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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老房子

10月6日 星期四

雁群沿着克拉尔河,飞到孟克法斯的大造纸厂上空。离非力肯湖还有一段距离,天色逐渐暗了下来,它们就决定飞落在森林中的潮湿地带。这一地区对雁儿来说,是很理想的宿泊之处。可是尼尔斯一点也不喜欢这又湿又冷的地方,他希望能另找一个舒服的地方。当尼尔斯还在空中飞行时,他看到山脚下有好几栋房子,因此他很快地就朝着有房子的方向走。想不到路途比想象的还要远得多,尼尔斯好几度都想回头了,可是走着走着,森林的树木愈来愈稀疏。尼尔斯在树林边找到一条乡村小径,两旁是美丽的林荫夹道,一直通到一户住宅门前,尼尔斯立刻向小径走去。

尼尔斯走入这栋红色屋宇的后院,院子大得像市场一样。他穿过院子,又是一重庭院,铺着碎石。正面是主屋,侧面有着厢房。厢房后面,有树木繁茂的庭院。正房占地很小,也不起眼,可是周围却种了许多高大的七灶树,枝叶茂密,形成一座墙。尼尔斯宛如走入一问以天为顶、漂亮的房间中。上空是美丽的蓝色,黄色的七灶树结着红艳的果实。原本如茵的绿草,在皎洁的月光下,涂上了一层淡彩。

附近空无一人,尼尔斯可以到处自由走动。当他走进庭院,像发现了什么,眼睛一亮。他爬上了七灶树,想摘果子吃。可是当他刚摸着果子,就看到野樱树上果实累累。尼尔斯马上从七灶树干滑了下来,爬到野樱树上,刚刚攀上,又看到醋栗树上结着成串的殷红果实。在这果园中,长满了醋栗、草莓和野玫瑰的果实。另一边的蔬菜田中,种着橄榄菜、芜菁等。许多菜丛都果实累累,不仅是豌豆,连小草也结了果实。此外,在另一端的通路上,还有一个又大又香、落在地上的苹果,正在月光下闪闪发光,尼尔斯一眼就看到了。

尼尔斯坐在草上,把大苹果放在前面,用小刀削着,一面想着:

“如果能如此自由自在,随时都可以吃到好吃的东西,一辈子都当个小人儿,倒也惬意!”

尼尔斯一边吃着,一边思索着,最后认为,就让雁朝南方飞去吧,自己索性留在这儿好了!

“我真不知该怎么对摩田说,我愿意留在这儿,不想回家去了。这样分开也罢了,我此后就学松鼠的样,贮藏一些过多的食物,找个马厩或鸡舍等阴暗的角落住,就不愁冻死了!”

尼尔斯正在胡思乱想时,忽然感到自己的头上有什么东西很快地飞掠而过。尼尔斯感到有个小东西,就只有白桦的树枝那般短小,飘落在他的身边。那东两弯着身体,回过头望时,头上有两个圆点,射出火苗般的光芒,简直就像变魔术一样。尼尔斯看到那小东西有着弯弯的嘴,发亮的眼睛下面的身体长满了毛时,他这才安心地说:

“真高兴遇到动物,真是太好了。猫头鹰太太,这儿是什么地方啊?住了些什么人呢?请告诉我吧!”

秋天晚上的猫头鹰往往都是如此。这天它停在靠着房子大梯子的横木上,她想捉老鼠,正聚精会神地盯着小碎石和草坪。可是,这园子里一只老鼠的影子也没有,却看到令它吃惊的怪事,那儿有一个很像人的小怪物,正在果园里蠢动着。

“这是个吓唬老鼠的东西吗?这到底是什么东西呢?”

猫头鹰心里想着。

“这不可能是松鼠,也不可能是小猫,更不会是鼬鼠。我在这老房子里住了这么久了,这儿的一动一静我都了若指掌。可是我就是看不懂这究竟是个啥东西!”

猫头鹰全心全意地瞪眼看那个碎石路上走动的东西。它想,这回看到这东西可真稀罕,它的眼睛变得更亮了。为了能更清楚地打量这个东西,它就飞落到地面上。尼尔斯开口对它说话时,它就前倾着身子,把尼尔斯端详个仔细。

“这个家伙,既没有爪,也没有刺,不过就怕他有毒牙或什么更危险的武器。要扑上去以前,可得好好调查一下这家伙有什么利器比较妥当。”

猫头鹰这么想道。

“这个地方叫摩巴卡,以前是一个绅士的家。你又是谁呢?”

“我想搬到这儿来住,你看成吗?”

尼尔斯没有回答猫头鹰的询问,自顾自地说道。

“这儿和以前相比,真是今非昔比了,不过倒也不是不能住下去,这就看你吃的是些什么东西了。你会捉老鼠吗?”猫头鹰说道。

“不!我不会做那种事。我要去杀害老鼠,搞不好反而会被老鼠吃了呢!”

尼尔斯答道。

“我可不能轻易相信,这家伙是没有危险性的。我还是再试探试探比较好!”

猫头鹰心中盘算着。

它这么一想,就飞了上去,伸着利爪,朝着尼尔斯·何格生的肩膀抓下来;并要用尖嘴去啄他的眼睛。尼尔斯用一只手遮着眼睛,另一只护着身子。他尽了全力,高呼“救命啊!救命啊!”他想这下子真是危险了,说不定就没救了。

但是,事有凑巧,实在是很微妙的事。当尼尔斯·何格生和雁群在一起旅行的那一年,有一位女士想写一部适合学童阅读、有关瑞典地理的一本书。从圣诞节到第二年的秋天,她一直想着这项计划,可是却写不出片纸只字,她感到非常烦躁,对自己说道:

“我想你是写不出来了。还是像平常那样,写写传说和小说吧!要写出这样确实无讹的一本书,还是让其他人去完成吧!”

她简直想打退堂鼓了。但是若能在字里行间,描摹出瑞典之美,一定是件愉快的事,因此她又舍不得放下这个计划。最后她想道:笔下枯涩的原因,应该是房子、墙壁限制住了她的思路。如果能到有森林,有田野的乡下去,或许能唤起灵感吧!

她是在成姆兰诞生的,所以在开卷第一章,她就打算从威姆兰写起。她要写有关她和那儿生长的一切。那儿的老房子,远离都市,在那乡下地方,还保存了许许多多古老的风俗习惯。每一年都有许许多多的庆典活动,把这些事情告诉孩子们,他们一定会感兴趣的。她要告诉他们,在她的家中,每年是如何庆祝圣诞节、新年、复活节、夏至节。在这时,要用哪些东西来庆祝?以及如何去布置厨房、仓库、鸡舍、马厩、仓库的楼上和浴室。她很想编成生动有趣的故事,说给孩子们听。可是不知为了什么,总是写不出来,她自己也弄不清是何缘故。

到现在,她还清晰地记得以前生活中的许多细节。“在提笔为文之前我想说什么还是该回到以前的老房子一趟。”她对自己这么说道。已经好多年都不曾回去了,她也很想走一趟。不论后来身居何处,她一直深深地怀念着自己的家乡。尽管在别处也留下美好的回忆,可是却不像在孩提时代的故居中,住得那么恬适自在。可是,要回去一趟,也不似别人想的那么容易。因那栋老房子已由另一位陌生人买去了。尽管她想,如今这位主人必然很高兴自己来访,但她却不愿为了缅陵故居,而屈意与陌生人交际。因此,她总是在一天工作完毕,人们都已寂然入睡后,才到老屋那儿徘徊。

“回家”的感觉是很奇妙的,这是她完全没有想到的事。乘着马车回访故里,每过一刻,都使她感到愈变愈年轻。一瞬间,恍如由一位白发如霜的老人,变成绑着金色发辫,身着短裙的少女。在马车上眺望故居,仍然是记忆中的模样。仿佛父母兄弟都会跑出来,站在石阶上欢迎自己。连那年老的老管家,也会急着跑出厨房,看看是谁坐着马车回来啦!尼罗和弗利亚,还有另外的两条狗,也会一路奔来,跳上她的膝盖!愈接近故居就愈感到欣喜雀跃。

现在是秋天了,总是有许多事要做,决不会感到无聊。途中看到,村子里的人正忙着挖马铃薯。在她家也是如此,采收了马铃薯,就要准备磨制成淀粉。秋天的天气总是晴和的,家中的菜园也该收成了吧!田里恐怕还有橄榄菜吧!蛇麻草也该收成了吧!苹果采完了吗?如果家中还没举行大扫除,这些事都该顺利做完了。现在秋日的市集快到了,在这市集的日子将近时,要把所有的地方都打扫清洁。对受雇的人来说,这可是个热闹的日子。前一天晚上,从家里的厨房走出去,那刚洗过的地面,铺着椴树的枝叶。墙壁也重新粉刷过,铜器都擦得雪亮。看到这些,就感到精神一爽。

市集热闹了一阵之后,只经过短暂的休息,就要剥亚麻皮了。从七月到八月,将亚麻放在田野问,让外面那层皮腐坏。然后放在浴室中,将炉灶燃起火烘干。等亚麻完全烘干之后,就把附近的女人都召来。她们就坐在浴室前面,剥着亚麻的皮,然后用棒子槌打。在晒干的茎白中取出白细的纤维。女人们在工作时,全身都沾满了灰尘,头发上、衣服上都沾满了亚麻层,可是她们全不在意,仍然喧闹着,敲打的响声夹着说笑声。如果从附近走过,简直会认为屋子里发生了什么小风暴哩!

亚麻的工作结束之后,接着就要烤硬面包,剪羊毛。女佣的假期到了,另外又要请人代替。

到了十一月,就要忙着腌肉,灌腊肠,杀鸡杀鸭,另外还要制一种特别的面包,是用兽血和大麦粉做的,以及制造蜡烛。另外专门缝制衣服,编织毛线的女裁缝,这时也会到家中来。两个星期之内,家中大大小小,上上下下,都忙着添置新衣,一团高兴。为全家人做鞋子的鞋匠,也在这个时候来了,就在男工住的小房内开始工作。只见他忙着割牛皮,做鞋底,钉上鞋跟,钻扣洞,看得有趣极了。

接近圣诞节前,是最忙的时候了。在露西亚节的早上五点,女佣穿着白衣,举着蜡烛,到每个人的房间,送给每人一杯咖啡。这就意味着在下两个星期,大家都不能贪睡。大家要忙着做圣诞节的酒,另外要腌鳕鱼,做圣诞节的蛋糕,和大扫除。

她站在锅、盘等厨具中,这些都用来烤小饼干和圣诞节的圆面包圈。

这时,马车照吩咐在林阴道的入口停下了。这一煞车,才使她从梦中惊醒。刚才还浸浴在天伦之乐的回忆中,这一下重新跌入现实,才发现自己竟是在深夜中,一个人独自坐在马车上,不免忧然心惊。她跨下马车,走入林阴道,想悄悄地做一次旧地重游。想到岁月沧桑,不知有多少改变,近乡情怯,反而放慢了脚步,犹豫着,不知是否该折返回头。

“既来之,则安之。纵然现在和从前已经有许多不同,可是大老远赶来,看看也无妨。”

如此一想,又重新迈开了步子。每走一步,心头又多抹上一层感伤。她也听人说过,那栋老房子现在已经是面目全非了。也许真是如此,可是现在已是夜晚,无法看得真切,倒觉得和过去并无不同。当年的池塘仍在,小时候常常放许多船只在水面上玩。爸爸为了让她有足够的空间玩小船,不准任何人垂钓。以前的那些主屋、男工的房子、马厩现在全都在。男仆屋顶上的那口大钟,现在仍挂在那儿,那是用来通知作息和开饭的。在钟的另一端,装置了一座风标。主屋前方那些树丛父亲不愿砍除,现在已经茂密得像一堵墙一样,完全挡住了前方的视野,这一切如今还是老样子。

在房门口,有一棵蓊郁的大树,她走到树荫下,四下张望一番。正在这个当儿,发生了一桩奇怪的事,一群鸽子突然飞来,围在她的身边。日落之后,鸽子就不会出来活动的。她简直无法相信,这些鸟真的是鸽子吗?难道是美丽的月光,激起了鸽子睁开眼睛,以为这是白昼了吗?它们纷纷从鸽巢飞出,可是发觉不对劲,不禁迷惑了。它们看到树荫下有个人影,或许就飞了过来,希望人能为它们指点迷津,因此就飞下来了,会是这样的吗?小时候,父亲特别喜欢鸽子,所以家里养了许多鸽子。如果说了“杀鸽子”的事,父亲就变得很不高兴。

这些可爱的鸟儿,从老家飞出来迎接她,使她感到非常高兴。鸽子们是在证明,它们没有忘记,曾有一个快乐的家庭,在这儿生活着,顾不得是夜晚,也要热情地出迎?

还是父亲看她深夜孑然一身地返回老家,怕她寂寞孤单,因此召唤鸽子们来陪伴。

想起许许多多的往事,眼睛里又浮上了泪光。在这老屋度过的岁月,是那么甜蜜。一家人忙忙碌碌地工作,但在庆典中则举办着盛大的宴会。工作了一天后,晚上一家人聚在灯光下,朗读着德格涅,纽内贝里,连格林夫人和普勒梅女士的作品。家里除了种麦,也种玫瑰、茉莉。一边纺着亚麻,一边哼着民谣。读历史,研习文法之余,也演戏剧,作诗。在灶前做饭,也吹着笛子,拉着手风琴和小提琴,弹着吉他和钢琴等等。在菜园中种甘蓝、芜菁、豌豆、四季豆等等,此外又种了苹果和梨,以及许许多多会结果实的树和草。他们虽然远离都市生活,却口耳相传着许多神话及传说。她们穿着自己做的衣服,在各方面都可自给自足,省却了许多无谓的烦恼。她认为,像这样衣食无缺的生活,在世上的哪一个地方,都是没有人比得上的。

“想想以前的日子真是美好,工作得有意义,玩得高兴。回到老屋后,真舍不得再离开了!”

她听到自己自言自语的话,又不自觉地感到好笑,她一边笑着,一边对鸽子道:

“请你们向我的乡亲转告好吗?我在外头漂泊了好久了,他是否允许我再回到故居呢?我真想留下来!”

正在这么想时,鸽群飞到空中去了。她抬头凝望,鸽子已经飞远了。这群明媚的鸟儿一下子就像在空中融解了似的。正想鸽子飞得无影无踪时,忽然从果园那边,传来了两、三声尖锐的叫声。她急忙赶去,发现了一桩怪事。只见一个巴掌大的小男孩,正在和猫头鹰相搏。她惊讶得无法动弹,那小人儿的叫声愈来愈激烈,她才恍然挥手,把猫头鹰和小人儿拉开。猫头鹰很快地飞上树梢,可是小人儿既不想逃走,也不躲避,仍然站在碎石路上对她说道:

“真谢谢你救了我的命!虽然你把猫头鹰赶走了,但它仍在树上虎视眈眈地望着我,我还是逃不掉!”

“对了!暂时把猫头鹰赶走还是无济于事,现在就让我送你回家吧!”

经常写童话故事的她,没有想到竟然能和一个真实的小人儿说话,她实在太惊讶了。不过这也不能被认为是太意外的事。在这样月色如银的晚上,徘徊在故居之外,不是一直期待能有什么奇遇吗?

“说实在的,我整晚都盼望能住进那屋子里。如果你愿意带我去一个可以安心睡觉的地方,第二天,我不回森林也可以!”

“你要我带你去一个可以睡觉的地方?这么说,你不是住在这儿了?”

“你大概认为我是个托姆第吧?我现在虽然被变成托姆第的样子,可是我原本也和你一样是个人哩!”

“真的吗?我还是第一次听到这么奇怪的话哩!这是怎么一回事,你能告诉我吗?”

尼尔斯高高兴兴地把一切的经过娓娓道来。她听着他的故事,愈变愈惊讶,也愈来愈佩服。心中十分兴奋。

“啊!我真是幸运,能遇到骑着鹅背,旅行了全瑞典的人。这个小男孩说的故事,正巧就可以作为我这本书的素材。我就不必再为寻找题材,搜索枯肠了。这真是太妙了,刚回到令人怀念的故居,就遇上这等巧事——”

她这么想着。

脑海里不禁浮起一个念头:刚才托话给鸽子,请它们转告父亲自己是多么想回家的心意。结果很快地,她就获得了长久以来她一直希望能得到的帮助,这可能是父亲在冥冥中保佑着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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