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是一个有诗教传统的国度,孔子就是“诗教”最早也是最积极的倡导人和身体力行者。在儒家思想的深远影响之下,两千多年来,“诗教”传统绵延不绝,历代的学者文人在成长过程中无不受到过“诗教”的熏陶。
但是,自“五四”以来,尤其是近半个世纪来,“诗教”的传统事实上已经难以为继。不仅如此,就连一些基本概念,人们也很难分得清了,譬如“古体诗”和“近体诗”。很多人认为清朝之前所有的诗都可以称为古体诗,民国以来的诗则应该称为“近体诗”。此乃失之毫厘,谬之千里。
从大处说,中国古代诗歌大体可分为两大类:一类叫古体诗,另一类叫近体诗。古体诗的称呼始于唐代,唐人把当时新出现的格律诗称为近体诗,而把产生于唐以前较少格律限制的诗称为古体诗。于是,后人沿袭唐人说法,把唐以前的乐府民歌、文人诗以及唐以后文人仿照它的体式而写的诗歌,统称为“古体诗”。按照诗句的字数,有四言(如《诗经》)、五言(如“汉乐府”诗)、七言(如曹丕的《燕歌行》)、杂言(如李白的《蜀道难》)等。古体诗押韵较自由。
近体诗大体分为两种:一种称“绝句”,每首四句,五言的简称五绝,七言的简称七绝。一种称“律诗”,每首八句,五言的简称五律,七言的简称七律,超过八句的称为排律(或“长律”)。律诗格律极严,篇有定句(除排律外),句有定字,韵有定位(押韵位置固定),字有定声(诗中各字的平仄声调固定),联有定对(律诗中间两联必须对仗)。
所以,古体诗和近体诗是以唐朝为时间参照的一对概念,如果把时间参照点错误地移到现在来理解“古体诗”和“近体诗”,犯错误也就在所难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