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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抉择

北方的雪景总是令人神往,然而你如果想去享受美景,就要有勇气去忍受严寒。

叶子在这个时候已是全军覆没了,即使是死皮赖脸不愿放开树枝的那些“钉子户”,此时此刻也不得不零落成泥。当然,北方的寒风也是催着这些钉子户搬迁的凶手——没有这风,有些叶子也不会愿意离开那供给着营养的母体,落到那冰冷的地面上。

在北方,有意思的是雪停了以后有可能还会立刻再下一场——那不是什么气旋带着什么什么的地理现象使得哪里有了第二次降雪,而是风——风将树上、房顶上的雪吹下来,从屋檐上、树上顺着寒风呼啸过的痕迹绕一个简简单单的小圈,再缓缓地飘落到了地面,看起来像是老天又补了一场雪。

而雪地里的行人,也是极其值得一看:裹成球的路人;小心翼翼骑车的骑行族——不过雪下得大的时候那些看着有些落魄的骑行族大部分是用了牛劲推着手里的车,走着,倒着,站起着;雪后的孩子们好像在天堂里嬉戏的天使,那些被他们用顽皮的双手掀起的雪花好像在他们的背后组成了一对又一对如梵高的画一般抽象而美丽的翅膀,那圣洁的雪映着他们纯洁无瑕的心灵。

而在这些嬉戏的天使旁边,总会有一个人在静静地看着他们。他静静地、微笑地看着他们,流露出那种不知是平和还是羡慕的眼神。

他的名字叫庄仲,一个大学快毕业的学生,是个孤儿。

庄仲很小的时候父母就因为车祸去世了,那时候的庄仲对死亡的定义就仅仅是“以后永远都见不到了”。成为孤儿的庄仲没有其他的亲属,或是其他的亲属不愿意承认庄仲的存在——这在当下也不是什么新鲜事了。庄仲因此一直在孤儿院生活,不过,他天生独立的性格让他早早地离开了那里,他考上了当地的大学,闲暇时间还靠打工赚钱为自己谋生。而如今,庄仲差不多能过上一个正常大学生每天应过的生活。

庄仲喜欢这种下雪天,喜欢看雪地里的孩子无忧无虑地玩耍,喜欢把他们的童年融进自己的回忆中,好让自己童年原本痛苦的回忆消失得一干二净。但即便如此,他还是经常会到埋葬着自己的父母和那本应快乐的童年的墓园看一看。这片墓园建在郊外的山脚下,是庄仲的父母去世后父亲的同事张罗着把他们安置在这里的;景色很好,一年四季都有不同的看点,但嵌在这四季中的却一直是那些脸颊上布着阴云的人们。而这个冬季,这里仍旧白皑皑一片,林立的墓碑冰冷地卧在这惨白的世界中,一眼望去,眼中似乎满是被冻得发硬的石块硌到的感觉。这片雪地里偶尔会出现一些脚印,形形色色,但也都是稀稀拉拉的。

来墓园的并人不多,但每天都会有。庄仲父母的墓碑在这个墓园的深处,一个最冷清但却是整个墓园仅有的两座被半圈青松围绕的墓碑。庄仲其实很满意这个位置,他不想让父母再经历人世过分的喧嚣。而这片宁静,在他的眼里是再好不过的了。

他来到父母的墓前,看着父亲和母亲墓碑上的照片——在他的记忆里,那两张面孔也只是二维空间里面那一动不动的“照片”而已了,原本那两张鲜活的容颜已经在他的脑海中悄悄地消失了,就像那被沙漠侵蚀的草原——这让庄仲感到无比的无奈与惋惜。

墓碑从头到脚都干干净净的,一看就是有人之前清理了一番,不然早就会被雪覆盖得严严实实。庄仲带着那习惯性的感激笑了笑,转身走到一间小屋前。这间小屋虽然小,但却是这个墓园最有烟火的地方。他试着朝屋子里面看了看,但屋内玻璃上的热气挡住了视线,只能看到近处些许物品的轮廓。于是他又敲了敲门,但是没有人应。他显得有些失望。

“你来了啊!”一阵熟悉的声音传来。庄仲兴奋地转过身,一个七十来岁、背微驼的老大爷站在他身后,须发已经差不多白了,戴着一副老花镜,身上穿着旧式的大棉袄。老大爷见到庄仲,立马笑了起来,皱纹瞬间变得更深了。

他姓薛,是这里的守墓人。

薛大爷一边走到门前一边笑着说:“刚才出去转了转。”说着就拿出钥匙开了门。两人走进屋,薛大爷慢慢弯下腰,拿起暖瓶,庄仲赶忙接过暖瓶,说:“我自己来吧。”他倒了两杯水,将其中一杯递到了薛大爷的手上,然后熟练地给地上的壶灌满水,做到炉子上。

薛大爷咂了一口水,问道:“放寒假了?”

庄仲一边应着,一边坐下来,从口袋中掏出一张纸,将眼镜上的水雾擦掉。四周的景物又清晰地出现在他的眼前:一架摆满了书的书架、一张床、一张写字台、一台折断了天线的收音机和一架火炉——这一切从庄仲对这间屋子有印象的那一天开始就从没有改变过。

“您身体怎么样?”庄仲注意到了写字台上的一盒药,问道。

老人倒是显得很轻松,笑着说:“很好,挺硬朗!”

“那就好。”庄仲寒暄地应道。

这位老人在这里呆了很久了,从庄仲的父母去世时他就在这里,算算也有十来年了。这些年,老人帮了庄仲不少忙,虽然他工资不多,但是经常给庄仲买东西,帮助庄仲度过艰难的生活。而在庄仲失落、难过时,也是他,不厌其烦地鼓励着庄仲。小时候,每次庄仲父母的忌日或是逢鬼节时,薛大爷都会亲自去孤儿院接庄仲去墓园看他的父母,然后再不嫌麻烦地把他送回去。庄仲亲眼看着老人的背一天天地驼了,头发一天天地白了,而他虽然感激,但勉强维生的他却不知能为老人做些什么。每当想起这些,庄仲的心里就很不是滋味。他也曾问过老人为什么他这么大岁数还要在这里工作,老人也只是笑笑,说些“老了也没事干”“儿子不肖”之类的话来回答。

一阵“吱”的响声打断了庄仲感激却又心酸的念想。庄仲起身将炉子上的水壶提起,灌进了暖瓶中,又把剩下的水倒进了老人的茶杯。

老人又和庄仲聊了几句,问了问他毕业的打算,未来的目标,甚至还开了几句“择偶标准”的玩笑。不过说实话,这些关于未来的问题庄仲一个都答不上来——一个孤儿在这个纷繁复杂的社会上生存都不是件容易的事,更何况是为未来打算。

如平常的例行谈话一般,庄仲在薛大爷这里坐了一个多小时,就起身要走了。薛大爷也没有留他,扶着椅子,费力地站起身,和庄仲一起走出了门外。

门外的雪很厚,庄仲踩在上面,发出了踏实而清脆的响声。房顶的雪可能被庄仲那猛的一下推门惊到了,恐慌地滚落在庄仲的头上。

“您回去吧,”庄仲让道,“别冻出病来。”

“没事,硬朗着呢!”老人关上门,走入了雪地,脚下发出有些沉重的“嘎吱”声,虽踏实,但却失了清脆。

雪后的墓地十分美丽,但也勾起了人们悲伤的情绪。庄仲扶着老人走过一段路,前面是一条被雪覆盖的大道,就像一条通往生命尽头的河,河的左岸是生者的世界,喧闹而愉悦;河的右岸是死者的世界,安详而死寂。

老人将沿途墓碑上的雪仔细地擦拭掉,每擦完一块,老人脸上的轻松好想就多了一分。这一段路很短,但他们却走得很漫长,漫长得像走过了一个轮回。

快到路口了,庄仲马上就要走出这个令人窒息的世界,而老人却还要留在这里。

“一路顺风。”老人甩下一句话,然后转身往回走。

“您也慢些。”庄仲也抛下一句话,目送了老人一会儿,踏上了逃离的路。路两旁的树被风狠狠地吹着,树枝上的雪如同之前残喘在那里的树叶一样,也被狠狠地吹落了,再一次飘回到空中,享受那如同转世般短暂的自由。庄仲漫步在这雪地里,看着过往的行人,看着雪地里嬉戏的孩子。

这时,一条长队伍吹吹打打地从远方慢慢地踱过来了,队伍里的人们都穿着丧服,而那之中的白是让人敬而远之的白,而不是像雪那样供人欣赏和玩乐的白。路边玩耍的小孩子们也慢慢地看见这一行人,大概是受到父母亲的谆谆教导吧,现在无一例外地让开道路,凑成了一团,小声地议论纷纷。庄仲也站到了一边,看着这一个个悲伤或是强作悲伤的面孔闪过。队伍里面的有老人,有孩子。孩子少不更事,去世的人可能也是他的远亲,所以他的脸上没有什么悲伤的表情,反而好奇地看看这里看看那里,时不时地发笑。

殡仪馆就在墓园附近,这一行人应该就是往那里去的。在殡仪馆进行一些繁琐的仪式之后,遗体就会被火化掉,之后殡仪馆会将骨灰盒交给亲属,让他们选择是墓葬、海葬还是其它比较特殊的方式。有些境况比较好的家庭会选择墓葬,境况不好或是比较开放的家庭会选择海葬,也有的家庭会把骨灰盒留起来。

吹吹打打的一行人慢慢地从庄仲面前踱过去,这时,队伍里面的那个小孩子指着墓园里面大声说:“妈妈你看,有个人躺在那里了!”

一名披麻戴孝的妇女回过头,瞪了孩子一眼,嘴里不知道嘟着什么,但眼神也不禁瞟进墓园。在当地,送路的时候是很忌讳回头看的,说是这会影响死者的轮回,当然,现实点是会遭到死者近亲的一顿臭骂。

然而,庄仲却意识到有些不妙,于是拨开人群回到墓园,看到雪白的地面上映着一团黑影——薛大爷蜷缩在那里。庄仲赶忙跑过去,看到老人紧锁着眉头,脸色蜡黄,右手紧紧地攥着衣角,呼吸也变得急促了。庄仲一面大声喊着周围的人,一面掏出手机,打了120。墓园里面热心的扫墓人也都围了过来,安慰着老人,有个大叔还把自己的外套披到了老人身上。

“您要撑住啊!”庄仲一面喊着,一面不知所措地将老人的外套裹紧了一点。

“药……药……”老人指了指胸前虚弱地说。

庄仲赶忙用手搜索着老人胸前的口袋,果然摸到了一个药罐,连忙倒出一粒送到了老人嘴里。

虽然这里算是郊区了,但救护车来得还算快,老人被抬上救护车,庄仲也上了车跟着去了医院。医院里里外外的人不少,但庄仲也顾不得留意那些人了,只是没头没脑地和一行的护士径直“撞”到了急诊室。不一会儿,检查结果出来了,老人是突发了心脏病,幸好送来得及时,吃的那粒药有效果,老人才没有了生命危险。庄仲按着老人的意思和一个电话号码联系了一下,电话那边传来了一个中年男子急切的声音。

“什么,他没事吧?”那个声音道。

“没事,医生说已经没有生命危险了。”庄仲应道。

“那我现在马上过去!”说完电话那边就只有“滴滴”声了。

庄仲挂了电话,进病房看了看老人。老人躺在床上,半睁着眼睛,鼻子上插着呼吸管他看了看庄仲,勉强地笑了笑,俏皮却又费力地伸出手,对庄仲比划出一个“V”的手型。

“请您先出去一下,病人现在需要休息。”护士说。

庄仲随护士离开病房,回头看了看老人,老人慢慢闭上眼睛。

“你们回去烧香吧,”护士边走边说,“老爷子再晚一会儿就没救了。”

庄仲点了点头,和护士来到大厅。

“你是他孙子?”护士一边整理手中的文件,一边问道。

不知道是这些年的感情积蓄,还是长久没有亲人导致的孤独,庄仲随口答了一句“是”。

护士说:“你爷爷这叫幸运的,突发心脏病要是不能及时救治的话是会死人的。”她顿了顿,又说:“前两天就拉来个突发的,结果拉到医院来一看,就直接往太平间送了,根本就救不活!”

庄仲应了几句,护士就离开了。庄仲坐在病房外的长凳上,看着来来往往,各种各样的人。他们有的憔悴,有的悲伤,有的甚至是绝望——但不乏也有一些人在说说笑笑。

和他坐在同一组长凳上的是一个中年人,四十来岁,穿着一身工作服,一条老旧的裤子,还有一双布满纹路的皮鞋;身体微胖,戴着一副金丝镜,一看就是活在社会中下游落魄而“文弱”的工人阶层。这种人在社会中上被一层又一层的领导压迫,下又会主观地受到家庭的压力——其实谁没一点压力呢,只不过越是这类人,抱怨越是多,所以越被人们所熟知。

那个人的眼角下垂,有一些泪痕。他抬起头,和正在看他的庄仲对视到一起,随后又把眼神移开——他们害怕与任何人对视,这是骨子里的自卑造成的恶果。

“我爸刚死了,我过来办点手续。”那个人反常地开了口,这一开口颠覆了那些对这些工人阶层的所有预测。庄仲意外地“嗯”了一声,他也没想到那个人会开口和他说话。

那个人吸了吸鼻子,拿出了一根烟,“嗒”地一声打响了打火机,火苗冒了出来,烟头慢慢地泛起红色。他把烟盒递给庄仲,庄仲摆了摆手。

“不抽烟啊,一看从小就被父母好好管教过,哪像我。”那个人苦笑了一声,庄仲也苦笑了一下,不知道是哪个人羡慕着哪个人。但是在庄仲耳边,那个人的这一声笑夹杂着无法掩饰的叹息。他抽着烟,烟雾徐徐地往上升,又渐渐地消散了。

“我以前总是埋怨他,总以为我现在的日子不好过、没出息是因为他那时候不懂得对我付出……”护士走过来,打断了他的话,也打断了他的烟。他无奈地把烟扔到地上,踩了,看着踩扁的烟头发愣,“现在想想,我真他妈是个混蛋!”

他起身走了,留下了一个并未驼得很厉害的背影,和并不蹒跚而且还有些稳健的步伐。庄仲看着他,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不知是谁说过,你渴望的东西在你心中可能占到百分之百,但是得到之后你会发现可能那件东西在你心中连百分之五十都不到了,而当失去的时候,你会惊奇地发现,那个东西会在你心中占到百分之二百。“红玫瑰”和“白玫瑰”的故事也许并没有完,失去以后的红玫瑰也许会是心痛流成的血构成的血海,而同样,失去以后的白玫瑰也许也会成为那被悔恨侵蚀得伤痕累累雪白而没有血色的心——这些不只适用于爱情,亲情与友情同样适用。

不一会儿,几个西装革履的人匆匆地赶来了,和护士交谈了几句后就进了薛大爷的病房。庄仲也站起身,从外面向病房里望去,看见薛大爷对其中一个人说了几句话,那个人和薛大爷交谈了几句就走了出来,看到了庄仲。

“你是……庄仲么?”那个人问道。

庄仲“嗯”了一声,大体地审视了一下这个人。这个人文质彬彬的,看起来像一个有头有脸的人物,即使长相不能证明这一点,手腕上的名表,还有那“风华正茂”的气质也无法掩饰。但美中不足的是,周正而且不失英俊的脸上却有一道疤痕,就在左边眉毛上面一公分左右,显得格外刺眼。

“真不知道该怎么谢谢你,”那个人彬彬有礼地微微弯下腰,“我是他的儿子,叫薛强,今天要不是你……”

“没事。”庄仲接过话,又仔细地审视了一下这个人,不因为别的,只是想知道薛大爷口中“不肖的儿子”是怎么不肖的。

“真不知道该怎么谢谢你。”薛强又开口了。

庄仲被这么一说,显得有点不好意思,赶忙说:“真没事,薛大爷平时帮了我不少忙,这是我应该做的,您就别谢了……”庄仲一面应着,一面疑惑着:薛大爷的儿子这么有钱,为什么不回家养老,还非要在墓地谋个差事呢?是因为他儿子“不肖”?可是看他不像那种对父母不好的人啊……

庄仲疑惑着和那个人交谈了几句,那个人就匆匆地去服务台办相关手续了,时不时还回头看看庄仲,冲庄仲异样地微笑着,弄得庄仲更不自在了。庄仲觉得这个人很奇怪,但倒也是个和蔼的人。就这样,一天就在这心跳与忙碌中结束了。晚上薛强要请庄仲吃饭,不过被庄仲回绝了,第一次见面不太熟是一方面,另一方面还是庄仲还是觉得作为一个儿子他更应该陪一陪薛大爷。

第二天,庄仲拎着水果来到医院看薛大爷。薛大爷身边有一位看起来四十多岁的中年妇女守着他;床头的柜子上已经有了好多补品。老人躺在床上,脸色有些苍白,但一看到庄仲来了又露出了笑容,于是,又是满脸深深的皱纹。

“来看我就够了,还买什么东西……”老人说着,那个女人接过水果,把它们放到了床头的桌子上。

“这是我儿子请来的护工,你就叫她梅姨吧。”老人说。

庄仲叫了一声,那个女人应了一句。

“我儿子工作忙,没工夫过来看我,”老人颓唐道,“我以前好像没和你说过,我就他这一个儿子,而且我还没有儿媳妇。老伴早就过世了,和你父母葬在了同一个墓地里。“

一旁收拾东西的梅姨听到这里,同情地看了看老人,更是同情地看了看庄仲,操着浓重的乡音说:“您就别伤感了,都一把年纪了,您看您儿子多有出息,XX公司的大老板,怎么也得身家千万啊。”

老人有气无力地“呵”地一声笑了,说:“梅姨你是不知道啊,他要不是继承我的家业,哪会有现在这么风光啊。这完全是我努力的结果。”

“行啦,您还嫉妒您儿子不成,”梅姨也笑了,一边笑着一边给老人盖上被子,“您就知足吧您,至少他没把这家业败出去。”

老人不说话了,笑了笑,看得出来略带一点自豪,转过身,问庄仲:“寒假有什么打算吗?”

“暂时还没有,”庄仲回答道,“不过应该还是要去打工。”

两个人就这么沉默了一会儿,老人开口问:“如果你晚上自己在墓地里面呆着,你害怕吗?”

庄仲明白老人的意思,他想让庄仲暂时接替他的工作。庄仲虽然对这份工作不持歧视态度,而且这么多年独自生活的经历也磨炼出他很好的心理素质,但庄仲本身并不想涉足这个工作,毕竟他的目标是想找一份能为以后在社会上发展有指导性的工作,而不是一天到晚看着那些死气沉沉的人和物度过。

“怕是不怕,”庄仲为难地回答,“只是……”

老人看出了庄仲的为难,说:“那我也不强求你,你自己决定吧。”

庄仲和老人说了一会儿话就和老人道别离开了,梅姨送庄仲出来,又仔细打量了一下庄仲,依然操着浓重的乡音问道:“孩子你现在住哪啊?”

“住学校的宿舍。”庄仲被这一问,感觉很不自在。

“宿舍啊……”梅姨沉思了一会儿,“那你毕了业之后去哪住啊?”

庄仲这下没词了,他也没真正好好考虑过毕业以后的去向,含糊道:“租……租房子呗。”

梅姨的面色立马凝重了起来,语气中带着些担心:“租房子很贵啊,我在这儿租房子我可是知道的,一个月的工资有很大一部分都花在这儿了,租房子真不值!”

庄仲听罢也不知道说什么好了,一下子沉默了下来。

“其实啊孩子,你可以先住我那里啊,我租的那个房子虽然不大,而且是个挺破的老楼,估计是你们这儿最便宜的,可是那就我和我娃住,娃他爸没在这打工,去了大城市了,一去就是一年半载的不回来,回来也待不了几天……”梅姨说到孩子的父亲时好像很兴奋,特别是提到“大城市”的时候。

“不……不用了。”庄仲心想和梅姨素不相识,这样并不太好。

“又不用你花钱,你是孤儿,自己在外面没准哪天就遇着坏人把你拐走了。”梅姨用着这个吓唬小孩子的方法劝着庄仲,“再说,也不是让你白住的,你是大学生,会的肯定多,以后还要让你给小弟弟辅导功课哩。”

庄仲听到这些突然有一阵感动——一个带着孩子的乡下妇女,丈夫在外地打工,自己又出门干这些又脏又累的活,却还不忘关心庄仲这个孤儿。以前总是听别人说农村的人淳朴善良,今天庄仲算是亲身印证了这一点。但是,庄仲的自卑感却又油然而生,他越是孤单,就越是害怕,害怕别人歧视他,而更害怕的还是像梅姨这样从心底想关心他的人——在他的心里面,这些都只是基于同情的施舍罢了,他觉得这个世界上人与人之间的感情是很淡很淡的,不过这也不能怪他,因为这个观念从十五年前就已经在他的心中狠狠地扎下了根,这个根深到很难有人能将其从那冰冷、坚硬但却是用血肉构成的那一方土地中拔出——那就是他父母的死。

“我再考虑考虑吧,还半年呢,这期间发生什么都不一定。”庄仲回应道,其实也是婉转的回绝。

可是梅姨是个直爽的人,听到庄仲说要考虑考虑,就笑开了花,也不再说什么了。

出了医院,天依旧是阴阴沉沉的,灰白的天空没有一丝生机,那颜色宛如被抽干血的人皮肤的颜色,又好像从水里面捞起来很长时间死掉的鱼肚皮的颜色,令庄仲感觉空气中弥漫着一股令人作呕的腥味,腥得让他的神志都进入了一种迷离的状态。

刚出医院门,庄仲就看见漫天的纸钱,接着就听到撕心裂肺的大哭声。他循着哭声望去,看到太平间出口那边一个男人对着一口棺材大哭。庄仲走近了看了看,是昨天和他坐在长凳说话的那个中年人,今天是他父亲出殡的日子。那个男人穿着丧服跪伏在那个棺材前大哭着,旁边有的人劝,也有的人一反平时出殡的常态,在那里破口大骂。

“老爷子活着的时候你他妈干什么去了!”骂得最凶的人骂道,“我看老爷子就是你活活气死的!”

“行了,人都没了,说这些还他妈有什么用!”另一个人人拦住他,“不想让老爷子好走了是吗!”

听了这些话,骂人的那些人也不作声了,和其他人一起默默地看着那个男人哭。那个男人哭得很惨,声音也传得很远,引得附近不少人驻足观看。

纸钱被冬日的寒风吹拂了起来,在空中飘了一圈又一圈,伴着那个男人的哭声,纸钱已并不是寄予人们对死者哀悼的物件了,此时此刻,它们倒成了悲凉的代名词,每一张都仿佛是一个人心中已发掘或是被埋藏的阴暗,它们敲击着,敲击着庄仲的心,敲击着那些在这个冬日里失意的人们的心,让人们不得不想起各自心里面那些无法被抹去的痛苦的回忆。

就这样,庄仲带着一袋子的感伤回到了学校。学校里面的广播正在放姜育恒的《再回首》。庄仲不禁冷笑了一下,他现在巴不得不再回首,忘掉过去,以一张白纸的心去面对新的生活——但是,这些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很难。

庄仲走到了学校的湖边,这是他最喜欢来的地方,他喜欢这里春夏秋冬景色的变化,喜欢看湖水激荡、平静或是现在的死寂,喜欢看叶子凋零在湖里,也喜欢看树枝上泛起的点点绿色。他还喜欢看来这里读书的人,来这里哭泣的人,和哥们儿来这里互倒苦水的人,还有和恋人来这里互诉衷肠的人——这些都为他冰冷的心灵吹起一股和暖的风。

他在这里停驻了一会儿,就又径直地向前走了。穿过两个路口,一排六层高的小楼浮现了出来,他的宿舍在第三层最靠西的一间。

打开宿舍门,一股刺鼻的气息袭了过来,而且夹杂着一股更特别的味道。虽然说庄仲也已经习惯了,但是每次出门回来时还是不能立刻接受。宿舍里面的环境已经不能用脏乱差三个字来形容了,换句话说,这里简直不是平常人能忍受的地方,也就是他们这些久经身体考验和心理防线构筑的“强人”才能勉强适应。其实刚入学的时候宿舍四个人还是很讲究卫生的,特别是四个人里面还有个每天都要擦两到三遍地的“洁癖男”。后来那个人因为转专业搬出了宿舍,虽然宿舍里面还剩三个人,但是没了那个卫生狂人,大家也都渐渐地懈怠了——细想一下,整个大学何尝不是如此呢,大部分人没人逼着,也就堕落了,堕落到自已都无法接受自己,自己都厌恶自己的程度。

宿舍里面还有一哥们儿没走,正在桌上焊一块电路板,之前那“特别的味道”估计就是从这里发出来的吧——像庄仲他们这种学电子的,做实验非常重要,无论是以后找工作还是读研,实验总是衡量一个人价值的关键,这就是一个工科生与那些每天研究理论的理科生的区别。

那哥们儿天生长得有点黑,从头到脚都是黑的,而且绝非后天的造化,因为庄仲有一次和他一起去浴园洗澡时特地看了看,发现真是从头到脚,一点不剩,全都是黑的。大家经常戏言他只有在军训的时候看起来还算正常,恰好他名字里面也有个“军”字,所以大家都叫他“黑军”。庄仲和黑军的关系很好,可以说在学生会之外黑军是他最铁的朋友,而黑军也是这个学校里面极少数知道他是孤儿的人之一。

黑军放下焊枪,按下电源,看了看庄仲,说:“呦,回来了啊。”

庄仲一面应着,一面问道:“你什么时候回家啊?”

“我这个寒假暂时不回家了,只在过年的时候回去一阵子!”黑军回答。

“那你在学校准备干吗?”庄仲好奇地问。

“做做实验呗,”黑军晃了晃手里面的焊枪,“而且还要忙着找工作,我怕到了下半学期就来不及了。”

“这倒是,是该抓紧了。”庄仲应道,其实庄仲也觉得自己该抓紧了,但是那股迷茫感还是占领了他心中的半壁江山。

“不过不知道你适不适应这味道,”黑军指了指桌上的电路板,“我估计这个假期都要做实验了,你要是不适应我去别的地方做……”

“不用不用,”庄仲打断他,“反正我也是学这个的,受不了这个味道还怎么学啊。”

“那就好,其实这些事情在家也能做的,只不过在家没有学术的气氛,而且你自己在学校肯定觉着闷啊,所以寻思过来陪陪你。”黑军又拿起焊枪,眼睛盯着电路板聚精会神地焊了起来。一股焊锡的味道随着那一缕青烟飘到了空气中,飘到了庄仲的鼻子里。庄仲不禁咳了两下,眼泪也在眼眶里打转。要说他是被黑军的话感动了那谁也不信,那完全是那些飘进鼻子里的青烟搞的鬼。

本来像这种实验平时练一练是很必要的,只不过有很大一部分人以后想出国、想考研,所以他们就都去钻研书本了;还有一部分人想找个类似管理类的工作,说白了就是想跳槽,不想干实业;另外还有一部分人,就是懒,不想做,或是贪玩,天天打游戏——不过现在这样的人也已经很少了;最后就是想庄仲这样的了,想做是想做,但是没有一定的财力,毕竟一块自己设计的电路板打出去制作,少则几十,多则几百,而且有一些功能强大的元器件,价格不比电路板低。他虽然对自己的专业挺感兴趣,但是实验总是成为他的一个障碍,经济条件是一方面,他似乎还对焊锡的味道有些过敏。

庄仲打开窗户,想散一散这里的味道,可是一阵凛冽的寒风又让庄仲不得不把窗户关上。这时的庄仲有一点后悔答应黑军可以在宿舍做实验了,可是说出去的话就像泼出去的水,况且不只是他这一个宿舍这样,他们专业每个宿舍都有人做这种实验,每个宿舍都有一群穿着邋遢的衣服,愁眉苦脸地焊着电路的工科男。可是他们舍友中不做实验的那些人照样过的好好的,想着想着,庄仲就开始觉得是自己的问题了,谁让自己对特别的味道过敏呢。

庄仲就是这样的一个人,每次对一件事进行辩驳和斗争时,他不像别人,论证着对方的错误与矛盾,恰恰相反,他会慢慢地陷入到自我检讨之中。

在宿舍待了不到一个小时,庄仲已经达到忍耐的极点,他的鼻子在这暖气充足的宿舍中已经通红了,嗓子里面也好像有什么东西卡着,弄得他不时地咳嗽一声。他不敢说话,因为他怕自己说不出话来。而一想起黑军说他要在这里做一个假期的实验,庄仲就感到绝望。但是,他实在不想对黑军说“麻烦你去别的地方做吧,我受不了这个味道”之类的的和之前的决定相违背的话——或者说,这是庄仲的一个病态,那个和这么多年独自生活的经历息息相关的病态的“小男子主义”。这是一个和“大男子主义”相对的性格特征,如果说“大男子主义”的弊端是过分责任感、过分霸道化带来的攻击性和冲突性,那“小男子主义”的弊端就是过分自责、过分内敛的心态带来的顺从性和消极感。另外,对于处处关心自己、处处为自己着想的黑军,庄仲也不好意思对他提出什么要求,他实在是觉得这四年自己欠黑军的太多太多了。

绝望之际,庄仲想起了薛大爷,再仔细一想,反正放假了也没找到兼职,还不如先去墓园呆一阵子,等到以后在从长计议。庄仲越想越觉得当时没答应薛大爷是个愚蠢而错误的行为。

他收拾完了一些日常的用品,和黑军道别离开宿舍后,就来到医院。老人听了他的决定后很高兴,把墓园小屋门的钥匙给了庄仲,并告诉他他要做的工作。

“工资到时候会有人给你的。”老人笑着说。

庄仲和老人道了别,踏上了那段熟悉而又陌生的路。途中,窗外的景色可以说是城市社会退化过程的洋片:从高楼到平房,从工业园到庄稼地,从宠物狗到牛羊——一切的一切都像是时光在倒转,而庄仲的记忆也跟着倒转了。

那是一个雨后的中午天昏昏沉沉地布满了雾气,四下的气味也不太好,有一股霉变的气息。

庄仲的父亲——也是当时煊赫的老板——开着车带着庄仲和母亲去郊外兜风。当时的城市不像现在一样纸醉金迷,而当时的郊外也比现在更纯,纯得像一潭平静而清冽的湖水。好像那时,他们就走过这条路,路过那片墓地。因为庄仲的父亲好像提到过:“这儿的景色挺不错,我百年之后葬在这里也是一种福分。”

庄仲的母亲当时就露出了鄙夷的神情,嘴里嘟嘟着“不吉利”之类的话。而庄仲那时候年幼无知,还不知道“百年之后”是什么意思,甚至还认为那是永恒。庄仲现在想起这些,自己都不禁要冷笑一声。

“妈妈,墓地是什么啊?”年幼的庄仲好奇地问道。

母亲慈祥地摸了摸庄仲的头:“墓地是人死后要去的地方。”

当时的庄仲很天真,天真到认为人“死了”就是“去另一个地方生活”,于是他又问:“那墓地有家里舒服吗?”

母亲和父亲笑开了。“当然没有了,”母亲笑着回答道,“家里面是最舒服的,那里有阳光,有爸爸妈妈,但墓地里面却没有。”

“哦。”庄仲瞪着大眼睛应到。

但是世间的一切都好像是残酷的玩笑,玩弄着庄仲,玩弄着成千上万的世人。

现在庄仲还清楚地记得那个路口,那迎面摇摇晃晃地驶来的那辆轿车,还有离这玩笑不远的那片冰冷的墓地……当然,还有父亲母亲的血。

他是从母亲的怀中拉出来的,母亲的双臂抱得死死的,连久经训练的消防队员都要两个人费九牛二虎之力拉开。庄仲得救了,只受了点轻伤;肇事者逃逸了,那个丧心病狂逆行的肇事者,除了那两排车轮印,没有留下任何的痕迹;而庄仲的父母却永远地离开了他。

年幼的他哭了,不是因为父母永远地离开了他,而是因为他受的伤把他弄疼。现在每每想起这些,他还是觉得自己欠父母的太多,连最后的哭泣都是给了自己,而不是为深爱着自己的逝者送路。

当时的侦查手段没有那么的先进,即便当时的公务员要比现在的负责任得多,但是从车轮印就想判断出凶手是谁简直是天方夜谭。于是,这件案子也没当成了悬案,随着时间的流逝,渐渐地被淡忘了。后来,也许是天意,父母阴差阳错地被葬在了这里——是那时父亲的同事给操办的,确切地说只是利益链上的伙伴——现在也都杳无音讯了。不过,庄仲还是很感激他们,没有他们,父母可能早已被医院当作无人认领的尸体火化掉了。而且这些精明的商人把事情想得很周密,甚至把庄仲所在的孤儿院的地址都告诉了墓园的负责人,大概是想到以后要是有庄仲的远亲过来扫墓的话会很容易找到庄仲。最重要的是,那些同事完成了父亲的遗愿——葬在这个风景不错的地方。庄仲之前也奇怪过为什么那些同事会知道父亲想被葬在这里,后来也就想通了,可能是父亲也和那些同事们调侃过吧。

而庄仲,这个当时还不懂事的孩子,因为无依无靠,也联系不到亲戚,就被送到了当地的孤儿院,刻上了这个永恒的烙印。

庄仲的记忆和这大巴车一起飞驰着,车窗外慢慢飘起了雪花,好像是在祭奠着,祭奠着他的父母,祭奠着他童年时的快乐。

车到站了,庄仲下了车,向墓园走去。今天墓园里面的人比平时要多,大概是因为天气越冷,越有人熬不过去,所以在冬天去世的人特别多,于是许多人的忌日都聚在这几天了。庄仲来到小屋前,打开门,把脚上的雪跺掉,进了屋。他重新审视了一下这间屋子:一张单人床、一个取暖用的火炉、一架满是书的柜子和一台折断了天线的收音机。

他把东西归置好后,就坐到床上,突然想到床下也许还有什么可以用的东西,就蹲下搜索了起来,发现只有一双胶皮靴,防雪防水用的;剩下的,只有厚厚的灰尘。庄仲拿起扫帚把屋子扫了扫,担了担床上的灰,最后用拖把把地拖了一遍。这个屋子虽然没有宿舍的环境好,但毕竟是自己一个人住,庄仲还是很满意的。

忙完了这些,庄仲打开书架,发现书架上的书都是年代久远的老古董了,甚至还有红红绿绿的毛主席语录。他合上书柜,打开桌子上那台折断了天线的收音机,收音机发出嘶嘶啦啦的响声,伴有些微的说话声,但呜噜呜噜地听不清在说些什么。不过这倒是激起了他的兴趣。他又打开柜子找了找,又翻了翻抽屉,惊喜地发现抽屉里面有一把螺丝刀。庄仲迫不及待地用螺丝刀把收音机的后盖打开,仔细检查着那在旁人看来复杂而无规律可循的电路板。

这时,他听到了外面“咚咚咚”的敲门声,朝窗户外面一看,是一个穿得很严实的中年人,在冲着庄仲笑。庄仲打开门,问:“您是?”

那个中年人操着地道的TJ口音回答道:“我找薛大爷。”

“薛大爷生病住院了,我来替他。”庄仲回答。

“住院了?”那个中年人显得很担心,“现在情况怎么样了?”

“现在状况挺好的,不过还是要住院观察。”庄仲说

中年人叹了口气,说:“可惜了,我还特意带了酱牛肉跟酒。”

庄仲这才看见那个人手中拎着一个袋子,还有一瓶酒。

“您进来坐一会儿吧,”庄仲让道,“我估计薛大爷这些日子回不来了。”

“那么严重啊,嘛病?”那个人也不见外,一边说着一边径直走了进来,刚拖好的地面留下了一排泥脚印。

“突发心脏病,可能挺严重的,”庄仲一边应着,一边把凳子摆好,“您坐这儿吧。”

“哦……”那个人也渐渐沉默不语了,好像一下子失去了刚才的外向与兴奋,把肉和酒放下,脱下外套,坐在凳子上。

“薛大爷不在,你陪我来两杯。”那个中年人拧开酒瓶的盖子,一股酒香飘了出来。

“我不会喝酒。”庄仲推辞到。

“有嘛不会喝的,喝多了就会了,嘛东西都要学,都那么大人了。”中年人依旧操着浓重的TJ口音说着话。

庄仲一边推辞着,一边走过去关上门。

“你叫嘛名字,还上学吗?”中年人问道。

“我叫庄仲,大学快毕业了。”庄仲回答道。

“大学了啊。”那个人打开那个袋子,拿出一个饭盒,打开饭盒盖儿,里面是切得整整齐齐的酱牛肉。肉香很快就蔓延到了屋子的每一个角落,当然也到了庄仲敏感的鼻子里面,弄得庄仲也不禁咽了咽唾沫。“来点儿尝尝。”那个人把饭盒推倒庄仲面前。

庄仲也不谦让了,一面说着“谢谢”,一面拿起一块放到嘴里嚼了起来。

“怎么样,味儿还不错吧。”那个人问道。庄仲好不违心地点了点头。那个人笑开了,说:“我们家那位做这玩意儿手艺倍儿好。”他说着,拿起一大块大口大口地嚼起来,又问道:“话说你怎么上这儿做兼职了,外面有那么多比这好的工作。”

“薛大爷让我来的,我正好也没事,就当帮薛大爷一个忙。”庄仲没把自己对焊锡过敏的一大堆事说出来。

“哦,原来如此,”那个中年人喝了口酒,“薛大爷这个人吧,我总感觉有点神经质,这么大岁数了还工作,而且还做这种工作,我倒是问过为嘛,他每次都不告诉我。”那个人顿了顿,拿起一块儿肉放到嘴里嚼了起来,又喝了口酒:“有些人啊,有时会为一件事钻牛角尖,可回过头来一想,何必呢……”

庄仲也没说什么,只是沉默了一会儿,又看了看那个人,问道:“您和薛大爷……很熟么?”

“熟?我爸十年前没的,也是心脏病突发,不过还没拉到医院就完了。”那个人轻声说。庄仲这才明白为什么刚才那个人的神态会有那么不正常的变化。“那时薛大爷就在这儿,还是这个屋子。我每次看完我爸后,就来这儿跟他说说话。想想这十年过得真他妈快,一眨眼就过来了。”中年人环视着这个屋子,有些颓唐地说道。

庄仲对他的话是再同意不过了,从父母去世到现在十多年,就好像是一瞬之间过来的,就像有个人用一把锋利无比的剑,“嗖”的一下从他的心口划过,伤口不住地流血,疼痛不停地传来,但是你抓不住凶手的衣襟,跟不上凶手的脚步——因为凶手是那速度无人能望其项背的时光。

“替我给薛大爷带个好儿啊!”中年人离开之前还非要把酱牛肉留下。

庄仲推辞不过,一面谢了他的酱牛肉,一面送他到门外。那个人也没再说什么,挥了挥手,就向门口走去了。回到屋子里,庄仲拖了拖地上的脚印,又用抹布把玻璃上的水雾擦拭干净,以便能清楚地看见外面景物的变化和来来往往的人。而那被拆开的收音机,也被庄仲轻易地找出了问题,原来只是一根电线接触不良。庄仲接好了电线,把收音机组装了起来,按下按钮,收音机里面传出了清晰的歌声,那是一首庄仲从未听过的歌:

“我们虽然站在人群里面

但是心却已离了很远

本性已被名利改变

活在这个世界还祈求甚么终点

我们约定在旷野里不散

为什么你一直不出现

虚荣的毒侵蚀草原

只剩下我抚着心和约定

失眠”

这就是庄仲初来墓园的一天,而今后的墓园生活,庄仲并没有准备好去迎接,而是抱着随遇而安的心态,因为他一直相信着他之前过来的生活应该已经是最困难的了,而今后的生活将会越来越好。

他相信着,但也仅仅是相信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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