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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标语”

前跋殊有未尽之意,引而申之。我觉得标语总还是时髦的,咱们不妨也来个两张,区区想贴在东西牌楼的有八个大字,“说自己的话,老实地。”——排字人注意,正文至此已完,以下都是注解。

说自己的话,该跋文中曾言之矣,可不大清楚。譬如说我吃饭,我拉屎,这的确是自己的话了,是文学吗?不是的。为什么不是?再说病人的澹语,睡人的吃语,酒人的醉语,虽一字不辨,的确为某人所特有的,是文学吗?不是的。为什么不是。这都需要一些注疏。所谓自己的话用在文艺上,我以为得加一种限制只八个字,“己所独有,可通于人。”

独有自然不是绝对的,第一,日光之下无新物,第二,绝对的独有,无可通于人之理,显与下文相犯。既然不是绝对的,那没指的是什么呢?不抄袭不雷同之谓欤?然哉然哉!无论是照抄,偷抄,或者虽明明张着嘴说人家的话而看不出抄的痕迹来,都叫抄袭。至于所谓我吃饭我拉屎,的的确确是自己的需要,不是抄袭了,(“因为外国人吃鸡子所以兄弟也吃鸡子,”却是珍奇的例外。)却又是一种雷同。人人都会说兄弟要吃饭,然而岂可以说人人都是文学家,人人都可以做文学家呢。这类供生活上需要的简单话不成为文学的原因,别的还有,雷同至少是一个。若复杂的话,除非有意抄袭,雷同的机会是很少的。然而《文赋》上说:“虽杼袖于予怀,休他人之我先,”古人对于这一点也还是谨慎得绝不含胡。

从正面作想,怕谁都不否认文学的新和创造吧,而新和创造正是独有的另一种说法。能懂得什么叫新,则独有的意义自明;新又谈何容易呢。日光之下无新物,所谓新只是新的结合,新的解释,新的用法而已,换句话说,就是没有的材料只有新的关系。所以我虽指斥种种的抄袭,却同时又承认文学上有所谓“化腐朽为神奇”。二者区别极微,决非没有区别,解人自堪意会的;瑾会不到,指点也是无益。

再说可通,请重读这“可”字。夫可通者可通也,既不是说尽通必通,也不是说不通。凡我说的写的一定要完全通过人人的心眼,这是一种合理的希望,不可尽通,不可必通,这是无奈的事实。不论你的作品话语何等的明白晓畅,然而谁也不担保不会发生误解。所以艺术生活的惟一报酬是寂寞。若不能宁耐这寂寞咬嚼出它的滋味来,那就无异放弃了从事艺术的最好资格。“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万流宗仰的诗圣当时还不免有些怅恨。

反面一想,不通的话也是文学,多们古怪呢。阿毛阿狗尚且说得大通特通,(活像我有菲薄他们两老的意思,这真冤枉!)岂有咱们的文豪反而不呢,决不,决不。上述的澹吃醉语,不抄袭不雷同,明明有个性的,总不算文学上的自己话,其理由准此。——又想起自己来了!无论在那儿,不记得曾忽视艺术和言文的社会性,尽有以前的文字可证,却不知怎的,“蔷薇”上忽来了一刺,蔷薇多刺,或然。

更听见螺州翁说,读者方面颇有病鄙文之难懂的,较翁文盖尤甚焉。我虽有点玩世,对于这事却正正经经大着其急,寝食不安。此虽有辩解之处,却总不失为一种毛病一病的症结在读者,在作者呢,还没晓得,少急之不是一件好事,不是使我愉快的事,读者纳闷更不待言。记得小时候,开蒙老师曾训我以作文四字诀“深入显出”,惭愧古稀之年行将及半(倚老卖老?)依然以文字难懂著称(是notorious不是famous),悲夫悲夫!

难近于不,不懂才糟呢。此难明先生之所以还在担心思也。很少有人懂,或者很不容易懂,还可以用“知我者希则我者贵”等等不长进的话来遮遮羞,至于假如当真绝对没含人懂呢,那可不大成了。虽然作者自己说它是文学,可是谁知道,天知道!为什么不是梦吃?为什么不是胡说?为什么不是醉语?为什么不是!大英阿丽司姑娘抱的小孩子,等到后来变成不多不少的一只猪的时候,干脆把它放到树林里去,说道:“If it had grown up,it would have been a dreadfully ugly child;but it makes rather a handsome pig,I think。”(见《奇境记》猪与胡椒章第六)吾其为漂漂亮亮的猪乎,悲夫!说得如此的“苦脑子”,不在赞美难懂的文字,读者们或者可以相信我一点罢。

何谓老实?想什么说什么,想怎么说就怎么说之谓。这也需要解释,否则又缠夹。譬如以为要吃饭,就说吃饭,要拉屎就说拉屎,必如此表现才算老实;这是一种缠夹。又如简单地说月亮是老实,若说什么鹅蛋似的月儿,眉弯似的月子,甚而至于“闻佩响知腰细”的月姊却是不老实;这也是一种缠夹。因为世上固多看月亮只是并不曾怎么的月亮的老妈子(事见《燕知草·眠月》一文中),却也未必没有真把月亮比做姊妹的李义山,许老妈子说老实话,也得许李义山之徒说实话,这才是公道;然而不幸很少有人了解承认这个道理,即最初《新青年》上所发表新文学的口号,关于这一点也着实有点缠夹了。讲到这件事,可算文学史上一段伤心,当时何等轰轰烈烈,想把旁行斜出抬举起来,化为康庄大道,曾几何时,遭逢新古典派与普罗阶级的夹击,以致壁垒沉没,队伍哗散,岂不可叹可羞!虽曰天实为之,亦人谋之不臧也。大家都知道应当老实地说自己的话,可是什么叫做自己的话,怎么样才算老实,似乎未曾细想过,以为我的事总是真的,我的话总是对的,坏就坏在这个上面了。

老实也就是忠实,忠实就是诚。《易传》日:“修辞立其诚。”诚之一字,的确点出修辞的所以然,即如《诗大序》及《礼记》上的“言之不足”,也是一种妙解。下文都在发挥这些意思,大有策论之风哩。

想要老实地说话又说不大出,诚与不足联合之谓。何以会说不出?技巧之未驯与情思之过厚,二者必居一于此。技巧与情思之关系,只是追,只是追不着(说详《杂拌儿》《文学的游离与其独在》)。情思愈深厚的,说不出的痛苦也愈大,所谓“仁者其言也讱”,就是这个缘故。说不出,偏要说,只有勉力磨炼他的技巧;技巧进益以后,追源是追不着的,却总可以加增一些逼近的程度,也未始不是一种成功。他且以为这是在天下后世的面前,表现他自己一条最好的捷径,又何敢巧立名目迷误来学呢。至于有人以假货蒙混,当然另是一回事,殊无何等牵连,哪一派没有流弊,哪一家没有冒牌。

举两种表现上不见得老实的修辞方法为例:一是丽,词藻典故;二是曲,艰深晦涩。流弊固多,其初义也是颠扑不破的。问题不在乎这种做法可不可,而在乎它的张本(data)的有没有。有了张本,不这么做不行;没有张本,自然不必这么做,勉强要这么做也不行。这最明白,没有缠夹的余地的。若压根儿要连同张本先去经过时代的核准,否则严禁,这是一种非理性的迫压。

关于词藻,典故,曲的表现,详言之宜各为一文非此能尽,现在只举一点端倪。词藻的妙用,在乎能显示印象,从片段里生出完整来。有些境界可用白描的手法,有些非词藻不为功,这个道理自然也有人理会得。依我个人的偏嗜,词中的温飞卿是很懂得用词藻的;六朝文之所以大胜唐宋四六文者,会用词藻至少是一原因。词藻,文学的色泽,也是应付某种需要而生,并非无聊地东涂西抹,专以炫人耳口为业的。俗滥是不善用之故,不是词藻本身的毛病。说到典故,恐怕挨骂的机会更多。炫耀,敷衍,替代,有人误认这些个为它的真义,所以大声疾呼地“无条件打倒”;可是它的真义假如不在此,那就近于无的放矢。典故每是一种复合,拿来表现意思,在恰当的时候,最为经济,最为得力,而且最为醒豁。有时明系自己想出来的话,说出来不知怎的,活像人家说过的一般;也有时完全袭旧,只换了一两个字,或者竟一字不易,搬了一回小家,反而会像自己的话语。必须体验这些甘苦,方才能了解用典的趣味与其需要。大概可以不用词藻典故用了反坏的,宜绝对不用;用了而意思依然不见好,也不如勿用;若一用了,便大妙而特妙,则宜大用而特用,决无有意规避的必要。

《人间词语》里有这么一节:“词忌用代字,美成《解语花》之桂花流瓦境界极妙,惜以桂华二字代月耳。”王先生的话我常是佩服的,此节却颇可商量。说做词非用代字不可固非,说什么“忌用”也不必。如桂华之代月,在此实含有典故词藻两种意味。周词原作上片是:“风消焰蜡,露沮烘炉,花市光相射。桂华流瓦。纤云散,耿耿素娥欲下。衣裳淡雅,看楚女纤腰一把。箫鼓喧,人影参差,满路飘香麝。”这是实感与幻觉之错综。首三句,以实在景致起。桂华句为转折之关捩,不但状月光之波动,且仿佛感触月中桂子的香,情味渐近实幻之间。下文落人幻境,“素娥欲下,”才一点不觉突兀;否则月色一好,嫦娥就要思凡下界,未免太忙哩。想象中的素娥也还是陪客,再转出事实上的楚女来,而“纤腰”仍用上述玉溪诗意,双绾月姊,尤为巧合。自此以下皆记实事,妙以“飘香麝”作结,遥应上文“桂华”,给我们以嗅觉方面,实幻两种的交错。清真之词工细绵密之甚,都此类也。依此作释,则桂华二字义别于单纯之月,不可径相代,明矣——且词调方面,美成或更有苦心,王氏也未注意。试想月华二字何等平常,清真岂不想到在此依调法似以去平为佳,《词谱》载秦少游词用“画楼雪秒”,诸家间有用上声字者,终以用去为多。杨和词“翠檐铜瓦”,方和词“风楼鸳瓦”,俱遵用去声,亦可参证。

文字写了一小半,得难明先生电话,嘱到某处阅卷,头昏脑倦之后,不免又来咬嚼。他举示李易安的“诗情如夜鹊,三绕未能安”为用典之一例。诗情之徘徊宜有此等境界,恰好又通用这典故把它达出。假如不用典,把原句改为“诗情如夜鸟,环绕未能安”,通也是通的,却苦平庸;若说“诗情如夜鸟,三绕未能安”呢,未免又病生硬,况且还脱不了典故的范围。总之,何必呢,不如老实用了典的干脆。)她当时之感究竟如何不可知,依所留下的成绩而论,我们今日岂不可以相信,她已经竭忠尽智地挑选了一种最逼近实感的表现,这还有什么可非议的。文学,精严地说,只应该有一个解释,就是它自己。是谓独一。

词藻典故不妨说曲的表现之一种,而曲的表现却非二者所能尽。依我见大概三分之,复杂朦胧违碍是也,亦俟异日专文论之。复杂则不清,其词缴绕;朦胧则不醒,其词倘祝;违碍则不敢,其词遮掩,三者固各有所蔽,非文词之至者,而其不悖于修辞立诚之通则,则一也。有了一种心境,就应当有一种相当的文字去表现它,人家能懂最好,不懂也只好由他。这个不懂,与其说由于文字的障碍,不如说是心境的隔膜。人与人的相互了解是有限的,更有什么好法子呢!“辞达而已矣,”天下之公言也;幸而得达,作者读者所同愿也;不幸而不达,作者读者所同恨也。我辈不能尽通古人时贤之意,岂可望天下后世尽通我辈之意哉!

曲的表现每造成不可懂的文风,然而又有区别:艰深,晦涩,与没有意思是也。艰深者,作意遥深,言厄于意之谓,乍看似不通晓,细按则条理分明,虽未必就是第一流,却不失为高等的文学。晦涩者文词芜杂,意厄于言,所谓深入不能显出,一看固然不懂,再看还在渺茫,即算它是文学吧,也决不是很好的。艰深是一种没奈何,好比文学的本身病;晦涩是可以救药的。类似艰深的一种外感而已。我们没法化艰深为不艰深,应该有法化晦涩为不晦涩,二者性质有别,不是难懂程度深浅的问题。至于没有意思,那就是没有意思,更无第二个说法二左看也不懂,右看也不懂,看杀也不懂,这有什么可说的:他叫它什么,我们跟着叫它什么好了,责任当然由作者自负。

三者之外更有一种,以艰深文其浅陋是也。意思原是很浅近的,既非艰深,也非没有意思;表现方法是故意的迂曲,所以又不能算晦涩。这种冒牌,只好请主顾先生们自己小心点吧。凡开陆稿荐王麻子的招牌上都写着“真”,“老”,“真正”,“真正老”,对于主顾真麻烦哩,可是有什么法子呢。因为开店的想自居于真正老牌,这是一种人情。岂有自己声明了“我冒牌”而后冒牌的。

以文字难懂著称的我们将居于何等?谁知道!将自居于何等呢?谁好意思说——纵然“戏台里喝采”原是颇有意思的事情。匍伏于道统之下,飞奔于时代之前,我们虽有所不屑,自欺欺人,倚老卖老,我们又何敢呢;这已大有“戏台里喝采”的味儿了,还不如就此“打住”的好。

一九三○年九月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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