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大的男人转过身来的时候,我微扬的嘴角僵住了,居然是洛子枫。
“哦,是你啊!你……怎么会来?”我垂下头,淡淡地问。
洛子枫笑了两声,拿了一把椅子坐下来:“怎么?很失望对不对?”
他今天穿着一身灰白相间的运动装,看起来阳光帅气。我忍不住苦笑,原来我竟然这么想念夜慕染,迫不及待地想要和他分享孩子出生的喜悦,竟然因此忽略了一个细节,夜慕染一直都是西装加身,从来不会穿得这么悠闲。
“没有,你能来我很高兴!怎么?来温哥华旅游吗?”我舔了舔干裂的嘴唇,勉强挤出一丝笑意。
“嗯,就算是吧!我打你的手机是你妈妈接的,她告诉我你在这里,所以我就过来了!都没有听说你怀孕,居然连孩子都有了。孩子我见过,长得很漂亮!”洛子枫说。
“谢谢你来看我!”我说完探过身子想要去拿桌子上的水杯,可是稍一用力牵扯到了伤口,疼得倒抽一口凉气。
洛子枫绕过床尾,伸出手帮我拿起水杯,又拿起地上的暖水瓶兑了一点儿开水进去,反复用手背试了几次水温以后才递到我面前。我正打算去接的时候,他似乎又想到了什么,低头在抽屉里翻出来一个吸管放到里面,示意我重新躺下来,然后把吸管递到我的嘴边。
我有点儿不好意思,想要接过水杯,可是他笑意示意我直接喝,我只好硬着头皮喝了几口。
这时候我妈推门进了病房,当她看到洛子枫的时候,神情微微一窒,眉毛也皱成了一团。
“妈,给你介绍一下,这位就是洛子枫,前一阵子我给他打电话让他帮忙找……人!”我不太想提夜慕染的名字,所以直接用一个“人”字一笔带过。
“哦,你好你好,谢谢你来看我家梦琪!”我妈上下打量了一下洛子枫,笑意盈盈地说。
洛子枫站起来,向我妈鞠了一躬,稍稍坐了一会儿就起身告辞了。
他前脚刚刚走出病房,我妈立刻就凑过来低声问:“能看得出来,他很喜欢你!”
刚生完孩子,几乎是从鬼门关刚刚转了一圈回来,我妈就给我开这样的玩笑。要不是看在她是我妈的份儿上,我当场就翻脸了。以前洛子枫是我的上级,我们私底也是很要好的朋友,虽然他曾经对我表示出一些好感,但那都是过去的事了,我不想再提。
“孩子呢?”我没有搭她的话茬,问道。
“医生说孩子有黄疸,要在保温箱里住几天!”我妈帮我把被子往上拉了拉,扶着我重新躺下。
“黄疸是什么病?要紧吗?”
虽然孕期看很多育儿书,可是一听说孩子病了,我的脑子里立刻一片空白,所有的焦急都写在脸上。初为人母,要学习的东西还有很多很多,以后我一定有的忙了。
“没事,小病,过几天就好了,你小时候也得过!”我妈轻描淡写地说。
看她这样的表情,我悬着的心也放回了原处。孩子在肚子里的时候天天盼着生下来,总觉得生下来就好了。可是孩子真的生下来了,看不见摸不着又觉得心里慌慌的。
我木然地盯着自己空空的肚皮,心里竟然没来由地划过一丝惆怅和失落。孩子的脐带剪断以后,他和我的最后一丝联系没有了。从此,他就成了一个独立的个体。他会慢慢长大,自己去面对风风雨雨,我长叹一声,现在就已经觉得舍不得了。
“孩子的名字你想好了吗?”我妈问。
“就叫苏博阳好不好?我希望他以后可以博览群书,像太阳一样给别人带来温暖,好不好?”我勾了勾嘴角,笑着说。
“好,这个名字好!”我妈很高兴,连皱纹都笑得舒展开了。
在医院里住了三天我就回家了,洛子枫去家里看过我两次,就继续他的环球航行去了。
因为加拿大人没有坐月子的习惯,所以想请个月嫂基本是不可能的。无奈,我只好到家政中心请了个保姆,平时主要负责大人和孩子的饮食起居,我妈则全心全意地帮我带孩子。因为是母乳喂养,我整整一个月几乎没有睡过一个好觉,每天脸上都是挂着大大的黑眼圈。
也许这就叫累并快乐着吧,有时候没好气了会和我妈吵两句,她从来不顺着我,大概也是希望我能把怨气发泄出去吧。我妈脸上的笑容越来越多,恨不得二十四小时都把这个亲外孙抱在怀里。孩子很好玩,一天一个样,每天看着他一点一点长大,我说不出的知足和快乐。
因为孩子有点儿缺钙,所以满月以后我和我妈偶尔会带他出去晒晒太阳。
有一天,我们去超市采购食物的路上,我妈心血来潮参加了一个抽奖活动,没想到竟然意外中了两张摄影展的票。
摄影师叫约翰,在国际比赛上获过奖,算是摄影界的后起之秀。我虽然对摄影不太感兴趣,可是刚刚坐完月子,迫切地想要接触点儿新鲜事透透气,所以就缠着我妈一起去看。我妈眼里只有她的金孙,对摄影展简直嗤之以鼻,她不懂,也不想看。
摄影展离我家并不算太远,所以我干脆步行去了。
没想到去看摄影展的人那么大,简直可以用人山人海来形容。以前一直觉得温哥华的人口挺稀少的,所以看到这么壮观的场面忍不住暗暗惊讶。这个摄影师确实很厉害,每一张照片拍出来都是那么震撼,尽管我是外行,可还是觉得有些作品能看到心里去。
最里面的展厅人还稍微少一点儿,在人群中穿行真的是一件很耗体力的事情,尤其是对于我这种刚刚出月子还有些气虚的女人。
我蹲在一个角落里休息了一会儿,力气稍稍恢复了一些以后打算从后门离开了。可是,就在我的手放到门把上的时候,目光无意落到了不远处墙上挂着的一张照片。
当我眯起眼睛细看这张照片时,忍不住惊讶地瞪大了双眼。
我三步两步走过去,看清了,终于看清了!
窗户里面的病床上,唐小天躺在病床上,而我弯下身子在他的嘴上印了轻轻的一吻。如果不是站在旁观者的角度上看,我简直不知道唐小天的脸上写着满满的幸福。这个角度抓拍得太好了,光影的结合,再配上无比悲怆的氛围,简直是绝了。
记忆的闸门再次开启,我忍不住眼眶一热流下泪来。
照片的名字叫《离别之吻》,虽然我极力否认对唐小天还有留恋,可是细细地端详这张照片,由内而外散发出来的内容只有两个字,那就是爱情!
我一时有些恍惚,呆呆地看着那张照片,站成了尊活的雕塑。
也许是太过入神了,一阵脚步声由远及近我都没有发觉。
“你好!”一个男人用英语礼貌地说。
我转过头去,因为门口有约翰的照片,所以我一眼就认出他就是照片上的人。
唐小天临死的时候,我只顾着伤心,并没有注意到窗外有人在拍照。说实话,抛开所有的怀念不说,我对约翰的行为是有一些气愤的,他没有经过我的同意擅自把我照片公之于众。而且我注意到这张照片右下角的一行小字,整个摄影展,只有这一幅是获过国际大奖的。
“对不起,拍了这张照片以后,我一直在找你都没有找到!刚才我的助手告诉我,在人群中看到了你,所以我找遍了各个角落,没想到你在这里!我确实侵犯了你的肖像权,说对不起肯定是晚了,如果你想要赔偿的话,我想……”他耸耸肩,一脸认真地说。
现在想来,我和唐小天在一起那么久都没有一张像样的合影,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还要感谢他呢。已经成了这个样子,再要赔偿又有什么意义呢?这个约翰看上去很诚恳,我并不想为难他。为了天堂里的唐小天,我很轻易地原谅了这个约翰,他答应把电子版的照片发到我的电话邮箱。
世界真的好小,我不远万里来到温哥华,居然机缘巧合遇到了约翰,还意外得到了一张我和唐小天的合影。唐小天最大的希望就是不想让我忘记他,有这张照片是好事,他可以安息,我也可以把照片洗出来,偶尔拿出来看看。
阴阳永隔,我能做的只有怀念了!
心头不由掠过一丝伤感,我擦了一把眼泪匆匆离开了摄影展。
我上网查过,照片获奖的时候正好是我和夜慕染冷战的时候,他一直对我那么冷淡,甚至用经常和苗素素出双入对来刺激我,大概也是因为看到这个照片吧。也不怪他误会,连我站在旁观者的态度都会误以为我和唐小天是一对恋人。
爱情永远都是自私的,我突然有点儿理解夜慕染了。
我挥了挥手,努力想要挥去他在我脑海里的身影。过去了就过去了,说不定他已经和苗素素结婚了。我们各自过得很好,对他的生活,我应该抱着祝福的心态。因为恨一个人真的很累,我们之间也没有那么深的芥蒂,我愿意放下一切,把他看成一个普通的老朋友。
横穿马路的时候,我无意中抬头,一辆黑色轿车从我面前飞速驶过,车窗摇下的一瞬间,我的心尖猛得颤了两下,那个人……真的很像夜慕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