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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初来

墓园里面每天都会有人烧纸,纸灰被风吹起来飘得到处都是,弄得庄仲和这里的工作人员都很头疼。关于烧纸的来历,流传下来的说法有很多种,不过最有戏剧性的是说蔡伦有个哥哥叫蔡莫,他和他老婆,也就是蔡伦的嫂子看蔡伦造纸赚了不少钱非常羡慕,两个人就一起学造纸。但是他们两个恒心不够,造出来的治品质低劣,很少有人去买。

要说慧娘这个人也是挺能算计的,为了把纸卖出去,假装暴毙,然后让蔡莫在他棺材前烧纸,并且嚎啕大哭。邻居们爱看热闹,就纷纷过来围观。烧了一阵子,慧娘就从棺材里面敲起了棺材盖儿,边敲边喊:“开门,快开门,我回来了。”众人惊呆了,打开棺盖,慧娘跳出来,说她死后到了阴间,因为把烧的钱给了阎王,阎王高兴了,就让她回来了。蔡莫听后又故意抱来两大捆纸烧,说是让阴间的爹娘少受点苦。邻居见状都掏钱去买,又不经意地广为宣传。没几天,蔡莫家的纸就全卖光了。

而现在人们烧的东西不只是纸钱了,有纸糊的马,纸糊的屋子,甚至还有人别出心裁,烧纸糊的空调冰箱洗衣机,说是要让逝去的人在阴间过的习惯。

如今,由于污染环境、浪费资源,政府鼓励绿色祭奠,烧纸的人也渐渐少了,而非要烧的人也自觉地在一个铁箱子里面烧,免得纸灰四散。

庄仲是从来不相信这些的,从父母过世到现在从未烧过纸。在他眼里,烧纸劳神伤财,何必呢。

眼看着到年关了,祭奠的人渐渐多了起来。开始的几天,庄仲确实不大适应。上午,总有一群公司的工作人员来这里把散落一地的纸灰、花瓣和垃圾扫走。庄仲自然也碍不住面子,毕竟这里只有自己闲得发毛,于是也帮起了忙。说他是守墓人,倒不如说他是一个杂工,然后冠以一个美称罢了。中午时,那些工作人员就会来到小屋里抽烟说笑。庄仲受不了喧哗,敏感的鼻子也闻不了烟气,就总是离开屋子出去走走,然后疑惑着薛大爷的心脏病是不是就这么慢慢地犯起来的;之后看时间差不多了就买点饭回到屋子,那时那些人也都差不多离开了。晚上,墓地里面几乎没人了,偶尔会闪几闪火光,那是夜晚前来祭奠的人。墓园的深夜是最难熬的,虽说多年来自己生活的庄仲天不怕地不怕,但在这个特别的地方难免也会心悸。起初的几天,庄仲没怎么睡好觉,虽然挂着窗帘,但是总觉得有人在扒着窗看着他——其实那里什么人都没有。

日复一日,庄仲适应了这些生活,经常拿起扫帚走过墓园的每一处,看着一个个悲痛的人出神——很久之前,他也是其中的一员。

庄仲清理着墓碑时,总会留意碑上的照片,看着他们生前的容貌,估计着他们去世时的年龄。这些人有老人,有孩子,也有青年人、中年人。每次看到孩子的墓碑时,庄仲就不由自主地徘徊一番、感叹一番,然后仔细地把那座碑清理一下。

来这里的人都是怀着沉重、悲痛的心情祭奠着自己的亲人或朋友,但在其中也时常能出现例外。

其中不得不提的是有两个兄弟,本来挺平静地跪在一块墓碑前,但不一会儿就大打出手了。

“妈的,他凭什么把遗产都给你,你这份遗嘱是不是假的?!”其中一个人骂道,然后给自己亲兄弟的脸上狠狠地来了一拳,另一个人痛苦地捂着脸,嘴角渗出了血。不过他也不甘示弱,上去抓住那个人的衣领,嚷道:“你他妈的还有脸说!咱爸病的时候你去看过几次?就说他没病时,你去看过他吗?他没把遗产给你,是你他妈的活该!”

“你还不是想要遗产,说我不孝,其实咱他妈的都一样!”

两个人厮打在一起,并伴有咒骂和叫喊,引来很多人过来围观。也有几个人上去劝,但无济于事。

这时,人群中走出来一位老人。两兄弟看见这位老人,出人意料地镇定了下来,放开了手,各自默不作声了。老人缓缓地走上前去,缓得让人窒息。四下也变得特别安静,只有几个少不更事的年轻人和一些世故的女人小声地议论着。

“啪!”“啪!”伴着这洪亮的两声,两兄弟各有一边脸红了起来,红得像雪地里面的一团火。

“不肖!”老人撇下两个字,转身离开了,留下了一个微驼的背影和两个低着头沉默不言的年轻人。

就这么过了一会儿,两个年轻人离开了,虽然是从不同的方向离开的。

庄仲从远处看着这场闹剧,想起了以前看过的各种遗产纠纷的案例,突然感觉有些庆幸,庆幸自己不用劳这样的神,但随后却又冷笑了起来——那两个年轻人如果看到他这种境况,恐怕也不会在这里丢人现眼吧。

人群渐渐散了,庄仲走过去,想清理一下那里狼藉的一切:花散了一地,而且大部分被踏扁了;地上的雪被折腾得哪都是,而且还能清楚地看到打斗的痕迹;墓碑下的供品被打翻了,盘子翻扣了过来。庄仲把花和雪扫干净,又把盘子和供品安置好。做完了这些之后,庄仲才发现刚才的老人正站在他的身后。

“谢谢你了,小伙子。”老人盯着墓碑说。

“没事儿,本职工作。”庄仲有点不好意思。

老人蹒跚地走到墓碑前,坐到碑前的台子上,点上一支烟,放到墓碑前的盘子里,又点上一支烟,自己抽了起来。

“我弟弟辛辛苦苦一辈子,就为了这两个孩子,”老人吐着烟圈,“到头来,落得个这结果。”

老人抽了一会儿闷烟,抽完一根又接了一根,直到放在盘子里面的那支烟燃尽了,留下了一个烟头和整整齐齐的烟灰。盘中那被燃尽的希望让一阵寒风吹了起来,在这冰冷的空气中消失了,没有留下一丁点痕迹,只留下那失望的烟头静静地躺在盘子里。

“不好意思,给你添麻烦了。”老人捡起烟头,费力地站起来,把烟头扔到庄仲手中的簸箕里面,转过身慢慢地踱着离开了。

“大爷,您少费点儿心。”庄仲不知道为何,挤出了这么一句话。

老人头也没回,冲庄仲挥了挥手:“不费心,以后也不想费心了。”

庄仲看着老人离去的背影,又看了看簸箕里面的烟头,心里面很不是滋味。有时候,兄弟和亲人就是这么失去的,因为眼前的那些利益——金钱或是权力,不惜反目。但他转念一想,也就又释然了,谁让现在的世界就是如此呢,被“一切向钱看”的思想充斥着,被利益链紧锁着,即便透不过气来,即便承受着一损俱损的风险,即便抹杀着最原始最纯净的感情。贪已成***已成魔——释然了,谁让现在的世界就是如此呢。然而更让人悲哀的是,大部分的人觉得庄仲这样的想法太天真幼稚了,太乌托邦了,太上纲上线了——殊不知比那些贪欲更可怕的永远是被洗脑过后的屈从。

寒风凛冽着,冻住的不只是这里的空气,这里的雪,还有庄仲从未开化的心。

然而,令庄仲寒心的不只有这件事。

有一天,庄仲从外面买饭回来,看见一名三十多岁的黑衣妇女站在小屋门口向墓地张望。

“你找人?”庄仲问道。

“不,不是找人。”黑衣女人跺了跺脚,显得很冷;大衣的衣角一直拖到了膝盖;鼻子呼出来的雾气清晰可见,有一丝丝皱纹的脸被冻得通红。自始至终,她都没有正眼看过一次庄仲,而是一直盯着墓碑林立的那个的方向。

“那就进来坐坐吧。”庄仲看见她冻得通红的脸和手,像薛大爷一样打开门让道。黑衣女人点了点头,走进屋中,继续朝外张望。她没有说一句话,也没有任何一个大动作,弄得屋子里面没有一点动静,静得庄仲呼吸都小心翼翼的。就这么过了一会儿,庄仲实在是憋得受不了了,说:“您……坐一会儿吧。”

“没事,不坐了。”黑衣女人依旧盯着窗外,依旧没有回头看庄仲一眼。庄仲一看这样,也就不多说什么了。显然,他要缓解尴尬的想法失败了。

突然,黑衣女人发疯一般地拉开门,又发疯一般地跑了出去。庄仲惊了一下,赶忙也跟着跑了出去。只见那个女人和另一个哭得撕心裂肺的女人纠缠在一起。旁边还站着一个小男孩,只是哭。

“你别这样!”黑衣女人喊了起来,“来之前不说好要好好的吗!”

另一个女人的举动显然有些不正常,一边挥舞着四肢,一边嚷嚷着一些不合逻辑的话。就这样闹了一会儿,那个精神失常的女人仿佛又正常了起来,边抽泣边说:“你……你先离我远一点,我和孩子再跟他爸呆一会儿。”

“那不许再给我闹了!”黑衣女人呵斥道。

“嗯……嗯……不闹了……”那个女人一边说一边“呜呜”地哭着,拉过了同样在“呜呜”哭的小男孩,把他抱在怀里,另一只手将那个黑衣女人推开。黑衣女人慢慢放开手,一边回头盯着那个女人,一边向庄仲这边走来。

“现在这是……什么世道……”黑衣女人忍不住了,吸了吸鼻子,也抽噎了起来。她把脸转向了另一边,用手抹了抹眼泪,又马上目不转睛地直视着那母子,只不过眼圈这时已经通红了,而泪珠还在簌簌地往下掉,嵌入那并不深的皱纹中。庄仲这时显得有些不知所措,他不知该安慰一下那个黑衣女人,还是就这么呆呆地站在这看着,又或是干脆回到屋子里面。他努力地想着如果是薛大爷,他会怎么做。于是他选择了第一个。

“您节哀顺变吧……”生涩的庄仲挤出了这很普通的一句话。

“节哀顺变?”黑衣女人呜咽的嗓子沙哑地冷笑了一声,“你是不知道……”还没说完,她又用手捂着鼻子抽泣了起来:“你是不知道……那孩子的……爸爸……前几个月……自杀了……”他咽了咽唾沫,睁大了那双通红的眼睛,又吸了吸鼻子,强作镇定地说:“从十七楼跳下去的,摔得都没有人形了……”她脸上的皱纹动了一下,又止不住地哭了起来,哭得上气不接下气。大概是因为哭得太急,寒气袭上了嗓子眼,她蹲在地上不住地咳嗽。

就这么哭了一会儿,那个黑衣女人擦了擦泪,站起身来,接着看着远方的那对母子。那个母亲依旧抱着那个孩子,盯着那块墓碑哭着。

“怪只能怪现在的世道不好……”

黑衣女人颤抖着,将那几个月前的惨剧讲了出来。原来,孩子的父亲原本是某公司的一个小职员,持着工薪生活在社会的底层,一家人住在经济适用房里,只靠父亲的单向收入度日。本来就这么困难的一家子偏偏就出事了:父亲给公司开车撞死了一个人,公司让孩子父亲赔偿百分之十。恰巧被撞的那户人家狮子大开口,一下就要二百万,否则就打官司。可是公司一觉得打官司费钱费力,不值得,二是如果打官司,对公司的声誉影响不好,况且本是自己理亏,打官司又不见得赢,于是公司就妥协了。二百万,折给孩子的父亲就是二十万。二十万,对于那个家庭简直就是天文数字。尽管孩子的父亲多次找公司理论,但是公司毫不理睬,反而步步紧逼。本来生活在最底层的父亲每天受人驱使、任人摆布,心理防线脆弱不堪,这下顺理成章地崩溃了,喝了顿闷酒,从十七楼顶跳了下去,就是从他住的经济适用房的楼顶,连遗书都没有留下。最后公司见出人命了,也就自己赔了那二十万,但是却一分都没赔给这个悲惨的家。同事们见这个家可怜,但是同样是生活在底层的他们没法救济这个破碎的家庭,所以只是凑钱办了个丧事,为孩子的父亲买下了这一块墓地。

“孩子他妈精神失常了,孩子才八岁。”黑衣女人最后补上一句。

两高一矮,三个人的背影渐渐消失在了拐角处。本来应该是一幅多么美好的图景:父亲、母亲和一个孩子,孩子的左手应该牵着父亲,右手应该牵着母亲,时不时撑着父母的双手跳一下,然后天真地哈哈大笑。而不是现在,一名本不该介入这美好家庭的人取代了父亲的位置,搀着精神失常的母亲,安慰着哭肿了眼的孩子,在这个人们都厌恶的地方走逗留。霎那间,庄仲仿佛看见远处一家三口欢笑的影子,但他知道,那只是永远不能实现的愿望罢了。而谋杀了这份美好的罪魁祸首并不是那二十万元钱,而是被那不公平的世界逼迫出的对生活的绝望——那种绝望足以谋杀任何一个本来就很坚强的人。

冬天的墓园埋葬着逝去的人们,与此同时,它所带来的绝望也慢慢地毒害着包括庄仲在内的每一个人,不仅仅因为这里冷杀着肉体的空气,还因为那些冷杀着心灵的故事。

但即便如此,也有一些故事给这寒冬添了一丝暖意,暖着庄仲冰冷的心和这冰冷的墓园。

就在雪后初晴的第一天,有一群人来到一座墓前。这些人里面有大人,有孩子。而那座墓则是庄仲每次都会特别仔细清扫的那个孩子的墓。

只见在场许多人的手中都捧着花,整齐有序地放在那个孩子的墓前,向来灰白色调的墓园瞬间就变得五彩缤纷起来。其中几个人对着墓碑鞠了一躬,又对着站在旁边的一男一女鞠了一躬。那个女人一边说着“不要这样”,一边微笑着抹着泪。旁边的男人也露出欣慰的笑容。

平时在墓园这么多人献花的场景是很少见的,而出现那么欣慰的笑就更让庄仲觉得稀奇了。墓园里的人见到这些也凑过来议论纷纷,各执所词。这时,一位身体微陀的耄耋老人解了大家的惑:“那个孩子因为绝症去世了,他父母居然决定把孩子身上健康的器官全都捐了出去。今天是孩子的忌日,那些送花的都是移植了孩子器官的人。

大家恍然大悟般地“哦”了一声,伴着赞叹声和嘲笑声各自散去了,只留下那老人和庄仲远远地看着。

“您知道的还挺多。”庄仲笑道。

“能不多吗,”老人也笑道,“我是那孩子的爷爷。”

庄仲审视着这位矍铄的老人,慢慢收敛了笑容。

“一年前,我孙子因为肺炎离开了人世,”老人依旧笑着,“他长得挺招人喜欢的,大眼睛、高鼻梁,可是有些事也没办法,那就是那孩子的命。”老人顿了顿,接着说:“当初孩子的父母说要把孩子的器官捐出去时,全家人都在反对。本来嘛,人完整地来,就应该完整地走。可是孩子的父母却觉得,孩子即便死了,但孩子的器官活在别人身上,就好像孩子还活在这个世界上一样。现在看来,他们做对了。”

“爸,过来一起合个影,您小心点。”孩子的父亲拿着相机朝这边喊。老人一边应着,一边蹒跚地走了过去。庄仲见状扶着老人,对孩子的父亲说:“我来照,您也一起去合影吧。”孩子的父亲感激地说了声谢谢,加进了人群中。孩子的母亲擦干了泪水,和父亲站在墓碑两边。那些健康而微笑着的人簇拥着这一家三口,摆出了一个“心”形。

“茄子!”镜头里的每个人都灿烂地笑着,这种笑声是庄仲许久都没有听到的。而镜头里面那个像是读书人的青年,他是不是因为有了孩子的角膜才能学识渊博呢?那个像是音乐家的大叔,他是不是因为有了孩子的鼓膜才能听到时间美妙的音乐呢?那个长着白玉般皮肤的女孩子,她是不是因为有了孩子的造血干细胞才能摆脱白血病的魔爪呢……还有那对笑着哭的夫妻,他们是不是因为有了孩子的灵魂才能如此坚强和大爱呢?

庄仲按下了快门,那一声快门仿佛像一把大木锤子,狠狠地敲击了一下他胸膛左边的那块坚冰,虽然陌生而且疼痛,但却很舒服。

那群人带着新生的般欢笑离开了墓园,庄仲这才发现孩子的母亲微微隆起的肚子,那里不仅仅孕育着新生儿,还孕育着新的希望、爱与快乐。

墓园的生活一往如常,每天还是会有一群清洁人员“霸占”着小屋,庄仲这时就又要无奈地出门闲逛了,但一出门就又要面对那些悲伤甚至绝望的人们,有时候庄仲真不知该何去何从。而墓园里面的人虽多,却几乎都是板着一副严肃的面容,没有能和庄仲说上话的人。久而久之,庄仲也感到无聊了,虽然平时假期在学校也会感到寂寞,但总归时间是自己支配的,所以不会感到无聊。而在墓园就不一样了,小屋里面有一群善谈的人却不方便聊,就好像有一桌大餐摆在你面前却不能享用的感觉一样——虽然这大部分是庄仲自身的原因。

后来,庄仲收养了一只猫。要说这只猫也挺有意思的,大半夜的扒小屋的门,硬是把庄仲吵醒了。庄仲本来就有些心悸,大半夜的听到“呲呲啦啦”的声音从门外传来,就更害怕了。但光是害怕终究是解决不了问题的,总不能听着这声音一夜不睡吧。于是,庄仲就打开灯,小心翼翼地推开门,果然如同鬼片里面的情节一样,外面什么都没有,倒是感觉脚下有什么东西蹿进了屋,弄得他脊背发凉,低头一看,才知道虚惊一场。那只猫看起来也冻坏了,死赖在炉子旁边不挪窝。庄仲也很无奈,想着明天也许就跑走了。可后来庄仲发现自己完全想错了。那只猫似乎认定了这个风水宝地,天天来屋子里睡,白天有时也来屋子里取暖,而且每当见到庄仲都显得特别兴奋,总是跟着他。庄仲见它这样,也就顺了那只猫的心,每天总会多买点吃的喂这只猫,也算是收养了它,还给它起了个名字,叫“钉子”——谁让它像个钉子户似的缠着庄仲不放。钉子挺听话的,不吵不闹,不随地大小便,就是和庄仲一样,也讨厌烟味儿。

之后的每天晚上,庄仲都喜欢和钉子坐在小屋门口的台阶上,仰头看天上的星星。郊外的星星繁多而密集,沉寂在静谧的夜空里,显得靓丽却又陌生——在市里,抬头除了看见漫天的浓雾,就是月亮,看星星基本算是一种奢求。庄仲喜欢看着这星空,听着收音机,吹着一把很老的口琴。而这久违的场景也时常令庄仲想起了自己在孤儿院的日子,想起了那些和自己同命相连的孤儿,想起了孤儿院的阿姨,想起了在院子里面仰着头看星星的自己。

孤儿院坐落在城市的边缘,但也不算在郊区范围内。那边的人不算多,属于虽在城市但是到郊区必到市内近的地方。那里和墓园一样,也可以看到星星。

孤儿院的阿姨每几个月都会换几个或是几批,但庄仲估计那些并不是总跳槽的打拼人,而是一群热心的志愿者。那里的阿姨虽然相貌不同,爱好不同,性格不同,但她们都有一个共同点——爱着这里的每一个孩子。

孤儿院的院长是一个时常面带笑容的白发老头儿,看起来是个和蔼可亲的人——实际上也是这么一个人。他总是去每个屋子看望孤儿们,有时还去操场陪孩子们跑跑步。孩子们都很喜欢他,几乎没有人叫他“院长”一类带有职业崇拜的名字,而是亲切地称呼他“爷爷”。这老头听了他们叫爷爷,笑开了花,兴奋地回一句“哎”。

但就这么个人,有一个毛病,就是喜欢抽烟,而且抽起来就没完。他要是来房间看大家,大家准能提前十几秒知道,因为从很远的地方就能闻见他身上浓浓的烟味。而庄仲可能就是从那时候开始鼻子对特殊的气味有些敏感。后来老院长可能也是意识到吸烟的危害,影响自己的健康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他更怕二手烟给孩子们带来危害,于是就下决心戒烟。他戒烟大家自然都很支持,可是老院长每天早晨准犯烟瘾,吸烟又吸不得,于是就在大早晨六点绕着操场跑,边跑边“嗬”“哈”地喊,时不时还要喊一首老歌,以排解心中的“苦闷”。但他自己倒是排解了,院子里的人可是苦不堪言,本来平时是七八点起床的,现在六点就要被吵起来。没过几天,孤儿院里面的工作人员就去老院长那反映了,老院长也没办法,只好保证在不影响大家的情况下把烟戒掉。可是没过几天,院长就又没日没夜地吸了起来。

孤儿院里面的孩子虽然都有着大体相同的悲惨命运,但是孩子们的素质却是稂莠不齐,天天说话嘴里面带脏字而且没事结伴打架的不是少数。其中有一个孩子,右手的小拇指不知道为何断了一截,名字没几个人知道,因为大家都叫他“孩子王”,久而久之也就没人愿意去考证他的真名了。他比别的孩子大那么几岁,长得高大壮实,吃饭时吃两人份那是不饿的时候,要是生在古代肯定是张飞李逵之类的人物。他父亲把他母亲杀了,把尸体装包投到河里面去了。也怪这男人倒霉,尸袋愣是被冲到了河下游的岸边。来往的拾荒者以为是宝贝呢,就给收了,没想到打开一看是一个人。警察追根溯源,轻而易举地破了案子,最后那个男人被判了死缓,而那个“孩子王”也就成了孤儿被送到了孤儿院。至于他那断了的手指,也许是他狠心而暴力的父亲砍下的吧。

这些庄仲都是从那些私下爱议论闲事的阿姨口中听来的。

那个孩子王是个不折不扣的“小流氓”,每天最大的乐趣就是欺负别的孩子,一向看起来好欺负的庄仲自然也是难逃他的拳掌,身上总是被他弄得青一块紫一块的。不过所幸站在他那边的孩子并不多,但每次总有一两个,跟在他的屁股后面,甘愿当他的“打手”……其实估计也是被他“驯服”的众人中的几个。

可是孩子们当然也不会这么忍着,就像正常孩子小学时一样,“呜呜”地哭着跑去找阿姨。阿姨过来训斥了几句,那几个手下受不了这个,没被训几句就“呜呜”地哭起来,阿姨也就心软了,对孤儿的怜悯之情也一下子从心头漫了出来,语气平和了许多,眼神也变得更加慈爱。这时她们都会摸着孩子的头,嘟囔着“下次别这样了”之类的话。可唯独那个“孩子王”,不哭不闹,狠狠地瞪着那些阿姨,一脸严肃。那些阿姨刚开始脾气也挺大的,但和他耗一段时间后,大概觉得不至于置那么大的气,或者是根本就耗不过他,最后也就气哼哼地离开了,要么不了了之,要么告诉院长。院长是个很厉害的人,竟然把那个“孩子王”说得眼含泪光,全身颤抖。后来庄仲听阿姨议论,“孩子王”最后躲在被窝里面哭了好长一阵子,他一哭,阿姨们反倒觉得这哭声听着很舒坦。孩子们虽然默不作声,心里面却比阿姨们还舒坦。后来,他成年了,孤儿院也没有再把他“圈养”在这里的义务,所以他就离开了孤儿院。听说他没去上大学,而是直接去社会打拼了。

总而言之,这个“孩子王”,用阿姨们的话说,就是“和他爸一样,长大后用来祸害社会的”。现在庄仲都觉得这么说一点都不夸张。

庄仲在孤儿院里面有一个特别好的朋友,与其说是关系好,还不如说是同命相连得有些过分。他叫家名,父母也是在一场车祸中丧生的,而且也没什么近亲,最后也是无奈地被送到了这里。庄仲和家名每天形影不离,尽管不在一个屋子里面住,但是两人的关系却远比舍友的关系还要近。家名比庄仲大一岁,个子也比庄仲高,和庄仲一样,也喜爱着音乐。

院子是通向大门的必经之路,这里不大但却很空旷,而且四周没有灯,只能通过楼里面发出的光来看清院子的状况。这里还有一个破旧的篮球架和一个旗杆,旗杆上常年飘着国旗。庄仲和家名每天晚上都会坐在院子的台阶上看着天上的星星,听着收音机里面动听的音乐,听着听着,要不就是主持人下班了,要不就是其中有一个人困得实在睁不开眼,否则是不会回去睡觉的。有时候,家名还会拿出自己带到孤儿院的口琴,对着孤儿院空旷而静谧的院子,对着那深邃的天空,吹出那一首首动听而悠扬的曲子。而庄仲只是闭上眼睛默默地听着,沐浴着这郊外的微风和口琴发出的动听旋律。他记忆最深刻的是《听妈妈讲那过去的事情》,在那首歌曲的环绕下,自己仿佛真的回到了童年,而逝去的母亲正伏在床边,把那过去的事情娓娓道来。

阿姨每晚都会查寝,查到庄仲或是家名的寝室时总是会发现他们不在。在这里干过一阵子的阿姨们知道他们在院子里,时间久了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有时候还会在远处看着他们两个,生怕他们看见后会觉得不自在,所以会离得很远,直到他们回寝室,那些阿姨才会打着哈欠离开。但是有一些新来的阿姨不知道他们两个这个特殊的癖好,查寝时发现有两个人不在了,一下子就慌了,赶忙敲门通知熟睡的院长。院长这时会在屋子里带着懒散的声音说:“是有两个孩子找不到了吗?去院子台阶找他们,找不到再找我来……”然后就又从屋子里传来“呼呼”的鼾声。新来的阿姨们这时会赶忙跑到院子里,看到他们两个,然后毫不留情地训他们一顿。每到这时,家名都会站出来,挡在庄仲前面,接受阿姨的狂轰滥炸。有时阿姨的话说得比较狠,说得庄仲大哭起来。这时候家名也看着阿姨,低下头,眼泪扑扑地往下掉,弄的阿姨手足无措,只得放她们回去睡觉了。哪知刚回楼里面。家名就抹抹泪,冲庄仲笑起来。庄仲看着家名,也慢慢地止住哭,和家名一起哈哈大笑。

在孤儿院和家名在一起的时光是庄仲最快乐的时光,孤儿院的院子也承载着庄仲许多美好的回忆。然而,这种快乐和美好并没有持续多长时间。

孤儿院的阿姨会经常更换,每一次阿姨走的时候,孩子们都会在院子里面列着队,看着那些熟悉的面孔渐渐地远去。大家的眼睛里面都噙着泪水,有几个年幼的低下头抽噎了起来,不住地吸着鼻涕。阿姨们也舍不得这些孩子,抱着他们,眼睛红肿着,最后和他们挥了挥手,消失在了远方。

而在孤儿院里更残忍的还是孤儿被领养时的场景。每隔一段时间,都会有一对夫妻或是单身人士来到孤儿院想领养一个孩子。这时候孩子们都陷入了矛盾之中:如果被领养的话,自然会得到比在孤儿院多得多的关爱,但是却要和这里的每一个伙伴分别;如果没有被领养,虽然还能和这些朋友在一起,但是错过了这次可能以后都没有被领养的机会,也就得不到父母一般的关爱。孩子们就在这种矛盾中沉默不语,等着那些大人的选择。虽然说自己也有选择的权力,但在这种矛盾面前,大多数孩子还是选择了顺从。每次有孩子被选走时,总有这么几个孩子忍不住哭了出来,那些是被选走的那个孩子的朋友。而被选走的那个孩子也会恋恋不舍地一步三回头,强装着笑意,似乎在告诉那些朋友们:“别伤心,我在院外面等你们,我们还会再见面的。”

有一天,一对穿着体面的夫妻来到孤儿院,至于有多体面庄仲也记不清了,只知道和他见过的那些朴素的人不同。同之前来的夫妻一样,这对夫妇的目的也是从这些孩子里面选出一个孩子加入自己的家庭。他们挨个宿舍游蹿着,用着尖刻的目光审视着没每个宿舍的每个孩子。进了庄仲的宿舍,其中的丈夫用一种好像在审问不愿交代事实的嫌疑犯的口气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庄仲。”庄仲的声音有些颤抖。

“庄仲啊……名字挺普通的,”那个女人有些鄙夷地说,“你有什么特长爱好么?”

“没……没有。”庄仲埋下头。

那个女人和丈夫小声议论了一会儿,就离开庄仲的寝室了。

庄仲隔壁的寝室住着家名,他把头探出门外斜向家名在的寝室看,这才发现外面其他寝室有好多小脑袋探出来,一个一个就像把豆荚打开看的豆子。

那时候,孩童生来的自私让庄仲不希望他们把家名带走,然而,天不由人,那对夫妻出来了,女人的手里牵着一个熟悉的身影,然后,匆匆地从庄仲面前闪过。

“家……”庄仲甚至都没把他的名字完整地唤出来。

家名微微地回了一下头,看了一眼庄仲。庄仲分明地看见他眼中闪着一丝泪光,自己的眼泪也不争气地落了下来。庄仲这时候害怕了,他害怕家名看到他的眼泪,会舍不得走,会放弃本属于自己的关爱与幸福。他躲开了家名的目光,闪进屋中,关上门,眼泪再也止不住了。但是,他忍住了,把头埋到枕头里面,没有哭出声音,只是任凭眼泪留下来,流到衣服的领子上,流到擦去眼泪的手心里和手指甲缝中。

就这样,也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直到天已经蒙蒙地有一些黑,直到同寝的孩子们过来劝庄仲,庄仲才停了下来,抬起头,发现镜子中自己的眼睛已经红肿得不成样子。

他颤抖地打开门,朝外面张望着。外面还和平时一样,仅剩的夕阳从走廊尽头的窗口打进楼里,把走廊照得通红。他缓缓地走过家名的宿舍,用余光瞥了一下家名的床,他相信奇迹,他知道家名是很有可能拒绝那对夫妻的。

但是,奇迹并没有出现,庄仲看到的是一张空空的床。

分别总是难免的,虽然他早就预料到会有这一天,但是他没想到会来得这么快,而且,自己的反应竟然会如此地剧烈。

晚上,庄仲依旧坐在院子的台阶上,看着星空,听着收音机。只不过今天的星空似乎有些暗淡,而收音机里面也少了很多欢快的歌曲——其实这些都与平时一样,只不过是庄仲的心境变了。

一股熟悉的烟味袭来,庄仲抬起头,老院长正背着手,驼着背,微笑地看着他。

“怎么啦,朋友走了心情不好了?”老院长笑着问道。

庄仲点了点头,将收音机的声音调小了些。

老院长“哈哈”地笑着,费力地坐在了台阶上,仰着头像庄仲一样看着天空。

“我今年七十岁了,我上过小学、中学、大学,有过好几份工作,”老院长看了看庄仲,“你知道我从出生到现在认识了多少人吗?”

庄仲看了看老院长,摇了摇头。

老院长笑着伸出手,抹了抹庄仲的头:“其实我也不知道有多少个。哎……有些人离开了确实是再也见不到了,说着后会有期的话,可是到最后……”

庄仲看了看老院长,老院长依旧看着天上的星星。

“你知道吗?”老院长问道,“我这星期参加了两次宴会,你猜猜是什么宴会?”

庄仲摇摇头:“是同学聚会吗?”

老人“嘿嘿”地笑了起来,胡子有节奏地上下抖动着,转过头来看了看庄仲,说:“猜对了一半,参加宴会的倒都是同学,只不过不是聚会,而是……同学的葬礼。”

庄仲的眼睛停在了老院长满是皱纹的脸上,他参加过一次葬礼,那是他父母的葬礼,他知道参加葬礼时是什么感觉。现在的庄仲,已经渐渐地忘记了离别的悲伤了,取而代之的是感叹与同情,感叹的是那早就被注定、被预言的分离,同情的是老院长的生离死别。

“有时候真想再见他们一面,可是……”老人狠狠地叹了一口气,掏出一支烟,点上,两手抱着后脑勺,叼着烟缓缓地躺了下去。黑夜笼罩着的星空映在了老人的眼睛里,给老人暗淡的瞳孔注入了一些闪光,而这闪光并不只是那璀璨的星光注入的——还有那浑浊的泪。

“等到我葬礼的时候,你一定要来参加啊。”老人坐起来,抹了抹眼角,呼出一个大烟圈,笑着说。

庄仲也笑了笑,说:“可以啊,前提是您去世后要联系我,要不我怎么知道。”

“你这小鬼,连一点儿好话都不会说,还逗!”老院长弹了庄仲额头一下。

“好疼!”庄仲捂着额头,低下头,一把熟悉的口琴分明地显现在眼前。

“这是家名临走之前留给你的。”老人把口琴放到庄仲手中。

庄仲这是第一次触碰到这口琴,他没想到,这么小的东西居然还可以那么重,重到院长递给他时,他差点没接住,重到他心里都可以感受到这个重量。他不知道这把口琴有什么力量,这就是一把普通的口琴,但是它却一下子刺激了庄仲的泪腺,一下子酸了庄仲的鼻子,又一下子,让庄仲耳畔响起了那熟悉的旋律。

“谢谢……您……”庄仲没有抬起头,他怕抬起头后,泪水又会不禁地涌出来。

老人费力地站起身,打了个哈欠,环视了一遍这个院子,对庄仲说:“孩子,回去吧,天也不早了。”

庄仲点点头,用袖子狠狠地擦了擦眼睛,站起身,瞪着发红着眼,对院长笑了笑:“嗯,回去!”

一高一矮的身影消失在了夜色里。而星空依旧俏皮地望着他们,目送着他们回到那孕育着爱和希望的地方,然后,慢慢地睡去了……

这之后,夜晚院子空地的台阶上少了一个身影,只剩下庄仲独自一个人在这里望着星空,听收音机,时不时还练练口琴。但是,庄仲并没有感到哀伤或是凄凉,因为他知道了,他知道不是所有的事情都会如人所愿,相识也一样,分别也一样。而与其挣扎在离别的痛苦之中,还不如慢慢地放下,把那段美好永远地埋藏在记忆的深处,失意或是寂寞的时候再挖出来,然后再慢慢地回味。

而如今,身在墓园寂寞的庄仲回味着孤儿院的时光,不禁觉得津津有味。而那轮回不止的星空,在庄仲眼睛里也变得更加璀璨夺目。

春节也在庄仲的回味中慢慢地走近了。不知不觉,日历被翻到了腊月二十三,也就是北方人眼中的小年。再过几天就是大年三十,也就是说,庄仲最孤独的一段时间就要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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