘洛先生和那几位文书的面,用亲热的拥抱来安抚她,免得她又想起旧日我们所受的创伤,从而使事情得以平息。

斯潘洛先生好像并不知道谋得斯通先生和我之间的关系,这倒使我感到庆幸,因为想到我可怜母亲与我有关的那段悲惨历史,即使在心里,我也不愿承认他是我的后父。斯潘洛先生要是想过这一问题的话,看来他也许会认为,在我们家里,我姨婆是执政党的领袖,另外还有一个由什么人领导的反对党——这至少是我们在等提费结算佩格蒂应交的费用时,我从斯潘洛先生的话中得出来的印象。

“特洛伍德小姐,”他说,“是很坚定的,这毫无疑问,她决不会对反对她的人让步。我很佩服她的这种性格。我也要向你道贺,科波菲尔,你站在了对的一方。亲属之间闹意见,是很让人惋惜的——不过这种事太普遍了——要紧的是,要站在对的一边。”我想,他的意见是,要站在有钱的一方。

“我相信,这桩婚事还不错吧?”斯潘洛先生说。

我回答说,对这桩婚事,我一无所知。

“真的!”他说,“从谋得斯通先生嘴里漏出来的几句话里——这本是一个人在这种情况下常有的事——再依据谋得斯通小姐脱口说出的情况,我得说,这桩婚事是挺不错的。”

“你的意思是说有钱吧,先生?”我问道。

“没错,”斯潘洛先生说,“据我了解,有钱。听说,人也漂亮。”

“真的!他这位新太太年轻吗?”

“刚刚成年,”斯潘洛先生说,“最近才够年龄。因此我想,他们一直焦急地在等着这个日子哩!”

“老天爷,救救她吧!”佩格蒂说,说时语气那么斩钉截铁,出乎意料,弄得我们三个都愣住了,直到提费拿着账单进来。

好在老提费很快就进来,把账单交给斯潘洛先生过目。斯潘洛先生把下巴缩进领饰里,轻轻地抚摸着,脸上带着不以为然的神气,一项一项地审核着账单——好像这全是乔金斯一手干的好事似的——审核完了之后,把账单递还给提费,同时无可奈何地叹了口气。

“没错,”他说,“算得对。完全对。按我的本意,非常愿意只收取实际付出去的开销就得了,科波菲尔。不过干我们这行有个麻烦的地方,就是不能随心所欲,顾不得自己的心愿。我还有一个合伙的——还有个乔金斯先生呐。”

他说这话时,脸上露出一丝惆怅,这在他就等于分文不取了,我替佩格蒂向他道了谢,用现钞给提费付了费。然后佩格蒂就回自己的寓所,我则跟斯潘洛先生去了法庭。当天我们的庭上要办一件离婚案,要照一条颇费心机的小法令来审理(这条法令,我相信,现在已经废止,不过我看到,根据这条法令,好几宗婚姻案都判离了)。这条法令的优劣,下文可见。丈夫名叫托马斯·本杰明,可是他领结婚证时,只用了托马斯的名字,隐瞒了本杰明,为的是如果婚后发生不像预想的那么称心,他就可以脱身。婚后,他果然发现不像预想的那么称心,再不就是他对那个可怜的妻子,有点厌倦了;于是在婚后一两年,事情发作,由他的一个朋友出面,帮他打起官司来,说他的名字是托马斯·本杰明,因此他根本没有结婚。对此,法庭给予认可,他也就如愿以偿。

我可得说,法庭这样判决是否公正,非常值得怀疑,即使那个能化解一切不近情理的事的一斛小麦,也不能把我吓住,使我不再怀疑。

但是斯潘洛先生跟我争论这件事。他说,你看看这个世界,上面有好的,也有坏的;你再看看教会法,里面有好的,也有坏的。不论是好是坏,都是一种制度中的一部分。这很好呀,你还要怎么样呢!

我没有胆量敢向朵拉的父亲提议,要是我们一大早起来,脱去外套抓紧工作,是有可能把世界改造得好一点的。不过我还是对他直说,我觉得我们可以使博士公堂得到改善。斯潘洛先生回答说,他要特别劝我从脑子里打消这种念头,认为这不合我这样的绅士身份;不过,他还是愿意听一听,我认为博士公堂哪些方面是需要改善的。

这时,法庭已经判定那个人没有结婚,我们正走出法庭,经过遗嘱验证法院办事处,于是我就拿博士公堂中这个离我们最近的机构作为例子。我说,我认为,遗嘱验证法院这个机关,就管得有点离谱。斯潘洛先生问我,这话怎么说。他是个经验丰富的人,所以我对他怀着应有的尊敬(不过,更多的恐怕还是对朵拉父亲的尊敬),回答说,整整三百年来,把坎特伯雷这么一个大教区里,一切留有遗产的人的遗嘱原本,全都保存在这个法院的遗嘱登记处,而那个遗嘱登记处,并没有专为保存这种文件设计的建筑,而是随便找来的房子,是登记处的官员为自己多有收益而租来的,非常不安全,连是否防火都未经查明;房子里,从屋顶到地下室,都塞满了这批重要文件,实际上成了登记处官员营私牟利的处所。他们向公众收取了高额费用,却把公众的遗嘱随意地乱丢乱塞。只图便宜,不问其他。这也许有点荒唐吧。不管是什么人,也不管你愿意不愿意,都得把他们的遗嘱交给登记处。登记处的登记官们,每年的收益有八九千英镑之多(助理登记官和文书等人就不说了),可是他们从来不肯从那么多的收益里,拿出一点钱来,找个安全的地方,来保存好这些重要文件。这也许有点不近情理吧。所有大官们都是一些堂而皇之拿干薪的角色,而那些在楼上又冷又暗房间里,真正干着重要工作的倒霉的小职员们,却是伦敦市报酬最低,照顾最差的人,这也许有点不公道吧。在所有登记官之中,那位主任登记官,本该为不断到这儿来求助的公众们提供一切必须的方便,可是他却什么也不管,占了这个职位大领干薪(除此之外,他也许还是个牧师,一个有俸圣职兼任者,在大教堂里占有一个席位,等等),而公众则永远得不到方便,这是每天下午遗嘱事务局忙的时候,我们都看到的,也是我们感到非常诧异的事。这也许有点不像样吧。简单地说吧,坎特伯雷教区的这个遗嘱验证法院,如此弊病百出,荒唐为害,要不是被挤到圣保罗大教堂墓场这很少有人知道的一角,人们早就把它翻了个儿,闹得它人仰马翻了。

当我对这个问题说得有点激昂时,斯潘洛先生一直含笑听着,接着就像对待前面那个问题那样,跟我辩论起来。他说,这到底是什么问题呢?这只是一个感觉问题。如果公众觉得他们的遗嘱保存得很安全,认为这个机构的工作无需改善。那什么人会觉得不好呢?没有人。什么人会觉得好呢?所有那些拿干薪的人。很好。这一来,好占了优势啦。这个制度也许并不完美,可是世上是没有十全十美的事物的。不过他反对的,是硬往中间插楔子。保证遗嘱验证法院的现状,国家光荣,在遗嘱验证法院里插上个楔子,国家就不光荣。他认为,君子之道,随遇而安。他毫不怀疑,在我们这一代,遗嘱验证法院一直会这样下去。对这一点,我自己虽然很怀疑,但我尊重他的意见。不过现在我发现,他说对了。因为遗嘱验证法院不仅一直保留到现在,而且十八年前,国会曾有过一个很大的报告(不很情愿),把我提的这些意见全都一一详细列入,而且说,能容纳的遗嘱储存量,只够再放两年半时间。从那时起,保存的遗嘱不知道他们是怎么处理的,是丢掉很多了呢,还是不时卖一些给卖奶油的铺子了,我不得而知。高兴的是,我的遗嘱不在那儿,我希望我的遗嘱别存在那儿,至少一时别去那儿。

我把所有这些话都写进了我无忧无虑的这一章里,因为这些话写进这一章是顺理成章的。斯潘洛先生既然跟我谈到了这个问题,我们就这样边谈边溜达着,后来又转到了一般的话题。谈到后来,斯潘洛先生告诉我说,再过一个星期是朵拉的生日,要是到那天,我肯去参加一个小小的野餐会,他就很高兴。我听了这话,立刻就丢魂失魄了。第二天又收到了一张小小的花边信笺,上面写着“爸爸嘱咐,请勿忘记”。见了这个,我更变得语无伦次,在随后的那段时间里,我一直处于魂不守舍的状态。

我记得,为了准备参加这次幸福的聚会,我什么荒唐事都做了。现在回忆起当时我买的领饰,就让我面红耳赤了。我买的靴子,可以在任何刑具展览会上展出。我买了一只精致的小篮子,在聚餐的前一天,就交给诺伍德的邮车送去了。我觉得,这个小篮子本身,几乎就等于是一篇自我表白。篮子里盛满爆裂彩包,里面附有能用钱买到的最有情意的题词和诗句。早晨六点钟,我又到科文特加登市场给朵拉买了一束鲜花。十点钟时,我骑上马(为了这次聚会,我特地租了一匹雄伟的灰马),把花束放在帽子里,以保持新鲜,然后策马朝诺伍德快步跑去。

我分明看见朵拉在花园里,却假装着没看见她,分明骑马经过她家,却假装着急于在找它。我想,我这是做了两桩小小的蠢事,处在我这种境况,别的年轻绅士也会这么做的——因为这么做,在我来说是很自然的。可是,哦!当我真的找到她的家,真的在花园门口下了马,真的拖着那双狠心的靴子走过草坪,来到朵拉面前时,看到朵拉正坐在丁香花下的花园椅子上,头戴白色草帽,身穿天蓝色衣服,在那晴朗的早晨,在翩翩飞舞的蝴蝶中间,这是一片多么动人的美景啊!

跟她在一起的,还有一位年轻小姐——年龄比朵拉稍大——我想,差不多二十岁的样子。她是米尔斯小姐,朵拉叫她朱丽娅。她是朵拉的知心密友。多幸福的米尔斯小姐啊!

吉普也在那儿,它竟又朝我狂吠起来。我把花束献给朵拉时,它咬牙切齿地吃起醋来。这也难怪。要是它知道,我是多么爱慕它的主人,它就更应该这样了!

“哦,谢谢你,科波菲尔先生!多可爱的花啊!”朵拉说。

我本想说(在走这三英里路的途中,我一直在琢磨最好的措词),在我没看到花束靠她这么近时,我觉得这花是很美的。可是我没能说出来。她太让人神魂颠倒了。看到她把花束贴在她那有小酒窝的下颌上,就使人在软绵绵的陶醉中失去了镇定,失去说话的能力了。我自己也感到奇怪,当时我没有说,“米尔斯小姐,要是你有同情心,那就杀了我。让我死在这儿吧!”

接着,朵拉把花拿给吉普闻,吉普汪汪地叫着,不肯闻。朵拉笑了,把花递得更近些,非要它闻不可。吉普就用牙咬了一点天竺葵花,拿它当猫似的逗起来。于是朵拉就打了它一下,噘起嘴说,“我可怜的美丽花朵啊!”那种怜悯的神情,我想,仿佛吉普咬的就是我一样。我真希望它咬的是我啊!

“科波菲尔先生,”朵拉说,“那位脾气暴躁的谋得斯通小姐,现在不在这儿,你听了一定很高兴吧。她去参加她弟弟的婚礼去了,至少要过三个星期才回来。这还不让人高兴吗?”

我说,我相信,她一定很高兴,而凡是她觉得高兴的事,我也觉得高兴。米尔斯小姐则面带过人的聪明和仁慈的神情,含笑望着我们。

“我从没见过像她那么讨厌的人,”朵拉说,“你根本想不到,她的脾气有多坏,多让人讨厌,朱丽娅。”

“能想到,我能想到,我亲爱的!”朱丽娅说。

“你,也许能想到,亲爱的,”朵拉把自己的手放在朱丽娅的手上,回答说,“请原谅,一开始我没有把你除外,亲爱的。”

由这一点,我想到,米尔斯小姐在过去的生活中经历过沧桑,遭受过磨难,我前面说到的聪明和仁慈,也许正是由于这种磨难而来。在那一天里,我发现事情果然如此。米尔斯小姐曾因爱错了人,遭受到不幸。据说,她因为有了这种可怕的经验,所以就不愿再涉足世事了,不过她对于青年人未受挫折的希望和爱情,依旧有着冷静的关心。

就在这时,斯潘洛先生从屋子里出来了,朵拉走上前去对他说,“爸爸,你瞧这花多好看啊!”米尔斯小姐则沉思地微笑着,仿佛在说,“你们这些蜉蝣啊!在这人生明朗的早晨,享受你们这短暂的生存吧!”这时马车已经套好,我们全都离开草坪,朝它走去。

我再也不会有这样的骑马旅行了,我也从来不曾有过这样的旅行。四轮马车里只有三个人,还有他们的篮子,我的篮子和吉他琴盒。当然,马车敞开了车篷。我骑着马跟在车后面,朵拉坐在车里,背朝着拉车的马,脸对着我。她把花束贴身放在坐垫上,不让吉普趴在放花的一边,怕它把花压坏了。她时而把花束拿在手里,时而用花香来提一提神。这种时候,我们的目光常常相遇。使我大为惊奇的是,我竟没有越过我的灰色骏马的马头,掉进前面的马车里。

我相信,一路上有尘土。我相信,当时一路上有很多尘土。不过我只是模模糊糊地记得,斯潘洛先生好像劝过我,别让马跑在车后的尘土里。可是我一点也不觉得。我只觉得朵拉的周围只有爱和美的雾,再也没有别的了。斯潘洛先生有时在车里站起来,问我四周的景色怎么样。我说景色非常优美宜人;我敢说,这话是真的;不过,对我来说,那所有的景色,全是朵拉。太阳照的是朵拉,鸟儿唱的是朵拉,南风吹的是朵拉,篱笆里开的野花,直到花苞,也全是朵拉。我现在引以为慰的是,米尔斯小姐了解我,只有米尔斯小姐能完全看透我的心情。

直到现在,我都不知道当时我们走了多久,也弄不清我们到了什么地方。也许那地方离吉尔福德不远,也许是《一千零一夜》里的某位术士那天把那个地方开放,我们一离开,就又把它关闭了。那儿是个一片绿荫的处所,在一座小山上,绿草如茵,绿树成荫,还有石楠,穷目所及,尽是如画的美景。

发现这儿已有人等着我们,这是件恼人的事。我的醋劲因而大发,没有止境,就连对女性,也是如此。而所有和我同性别的人——其中特别是一个比我大三四岁的家伙,留着一把红胡子,他仗着这把胡子,就自以为了不起,简直让人没法忍受——都是我不共戴天的敌人。

我们全都打开自己的篮子,忙着准备起野餐来。那个红胡子自吹能做色拉(对此我不相信),硬想引起人们对他的注意。有几位太太小姐帮他洗生菜,并按照他的指点,把生菜切碎。朵拉就是其中的一个。我感到,命运存心安排要我跟这个家伙决斗,我们两个不是你死,就是我活。

红胡子的色拉做好了(我真弄不懂,他们怎么能吃这样的东西。我是怎么也不会去碰的!),他又推荐自己管理酒窖;他不愧是个机灵的畜生,利用一棵树的空腹树干作为酒窖。后来,我看到他用盘子盛了大半只龙虾,坐在朵拉脚旁吃了起来!

看到这一让我丧气的景象后,对接下去一段时间发生的事,我只有一个模糊的印象了。我仍显得很高兴,这我知道,可是我的高兴是虚假的。我缠着一个穿粉红衣服的小眼睛姑娘,拼命跟她调笑。她也欣然接受我对她的殷勤;可是她这是完全想跟我好呢,还是对红胡子有什么用心呢,我就不得而知了。这时,大家都为朵拉干杯。我为她干杯前,故意滔滔不绝地在跟人谈话,停下来为她干杯后,马上便又谈了起来。在我对朵拉鞠躬时,遇上了她的眼光,我觉得,她的眼光中含有对我如有所求的神情。不过那眼光是从红胡子头上射过来的,因此我下定决心,不为所动。

那个穿粉红衣服的姑娘有个穿绿衣服的母亲。我觉得她是打定主意,用尽机谋想要把我们两个分开。不过这时候,大家都分散开了,剩下的饭菜也在搬到一边。于是我就独自一人溜达到林子里,心里既恼怒,又悔恨。心里盘算,我是否应该假装身体不适,骑上我那匹灰色骏马,一逃了事——至于逃往哪儿,我不知道——就在这时,朵拉和米尔斯小姐迎面走了过来。

“科波菲尔先生,”米尔斯小姐说,“你怎么不开心呀?”

我请她原谅,对她说,我一点也没有不开心。

“朵拉,”米尔斯小姐说,“你也一点都不开心啊。”

哎呀,没有啊!一点也没有啊!

“科波菲尔先生!朵拉!”米尔斯小姐简直带着令人起敬的神情说,“你们这一套已经闹够了。千万别因一点小小的误会,把春天的花朵给摧残了。因为春天的花儿一旦开了,凋零了,就不能再开了。我说这话,”米尔斯小姐说,“是根据我自己过去的经验——永不复返、遥远过去的经验。阳光下闪耀的喷泉,不应因一时任性而加以堵塞,撒哈拉大沙漠上的绿洲,不应该随随便便地就予以铲除。”

我几乎不清楚自己到底做了些什么,我浑身发烧到无以复加的程度,不过我记得我拿起了朵拉的小手吻起来——她也就让我吻了!我也吻米尔斯小姐的手;我觉得,我们好像全都一下子登上七重天了。

我们再没有下凡,整个傍晚都待在七重天上。开始时,我们在林子中溜达,朵拉羞答答地挽住我的胳臂。说真的,要是我们能永远怀着这样的感情,永远像这样在林中溜达,那该多么幸福啊!虽然这一切想法十分愚蠢可笑,可我还是要这么想。

可是,过得太快了,不久我们就听到了别人的说笑声,和“朵拉哪儿去了?”的问话声。于是我们就回到了大家的身边。他们要朵拉唱歌,红胡子本想要到马车里去拿吉它,但是朵拉止住了他,对他说,除了我,谁也不知道吉它放在什么地方。这么一来,红胡子算是完了。去取吉它的是我,把吉它盖打开的是我,拿出吉它的是我,坐在她身边的是我,替她拿出手帕和手套的是我,把她优美的歌声中每一个音符都吞进肚子的是我,她为之唱歌的也是爱她的我,旁人尽管可以尽量拍手叫好,但实际上他们跟这毫不相干!

我快乐得陶醉了,由于太幸福了,我怕这不是真的。我担心,突然在白金汉街的寓所里一觉醒来,听到克拉普太太在做早饭,把茶杯弄得叮当响的声音。然而,是朵拉在唱歌,还是别的人在唱歌,米尔斯小姐也在唱歌——唱的是记忆洞穴中沉睡的回声,好像她已经有一百岁了——夜色渐渐降临,我们像吉普赛人那样,把水壶挂在火堆上煮茶,我们吃着茶点,喝着茶。我仍像先前那样快活。

聚餐会结束了,我比先前更加快活了。因为旁的人,那个受挫的红胡子等人,全都各自分头回家了,我们也在恬静的黄昏和即将消失的霞光中,在香气四溢的空气里,驱车骑马回家了。斯潘洛先生喝了香槟酒后,有了一点睡意——我要向那长葡萄的土地致敬,我要向那酿出酒来的葡萄致敬,我要向那使葡萄成熟的太阳致敬,我也要向那把酒勾兑掺假的商人致敬!——在车上的一个角落里睡着了。我就骑马跟在朵拉的一边,一直跟她聊天。她称赞我这匹马很好,用手拍拍它——哦,她拍在马身上的那只小手,看上去多可爱啊!——她的披巾老是要歪掉,我就不时伸过手去把它拉正。我甚至还觉得,吉普也开始看出是怎么回事来了,因而它知道,它非得打定主意,跟我交朋友不可了。

还有那位洞察事理的米尔斯小姐,那位虽然心如古井却和蔼可亲的遁世者,那位不到二十岁即已断绝尘缘,决意不让记忆洞穴中沉睡的回声醒过来的小长老,多亏她做了一件功德无量的大好事!

“科波菲尔先生,”米尔斯小姐说,“请你到马车这边来一下——要是你能腾出一会儿时间的话。我要跟你说几句话。”

瞧我的样子,骑着我的灰骏马手扶车门,身子俯向米尔斯小姐!

“朵拉要到我家住几天,她后天就跟我一块儿去。要是你愿来我家,我相信,我爸爸见了你一定会很高兴的。”

除了暗暗祈求上苍赐福给米尔斯小姐,除了把她的地址牢牢地记在心间,此外我还能做什么呢!除了用感激的神情和热烈的言词告诉米尔斯小姐,我多么感谢她的好意,多么珍惜她的友谊,此外我还能做什么呢!

随后,米尔斯小姐就和蔼地把我打发开了,对我说,“你回到朵拉那边去吧!”于是我回到了朵拉一边。朵拉从马车里探出身子跟我说话,一路上,我们一直都说着话。由于我骑着我的灰色骏马,太靠近车轮,结果把马那靠近车轮的前腿也擦伤了。马主对我说,“擦去了一块皮,得赔三镑七先令。”——我照数赔了这笔钱,认为只花了这么点钱,却取得了这么大的欢乐,真是太便宜了。这时,米尔斯小姐坐在车上,仰观明月,低吟诗句,我想,她这是在回忆当年还没跟尘缘断绝的时日哩。

离诺伍德的路也实在太近了,我们应该多走几个钟头才好。不过,快要到家时,斯潘洛先生就醒了,对我说,“科波菲尔,你得进去休息一下!”我当然满口答应。我们一起吃了三明治,喝了掺水的葡萄酒。在那个灯光明亮的房间里,朵拉双颊绯红,可爱极了,我怎么也舍不得离开,一味坐在那儿,像梦中似的一直朝她看着。最后,还是斯潘洛先生的鼾声,把我惊醒过来,想到我该告辞回家了。于是我们只好分别了,我骑马回伦敦,一路之上,我带着朵拉和我握手道别时留下的余温,把当天发生的每一件小事,她说的每一句话,都反复回忆了上万遍。最后,直到躺在自己的床上时,我依然是个因爱情失去五官感觉的神魂颠倒的小傻瓜。

第二天早上醒来时,我打定主意要对朵拉表明自己对她的痴恋,以便弄清自己的命运。是幸福还是悲惨,这是当前的重大问题。在这个世界上,除此之外,我就不知道还有别的问题了,而这个问题,只有朵拉能给我回答。我度过了整整三天以苦恼为乐的日子,把朵拉和我之间发生的一切事,尽可能作出种种令人扫兴的推测,以此来折磨自己。最后,我不惜代价地把自己打扮了一番,怀着表明衷曲的决心,前往米尔斯小姐家。

我在街上来回不知走了多少次,在那个广场上也不知兜了多少圈子——痛苦地感到,这仍是个老谜语的谜底,不过比原先那个要好多了——最后才鼓起勇气,走上台阶敲起门来,现在看来,这也算不了什么了。即使到了这最后一刻,敲了门后等着人来开门,我心里依然惊慌不安,想要(学学可怜的巴基斯)假装问一声,这儿是不是勃莱克鲍先生家,然后向人道个歉,转身走开。不过我终于还是坚守住阵地,没有那么做。

米尔斯先生不在家。我本来就不希望他在家。没人要他在家。米尔斯小姐在家。有米尔斯小姐就行了。

仆人把我领到楼上的一间屋子里,米尔斯小姐和朵拉都在那儿,吉普也在。米尔斯小姐正在抄一支歌曲(我记得,这是支新歌,叫作《爱的挽歌》),朵拉正在画花卉。我一认出她画的就是我送的花,我的心情是多么激动。她画的正是我从考文特加登市场买的花啊!我不能说,她画得很像,或者是特别像我以前见过的什么花,不过从画得很像的裹花纸看来,我就知道她画的是什么了。

米尔斯小姐见了我很高兴,说可惜她爸爸不在家。不过我相信,我们三个人都不在乎这一点。米尔斯小姐谈了几分钟后,便把笔放在《爱的挽歌》上,站起身来,走出房间。

我开始觉得,还是把事情搁到明天再说。

“我希望,你那匹可怜的马儿晚上把你驮回家时,没有累着吧,”朵拉抬起那双美丽的眼睛,看着我说,“这段路可不近哩。”

我开始觉得,我得今天就表明心迹。

“对马来说,这段路算长的了,”我说,“因为一路上它没有得到什么支持!”

“可怜的东西,你没有喂它吗?”朵拉问道。

我开始觉得,还是把事情搁到明天再说。

“喂——喂啦,”我说,“它受到很好的照料。我是说,它没有享受到我那种和你亲近的说不出的快乐。”

朵拉把头俯在她的图画上,过了一会儿说——这期间,我坐在那儿,浑身火热,两腿僵硬——

“那天有一段时间,你好像并没有感受到这种快乐。”

现在我已看出,提出的时机已到,我非趁此当即提出不可了。

“你跟基特小姐坐在一起时,”朵拉眉毛微微往上一扬,摇了摇头,说,“你一点也没把那快乐当回事呀。”

我得说明一下,基特就是那个穿粉红衣服的小眼睛姑娘的名字。

“虽然我确实不知道,你为什么要那样,”朵拉说,“也不明白你究竟为什么说这是快乐。不过你说的并不是心里话。你高兴干什么,随你的便,谁也管不了。吉普,你这淘气孩子,上这儿来!”

我不知道我是怎么做出来的,我一下子把该做的事都做了。我拦住吉普,把朵拉搂在了怀里。我口若悬河地说着,没有打一个字的顿。我告诉她,我多么爱她。我告诉她,没有她我一定活不了。我还告诉她,我多么崇拜她,把她当作天神。这时候,吉普一直发疯似的狂吠着。

朵拉低着头,哭泣着,浑身直打哆嗦,我的话更如泉涌。要是她要我为她而死,只要她说一声,我就立即心甘情愿地去死。没有朵拉的爱,活着就毫无任何价值。我受不了,也不愿受。打从第一次见到她起,我日日夜夜每分钟都爱着她,每分钟都爱她爱得发狂。我要永远爱她,每分钟都爱得发狂。从前有人恋爱,将来还会有人恋爱,可是从来没有一个情人,能像我,肯像我,会像我,愿意像我这样爱朵拉。我越滔滔不绝地说个不停,吉普就越吠得厉害。我们两个都按各自的方式时刻变得越来越疯。

好啦,好啦!后来朵拉跟我都在沙发上坐下,安静了下来。吉普躺在她的膝盖上,直朝我眨巴着眼睛,也安静了下来。我心上的石头放下了,我高兴得完全发了疯。朵拉跟我订了婚了。

我猜想,我们当时都有过最终会结婚的想法。我们一直有过这种想法,因为朵拉坚持,没有她爸爸的同意,我们决不能结婚。不过,我们都还年轻,当时已经欣喜若狂,所以我认为,我们并没有真正思前想后过,或者说,除了眼前的昏昏然外,没有任何远大的目标和志向。我们决定要对斯潘洛先生保守机密,不过我敢说,当时我们确实没有想到,这有什么不光彩的地方。

朵拉去找来米尔斯小姐,同她一起回到房间。这时,米尔斯小姐比先前更加怆然了——我想,恐怕这是刚才的事,唤起她记忆洞穴中的回声了吧。不过她为我们祝福,还对我们保证,永远做我们的朋友。她对我们说话时,一般用的都像是来自修道院的声音。

那是一段多么无忧无虑的日子啊!当时的日子是多么缥缈、幸福和无知啊!

当时,我还量了朵拉的手指,要给她一只勿忘我花样的戒指。我把尺寸告诉珠宝商时,他看出是怎么回事,一面在订货簿上记,一面直笑。这只镶有蓝宝石的好看的小玩意儿,他敲了我一笔竹杠——这只戒指,在我的记忆中,跟朵拉的小手联系得太密切了;因此,昨天我无意中看到女儿手指上另一只跟它一样的戒指时,我心中引起了一阵像绞痛似的难受!

那时候,我四处游逛,心藏秘密,十分自得其乐,觉得我这么爱朵拉,朵拉这么爱我,体面无比。即使我在天上飞行,别人都在地上爬,我也不会觉得比现在这样更在他们之上!

那时候,我们在广场公园相会,在昏暗的凉亭里同坐,真是其乐无穷,使得我直到现在,都还喜爱伦敦的麻雀,原因无他,因为在它们烟灰色的身上,看到热带珍禽的鲜艳羽毛!

订婚后不到一个星期,我们就发生了第一次大争吵。朵拉退回了我给她的戒指,附了一封折成三角形的让人绝望的短信,信中用了这样可怕的字句:“我们的爱情以愚蠢开始,以疯狂告终。”这几个可怕的字眼,吓得我乱扯头发,直叫一切都完了!

当时,我趁着月色,急忙飞奔到米尔斯小姐家,在她家后面的厨房里(那儿有一架熨衣台)偷偷跟她会面,求她给我们调解,挽回这种疯狂局面。米尔斯小姐挺身而出,担当起这一任务,很快就带着朵拉回来了。她拿自己年轻时的痛苦经验,现身说法,苦苦地劝我们要互相让步,免得情海成为撒哈拉大沙漠。

这时,我们全都哭了,于是又和好如初,觉得十分幸福,因此那屋后厨房,连同熨衣台和别的家具,都成了爱神的圣殿。我们还在那儿订下了由米尔斯小姐代转信件的计划,每天各方至少要写一封信!

那是一段多么无忧无虑的日子啊!当时的日子是多么缥缈、幸福和无知啊!在时光老人掌握的我的全部时光中,没有一段,回忆起来能使我发出这一段一半的微笑,能使我感到这一段一半的甜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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