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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未曾遇见的人生(5)

很多年以后,有一天,他忽然来到我住的那里,那时候,他已经是个翩翩的少年人了,说话腼腆,依然如以前那样,是个乖巧的孩子。但脸上的青春痘让他变得不像往时那么干净。我见到他,居然无话可说。但我记得那天的傍晚,在我家门口,他一只脚踏在台阶上,一边和我妈妈说话。我则在旁边安静地听着,倒像他是我妈妈的朋友,而不是我的。他说他的哥哥因为一件什么事情被逮捕了。我们那里的少年,其实被逮捕的人还真的挺多了,有些因为偷窃,有些因为斗殴。其实说来家境基本一样,都说得过去。不知道为什么犯罪的孩子那么多。

那个下午,他说了很多事情,然后礼貌地和我妈妈告别。我妈和我感慨了一气。大家都喜欢王家的这个小儿子,其实都不怎么在乎那个老大。我印象中也是,每回他妈都是呵责做作业的老大,而惯着嬉戏的老二。

又过了好些年,我老婆研究生毕业,打算进我们城市的这个大学工作,我妈去学校联系的时候,遇见了他们的父亲——大老王,他们聊了一会。

回到家我妈告诉我,我幼时的这个朋友,自杀了。

为了什么事情,用什么方式死的,我都已经忘了,就知道是在人民公园的一个小土坡上。我知道那个土坡,长满了小树林,一般都是谈恋爱的人去的地方。

忽然想起来,似乎有很多幼时记得的人,而且都是很好的人,全是死于自杀。

都是为些后来想起来很琐碎的事情。

他大概是因为失恋吧?

我那个会说故事的表哥,也是因为恋爱被家人反对得了严重的心理疾病。而我后来家隔壁的老大,一个整个大院子都交口称赞的孩子也是莫名其妙地疯了。

“我看见这一代最杰出的头脑毁于疯狂。”

很多年后,我读到金斯堡的《嚎叫》,理解了我为什么一直好好地活着。

还是因为我平庸吧。

两个童年朋友(2)

那个喜欢在雪团里包石头子砸我的孩子,姓张,就住在我家的隔壁,他的父亲是个水手。终年不见,但到年底的时候会偶然出现,样子很粗壮,满脸的络腮胡子看上去很凶恶。而他的妈妈则是一个矮小的很老相的女人,深度近视,戴着如酒瓶底的眼镜,印象中还整日穿一身黑色的褂子。他还有一个姐姐,属于不怎么上进的女孩,过去的家里没有卫生间,全要到楼下百米外的一个公共厕所方便,据说这个姑娘从来都是以上厕所的名义去看闲书,每回叫她的妈妈给逮回来,一路上训斥,以致我们左邻右舍的全都知道这是个糟糕的小孩。结果出人意料的是,她居然考上了我们城市最好的初中,所有的人都觉得这是个意外,当然这是一个美好的意外。

张家的妈妈重男轻女,爱自己的儿子像命一样,对待女儿则是非打即骂,好在女儿也习惯了,也常激烈地反抗,张家妈妈瘦小,而女儿日渐长大,很快两人势均力敌甚至女儿渐有超出之势,张妈妈讨不到便宜也就不怎么动手了,更干脆不怎么去管女儿,女儿我行我素倒也自在。再后来,是反过来了,经常听到儿女们呵责张妈妈的声音。

张妈妈对儿子的溺爱则是无以厚加。我最记得,有时候上午还没有到饭点的时候在他们家玩,她会从锅里装一碗山药炖鸡给儿子先吃,看得一旁的我羡慕得要死。我们家虽然没有什么规矩,但三餐必然有三餐的样子,任何餐前吃菜的行为是不可想象的。不过我忽然想到,其实我的左邻右舍们全都溺爱着自己的孩子,上次说的那个大老王家,我们的楼下一户姓谢的人家,再就是张家。为什么有这么强烈的感受,是因为我小时候父母都不在身边,父亲工作在外地,而母亲是下放知青还没有机会返城。我是和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的,那时候,爷爷奶奶还都有工作,我几乎是属于没人问的野孩子,整天游荡,自由自在。当初就觉得那些父母在身边的孩子很受拘束,没想到年纪大了,想到的全是他们受到的父母关爱。

张家的孩子比我大一两岁,上学也就比我早,邻居们似乎都不怎么喜欢这个小孩,具体地说,似乎更不喜欢的是,张妈妈,因为她属于比较计较的人。有时候我们家里聊天,也会说道张家孩子的百般不好,也记得爷爷奶奶告诫我不要和他瞎皮。但我还是乐意去他们家,一是因为他家的画书多,他要什么他妈都给他买,自然画书少不了。但更关键的是,他喜欢画画,张妈妈也觉得这是一种天分。他开始画的全是对于画书上那些武将的临摹。画得的确实栩栩如生,尤其在一些细节如衣物装饰或铠甲什么的,有种超乎寻常的耐心去一笔一笔地描。有一次,他临摹了一匹战马,鬓毛飞散,马的鼻孔大张,青筋暴起,将烈马的神态表现得非常细腻,全不是平日画画里那种高度抽象的表现方式。张妈妈也喜欢这幅画,小心地收藏起来,还拿毛巾包着,有客人的时候拿给人家看。这孩子平日脾气暴躁,性格并不算好,唯独画画的时候可以安静下来,原来他所有的耐心全在画上了。

然后他开始另一种更有趣的绘画方式,就是在一张纸上画他想象中的战斗,这种绘画是有故事性的。他一边画还一边嘴里在说:那些部队冲过来了!这些部队你给我顶住之类。嘴里说着,手上迅速地画出一群群扛枪舞棒的士兵冲杀,这些士兵其实画得很简单,基本是个一个圆圈带着一个不规则椭圆并伸出四个长条分别代表头及身体和腿脚手臂,关键是在人物的头上画上不同的帽子,以表示阵营的不同,还要在身上画个圈表示护心,有耐心的话还在护心里小心地写上一个“兵”字。如果画将领的画,要复杂一些,会精心去描绘他的头盔以及铠甲,甚至,画得比周边的人物更大些以示突出,用意与古画中将人物按地位以大小区分有暗通。

嘴里没有剧情台词的时候还给配着乐,如一台独角戏,却演绎着金戈铁马的沙场大戏。一个人就可以玩得兴高采烈不亦乐乎。我在旁边看着的时候,更是起劲。当然我也无比喜欢他的这种画画,如同听一个很快意的战斗故事,而且声色如见。这也是我经常被他欺负还是愿意和他玩的主要原因。很快,我也学习他这样画画起来。在此之前,我爷爷说我一个人玩棉花团也能玩得很起劲,他说这话主要是表扬我乖巧安静。其实我那时候无法表达而已。如今我学会了一种表达的方式,那就是绘画。于是我也可以在家里画各类我想象中的战斗。再后来,我还会用剪纸以及捏泥人的方式制造军队,当然那已是后话了。

张家孩子老拿画画这个事情要挟我,比如说,你不听我,就不画给你看。等我会画的时候,就拿到他面前去现,觉得你有什么好神气的,我现在也会画了。但他不为所动,总设着法子批评我画的没有他画的精彩,或者他又有了新的技巧而我还不会。

最后一次卖弄是,他说可以一笔画出一个人出来。然后在我羡慕的眼神中真的一笔画出一个精神奕奕的武将出来。看到我羡慕的神情,他也就为之扬扬得意起来。每回他有什么新招,我都会回去自己琢磨,然后表现给他看。再看他满脸不屑地再给我看新的东西。但这回,当我自己琢磨出一笔画人的技巧以后,就再没有表现给他看过。一是我搬家了,二是我们都上学了,遇见的时候不多,偶然玩一次,还被他恶欺了一下。所以再后来,几乎不怎么来往了。

很多年以后,当我经过我们航运公司的码头,偶然会在一堆打牌的人中见到过他,他已经长得和他爸爸一模一样了,满脸的络腮胡子,也是一脸的恶相。他接替他妈的工作,在这个已经风雨飘摇的航运公司上着所谓的闲班,继续游手好闲无所事事。而在那时候还没有拆迁的一条小街上,我还经常看到张妈妈,她已经很老了,但和年轻时候比起来也没有改变多少。只是佝偻着腰身,人也胖了。

偶然我会听见打牌的人在骂他不学好之类,他也满脸不在乎地回骂,与擦肩而过的我视若无睹。我们也许都觉得这很自然。

如今想想,那个相貌不善的汉子,谁知道他曾经是个很有绘画天分的孩子。也许是我一厢情愿地瞎遗憾了。每个人的命运,被别人总结总是滑稽的,真相永远不存在,但人们如我就是想当然地觉得被自己掌握着。

他自我感觉也许很好。

也许真的很好。

废墟们,请帮我问候往昔吧

这些天早上都是早起,这天凌晨的时候下大雨。我站在露台上远眺,忽然感受到与往日不一样的通透感。再看,发现不远处的几栋房子已被拆掉了。放眼处,一片空虚之地。绿油油的长满野草。这里以前是城市最中心的地区,所以目光越过野草,便看到大商场的霓虹灯还在闪烁,车辆从道路上驶过。隔着高高的围墙隔断,看到车顶移动过去,一辆接着一辆。

我以前就住在那里的某处。毕竟是老城区,拆迁好些年了,断断续续的,一直没有什么大的进展。但明显一栋一栋房子空了下来,然后塌成废墟,再然后,野草长满。最终,连砖瓦也不知去向。

我小时候,其实不大看到这样的景象的。上学路上,一处平房失火坍塌,留下残垣断壁,给我的视觉感非常冲击。说来,这个房子是我一个同学家。胖乎乎的同学,没有少受我们欺负。他们家失火以后,这个同学后来也不见了。失火的房子一直在那里,很久没有人去打理。以致这么冲击的景象,成为理所当然。又过了些日子。那个房子的所有一切都不见了。才叫我惊觉,原来,那么大的一处平房,带着院子,所占的土地只有那么一点点。那块地一直空在那里,时间却从未停止。

我们住的大院子前面,是单位的一些零散的居民点。有一次,有几间也失火倒塌了。我们一群孩子,想跑到那里的废墟探寻一下,看看有什么东西好捡。

这是我第一次跑到失火的房子里去。墙壁漆黑,是的,那种黑有着漆一样的质感。加上烧焦的梁柱,横插在屋子中间。屋子里已经是一片狼藉,但任何有价值的东西都没有找到。那时候的人想来也是真穷,烧的再干净,也要挑挑拣拣到最后一件可以拿走的东西。我们在乌黑的房子里穿行,感觉特别恐怖。但有胆大的孩子在旁边鼓动,又不敢暴露出自己的不适。

后来在这个房子的院子方向,挖到了一棵根茎胖胖的植物,有孩子说,这就是大头菜。什么是大头菜?另一个貌似什么都懂的孩子说道,就是榨菜吧。接着,这个孩子又如获至宝地从一棵植物上拔下几颗种子。他拿给我们看,说这是八角。我们这里,其实从来没有见过这些植物。想来,原来的主人应该是一个来自四川的人吧。这是航运公司的一处宿舍。当年,不少南来北往的人在这里上班。

其实,站在废墟的中央,很难释怀的,还是这种惊悚的感觉。

原来的主人不在了,他家庭最内部的地方暴露在风雨之中。他的墙壁,还留着他生活中有过的印记,以及那些来不及清理的垃圾,那些丢弃的纸张、布料,黑漆漆的边边角角。生活的气息刻在这里,时间却静止不动。

最叫人害怕的是,他与你自己生活场景形成鲜明的对比。目睹一座房子的建成和这房子的坍塌是完全不一样的感受。前者是憧憬,后者是追忆,以致会使人产生宿命般的悲剧感。永生这样的东西是不存在的,但废墟中却记录着伤逝以及已被忘怀的永恒。

我小时候,直到少年的尾期,都为永生的问题感到困扰。总是试图不去想这样的东西,但每每看到废墟,关于生命的困惑与费解油然而生。

还好,我们生活在城市的中心,人群的稠密处。很多年,这个地方一成不变。抬头低头看到的,全是所有熟悉的脸面——直到搬家,换一个地方住。然后因为工作,去外地生活一年,接着换个地方,又是一年。当你以为熟悉了陌生城市的边边角角的时候,再等回头,忽然发现,所熟悉的那个家的环境,已经大变模样。

是的,就成了此起彼伏的有待拆迁的空荡荡的房子,以及直接就是很多年没被拆干净的废墟。但拆迁的进度一直很慢,也或者开发企业实力不足。在这城市最核心的地方,居然一直是荒废着的。长满高过人头的野草,逐步淹没到所有的建筑。假如平视的话,是逼人而来的荒凉。假如在高楼上俯视的话,是无所不在的荒凉。

你知道的,胖子身体里富含糖分,所以总是有些情绪化。不知道什么时候就能触景生情。就好像最近听说一个已去外地的朋友签了拆迁协议。顿感有关他的一切,也在这个城市中消失了。刚要为之伤心的时候,走过他家旧居,发现房屋赫然而立,只是门窗已被敲破而已,当即五味杂陈。房子在,记忆在。因为记忆在,总是莫名其妙地伤怀。如戴望舒的诗一样:无名的过客在往昔作了瞬间的踌躇。

但是有一天,它终于拆干净了。也仿佛这刻骨铭心的一页已经翻过去了。

你知道的。从一个悲伤故事所渲染的氛围中无法结束的听众,出门看见满夜的星空,忽然感到一种释然。也好:

往昔,就此再见!

一只兔子

菜场买菜的时候,一个老头在卖盆栽的紫苏,出于好奇,问了几句,才发现他还卖小兔子。笼子装着,只有一只白的,其他都是灰的。小小的,很可爱,眼睛黑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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