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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维尼·卢梭三更半夜,就爬起来去重新发明电灯泡了。

其实不过是在地下室里就着煤气灯和蜡烛瞎忙活而已……挺滑稽的,是吧?……他就这样围着一圈圈铂线、鈦线、镍线和铜线,像模像样地干了半天,直到右手的每一根手指都被烤得体无完肤才善罢甘休。只是弄出来的东西持续照明都不超过十一秒钟,要不然,就是忽明忽灭,或者干脆直接爆掉了。

上个星期,维尼把爱迪生试验过的八十四种灯丝全都试验了一遍,每一步都完全仿照爱迪生的步骤……给每一样材料重新切割、固定、通电、再断开。这些实验都在一个复制的爱迪生时代的真空管里进行,这还是他特地向蒙特利尔一家奇怪的公司定制的。但到目前为止,他也没有完成爱迪生实验的十分之一,而且他已经感到挫败和绝望了。他把钨丝固定在管子里,封上口,又把它连接到电池上并打开开关。电灯亮了,但没过几秒钟就开始忽闪忽灭,最后还是爆掉了。维尼扯掉护目镜,无奈地再一次拿起东西打扫残局。

爱迪生和他的助手们尝试过一千两百种材料……包括胡须、纸牌和钓鱼线……直到最后才找到一种真正合适的灯丝。一千两百种啊。

维尼越尝试爱迪生所走过的道路,就越感惊讶。他想知道,一个人究竟有着怎样顽强执拗的性子,才能把每天所面临的无数次失败和打击,转化为前进的动力呢?

爱迪生发明灯泡的时候才三十二岁。才他妈的三十二岁啊,还没有维尼一半大呢!维尼仔细看过他那张肖像,画上的他表情无比坚定……他就是那个具有远见卓识的巫师,是他照亮了现代世界;但也是个史无前例的卑鄙小人,他将所有功劳独揽于一身。而维尼的想法越来越倾向于后者。没有哪个人能单独发明音乐和动画产业,拉线娃娃和另外一千多项发明创造也就无从谈起。如果没有爱迪生,这一切还要多久才能实现呢?这个问题值得思考一番。如果把这个该死的美国佬踢出历史,那么像他这样研究出灯泡、创造了奇迹、开启电力革命的人,可能还要等到下一代才能出现吧。唱片业呢?可能要更久吧。而完成这件事的爱迪生既没有受到过任何教育,耳朵也几乎听不见,还半途辍学了。他甚至不够世故,所以意识不到他所设想的、将要和助手从事的事业,是多么的难以企及。这可能就是爱迪生式的遗传基因吧,可能也是所有的科学巨匠都具有的厚积薄发的能量吧……而且都是典型的美国式的!爱迪生、福特、盖茨,哪个不是如此呢?这些人表面看起来都不是那么聪明,大概只有靠近一点才能发现他们是多么的与众不同吧,是不是呢?可能不光美国人如此,全世界大部分发明家都应该是推动社会进步的非凡黑马吧。这是维尼做了一上午实验所总结出来的道理。没有启蒙,没有荣耀,没有天机,只有金属和留在嘴里的余味。经过这些将他的耐心消磨殆尽的无数次尝试之后,这便是他所学会的一切。维尼把钨丝从单子上划掉后,突然觉得筋疲力尽。

去他妈的爱迪生。

他拖着沉重的步子向楼上走去,腰间传来一阵阵剧痛,爬上楼后才发现早上的阳光是如此的剌眼。他服了十一粒药丸又煮了一个鸡蛋,然后把电视打开转到CBC台,记得上次有个节目还没有看完,这个半点会播出下半集,结果他看到的是新闻。太无耻了!看完后他想道,如果这回他有接到电话,他知道自己该说些什么。那些妄想狂是对的!他也是这么对他们说的。或许他还可以提一下前天晚上接到的范德库尔那个孩子发来的反常信息。说不定皇家骑警队会认为这很有趣呢。现在不是他们何时过来的问题,他心里喊了一声。啊,他们已经来了!

可为什么他的电话到现在都还没有响呢?他不停地给大学里的朋友和《温哥华太阳报》打电话,都没有人接。他又发了十三封邮件,然后坐在那里焦急地等着,几秒钟不到就把邮箱刷新一次。可是除了一个住房贷款推销广告和信用卡的诈骗邮件外,他什么都没有收到。他又给大女儿妮可打了一个电话,可是她正忙着接待客户。周围一片寂静,此时厨房的时钟滴答声听着也分外诡异。他只好去研磨速溶咖啡豆,希望能打破这种寂静,并又连着喝了两个双人份的咖啡。他反复重播这则新闻,声音放得很大,希望能帮自己找到置身其中的感觉。他又跑到泥泞的廊檐上,来回踱着步子,手里还抓着昨天剩下的一半大麻,表情一阵抽搐,那模样好像脸上的骨头被韧带绑得太紧似的。

他上上下下摸着衣服的口袋,找着打火机。忽然,他听到有人在动花园浇水用的水管,抬头一看,原来布兰登·范德库尔的父亲又在刷洗他那辆大卡车呢,好像如果任由这辆蓝色福特车变脏了,就跟整夜把国旗挂在户外一样,都不是美国人的风格。

诺姆的身躯看着比以前更加庞大,胸膛好似有一米厚,脑袋也像一块大石头。这让维尼想起了某位苏联的领导人。而所有这些却让这位奶牛场主更喜欢自己那只有毛病的左腿。维尼一步步小心翼翼地走下门廊前光溜溜的台阶,开始冲着水沟那边喊去。

诺姆不确定除了自己的名字外,他还听到了什么,无非是什么“美国人”以及一些脏话吧。他大概知道是谁在喊自己,所以故意不去理睬。可是那边仍旧不肯罢休,还在那里不依不饶地喊着。

倒霉的是,诺姆在车道上刚好能听到维尼在廊檐下的大喊大叫。那个教授住的地方和他隔着边境公路、水沟还有零号大道,尽管如此,他仍旧是距离诺姆最近的邻居……如果他们也算是邻居的话。他们两人的家,原本中间只隔着一条边界线而已,后来几个加拿大人把附近的土地出让了,结果诺姆农场的前面就变成了一个小型郊区。不要理会那个教授,他心里想道,无视他。可最后,诺姆还是极不情愿地关上水管,转过身去对着水沟另一边。他转身的动作十分僵硬,仿佛自己的腿已经被钉在了桩子上。他的眼睛瞟向别处,那模样看着非常困倦无力,就像昨夜喝了一杯咖啡到凌晨三点还没睡着一样。“你今天又要说我们什么,维尼?”“你没听到我在说什么吗?”维尼用一个冲浪板形的打火机点着了那根短粗的手卷烟,“你当然没有听见。反正你总是对的,不用知道我在说什么,是吧?好啊,你家的缉毒官昨晚跑到温哥华去了,他说阿姆斯特丹咖啡馆的主人做的生意不干净。对,他就是这么说的:不干净!加拿大广播公司都播报出来了!”“不然呢,那他应该怎么说?”诺姆漫不经心地答道,故意把音调拖得很长,心想这个话题肯定只是铺垫,下面的讨论应该更加火暴。

“你还没闹明白是吧?”维尼歪着脑袋,他的脖子还没有诺姆的手腕粗呢,他又往左边挪了挪,想借着太阳光看清楚诺姆的眼睛,“你的口气好像我们的土地也是你们的一样!”诺姆仔细瞅着维尼那乱七八糟的新胡子。一个礼拜前,他留着马克思式的山羊胡;再往前一个月,他的胡子还刮得干干净净。天知道他多么希望这个教授退休以后还能过着和以前一样的生活,可现在的他就像一个上了年纪又不停换装的亡命之徒。他身上没有一个地方还像维尼·卢梭了。他的事大家都听说过了……靠着教授的工资夜夜醉生梦死,喝着五十美元一瓶的红酒,醉醺醺地进到他那个温室里。莫非维尼在里面种植土豆?他这个教授可不是一般难搞,反正诺姆是对付不了。和两年前他扔下的那颗“原子弹”相比,星期天时他在门口插的古巴和伊朗国旗都只是让人讨厌的小儿科而已,算不上大剌激。“美国政府执行血腥的外交政策直接导致无辜的美国人丧生!”说了这些话,他非但不道歉,还对每个打来电话的好事记者都重复一遍血腥啊!血腥!因此,德克·霍夫曼干脆也写了一个牌子……“卢梭是恐怖分子”。当然,卢梭也不甘示弱,在门外挂了一面国旗,让它在狂风中飘了好几天,直到后来大家才认出来那原来是面格林纳达的国旗。

“你想想,如果一个加拿大官员,任何一个官员--随便哪个吧,比如我们的贸易官员、垃圾官员,或者是寻宠物官员……跑到你那边横行霸道,”维尼喊道,仿佛他的听众远不止对面这个意兴阑珊的美国奶牛农场主,“还叫嚣着骂你们那边的哪一家店主见不得人,你会怎么想?”“你刚刚说了,他指的是店里的生意……而不是店主……见不得人吧。”“诺姆,这有什么分别吗?”一缕薄薄的烟从他们之间的水沟上空缓缓升起。“我知道你觉得所有的大麻都是狗屎,但是你能理解要是没有半克这种‘臭鼬三号’MC-9型大麻,我的日子是多么难熬吗?”诺姆咳嗽一声:“可是你今天吸这个臭鼬好像也不怎么管用嘛。还有,你非得在这里吸吗?”诺姆感觉自己的头顶已经开始冒青烟了,可是他知道维尼还没有把真正让他暴怒的事情说出来。“你非得这样作秀吗?”他问。

维尼吐着烟雾,面带微笑,露出满嘴的黄牙、浮肿的双眼直视诺姆,问道:“简奈特怎么样了?”诺姆此刻真想转身离去,而不是站在这里,闻着从水沟对面飘过来的非法二手烟。自从很久以前海关在他的记录上写下“酒后驾车”并把他遣返回国后,他就再也没有跨越水沟跑到那边去了。诺姆发誓此生再也不踏入加拿大半步,虽然他在那边从小玩到大,也曾开着拖拉机到水沟那边帮忙犁地。刚刚结婚的那会儿,在夏天的夜晚,他也经常徒步走到阿伯茨福德给简奈特买她最喜欢的巧克力闪电泡芙,回家经过海关的时候,简总会举着手里的泡芙朝海关晃晃,看着倒也挺像吃了一半的护照。“她挺好的。”诺姆终于主动说了一句话,心里不确定教授为什么要打探他妻子的状况。

维尼点点头,说:“哦,那祝她好运吧。”“谢谢。”诺姆嘟囔了一句,他讨厌自己这样的回应方式。他知道自己应该询问一下维尼的身体状况,但是他从来都不知道多发性硬化症到底是什么病,听起来像个电力问题。时机已经过去了,现在再回头去问这个问题反而显得有点愚蠢。而且,他心里还是怀疑教授这样和他套近乎是个骗局。尽管如果你仔细看看维尼,如果你忽略他朝气蓬勃的头发、滑稽的傻笑、目中无人的眼神和盛气凌人的语调,你就会发现,这个人身上除了那副一折就断的干瘪身躯,什么也没剩下了。

“你家的牛好些了吗?”维尼试探性地问道。

“有些好了。”诺姆从水沟旁向后面退了退,心里惊觉他怎么知道他家的牛生病了?

维尼显得有些吃惊,说:“或许你可以尝试停用抗生素,你觉得呢?因为这样也可能会杀死有益菌,而且还会让它们肠胃的机能失调,你说是吧?”“他们是奶牛,”诺姆说道,懒得提醒他治疗乳腺炎用的是杀菌剂而非抗生素,“他们有四个胃呢。”维尼吁了一口气,笑了起来:“我可以问你一个问题吗,我的朋友。你觉得为什么每年会有两千万美国人吸食大麻呢?”“教授,我记得我们好像以前讨论过这个问题了吧?”维尼总是像自动点唱机一样重复着他的长篇大论。每次谈到这个话题最后都会扯到其他问题上,比如,他们会讨论所谓荷兰人的毒品法有进步不过是个偌大的讽剌,因为山谷里那些荷兰移民都十分因循守旧。而且,这总是让诺姆感到非常羞愧,因为他对那些历史悠久、人人皆知的地方几乎一无所知。貌似除了诺姆以外,每个人都去过阿姆斯特丹,然后回来和他说那些站在窗户里的妓女,每次他都只好含糊地点头称是,不想让人看出他从来没有去过那里。哪怕只是听到喜欢使用元音的荷兰语都会让他感到不安。他感觉左脚下面的石子路十分硌脚,只要再往后迈一步,他就可以把重心放到那个正常的脚跟上,之后就可以顺利走开了。

“那么,”维尼忽然提高了声音,“还有两百万每天都吸食大麻的美国人呢?他们就该坐牢吗?诺姆,大麻不是那些什么社会学家或同性恋发明的邪恶玩意儿。看在上帝的分上,它是有机的!它是有……机……的野草啊,在美国每一个州的野外都有生长啊。华盛顿和杰弗逊都种植过这个,是吧?华盛顿和他妈的杰弗逊……”“我刚才说了,好像我之前已经听你说过这些了。”诺姆试图把语调变得更友好一些好结束这个话题,“我觉得我们这边禁止它是有原因的。就这样。”“你说得对,原因就是你们的头头脑脑都是胆小鬼,你家的缉毒官是个鲁莽的傻子,你们很多人不仅仅恐惧同性恋和外来人,而且还惧怕看到别人幸福!”“我明白了。”诺姆叹了一口气,两条胳膊交叉着横放在胸前,手握成拳头。他看到有三只鸟停在维尼头顶上的电话线上。诺姆盯着这些鸟,真希望它们现在就拉屎下来:“维尼,如果说我们让你对你的习惯感到不舒服了,那只好抱歉了。但是……”“药……品,知道是什么意思吗?它是合法的……在这儿……它是医生,就像我的医生所开的处方药。它是药……品!我能问你……”“不止这样吧。”诺姆感觉自己开始要冒火了,“这是你们的新买卖吧,难道不是吗?”维尼猛吸一口那根快熄灭的大麻烟,脸登时变成了猪肝色。他指着诺姆家后院的牛棚说道:“走进那个古董很能满足你的自尊心吧?”诺姆没想到自己的声音居然还能这么冷静沉着:“用这么大的牛棚来培养你的自尊心还绰绰有余吧。”他转身从水沟旁走开,嘴里吼里咕噜地骂着自己,不应该发脾气的。膝盖里面一直在跳,这让他心里更为火大。维尼·卢梭,你去死吧,他在心里诅咒着,去死吧,带上你那半张开的--嘴。

“你们这些人本来只知道把大麻放在止咳糖浆里,直到看见墨西哥人用它逍遥快活,才和他们学的!”维尼大喊道。

诺姆很想往他嘴里塞进两块大红岩,好让他闭上他那臭嘴。谁知道抬头往街上一看,才发现苏菲·温斯洛正站在自家的院子里听着呢。当然了。现在这儿除了一个教授还有一个听众呢。

“我知道这些天你儿子正在保护美国呢,提防我们这些危险的加拿大人吧!”维尼仍旧在那儿大吵大嚷,“他昨天晚上值班的时候,还给我打了两通电话呢。我猜是你通知他打的吧!”维尼不依不饶,声音越讲越高,“他最好先弄清楚自己什么该管,什么不该管!否则,我就起诉他,让他离开他妈的美国边境巡逻局!”诺姆转过身来盯着他,使劲嚼着口香糖,仿冒的肉桂剌激着整个味蕾,然后又转身回到他这边的沟沿上,眼睛死盯着这个瘦小的教授。“不要和我提我儿子。”他的音量大小仅能盖过雪水滴滴答答的声音。

“大家好歹邻居一场,别怪我没有提醒你,”维尼用那种司仪般的声音回答道,“我也是一番好意,帮你打开视野让你眼光放远一点而已。”诺姆差点昏倒过去,他只好把双脚张得更开一些,好让眼前的景物重新聚焦。好了,现在看得比以前清楚些了。一片片正在融化的雪闪烁着光芒。亮晶晶的温室、田野和黑漆漆的树林,潜伏在山那边的加拿大。诺姆低下头,看到横在他们两人之间的水沟正闪闪发光,一抬头看到的又是这个满脸得意的教授。看得更长远?你到底想让我看多远?他的妻子精神失常;他的儿子处境危险;他三分之一的牛都在生病,不能产奶;而他的帆船到现在还只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梦。

维尼使劲吸了口手上剩下的最后一厘米长的大麻,忍不住咳嗽一声,然后随手一弹,把烟蒂扔到了银光里。两个男人看着它被风卷起,划了一道弧线,飞向天空,又飘过水沟,剩下的一点火光渐渐熄灭了。最后它转啊转,从一个国家被卷到了另一个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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