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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3章 烽火遍布(2)

游四和蔡念伤同时感到极为讶然,葛荣竟然也会脸红,这的确是一件十分不可思议的事,游四自十四岁时就跟在葛荣身边,从来都不会想到葛荣也会有脸红的一天,但今日他的确是脸红了。

除夕。

预示着新的一年即将开始,节日,只是一个欺骗自己的借口。

除夕,就是给自己一个好好反省的夜晚,一年之中的所有事情,要在今晚作一个具体的回顾和反省,更要对明年拟出一个打算。

有些人其实也没什么打算,因为他们能做的事情也不多,抑或每天所做的事情都相同。

凌通就是这样,这几日来,他都怀疑自己的肚皮快涨暴了,顿顿大鱼大肉,山珍海味,吃得他一天上了几次厕所。

凌通几疑是在梦中,刁蛮的萧灵对他百依百顺,一个劲地哄他开心,令他每日都有一种轻飘飘的感觉。

萧灵回到王府之中,便如鱼得水,呼风唤雨,府中人人见她都敬畏三分,可谁也想不到萧灵对凌通这个小鬼会如此关心。

见过靖康王,并不像凌通想象的那般白胡子老头,也不是很英俊,但一脸霸气倒是极有个性,白面青须,笑起来也很温和,只是那鹰眸般的眼睛,熠熠逼人的目光却似乎极不好相处。不过,他对凌通倒极为客气和喜爱,或许是因为凌通的机智及对萧灵有救命之恩的缘故吧。

萧灵乃是靖康王的侄女,其精灵古怪、顽皮天真的小女儿之态的确逗人喜爱,也便成了靖康王府中的宝贝。只是因为刘家送亲的队伍在虎谷遭袭,靖康王心里一直无法释怀,更且萧传雁的死对他打击颇大,外务总管的失踪,这一切都让他焦头烂额,更让他无法忍受的却是出手之人竟是郑王!

郑王算起来乃是萧正德叔辈人物,他本也无法获得王位,只是因萧衍曾立他为太子,后又另换他人,萧衍心中过意不去,所以就封了他一个王位。而萧灵之父却无法享受此等待遇,但也是爵位在身,萧灵因受靖康王之宠,也被列入郡主之位,地位尊崇,出入都是车前马后,家将成群。

凌通从来都没有这么风光过,得意之情自然无法言表,每天除了练功之外,就是吃喝玩乐,与萧灵一起四处闹事,两个小孩在一起倒也逍遥惬意,是以无忧无虑,过年和不过年都是一样,他们根本不会考虑太多。

有一种人,他是不用过任何节日的。

其实,在生命之中本就没有节日可言,因为它不知道自己究竟将去何处,它生存的意义似乎就代表着痛苦。

有人说,世上如果没有酒,男人就不再是男人,正如世上若没有阳光,就定然不会有万物生长一般。

酒,是多么不可缺少的东西啊!

除夕,无月!有风!

一堆篝火,像燃烧着的鲜血,在无月的夜晚,是那般色泽明艳而生动。

火,是精灵,跳跃的精灵!没有什么东西可以捕捉到它内心的狂热,但寒风却不同。

寒风的心只会有一种感觉,那就是冷!冷的不只是寒风,其实火的心也是冷的。

一只手在火堆中抓出一只烧焦了的东西。

如果细心一些的人,可以看见火堆不远处的地方挂着一张狼皮及狼的脑袋。

这是荒郊野外,一个不是很避风的地方,但正是在这种地方燃烧着一堆篝火,还坐着一个人,一个比冰雕还冷的人,不是很合体的几张皮缝在一起,似乎便成了一件别样的外衣,如果有一个猎人在这里,一定知道这皮是狼皮。一个以狼皮做衣的人,拥有着一张粗犷而坚毅的脸。

极为粗糙的皮肤,像是被风沙击得一脸坑洼,脸颊上更有短短的胡须,配合着那锐利无比的目光,让人想到的只是一头猛兽。

就这样一个人物,他的动作极慢极慢,好像在享受着这种极富动感的节奏。

那只不怕烫的手抓住火堆中烧焦的东西,轻轻剥下焦黑的外壳,却是一只逸散着香气的兽腿。

正是那只已魂归天国的狼的腿。

狼是吃人的,但今日却有人吃狼,一个吃狼的人,一定比狼更狠!

的确,这个吃狼的人比狼更狠,这已经是他所吃的第一百零九只狼,但他却从来都不吃狼心,不是因为怕狼心所存在的热毒。

不错,狼心的确是一种极毒之物,但他并不怕毒,他曾经被极毒的眼镜蛇咬过,但他没死,死的却是眼镜蛇,也记不起吃过多少只毒虫,亦记不清多少次被毒虫所咬,那是一段非人的记忆、非人的生活。

他不想记起来,不过,他感谢狼的心,是狼的心让他还活着,因此,他吃狼时总会将狼的心虔诚地埋下,对它有一分莫名的亲切感,那是别人无法理喻的,但他仍要吃狼,一条条地吃,也许是因为他吃的狼多了,才会产生这种亲切感,正如一生都吃米饭的百姓,对粮食,他们有着一种莫名的亲切感。

吃狼是因为他喜欢兔子,喜欢那些温驯的小动物。长这么大,他从未伤害过一只食草的小动物,从未伤害过一种不主动伤人的生命,当然树木除外!

因为他认为自己本身也曾是它们中的一员,所以,他吃的全都是一些毒物和凶残野兽。

也许,他是一个怪人,但绝对不能怀疑他善良的本性,多吃一只狼,就会少一些弱小的动物受到伤害,他的怀中,便有一只小兔子。

兔毛雪白雪白,那双通红的小眼睛像篝火般鲜艳。

兔子受了伤,是他正在吃的这只狼的杰作,是以,他毫不犹豫地杀了这只狼,在除夕之夜,以狼肉下酒,对着黑暗,迎着寒风,有一种说不出的舒畅。

这是人的生活,至少在他的眼中是这样的,比之往昔,今日的生活已胜过千倍万倍。

那黑暗阴森潮湿的沼泽,瘴气毒虫猛兽出没的沼泽,处处存在着死亡危机的沼泽,他也活了过来,顽强地活了过来,那寒极闷极的绝峰之顶,他照样活了过来,所以,他知道生命是多么美好,火光是多么可爱,烧熟的狼肉和这最劣质也最烈的酒是多么值得他去珍惜。

他,究竟是谁?究竟来自何方?

没有人知道,知道他的人,都叫他慈魔。一个经常吃狼,比狼更凶残,比兔子更善良的人,这是一个矛盾的说法,因为根本没有人知道他到底是怎样一个人,因此,所有对他的说法都是矛盾的。

江湖上并没有这号人物,至少,在中土的江湖上没有他这号人物,抑或他本就不是江湖中的人物,但他杀人,人也要杀他,在他的心中也隐藏着深沉无比的仇恨,一种无可比拟的仇恨,所以他恨狼、吃狼,恨所有猛兽和害人的人,当然更恨他的仇人!

他的仇人是谁?只有他的心中才明白,别人永远都无法猜透他,因为他的存在本就是一个谜,一个无法破译的谜。

除夕,其实也并不是每个人都快乐,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享受宁静与和平。

慈魔就是其中之一,因为他知道自己的平静在这只狼腿啃完之后就会消失,但他并不急,依然十分缓慢地吃着狼肉,另一只手却轻轻抚摸着怀中刚定下惊魂的小白兔。

篝火突然跳动了一下。

慈魔没有回头,其实他根本就无须用眼睛看,没有必要,绝对没有必要,他已经习惯了不用眼睛看东西,而是用心!他看东西多半是用心,再附以耳朵,就连一条毒虫在他的五丈范围内爬过都逃不过他的感觉。

慈魔的鼻子也与一般人不同,几乎没有人敢相信慈魔的鼻子可以嗅到两里外的血腥味,但有人相信。

那就是慈魔身后渐渐逼近的几个黄衣喇嘛,他们绝对相信慈魔的可怕,比洪水猛兽更为可怕。当然,这是指对慈魔的敌人来说,是以,这群喇嘛在来此地之前,每人都念了一百遍《陀罗尼经》,以乞求度母保佑,因为,他们是慈魔的敌人。

度母并不会时时显灵,因为死在慈魔手中的喇嘛好手已经有九十八个,据说,这些人在去对付慈魔之前,不仅诵念了一百遍《陀罗尼经》,还诵念了一百遍真言“嘛呢叭咪”,可观世音菩萨和度母没给他们好运,倒是死神,接受了他们的生命。

慈魔不动如山,寒风中,像一块墓碑,没有人能知道他冷静沉稳的根源何在,就像是一个修习了千年的瑜伽行者,对任何事情都不会有丝毫的惊诧和异样。

这正是慈魔的可怕!

“慈魔,你还是跟我们回去见法王吧,或许法王仁慈,可以免你死罪!”一名几有七尺高的魁梧喇嘛的声音中充满诱惑地道。

慈魔不语,依然在啃着狼腿,像是根本就不知道身后站着几名敌人一般。

“慈魔,大喇嘛说过,只要你不踏足中土,回返圣藏,他愿意代你向法王求情免去死罪!”又有一名拿着禅杖的喇嘛沉声道。

“我会回去的,但不是现在!”慈魔终于开口了,却是那般冰冷。

“那是什么时候?”高大魁梧的喇嘛奇问道。

“那是待中土事完之后,我定会返回吐蕃,取下蓝日和华轮的狗头!”慈魔的声音充满了憎愤和杀机,更有着无比坚决的意志。

“慈魔,你不要执迷不悟,你残害了我们这么多师兄弟,大喇嘛不追究你的责任已经像是菩萨一般仁慈了!”高大魁梧的喇嘛道。

“哈蒙,我不想杀你,你与索瓦其带着这些人回去告诉华轮和蓝日,他们欠我的,终有一天要还的,十年之内,我一定要让蓝日和华轮都败在我的手中!”慈魔自信地道。

“慈魔,虽然我们曾是朋友,可我若不带你回去,就无法向大喇嘛和法王交代,只好得罪了!”高大魁梧如小山似的大个子喇嘛无可奈何地道。

“哈蒙,你曾救过我的性命,就是我的恩人,我不想与恩人动手,但我却会杀了你和索瓦其之外的其他人,难道你不信我有这个能力?”慈魔冷冷地道。

“我们不怕死!”哈蒙怒道。

“死也得有个价值,若只会作无谓的牺牲,那是对生命的一种浪费和污辱,就连度母都会骂你们的!”慈魔将吃完的狼腿骨头抛入篝火中,淡然立起道。

蔡伤心中似乎有太多的感慨,因为,脚下的这片土地就是他十九年前孤军被困之地。

那一战极惨极惨,敌方以十倍的兵力扑杀,己方活着的人,有石中天,而自战场上回来的人,却只有蔡伤一个。正因为这一役朝廷才给他一个莫须有的罪名,将士阵亡,不仅不抚恤其家人,反而抄家灭族,这的确是元恪造成的一件大错事,也是整个北魏的大错,是以元恪正值风华气壮之时,便死去了。

没有多少人知道元恪的真正死因,有人说是暴病而亡,也有人怀疑他被人所害,但事实究竟是如何却没人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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