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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家里给我寄来了第一个包裹,全是吃的。拿到东西后,本想给子烈送去一些,能和他一块儿分享,自然是最好不过的。却不知为什么,近来,他对我总有些疏远。分配任务时,班长又老把自己和我分在一起。一天,我又和班长一块儿在山上砍坝,还没干多少呢,他便聊起天来,侃《一双绣花鞋》的故事。他说得眉飞色舞,而我则神情恍惚。他说得越来神,我精神就越恍惚。他自己也注意到了这一点。说着说着,王国侠突然话题一转,严肃起来。

“老金坚决反对你和兰子烈谈恋爱。还再三嘱咐,不许我再分你俩一块儿干活儿,不许给你们创造机会。”

“你呢?”我猛然一惊,问得直截了当,毫不害羞。准知道老金不会善罢甘休,可我岂能就善罢甘休呢?

“当然得照办呀。哪儿能不听领导的?何况,老金还是为你们好。”班长依然很严肃。

“我和兰子烈谈恋爱,碍你啥事了?”

“当然不碍我啥事,他又没和小胡谈恋爱。”

“你们四川人在一块儿,老金从来不管。你们不但一块儿干活儿,还在一个锅里吃饭。都是知识青年,我们吃的是集体伙,你们却天天做小灶,就像居家过日子。老实说,你和四姐能没有感情吗?”

“当然有感情,有非常深厚的感情。从六四年起,就在一块儿,五年了,我苦恋了她五年。”

“那老金为啥不管?”

“因为我们不会出事。”

“你是说兰子烈作风不正派,我会出事?”

“即便真出了事,也没啥了不起,无非就是领证结婚呗。只有结婚才叫扎根,像老韩那样。另外,子烈为人正派,胆大心细,他也不会叫你出事的。”

“那你什么意思?”

“我就是想告诉你,兰子烈和我们不一样。我们再不好,多不过是个出身问题,而兰子烈他本人就有问题。他表现再好,也是现行的。只要不离开中国这一亩三分地,到哪儿去,他也改变不了身份。老金不算左吧,为人也正派,就连他都反对你和兰子烈总摽在一起。”

“你也认为子烈是坏人?”

“傻丫头,当然不是。可这年头,好人和坏人又有什么标准呢?我劝你少跟他来往。”

“可我做不到呀,我控制不了自己。”

“他能控制自己。我已经跟他谈了,毫无保留。他不但全能理解,也全都答应下来。我是以哥儿们的身份跟他谈的,这样,他比较容易接受些。若等老金亲自出面谈这种事,非麻烦了不可。”

“我就不相信子烈会总这么倒霉的!”

“我也不相信,连老金都不信。但目前,你们还是少来往为好。非亲热不可时,就做得隐蔽些。为他想,你也该这样的。这么说吧,现在,每个连队都有自己的阶级敌人。老文一解放,张吉安一调走,咱四连没有阶级敌人了,这正常吗?肯定不正常啊。以阶级斗争为纲,没有了敌人,拿起笔来做刀枪,你打谁去?总不能自己打自己吧?所以我说,早晚得生出一个来。否则,以后的文章就难做了。”

班长越说越玄乎,仿佛跟真的似的。而我则越听越惶惑不安,但我得承认此话在理。在这方面,老四川最有经验。

“听说师里就要提拔一批新干部了。大部分是女将,全是些长得有模有样,英姿飒爽的女将,其中就有王征和史丹华。”

我一怔。一分钟之前,我认为这种事情还远在天边;一分钟后,没想到就近在眼前了。

“王征的情况越来越好。听说,她老爸就快解放了,前途不可限量呢!史丹华的继父和李忠实是亲密战友,都当过八派头头,是站对了队的领导干部。”

“可这些……和子烈有啥关系呢?”我又想不明白了。毕竟,派斗是文革初期的事情,我们既没参与,也不了解啊。

“你真是榆木脑袋不开窍,将来整子烈的必是她俩。史丹华恨你,此事全连共知。但她不敢动你。动你,老金都不答应,她那出身一点也不比你好。据我分析,早晚,她们得对子烈下手。”

“那罪名呢?要想整人,总得有个说法吧?子烈并没有犯任何错误呀。”

“什么叫莫须有?什么叫欲加之罪何患无词?高俅整林冲时需要事实吗?啥罪名不是现成的!”

我简直吓坏了,真怕子烈再出事。谁出事,他也不能出事。别人犯点什么,多少还能有些回旋的余地,而他却不行。他是二进宫,新账老账一齐算,子烈经不住第二次当反革命了。

“那他知道吗?”

“当然知道啦。可这家伙的思想方法与常人不同,你就是苦口婆心告诉他了,他也未准当回事儿。也许,这正是他的不同凡响之处吧?要我说,这就叫找死。”

“班长,那你说,我该怎么办呢?”

“能劝,就劝劝他;不能劝,你们就少来往。不过子烈为人厚道,人缘很好。真想拿他当典型,也绝非易事。你们自己不要往枪口上撞就是了。”

从这以后,我不敢再去找子烈。收到的东西,全是通过老胖子交给他的。他也不再搭理我。我俩的关系就像是来无影去无踪的云,更像这西双版纳永远也散不开的雾。在雾里,任何东西都不会是清楚的,可它又确实存在。现在唯一清楚的是,他给我找的几何书还在,题还得一道一道做下去。否则,就辜负他了。

这几天连里正好赶上吃糯米饭。我、莎莎、海曦三个人一起吃饭,糯米饭拌草莓酱,再浇上些猪油,真是再好吃不过。三个人全都吃得津津有味,简直都顾不上说话了。正在这时,敲钟集合,到营部看电影--《列宁在十月》。这部电影看过已经不下十遍了,熟到说出上句,我们便能接出下句来的程度,可仍不能不去。因为这是在连队,一切行动听指挥,哪个敢不听指挥呢?

往返十四里,两场电影站了三个小时。回来后,第一个感觉就是饿。来西双版纳,最先紊乱的是消化系统,总饿。吃多少东西,肚里都感觉是空空的。半夜三更,常能把人从梦乡中饿醒。醒来后什么东西都没得吃,往下的觉,也就无法再睡,只能饿着肚子捱天明了。而现在情况不同,既然盆里还有没吃完的糯米饭,我们三个又一块儿大嚼起来,甚至忘了点灯。

“莎莎,你有什么感觉没有?”我在黑暗中边吃边问。

“我……就是觉得味道有些不对头。”莎莎在黑暗中回答了我。确实不对头,除了猪油味、果酱味,还有一股土腥土腥的酸味,而且浑身都痒。

“废话!草莓酱本来就是酸的。不酸能叫草莓吗?”海曦教训道。

“不是草莓的那种酸味儿!”我抗议道。

“你这丫头,刚吃了几天饱饭,就又挑食了?我知道你是记吃不记打的角色。要是觉得有问题,现在就走人,这碗饭我给你留着。等明天干完活儿,我准保你抢着吃,什么怪味也没有了。”海曦讲话一向是简短截说,我也一向都是服气的,唯有此次例外。我们三个人天天在一块儿吃饭,久而久之,海曦便成了我们的头儿。长幼不只是生命的次序,有时还需要力度。她训起我和莎莎来,就像训她妹妹一样。可莎莎比她还大一岁,为此,我十分纳闷过。

“不光是酸,我现在浑身都痒,嘴巴痒得尤其厉害。”

“芽,我也是。”

说罢,莎莎拿出手电筒,首先对我照了一下。只一下,便一声不响地昏死过去。海曦动作比我快,捡起手电筒来,也对我照了一下,便岔了声地大叫。这一声叫,能把所有人的魂魄吓出窍。她倒是没晕倒,而是扔下手电筒,狂奔出了宿舍。此刻,我已经傻了,脑子里顿时一片空白,却还是下意识地捡起手电筒来,也往下照了照。在暗红色土地上,正蠕动着一层一层的蚂蚁,仿佛潮水般的正向我们涌来。白米饭完全变成了黑褐色,莎莎就倒在蚂蚁堆里。她手上、脸上,尤其是嘴巴上,全是蚂蚁,正一片一片地往外冒着,多得已经无法看到莎莎那姣好的面容了。

“啊!啊!啊!”

我再也控制不住,终于长长地长长地嚎叫起来,以至于引起全连的狗一块儿狂吠。最先赶到现场的是老金,大家全都没有对付蚂蚁的经验。莎莎被人抬到老文家里,我被抬到四姐家。几个四川女生一块儿帮我洗,折腾了一夜,才算平息下来。第二天我们全没上工,人虚弱得就像大病了一场。我觉得自己仿佛已经死过一次了。现在,人虽然活了回来,可灵魂却丢了。七手八脚的,不知把它丢在了何处。在我眼里,土地、山川、树木,以及一切有生命的和无生命的东西统统失去了灵性,丧失了知觉。因而,在物质和精神两个方面,我都饱受着煎熬。死亡,不过是短短的一瞬,可现在我不知道自己该怎么活?我始终觉得头发里有蚂蚁在爬,皮肤上有蚂蚁在啃;始终认为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比蚂蚁更可怕的了。当我无法打发时间,也无法打发自己的时候,便去洗衣服。很可能是巧合,子烈也来洗衣服了。他的脏衣服并不多,却一直在水边磨蹭着,不肯洗完就走。这里静得很,有一股从深山老林里流出来的溪水,水质极好,清澈见底。几里地外,便是长满了参天古树的大山。山那边什么样,我从没见过;山这边数百米内,只有我和他两个人。

“吓坏了吧?”他小心翼翼地问,我眼泪立刻便流了出来。“这里的蚂蚁确实可怕。老胖子当时就吓出了一身冷汗,我也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单挑儿没好意思嚎叫出来,可整个晚上说话都结结巴巴,仿佛丢了魂似的。听老工人说,他们也没见过这么多蚂蚁。”他停顿了一下,想看看我的反应,可我没有反应。他只得自话自说地又聊了起来:“你没晕过去?”

“没有。我始终是清醒的。所以,我的损失最大。”

我知道,在这里没人赔偿我的损失。如果我疯了,也是个让人可怜,让人看不起的疯子。中国人连死都不怕,我却怕蚂蚁。可见人的承受力,会有多大的差别。

“然后,我就一直洗,没完没了地洗,脱得一丝不挂地洗。已经洗过十遍头发了,还觉得有蚂蚁在里面爬。这不,还在洗吗?”

子烈并没在意我的话,也没想象一下一丝不挂的我应当是个什么样子。

“上学时我们学过一篇课文,叫《谁的力量最大》,众说纷纭。有人说,象的力量最大,它能搬动上千斤重的东西;有人说,种子的力量最大,因为它生命力强,无论在哪里,都可以破土而出;还有人说蚂蚁的力量最大。现在,我相信最后一种说法了。确实,蚂蚁的力量最大。”

“混蛋!你什么意思?你敢嘲笑我们?”我喘着粗气,不再洗衣服,认真和他争吵起来。

“我没嘲笑你,蚂蚁的力量确实最大。那么小的东西,居然能把你们三个大活人吓晕、吓跑、吓疯,不说明它们很了不起吗?”

“它们是了不起,也把你们这些大老爷们吓出了一身冷汗。你挨斗时出过汗吗?”不知为什么,我突然提出了这个问题,心中是否有解恨的意思,我说不清。

“你想知道挨斗是个什么滋味吗?其实,挨斗和挨蚂蚁咬完全是两码事。只要你自己心里不害怕,站在台上,倒也不见得非出冷汗不可。”

“你到底出还是没出过?”

“头几次心里紧张,自然是出过了。一上‘飞机’,就很见功夫了。俗话讲,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说的就是这个道理。一个人做事,甚至做到了手脚并用的程度,才能博得众人的一致喝彩,其惨烈程度是苦不堪言的。”

我反嗔作喜。这一个回合,总算小有胜利。

“你还真敢说!挨斗时,还能有人给你喝彩?”我认为他又在吹牛,但终归有些解气。

“当然不是听戏时的那种喝彩。可那一阵阵声嘶力竭的口号声,我就权当他们是给我喝彩了。我那么卖力气地表演,底下岂能无动于衷呢?”不知不觉地,我已经不那么紧张了,精神慢慢松弛下来。

“你能形容形容我当时的叫声吗?”

“无法形容,那根本就不是人的声音。直到我亲眼看见你面色惨白瘫倒在地时,才相信是你。以后,我听老工人讲,蚂蚁最喜欢甜的东西。是你那草莓酱,招来了它们的扫荡。”

“你说蚂蚁是益虫还是害虫?”

“人类总以我们自身的好恶,把动物分为益虫和害虫。其实,在自然界的生物链中,任何一种动物都有它存在的价值。所谓的益和害,都是以我们人类的眼光来判定的。在自然界遭到严重破坏的今天,人们还没认识到,每种动物、植物,在保持生态平衡上,都起着它们应起的作用。”

“你这简直是谬论!”

“常言道:恩泽鸟兽,荫及子孙。”

该死的!他怎么总能比我抢先一步呢?我听他的理论,老觉得是错误的,可我又永远抓不住他的错处,找不到话来驳他。我妈就总说,恩泽鸟兽,荫及子孙。

“根据你的逻辑,黑蜂子蜇死我,那是白死。我打黑蜂子,则破坏了生态平衡?”

“本来它没蜇你。它过它的日子,你过你的日子,互不相扰。是你挑起战端,先给人家一刀的。”

“那蚂蚁呢,你又如何解释?”

“事情明摆着,是你好客,请人家来的嘛。你用那么好吃的东西请,人家哪儿能不来呢?它们并不晓得你是叶公好龙呀。”

我气坏了。他的歪理,总能把我说得哑口无言。我端起一盆水来,直朝他头上泼去。泼过后,我才解气。看到子烈落汤鸡似的那副滑稽相,我高兴得大笑起来。他毫不生气,居然也跟着我哈哈大笑。这欢快的笑声,在清溪茂林间回荡了很久。

在如此恶劣的条件下,我受了那么大刺激,几乎是大病了一场之后,竟然变漂亮了。皮肤白里透粉,细润无比,宛如牡丹花瓣一般的色泽。眼睛比以前更亮更清,嘴唇比以前更红更润,那样一种清纯、鲜润和妩媚,是任何化妆品都打扮不出来的。对着镜子看时,我真是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子烈告诉我,这就是青春了。只有青春,才能让人焕发出如此的光彩。除此之外,再无别的解释。后来我发现,他的话是对的,我确实越来越娇媚鲜亮,确实越来越光彩照人了。同时还发现,没有一个星期天,你在连里能找到他和杨铁骏。有一次,他们又是深更半夜才回来。衣服破烂不堪,身上血迹斑斑。整个人,就像刚从狼窝里滚出来似的。我手里的脸盆“啪”地一下落在了地上。

“你去哪儿了?”

一见他这样,我登时便傻了眼。猛然看到我,他也有些手足无措,然后告诉我,他俩刚从原始森林回来。

“那里面实在是太神秘、太丰富、太可怕,也太值得一去了。”

他五迷三道,不晓得自己在说些什么。到现在我才知道,他们去了原始森林!居然还有向导!据说,那是一个拉祜族青年。他们的寨子就在森林边上。他对里面的情况非常熟悉,而且,他们还带了一条狗呢。

“你是怎么认识他的?”我对兰子烈,简直就得刮目相看了。

“他是老妈妈的儿子,名字叫古。从我送他妈妈回家的那天起,我们就认识了。他们待我极好,就像一家人一样。”

听到这里,我终于不那么怕了,可还是放心不下。我告诉他,森林里有瘴气。人呼吸了瘴气,就会得恶性疟疾。他却愣说没有。可总还会有其它危险呀!我听老文说过,那里有一种见血封喉的树。少数民族习惯用这种树的毒汁,制造毒箭打猎。一旦中箭,见血就死,是地球上少有的巨毒树。如果他们去的那片林子里,也有这种树的话,子烈他们不就是危机重重吗?

“别紧张,芽。你说的情况,夏老师早就交待过了,这片林子里,确实没有箭毒木,更何况我们还有古带着呢。”

说时,他居然悠闲地抽起烟来。子烈刚来云南那阵儿不会抽烟,自从跟老胖子住一个屋后,便添了抽烟的毛病。他二指夹烟的姿势相当优雅,一种潜在的风度和内心的平静,呈现在这一瞬之中。

“走进天堂,未必像走进原始森林那样欢乐;走进地狱,未必像走进原始森林那样恐惧……以前,我们只听说昆虫吃草,绝没听说过有草吃昆虫的。在里面,我竟然看见了一种专吃昆虫的草。它的叶子能开能关,很像运猪用的笼子,所以又叫猪笼草。”

他越兴奋,我就越迟钝,显然,我的兴趣不在猪笼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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