讵知后世之门庭张网者,偶窃一知半见,谓入悟门,便住门限上,登曲录床,此生不可复下。习便遮遣,偏畏多闻,三学十支,挥斥禁绝。一语及学,则(颧骨)为之赤;稍涉质核,曰:“落教家也,罣义路矣。”何况通三教,收一切法乎?(《东西均·道艺》)
门庭张网者,以一家自限,拘守门户,无往来游学增广见闻。住门限上、登曲录床,谓执著一偏之见,抱残守缺终生。习便遮遣者,习熟于否定法,以一空字抹去积年苦求所得。此类僧人以渐修为大忌,不可语学。吐纳儒释道三教,收摄教门宗门一切法而融会贯通者,何能梦见!方以智的志愿是,集古今中外一切知识,从中提炼出某种识度,然后据这种识度对一切现象进行重新判释。这就是他所谓“且劈古今薪,冷灶自烧煮”所表达的意思。
四一与二与三
从以上的论述可以看出,方以智既是一个知识渊博的学问家,也是一个哲学家。他的哲学是中国传统的辩证思维和实证思维的混合物。他的思维方式中,实证和思辨并重,呈现出思想纵横恣肆、知识底蕴深厚、思辨的广大与实证的精微相结合的特点。他的哲学体系,以一二三、交轮几、统泯随为中心,以随说随归、不落一地为归结。
1.“二”方以智曾说:“一与二为三,此教父也。”(《东西均·三征》)意为,一、二与三的关系,是他的哲学的核心,他的其他命题无不可归到这三者中来,无不是对这三者的不同侧面的阐发。方以智哲学中一二三都是重要范畴,一指对立双方的统一。二是统一中的二个对立面,矛盾着的两方。三指超越此对立面的矛盾统一,在更高的层面上与之形成新的对立的绝对体。在方以智眼中,一切皆可视作对待之物,一切事物皆以相对待的形式存在,他说:
一不可量,量则言二。曰有曰无,两端是也。虚实也,动静也,阴阳也,形气也,道器也,昼夜也,幽明也,生死也,尽天地古今皆二也。(《东西均·三征》)
这是说,统一体是不可量度的;可以量度,可以用感官感知的,皆是对立之物;两间无无对立者。他在《东西均》的《反因》篇中也说:
昼夜、水火、生死、男女、生克、刚柔、清浊、明暗、虚实、有无、形气、道器、真妄、顺逆、安危、劳逸、剥复、震艮、损益、博约之类,无非两端。
这些互相反对的范畴包括了自然现象、人的生理心理现象、社会人文现象等,包容十分广泛。方以智认为事物的又对立又统一的性质是世间根本的道理,对立统一是事物本身具有的,他说:
吾尝言天地间之至理,凡相因者皆极相反。何其颠倒古今而臆说乎?此非我之臆,天地之臆也。(《东西均·反因》)
这里方以智提出了一个深刻的哲学命题:凡相因者皆极相反。因指根据,相反相因,指以与自己相反的东西为存在的根据。相因者皆相反,互为根据的双方必是异质的,对立的,如生死、男女、刚柔等。这是现实存在的实际情况,不是哲学家的向壁虚造。相反相因可用一与二、奇与偶来表示,这就是:“千万尽于奇偶,而对待圆于流行。夫对待者即相反者也。”(《东西均·反因》)天地间皆相反之物,而相反者必相因。相因相反者在运动中必圆通为一。方以智认为,这个道理虽极平常,但溺于耳目闻见而无形上思考的人则看不见,因此需要打破实证的局限,进入哲学的慧境,这就是他所谓“开顶门背面之目”,也就是他的“扩信”所要达到的目的。“扩信”者,破旧有结论,开睿识新见,除耳目之障,信难信之至理。他的扩信秘诀是:“小中见大,大中见小,虚中见实,实中见虚,长中见短,短中见长,此中见彼,彼中见此。”(《东西均·扩信》)也就是,世界上的事物,必在相反相因的关系中存在,必在相对待中才能显出,才有意义。相反者相因是一切物的存在形式,所以方以智用以展开他的哲学讨论的,也是这样成对的范畴,如奇与庸、全与偏、神与迹、道与艺、张与弛、象与数、疑与信、源与流、消与息等。这些互相对待的范畴构成了方以智哲学的各个侧面,其核心观念是相反相因。
方以智的相反相因是存在着层次的,就是说,对待着的两方各包含对待,如天地为一个对待,天地中各有阴阳,阴与阳中又各有对待,如此层层无尽。方以智说:“两端之中,又有两端。”(《一贯问答》)这和王安石“物有奇偶,耦之中又有耦”的思想是一致的。而在一个对待中,对待之两端所起的作用不同,二者不是均衡的,而是有主次、轻重的区别。方以智说:“衍古太极者,始皆阳而无阴,阳之所不足处,则为阴,盖主阳也。”(《东西均·公符》)意为,太极最初只有阳,而阳所不足的,就是阴。在这二者中,阳是主动者,阴是补足者。他还说:
其先阴者,阳藏阴中,阴拱含阳,由静而动,破阴而出。所谓奇冲偶为参两,天贯地中而周乎地外者也。当阴含阳之时,亦重阳也;当阳冲阴而包之之时,亦重阳也。自此对待相交而生生不已,皆阳统阴。犹天统地,夫统妻,君统臣也。(《东西均·公符》)
这是说,阳的活动总是最先的,即使是阴处于显、阳处于隐之时。此时阳藏于阴中,支配着、统御着阴的活动。而当阳由隐变为显时,便冲破阴的包围,明显地与阴处于相对待之中。此时阳以阴为它的补充者而宰驭之、包笼之,犹天贯地中而同时包围着地。所以,阳始终处于主导的、统领的地位,故时时重阳。这是宇宙的法则。方以智说:
由此论之,于变易无定之权,而有一定不易之权,则此天统地,阳统阴,夫统妻,君统臣,体统用,善统恶之权也。……重体贱用,而无不用之体;重阳贱阴,而必用阴。(《东西均·颠倒》)
就是说,天地间之物皆无时不变,不时不动,但主阳主动乃永恒的法则。重体贱用,重阳贱阴,才能使体、使阳始终处于主导地位,它的作用也才能充分发挥。而体和阳的作用的发挥过程,就是带动、提携用和阴的过程。这一思想或有取于魏晋玄学家王弼。王弼有“崇本息末”和“崇本举末”两个方面,从充分发挥本的作用说,须息末方能崇本,而从本末体用相须相济共同发生作用说,崇本必能举末。故崇本息末正所以崇本举末。
阴在阴阳对立统一体中的作用是补充,是辅助。方以智说:“阴者,阳之臣,阳之余,阳之用也。”(《东西均·颠倒》)这一思想与宋代著名道士陈抟的易学暗合。方以智说:“希夷尝曰:‘阴者阳之余。’凡贞悔卦皆曰:‘坤者乾之余,蒙者屯之余。’以此知恶者善之余也。”(《东西均·公符》)即在卦义或卦象既对立又统一的两个卦中,必有一个处于主导地位,另一个则起补充、辅助的作用。处于主导地位的必是表示能生、能动、积极意义的,如乾(健)、屯(生)、善等。方以智把这一原理用于观察往古的道德生活,认为从古到今皆是一“主善”的
局面。他说:
圣人尊阳尊善,故一以阳为主。(《东西均·颠倒》)
名教因之,以中道立邪正之大防而主于劝善。故伯夷盗跖等死而右伯夷,学问利禄等累而褒学问,末世皆乡愿盗跖而宁容乡愿,以诈者善也。究竟为善即有恶,有真即有伪。(《东西均·公符》)
实际上善是相对于恶言,真是相对于伪言,两者是一个统一体中的两个方面。但方以智认为,无论主善还是善恶平等,皆以俗世的眼光立论,犹落第二义。第一义则无善恶可言,所谓“混沌视之,三教皆刍狗也”(《东西均·公符》)。
2.“一”方以智在注重统一体皆分为互相对立的两个方面时,也注重两个方面的统一。他认为,事物既对立又连接、既相反又相因是宇宙的普遍法则。他举例说:
且举大较言之,阳清阴浊,至相反也。霄壤悬判而玄黄相杂,刚柔敌应而律吕协和,雌雄异形而牝牡交感,可不谓相因乎?水湿火燥,至相反也,坎离继乾坤立极,上下经皆终水火,民用甚急,刻不相离。人身之水火交则生,不交则病,可不谓相因乎?《河图》相生,必变《洛书》相克,而后成用。四时之行,雨露而霜雪,春生而秋杀,吉凶祸福皆相倚伏。生死之几,能死则生,徇生则死。静沉动浮,理自冰炭,而静中有动,动中有静,静极必动,动
极必静。有一必有二,二本于一。岂非天地间至相反者,本同处于一原乎哉?(《东西均·反因》)
这是说,大至天地阴阳,小至一人之身,以至生死祸福、律吕医占,皆对立面的统一。无统一则无对立,无对立则无统一,“有一必有二,二本于一”,物概莫能外。方以智的这一观点取自中国古代物生有两、相反相成的思想,加上他对于《周易》的研究,对于自然现象的观察和现实生活的体验得出的,不能视为简单地因袭前人。
方以智在论证二与一的关系时,说出了对立而连接的二种方式:一种是本体论的方式,一种是宇宙论的方式。宇宙论的方式指原本为一,由于它内部包含有分而为二的潜能或势用,故分而为二。本体论的方式指一之所以为一,本来由二构成;一即二,二即一;一与二非生与被生的关系,而是一种思辨的结果。方以智在论证天地阴阳等较抽象的范畴时,多取宇宙论的论证方法,而在论证较具体的事物如雌雄、水火时多取本体论的方法。另一些如坎离交济、河洛生克、生死倚伏等属于人的智识的设定时,更是取本体论的思辨方法。如:“太一分为天地,奇生偶而两中参。盖一不住一,而二即一者。”(《东西均·三征》)太一代表宇宙最高最先的混沌体,它是能生偶之奇。一不住一,谓太一由其本具的潜能和势用决定,必分而为二。雌雄、水火等则重在说它们必须在统一体中才能发生作用。离开了对待着的另一方,则
没有意义。本体论的论证重在一本二,二本一,一即二,二即一。宇宙论的论证则重在一不住一,必表现为二。方以智的论述中,以本体论的论证为多。
在方以智相反相因的思想中,对立面的相救相胜而相成是他特别重视的方面。这个观点是说,统一是斗争的统一,只有斗争(相胜)才能达到统一(相救相成)。他说:
天地惟有阴阳动静耳,非可以善恶、是非言也。圣人体道尊德以立法,故名字之。一不住一,故用因二之一,以济民行。因二剔三,二实非三、非二、非一也。举其半而用其余,用余之半皆其半。则所谓相反相因者,相救相胜而相成也。(《东西均·反因》)
这里方以智提出,阴阳动静不是价值观念,而是自然观念。圣人的作用是体认这种自然法则而以之为思想原则。这个原则就是,一是二之一,不是无差别的一。一因二而用,一与二为三。但须合观一、二、三,视其为一个对立统一中的成分。孤立地、析取地讨论,一与二与三皆无意义。因为是一个统一体,举其半而另一半必为所用,此所谓“成不独成”。所以,一个矛盾统一体,必是矛盾的双方互相补充(救)、互相斗争然后互相成就。方以智非常欣赏《中庸》中“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这句话,认为它绝妙地表达了以上矛盾统一的思想。相害相悖是对立面的斗争,并育并行是对立面的统一。凡对立的双方都是互相补充、互相救正的,甚至消极的东西也是积极的东西所以成立的依据,如小人可以磨砺君子,祸患可以锻炼意志,危之然后能安,劳之然后能逸,怨怒然后中和,迅奋必先伏忍。故“反因即正因”。
方以智的反因即正因,是他关于性情、善恶、理欲等方面的主张的理论根据:他主张性、善、理在情、恶、欲中,二者不一不异。以智说:
性馅乎情,理混乎欲澜,犹火与薪,依之即烈。问薪何如,岂能除之乎?不能除而必言除之,适得其平。(《东西均·公符》)
意思是,性在情中,理在欲中,犹火在薪中,不能割裂。情与欲不能除,除则无性无理,但对于情与欲,又不能不言除。不能除而言除,最后的结果是性情理欲得到调谐。方以智反对尽除情欲,也反对放任情欲,认为此皆两偏。克制与放任的斗争,最后的结果是两者的统一。这就是方以智所谓“公符”。公符既指公理,又指现实。而公符就是理想与现实在历史中由斗争而统一,由不谐调而谐调的结果。公理即现实,此亦“凡现实的就是合理的”之意。他又说:
天而人,人而天。继续之初,微乎危乎,成之皆阴承阳,而性在情习中。下地之时,善在恶中,理在欲中,前喻素彩是也。当知素在彩先,而有彩之后,素已在彩中矣。故曰:第一念是善,第二即恶。仁一,而甲坼之芽即二。(《东西均·公符》)
这是认为,就人的性情善恶说,是天和人、先天和后天共同作用的结果。人出生之后,皆既有人性(微)也有人情(危)。性在情中,理在欲中。先天之性是善的来源,后天之情是恶的来源,现实的人皆先天后天不二,故善恶皆有。犹如图画,色彩与素底不二。方以智还认为,既然性善情恶,现实的人是性在情中而得公符,对待它的办法便是不特别在善恶上起意,不起意则善恶双泯,无善恶可言。这是第一义谛。
方以智关于一与二的关系,总的说,是继承了中国古代关于两一的理论,其中一些比较具体的说法直接取自张载。张载关于两一有一十分精彩的论述,他说:“一物两体,气也。一故神(自注:两在故不测),两故化(自注:推行于一),此天之所以参也。”(《正蒙·参两》)意思是说,气中分为阴阳二种对立的势用,由阴阳的统一故气的作用神妙不测,由一气分为两种对立的势用,所以才有万物的化生。统一时有两端在,两端在运化中推行于一。张载还说:“两不立,则一不可见;一不可见,则两之用息。”(《正蒙·太和》)这是张载气论的中心观点,其太虚、太和、神化、性命诸范畴皆从这里推演出来。张载的思想对后世特别是气学派思想家影响很大。方以智关于两一、神化的某些论述有取于张载,但思考得更加精微。如方以智说:
一而神,二而化,正谓化其一,而神于两也。一必用二,无言之行生也;两乃用一,上天之载无地。弄微言而屑越大义,与扶大义而不通微言,皆不知行生之载,全大全微者也。(《易余·性命质》)
“一而神,二而化”与“一故神,两故化”相同,皆一与二为神与化的根据之意。“化其一而神于两”是说,“两故化”是由于两乃一之两,没有一则两之用不会发生,“神于两”是由于一之神必以二为作用。没有二则一之神无发用之地。故“一必用二”,“两乃用一”。一必用二,故天不言而四时行,百物生。两乃用一,故无声无臭之天非别为一物,乃即四时百物。方以智批评的,是偏于一与偏于二两种偏向,弄微言者偏于本体,多形上学之玄论,而遗四时百物。扶大义者则拘守目前,不知天人神化之妙。二者皆只知一端,陷于偏弊。方以智的根本观点是,以二为用,二因一乃神。他说:“因二为真一,执一为遁一,贞一则二神,离二则一死。”(《易余·中正寂场功》)也就是,正确的一,乃表现为二之一。如执一而不知二,则偏于一,此一亦终将不守。方以智的这些思想,论证较张载更为细密,二与一的对立统一关系更加突出,但张载的论证止于两一,而方以智在两一之外,还有大一。这是方以智与张载的重要区别。这个区别的根源在张载以气为最高概念,而方以智则以太极为最高范畴,太极是最高的统一体。所以,具体的两一之上还有生出此两一之大一。
3.“三”在方以智这里,对待之两端的矛盾统一是一个层次,在它之上还有本体与之形成另一层次,这个本体就是生出此对待之两端而又主宰、泯没此对待之两端的绝对的一。这两个层次的关系他用∴(读伊)来表示,∴也叫圆伊三点,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