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协定》给各国在教育市场开放的节奏、程度及具体项目上较大的自主权和能动性,但不难看出条约最大的受益人是那些教育服务输出大国。条约的签订意味着教育自由化程度的增加,为后者的海外教育机构发展铺平了道路,却使发展中国家的教育资金源源不断地加速流入教育服务输出大国的腰包。另外,私人商业机构涉足公共教育,也必然把更多的“铜臭”带进教育领域。例如对在他国办教育必备的设施等要求,会因为与私营机构办教育的牟利目的相违背而被称作是某种壁垒,同时随着自然人流动等服务形式的发展,发展中国家的大批人才向发达国家的流动在所难免。总之,对《协定》的承诺是利弊共存的,对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加入条约就意味着挑战与机会并存,就像是一把双刃剑,善用之,则可以借力使本国教育大力发展;不善用之,则可能使本国教育无立足之地,成为他国的教育殖民地。然而,正像经济全球化一样,教育国际化、全球化是大势所趋,各国教育市场的开放只是时间问题。做出承诺,就等于选择挑战。各国只有根据本国特点趋利避害,才能在国际教育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无论是国内实践还是国际竞争,市场机制的存在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当我们还在书斋中无休止地争论大学教育有无市场的时候,国际和国内市场机制的竞争不仅出现,而且正以前所未有的姿态对我国现行的教育理念、制度和体制等提出了迅猛而严峻的挑战。
在高等教育从社会的边缘走向社会的中心,并日益凸现为人类社会发展的“动力站”和“轴心组织”的今天,大学理念对大学的发展不仅有着潜在的导向作用,而且有着深刻的现实意义;不仅彪炳了不同时代大学发展的方向和时代特征,而且表征了大学发展的本质和内在逻辑;不仅包容和整合了自身与外界的各种需求和矛盾,而且对大学的发展具有全局性、根本性、前瞻性的引领和规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