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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荒野的呼唤(12)

它们就这样向前奔跑着,不去管时间,也不在意跑的路程。布克只感觉到气温慢慢升高了,因为太阳逐渐地升高了。

那阵阵呼唤所要表达的意思,布克直到现在才弄明白了。它高兴到了极点。布克有一种朦胧的感觉,自己很久以前也曾和其他的兄弟这样奔跑。那是一片原野,宽阔得没有边际,它们肩并肩,步伐一致地迈步跑向前去。脚下的土地又松又软,头顶的天空蔚蓝一片,而它们是那么的自由自在。

一条小河出现在它们面前。于是它们停下来喝水。就在这时,布克的头脑中闪现出桑迪的身影。布克不由得愣住了。它蹲坐在了地上,一动不动。

那匹野狼喝完水后又跑了起来,它的目的地是那呼唤声的所在。可它光顾自己跑了,过了好长时间,才发现身后没有布克的身影。于是,它又跑了回来。它嗅嗅布克的鼻子,为了让布克继续向前行进,它又做出各种亲密的动作。

可让它失望的是,布克不但没有给予回应,反而慢慢地往回走去。

布克还在犹豫是否要回去,所以一开始它走得非常缓慢。但是,一会儿之后,它就下定了决心。于是飞快地奔跑起来。

(第三节)体内的野性生长

最后,在桑迪的爱和荒野的呼唤之间,布克选择了前者。现在,布克最想做的事,就是扑到桑迪的怀里。

就在布克往回跑的时候,那匹野狼也跟随在它的身边,并低声地哼叫声,就像是在劝说布克。可一个小时过去了,布克依然不为所动。那匹野狼无能为力了,只好蹲下身,对着天空长嗥。声音中透出的悲凉味道,让布克的心为之一震,忍不住打了个哆嗦。即便如此,它仍然没有停止前进的步伐。随着它渐渐走远,身后的嚎叫声也越来越弱,直到再也听不到了。

最后,布克终于跑回了营地。当它走进木棚屋的时候,桑迪正在吃午饭。

布克看到桑迪欣喜若狂,马上就扑了上去,态度热情得就像是看见了久违的亲人。它扑到桑迪的身上,在这儿抓一下,又在那儿舔一口,还张开嘴向他的手上咬去。桑迪一边前后晃动着布克的身体,一边咒骂出声,不过语气中满是爱怜。

接下来的两天,布克和桑迪形影不离。不论白天还是夜晚,都跟随在桑迪的左右,眼睛随着桑迪身影的变动而变动。

如果桑迪干活,它就跟在后面寸步不离。如果桑迪吃饭,它就趴倒在地紧盯着他。如果桑迪睡觉,晚上它得亲眼看到他钻进睡袋,早上还得看着他出来。布克就这样守护在桑迪的身边,哪怕是一分一秒都不肯错过。它害怕,一不小心桑迪就不见了。

但是,这样的生活只持续了两天。因为两天后,那种呼唤声又重新响起,声音极为紧迫,紧迫到超越了以前的任一次声音。在那片面积宽广的森林中,布克和那匹野狼曾并肩奔跑,那时它的心中满是欢喜。听到这种呼唤之后,布克的心中又涌上了这种欢喜。虽然那种声音让它的心情再也不能回复平静,但是布克却被吸引住了,不由自主地,它又跑到了那片森林。令它极为失望的是,那匹野狼并没有在那儿。晚上,它整夜都不睡觉,只为了再次听到那匹野狼的叫声。那声音是那么的凄凉,让布克的内心为之颤动。但是,它却一直没有出现。

于是,布克就睡到了外边,这样它就可以更方便地去寻找那匹野狼了。有时候,它会离开营地好几天。其中有一次,它在那片森林中停留了一个星期。在这一个星期中,它就在树林和溪水的附近来回晃荡,可最终,它的那个朋友都没有出现。

布克徘徊着,为了填饱肚子,它学会了猎杀其他动物。

它曾杀死过一头大黑熊,事情发生在一个宽阔的河岸。那一次,布克来到河岸,想要捉大马哈鱼。正好一头大黑熊也在那儿。倒霉的是,那头熊捉鱼的时候,太粗心大意了,以至于眼睛被蚊子叮瞎了。于是,它大发脾气,一边大叫一边乱跳,声音里充满了绝望。大黑熊的叫喊激起了布克内心的凶狠。于是,它就和大黑熊进行了一场你死我活的搏斗。

那场搏斗十分危险,但却验证了一件事情,那就是布克完全有能力独立生存。因为它不仅具有强大的力量,而且具备英勇的性格,即使所在的环境十分恶劣,只有强者才能继续生存。对自己的这种生存能力,布克十分自豪。从现在的情形来看,布克是个猎手,它非常凶狠,而它的任何一个举动和肌肉,都为这一点做出了最好的证明。

布克的强健体格遗传自它的父亲——圣伯纳狗,而它的优美体形,则来自它的母亲,一只牧羊犬。另外,它有一张大嘴,呈长筒形,比任何一只狼的嘴都要大。它的头也非常大,一般的狼还真比不上。它嘴巴和眼睛上都有棕色的毛须,但屈指可数,它的胸前长着白色的斑毛。这些毛发还能说明它是一条狗,要是没有了它们,它就是一条不折不扣的巨狼了。

布克的体形卓著。它不仅性格狡诈,而且反应灵敏,这些都是狼所具有的特点。它的先天条件非常优良,后来,在残酷的生活环境磨炼下,它野性十足。现在,它的生命力正处于巅峰状态,浑身上下活力四射。

如果遭遇危险,那些爱斯基摩犬会以飞快的速度跳起,准备防守或者发起进攻。它们的反应都非常灵敏,但和布克相比,它们可就差远了,因为布克的速度要比它们快两倍还多。每当布克看见一个动作,或者听见一种声音,在一瞬之间,它就会完成判断和应对这两个不同的动作。

有一天,当布克走出营地时,桑迪看着它的背影,忍不住口出感叹:“在这个世界上,再也找不出第二条像布克这样的狗了!”

而他看到的只是布克平时的样子。它一走进森林就完全改变了。而变化之后的布克,桑迪却一次也没有见到过。

对布克来说,森林里的氛围十分神秘,在这种气氛的影响下,布克的天生野性暴露无遗。

虽然它还是一条狗,但是,进入森林后,在主人面前表现出来的顺从已经荡然无存,现在的它,毫不夸张地说就是一条野狼,不仅狡诈,而且凶狠。每当看到其他动物的时候,它先是像个猎手般悄悄前行,来到有树荫的地方,然后改为爬行前进,就像蛇一样的狡诈,接下来,它就要偷袭了。

而这只是它捕获猎物的一种方式而已,除此之外,它还会有效地利用掩蔽物。当松鸡入窝,或野兔熟睡时,布克就会在掩蔽物的掩护下,对它们进行猎捕。

小金花鼠的反应十分敏捷,即便如此,它们也有落入布克手中的危险,因为要是它们逃跑的时候,稍有延迟,那它们就再也别想爬到树上去了。

在布克看来,池塘里的鱼的游行速度都十分缓慢,海獭虽然懂得在海岸修筑堤坝,但是它们也不够细心。总之,不管其他动物的反应再怎么灵敏,最后,它们都会成为布克的口中餐。而要做到这一点,对布克来说,简直是不费吹灰之力。

每当吃自己捕获的猎物的时候,布克都十分高兴。另外它还非常享受捕获猎物的过程。对它来说,那个过程惊险万分,在让自己感到紧张刺激的同时,也深深地迷恋其中。因此,很多时候,它都不急于马上捉住它们,而是先故意放跑它们。布克最喜欢做的事,就是看着它们在逃跑的同时由于惊慌、恐惧而发出叫声。

转眼到了秋天。山谷中来了新客人——麋鹿,它们一批接着一批地从高山上下来。冬天的时候,山谷的气温会相对暖和一点,所以它们准备在此过冬。

就在麋鹿大批下山的时候,也有一些小鹿因为种种原因而落在了队伍的后面,在一个很偶然的情况下,布克曾捕获过其中的一匹。

自此之后,它的心中燃起了一股征服麋鹿的强烈渴望,即使那些麋鹿的身体要比自己大上几倍。它有一个愿望,那就是有朝一日可以和它们进行一场搏斗。每一天,它都在期待着这个机会的到来。

功夫不负有心人,这一天终于到来了。

那天,布克走到了一个小溪的源头。当它正在分水岭上四处游荡的时候,看到了一队麋鹿。它们声势浩大地走过布克的面前,大概有二十多只。

走在队伍的最前面的是一匹公鹿,负责领队。它重约一千三百磅,身高超过六英尺,头上的角非常大,模样就像是手掌,但是上面的分枝却有十四根之多。它的脾性粗暴、凶横,就连看着布克的目光,都透出一股狠毒。

对布克来说,这个对手不仅体格强大,而且性格凶狠,但这也是布克一直想要找寻的。所以,那头公鹿的目露凶光,不但没把布克吓跑,反倒激起了布克心中的好战情绪。它积极准备着,想要和公鹿进行一场搏斗。

天性使然,布克知道要想取得胜利,自己首先要做的是让那头公鹿脱离鹿群。话虽如此,但要做到这一点,却也没有那么容易。

为了避免遭到袭击,布克先和那头公鹿拉开一定的距离,然后就围绕着它大叫起来,一边叫,一边不停地跳跃,想要以此来激怒它。

而结果正如布克所愿,那头公鹿对布克的所作所为十分生气,忍不住大发脾气,向布克发起攻击,完全没有考虑到后果。

布克见状,就做出一副不敌的样子顺势后退。

那头公鹿十分愚蠢,不知道这只是个圈套,而且是专门为自己而精心设计的。于是,在布克的错误诱导下,它慢慢地离开了队伍,越走越远。

刚开始的时候,为了让那头公鹿回归队伍,队伍中一些较年轻的公鹿也跑了过来,它们两三只一起,帮助它们的领队共同对付布克。

但是,布克却不是那么好打发的,它具有顽强的忍耐力。大多数情况下,它都在鹿群两边搞一些破坏活动,为它们的前行设置障碍。只要抓住机会,布克就会对它们发动攻击,而且每次攻击的方向都不相同。而它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要让整个鹿群处于愤怒的状态下,从而自乱阵脚,这样一来,那头本已离开队伍的公鹿,由于气愤更加没有顾忌了,就算想返回队伍,也没有那个时间理会了。

太阳一点一点地落了下去,夜晚就要来临了。

寒冷的冬季,也在一天天地靠近。在这种外在条件的影响下,鹿群最想做的事,就是以最快的速度到达地势较低的山谷,因为那儿的温度相对要高。

但是,就在它们迁徙的过程中,布克出现了,不仅对它们的行程横加阻拦,而且还不依不饶。要想摆脱掉它也绝非易事。

只有在鹿群的整体生命或幼小的麋鹿们的生命面临危险时,那些年轻的公鹿才能一拥而上,但是现在的情况却并非如此,因此,它们即使有心相帮,却也不能坏了鹿群的规矩。

所以,出于对所有麋鹿负责的态度,鹿群做出决定,放弃领队继续前行。

太阳落山了,天边还有些微光。这个时候,鹿群已经越走越远了,那头公鹿被抛在了后面。它的头耷拉了下来,看着它们远去的身影,心情十分沮丧。

好多次,只要那头公鹿一往前追,就会被布克拦住。布克总是站在它的前面,而且还不停地摇晃着头,用它那冷酷的獠牙相威胁,步步紧逼。所以,它的每次尝试,均已失败告终,除了眼看着它们远去,它别无办法。

想当年,它也英勇无比,经历过无数激烈的战斗。现在,虽然眼前的这个家伙身材矮小,身高还不到自己的膝盖,但是,让自己意想不到的是,在它的身上,自己却看到看死神的影子。

自从看到鹿群远去,布克就紧盯住那头公鹿。不管是白天,还是晚上,它都寸步不离地跟随着,不让它有休息和进食的机会,就算是水也不让它喝一滴。最后,公鹿在极度饥饿和干渴的折磨下,开始奔跑起来,就像是发了疯一样。

对它的行为,布克不仅不加以阻拦,反而放任不管。公鹿在前面跑,它就在后面跟随。它把这当成了一场游戏,而且乐在其中。

疯狂的奔跑让那头公鹿疲惫不堪,于是,它不得不停下脚步。就在它气喘吁吁的时候,布克也停了下来,而且就躺在它的旁边。如果公鹿没有其他的举动还好,如果它想要寻找食物,或者喝水,就会遭到布克的猛烈攻击。

在布克的步步紧逼下,那头公鹿的脑袋低垂得一次比一次厉害,就连迈动脚步也越来越勉强了。

布克那鲜红的舌头长长地伸了出来,就算是喘息,它的视线也没有从那头公鹿的身上移开分毫。那头公鹿就要支撑不住了,这一点布克看得非常清楚。

那头公鹿竭尽所能地不让自己倒下,即便如此,它也只坚持了三天的时间。第四天夜里,它再也支撑不住了。

公鹿死后,布克在旁边待了一天一夜。在这期间,它除了吃就是睡,偶尔地也会起来活动活动身体,但活动的范围也仅限于四周。

养精蓄锐之后,布克这才转身向营地跑去。桑迪他们还在那儿等着它呢。

(第四节)桑迪死去

布克快乐地向前奔跑着,脚下就像长了翅膀一样。几个小时过去了,一个又一个森林被抛在了身后,尽管其中的一些它并没有走过,但是有一点它十分确定,那就是自己没有迷路。布克判断方向的能力,就是和指南针相比,也要略高一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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