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幸的是那晚他们两人没有被大水从走,李小渝的生活迎来了新的意义:白玛拉姆。
李小渝从此改头换面,虽然头发依旧很长,但是也花钱去修理了一下,好歹有个发型了。真是成也女人,败也女人呐。
生活中有了女人,接下来又该考虑自己的梦想了,他还是恋恋不忘自己以前说的要干一番大事情。
寝室里2B组合里的矮个子买了一把破木吉他,练习琴那种。只是自从他买了以后,就没看到他弹过,天天挂墙上当摆设。李小渝初中的时候因为看过beyond乐队的演唱会(当然是从vcd里面看到的,并没有亲临现场),觉得弹吉他太酷了,当时就有了一个音乐梦。只不过在当时只是一个念想而已,没有物质条件,也没有那么多时间,所以只限于想想,而已。
直到矮个买了吉他,而且把它挂在墙上。李小渝觉得这是上天摆给他看的,他越看越觉得心痒痒,终于有一天,他拿起了那把吉他。就是那个美妙夜晚的第二天。
李小渝从此和吉他结缘。虽然他不会弹,但觉得抱着它就觉得心里舒服,可是矮个心里就不舒服了。毕竟吉他是他的,就好像是李小渝抱着他的女人,他心里能舒服吗?而且说卖给他,他又不买,嫌吉他质量不好,说是要回内地买个质量好的。
鉴于这种情况,李小渝只能是趁矮个不在寝室的时候拿来玩儿。吉他就像是他的情人,他们只能是偷偷的约会,见不得光,见不得人,见不得情人的主人。
当时八一镇还没有琴行,没地方学琴。寝室同一楼层的一个学长会一点,但是也没有正儿八经的去找老师学过。他们就经常在一起交流学习。李小渝慢慢的会看乐谱了,就自己看着谱练歌,弹民谣,自弹自唱的那种。什么指法呀,节奏呀,调式呀全不懂。但是,他兴致很高,弹得不亦乐乎,真的是自娱自乐。
他弹会的第一首歌是《童年》,第二首歌是《青春》。也不知道为什么,可能这两样东西都是他内心里最渴望,但是,也是他最遗憾的。童年里父母陪伴的时间太少,青春里离别的悲伤太多。而且好像都跟西藏有关。于是,他跟着藏族的学长开始学习藏歌。不管怎样,他觉得自己找到了治疗悲伤的好方法。
白玛拉姆成了李小渝最忠实的粉丝,虽然那时候他确实弹得很烂,唱得也很一般。这足以说明白玛拉姆是一个好姑娘。
好姑娘就是不管你做得有多么的不好,她总是会支持你、陪伴你、用善意的谎言鼓励你,对你不离不弃,永远都觉得你是世界上最好的那个人。
而李小渝对好姑娘的定义是:看起来好,用起来也好的姑娘。
李小渝为了不让好姑娘的耳朵继续受到折磨,决定寒假到重庆找个琴行好好的学习一下。
这年冬天,李小渝孤身一人来到重庆。
这是他第二次到重庆,第一次是去年回家路过车站。
这次终于可以好好感受一下家乡的大城市了,他这样想到。他在重庆也没有什么亲戚,所以到了重庆基本上是举目无亲,什么都得靠自己。其实这么多年来他也习惯了,无论到哪里都是他自己,他父母让他变得非常的独立。对于这段未知的陌生的旅程,他充满着期待。
他听说重庆沙坪坝是比较繁华的地方,他的第一站就是沙坪坝,到了重庆菜园坝火车站,他就坐公交车到了沙坪坝。
找到宾馆睡了一觉之后,就出来逛了。
这时外面已是灯火辉煌,灯红酒绿。李小渝走在街头,像是一个流浪者,面对这个完全陌生的城市,一股莫名的恐惧涌上心头。他不敢走得太远,怕迷路。
正当他准备回去的时候,看见一所学校。校门亮着几个大字“重庆大学”。
他环顾四周,想看看有没有琴行,一般情况下,学校周围应该有琴行。不出意外,应该是应有尽有。
看了半天也没看到琴行,他又不好意思问别人。害怕问路,也不知道这是一种什么心理。可能有这种心理的人还不少。除掉害羞的因素,也许是因为不想被别人当成是这个地方的陌生人,还有可能怕上当受骗。
最终他还是凭着自己的好运气,在学校对面的一个巷口,找到一家琴行,琴行名气还比较大,叫“滚石琴行”。他还以为是那个有名的“滚石唱片”。
走进“滚石”,出来一个特摇滚范儿的人接待他。
“兄弟伙,要买啥子东西迈?”这个比李小渝头发还要长的家伙问到。
“我想学琴,过来咨询一下。”李小渝用普通话回答。
一听学琴的,老板更加热情了。赶紧倒开水,让他坐着聊。
又听说李小渝是西藏来的,老家重庆,这就更是感兴趣了。
两人聊得非常愉快。
李小渝说他自学过一段时间,问能不能在一个月的时间内,学一些实用的技巧。
老板说一般情况下初级至少要学三个月,然后看情况再学中级,然后高级的时间就很长了。不过根据李小渝的实际情况,来一趟也不容易,特殊照顾,要学什么明天专门找一个老师来和他当面谈,不过后面要提高就得靠自己自学了。
临走,老板问李小渝能找得到路不,还准备送他。
李小渝说不必了,只希望能帮他找一间出租的房子。租一个月,便宜一点的。
这是李小渝到重庆认识的第一个朋友。热情的朋友,让他对这个城市减少了一点陌生感。
第二天,过来一位中年男人,带眼镜,看不出来他和吉他有任何的联系。后来才知道他在单位上班,业余时间教吉他,但技术特棒。只是李小渝不明白像他这种技术,怎么不把吉他作为职业?
上完一堂课,李小渝觉得受益匪浅,简直就是醍醐灌顶,茅舍顿开,觉得这一趟没白来。
然后长发老板带他去看了租房。房价不贵,150元,但条件不咋地。就一间小黑屋,一张床,一根铁丝。
李小渝当天就搬了进去,当做是人生的一次修行。
他不好意思往家里要钱,为了省钱,他每天早上和晚上都吃馒头,只有中午吃盒饭,这样一天生活费不到十块。要喝水就到琴行去接。买了两床棉絮,一床垫下面,一床盖上面,冷的时候就把外套搭上。他的生活就两个字形容:受罪。因为是生活,所以改成三个字最贴切:活受罪。
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去受这份罪。可能他觉得这是为他的梦想必须要付出的代价。更可能的是他认为生活欺骗了他,生活对他生来就不公平,他要给生活好看。
也许,他的摇滚精神就是这时候开始萌芽的。
他的黑暗经历也是他这辈子都忘不了的。在那间不到十五平米的小黑屋,晚上一个人不开灯坐在床上练音阶,半夜经常还会从寒冷中醒过来。有一次,他终于忍不住,做了一个噩梦。或者说噩梦忍不住,从他的梦里跳了出来。
那是去年寒假他和朱玉最后一次见面,在小镇的老街。老街的房子顾名思义,都是比较老旧的,可能是民国时候或者更早修建的,现在属于危房了,但政府没有提出维修,也没有当成古迹开发成为旅游景点。这是他们以前经常约会的地点,古朴、清净、别具一格。很有情调,是个适合调情的好地方。
特别值得一提的就是这里有一家大院子,大门紧锁,还是用的以前老式的锁,里面没有人住。据说是主人以前跟着国民党逃到台湾去了,被政府打上了封条,后来就一直没有人住过,年生已久,也就没有人敢进去了。
李小渝曾经幻想过里面的情景,还差点因为好奇心破门而入。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子的。
有一天,他们俩到这里约会。觉得这些房子看久了都看烦了,就只有这座房子还没有进去过。李小渝说真想进去看个究竟,然后朱玉附和到,我也是。在朱玉的怂恿、纵容下,李小渝就计划打开锁进去瞧瞧。他有一个亲戚会开锁,他就去求亲戚教他开锁,但亲戚死活不肯,他就从亲戚那里偷了一个开锁的东西,准备去碰碰运气。
刚开始准备月黑风高夜破门而入,但还是觉得挺瘆人的,而且这里平时人也不多,就决定光天化日,正大光明的开锁进去。李小渝让朱玉背对着她,把他遮住,顺便把风。但是他把工具放进去捅了半天,锁一点反应都没有。朱玉着急了,也转过身去看他开锁。两人折腾了半天,锁毫无动静。就在他们准备放弃的时候,谁知道李小渝胡乱一拉,锁开了,原来这锁根本就没有锁上。
正当他们准备推门进去的时候。突然,恍当一声,锁被吓得掉地上了。
“年轻人,别进去,这是个不祥之地。”耳边传来巫婆一样的声音。
他们三魂七魄被吓掉了三魂六魄,朱玉吓得都尖叫了起来。
他们慢慢的回过头。只见一个一袭黑色的老婆婆,满头的白发在衣服的衬托下格外明显,脸上布满了沟壑纵横的皱纹,佝偻着身体,神色凝重的看着他们。
要是在晚上,估计这两人已经吓的晕过去了。
“老奶奶,为什么不能进去啊。”朱玉还揣着剧烈的心跳,故作镇定的问到。
老奶奶开始平静的讲述到:这是一个不祥之地。在很多年前,也是有一对像你们这样的年轻人,偷偷打开锁,进了这院子里,出来之后没多久,男人就开始说胡话,家里找来医生,医生根本查不出病因,没过多久就死了。女人也伤心过度生了一场大病,总算是活过来了,但是终身未嫁。这是一个不祥之地啊。
说完之后,老奶奶就开始流泪,才知道什么叫做老泪纵横。原来是因为脸上纵横的皱纹,眼泪就顺着皱纹留了下来。
朱玉正准备过去给老奶奶擦眼泪,老奶奶就转身走了。还留下一句意味深长的话:年轻人,好奇心害死猫,凡事不要太过执着。一念执着,万千烦恼;一念放下,万般自在。
看着老奶奶远去的背影,朱玉忍不住哭了起来。
李小渝赶紧给她擦眼泪,边擦边说:你说老奶奶会不会就是那个女人呀。
不说不要紧,这一说就麻烦了。
朱玉“哇。”的一声,本来就要止住的眼泪哗啦啦的流个不停了。
李小渝见状,不知该怎样收场了。
突然灵机一动,说:快别哭了,要是把门里面的什么东西惊动了,我们两就麻烦了。
这招果然管用,朱玉马上不哭了,只是止不住的抽泣。
李小渝见她不哭了,对她说:真是天意啊,幸好刚刚没进去,不然到时候我疯了,你怎么办呀?
朱玉马上接过话来:这个时候你还有心思开玩笑,要是你真有个三长两短,我像老奶奶一样,守你一辈子。
接着又说:我倒是问你,如果我有个三长两短,你怎么办。
我呀。
李小渝犹豫了一下。
朱玉急了:你倒是说呀。
李小渝笑着说到:我会找一个和你一样漂亮的姑娘,然后把你忘了,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
眼看朱玉的眼泪又在眼眶里打转,李小渝赶紧把没说的话说完:我希望你也和我一样。我不希望你为谁守一辈子,我只希望你开心、快乐一辈子。一念放下,万般自在。
说到这里,李小渝命令到:美妞,快点,给爷乐一个。
朱玉就真的乐了。
然后她在门上画了一幅画,因为怕忌讳,就没有写名字,只是对李小渝说,这个是你,这个是我。
然后就锁上门走了。
当他们最后一次一起走过那扇门的时候,都会心的笑了。
那画还依稀可见,画的是两个人,一个男人一个女人,女人在下面,男人在上面,男人在天上飞,女人手里牵着一条线,男人屁股上还有一支箭。最终解释权归朱玉。
朱玉是这样解释的:男人是李小渝,女人是朱玉,那支箭是丘比特之箭,因为她喜欢他,所以可以放他出去高飞,去实现自己的梦想,但是又怕他飞走了找不到路,飞不回来了,所以就用一根线把他拴着,让他永远都逃不出她的手掌心。
经过那道门,再往前走,拐弯下去就是河边了,那就是他们分别的地方。他们的分别并没有电闪雷鸣,也没有纠缠不清。依依不舍虽难免,深深爱过终不悔。
朱玉给了他一封告别信,李小渝为她唱了最后一首歌。
此刻,他在梦中哼了出来:原谅我这一生不羁放纵爱自由,也会怕有一天会跌倒(oh,no),背弃了理想,谁人都可以,那会怕有一天只你共我!
然后,他就在这个不下雪的城市里,在远方的寒夜里,冻醒了。
原来是学吉他学得走火入魔了,顺便做了个噩梦。他翻开离别时她送的信笺,娟秀的笔迹依然清晰:
《风筝》
——致亲爱的你
当你决定要走的时候,
我是无论如何留不住的,
爱消散了,
只剩下一线牵累,
线的尽头不是你,
是所有的记忆,
而我,
几乎已经知道,
这线,
迟早会断。
我最亲爱的渝,你好!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们已是天各一方了,你已经回到那个你说的今生注定要去的地方。那个地方,也是我最讨厌的地方,它让我们不能在一起,我这辈子都不想去,我恨那个地方,我恨你。
我记得我们在一起的每个日日夜夜,当然,白天比黑夜多,这是好事。我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你的,你以前老是欺负我,我都找老师申请过换位置,但是老师说你虽然比较调皮,但是人还是不错,也很聪明,还给我说了你的家庭情况,我挺同情你的。说实话,我开始时因为同情你才不换位置的,我觉得你父母不在身边肯定挺孤单的,就想到多陪陪你,试着去了解你,和你接触久了才发现,你是那么乐观的一个人,我就挺佩服你的,可能从那时候起就开始喜欢上你了吧。
你个笨蛋,你还真以为是天意让我们在一起的吗?上高中的时候,是我打听到你的班级,找我老爸托人,然后才分到和你一个班的。因为那时候我已经习惯了有你的日子,暑假里我发了疯似的找你,差点就寻人启事了。不过估计寻人启事也找不到,你在西藏,那个讨厌的地方。我恨那个地方,我爱你。
和你在一起,是我这辈子最为骄傲的一件事情。我从来都没有后悔过,虽然你总是不听我的话,总是那么倔强。我让你别去西藏考试,去了就回不来了,你就是不听,最后我一语成谶,你果然回不来了。我就是喜欢你的九头牛两头虎都拉不回来的倔脾气,但是我多么希望你为我回过那一次头。你永远都不会为谁而改变,但是我为你付出了那么多,改变了那么多,你知道吗?谢谢你,让我从一个小女孩,变成了一个小女人。
你要我忘记你,我做不到。你要我像你那样,忘记你去寻找快乐,我做不到。我希望你永远都不要改变,永远都做你自己,永远都那么乐观。去追寻你的梦想吧,不要有任何的牵绊,因为我已经替你把线剪断。但是我始终都没有放手,我手里还握着线的另一端,那是你留给我的所有的美好回忆,想着它,我就是快乐的。我更希望你能找到那个让你为之改变的女人,幸福、快乐的生活。而我,依旧爱你。
我爱你,所以我爱那个地方。如果有机会,我会去西藏,去看一看它有什么魔力,让你去到那个地方;去看一看你曾经生活过、挣扎过、为了它放弃过我的地方。我要带着今生对你的爱,走遍西藏的千山万水。
依依不舍总难免,深深爱过终不悔。
再见了,最爱的人。
你的玉,红色的玉,亲笔。
他拿起电话,五点十五分,不知道打给谁。
翻到朱玉的电话,然后点开,犹豫了好久。
最后,他终于鼓起勇气,按键、删除、确定、放手。
然后,拨号,打给白玛拉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