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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爱情陌路

深秋·初夏

微沫坐在吧台旁,手中点着一支烟,她只是愣愣的望着远方,仿佛在等着某个人。在这间名叫“秋夏”的酒吧里,到处洋溢着凄美的味道。

红色卷发凌乱地束在一起,有几丝粘在嘴角,同粉嫩的唇交相辉映,绝美却又如此凄凉、伤感。

“你怎么还不来呢?”微沫有些伤怀,却并不知道为什么,她不知道自己在等谁。现在已经是深秋了,可是微沫只穿着一件单薄的衣服,她缩了缩脖子,将烟碾灭,然后走进里间。

“我记得这根项链是你最喜欢的,还有这件外套是你的……”微沫幸福的笑着,瞬间又眉头紧锁,“可是,可是……你是谁呢?”微沫话说的很慢、很轻,风似乎可以很轻易的带走:“好像,好像也是在深秋,可是在深秋怎么了?”

她痛苦的摇着头,红色的卷发挣脱了束缚,散乱的披着,遮住了微沫一半的脸,她无意识流下两行泪,口中喃喃自语:“绿诺,是你,我记得深秋……”

“这家酒吧是我开的,大家尽情喝,尽情玩啊。”女孩带着大家走进一家名叫“秋夏”的店,大声介绍。满面的笑容在她脸上绽放,她很骄傲,她是那所学校、甚至全市混的最好的人,她的自豪是与生俱来的,因为她家的财富数不胜数。

“老大,有人砸店。”微沫刚进店门,手下的小饼就冲上来报告。

她一愣,随即又浅浅一笑,居然有人敢在这儿闹事,不想活了吗?她小手一挥,讲到:“姐妹们,你们先去玩,我有点事要去看看。今天的费用我包了。”

“好!我们走……”

“就是他。”小饼指着一个正在砸酒瓶的男孩说。

走近一看,心中疑惑并生:“叶绿诺?”那是学校的优等生。

“拿酒给我。”周围的人没有搭理他,微沫走上前示意,让他们给他酒。而她自己就坐在他的身旁。

看着叶绿诺一瓶接着一瓶地喝着,微沫秀眉一挑,拿过一瓶酒喝了起来,随后有问:“叶绿诺,你怎么了?你可是好学生呢。”语气中带着挑衅与嘲讽。

“夏微沫?”他似乎才刚刚发现她,喝了口酒后,睡眼朦胧地望了微沫一眼,“帮我打一个人吧。”

微沫的眼睛睁得老大,可在刹那间又冷静下来,嘴角撅起一抹冷笑:“好。”见他疑惑地看她,补充道:“当然是有条件的,就当我一年的男朋友吧。这样我就帮你。”

叶绿诺有些挣扎,却还是一口答应了下来:“可以!”接着,他倒头睡着了。

“告诉我朋友,说我先走了。帐记在我身上。”微沫扶起叶绿诺头也不回的出了酒吧。

“绿诺,绿诺?”微沫一歪头,眼神空洞、迷茫,“你是我的男朋友?呵呵……你是我的男朋友、男朋友,呵呵……可是,可是……你在哪儿呢?”

微沫走到吧台,调了一杯“蓝色调”,然后一眯眼,酒从喉咙口顺流而下。

微沫微张着嘴巴,剩余的酒从嘴角流下,她仿佛看见了血,血红血红地……血从她地手腕流下,满地都是,她伤心,然后,她疯了……

“我自杀,我为什么自杀?”微沫没有继续这个问题,因为她开始吐,不停的……没有东西从她口中出来,只有透明的液体,她空虚的胃有些隐隐作痛。

一个念头闪过微沫的脑子,她的脸涨得通红,双手抱头:“不对,不对,绿诺怎么会跟她走了?我是那么爱他!”

是啊,绿诺走了,他跟他前女友走了,他当着微沫的面,狠狠地吻了那个女人,然后无情地一去不回……微沫自杀,接着疯了,那天,是初夏……他们分手的时刻……

不久前,微沫刚从精神病医院跑了出来,因为今天,是他们解除契约的日子,她在等绿诺。可是酒吧早已经关门了,一个人也没有,绿诺也不可能来了。

微沫恢复了记忆,却依旧疯狂,她已经无药可救了。她对出现地记忆感到惧怕,她在空荡荡的酒吧中到处乱跑,将所以的东西撂倒在地。一时间,酒吧里充满了玻璃破碎的声音,如同那个初夏里,微沫的心……

又是一阵玻璃破碎的声音。

微沫将玻璃做的玄关撞破,尖利的玻璃碎片扎进了她的动脉,血无声无息的流了出来……

微沫了然一笑,她已经完全恢复了所以记忆,她想起她从大一就暗恋的学长叶绿诺,她爱他爱得痴狂,可是今天,他们就就不会有任何牵扯了。她淡然地闭上眼睛,轻吐出一句:“绿诺,你自由了……”她的身体如同羽毛般缓缓落下,在她的身下,是满地的血水和玻璃碎片……

天使也一样

第一个月

林依站在我身边,边看我调果汁边以她惯常的,带着寻根问底的疑虑问我:“你到底为什么这么突然出现在这里,并且成为这个水吧的老板?为什么在此之前你连个招呼都没给我打?为什么……”我把调好的酒放到她唇边,堵住了她继续下边我听了无数次的问题。

“林依,我说过多少次了,这个水吧是朋友的,只是委托我管理,而且很多事情,没有那么多为什么,就这样过来了,这个城市有很多人,每天有太多人来来往往,没必要我来会让大家都知道,我又不是张曼玉。”

林依瞪大了眼睛,太多不满的神情在脸上:“我们是好朋友,没理由你来这里半个月了我们才见面!”

看到她的样子,突然感觉时光似乎翻转开来,我们仿佛依然站在操场的草坪上,窃窃私语那些青春的秘密,空气中弥漫着醉人的芬芳。

但是,那是多久前的事情了,单纯的日子早已一去不返,许多经历再也不像黑板上的方程式,往下走就可以清楚地看到答案,也不再像年少的我们,拉着手就可以把所有的问题解释清楚明白。

想到这里,我悄悄在心里叹了口气,拉了一下耳朵旁边的卷发,微笑地说:“我来这里是有半个月了,可是一直忙着这个店面地整修,货品的配备还有人员地安排,直到昨天才算告一段落,才有机会联系到你。因为做这个店我心里也没底,所以我只能忙出一些头绪才有信心给你看呀!”

林依不再问了,只是大口喝着手里那杯我刚调好的液体,边喝边在嘴里含糊不清地问:“这叫什么名字?又好看又好喝。”望着天真依旧的她,我把玩着手里的杯子:“这叫天使归来。”我轻轻的说。“嗯?什么?叫什么?”我摸了一下她的脸:“好好喝吧,我要招呼客人了。”

我是半个月前来到枫城的,林依的家就在这个城市,她是我大学的好友。半个月里我一直考虑要不要把我来的事情告诉她,可最终还是按捺不住一些情绪打了电话叫她来。这个时候,我的“桃乐水吧”已经开始营业了。

我和林依坐在靠窗的秋千吊椅上,三月的阳光温暖而惬意,小小的水吧里流动着柔和的光影,林依微闭着眼睛,听我讲水吧的事情。

这间水吧原来是朋友经营的,就在枫城工学院的附近,按说学生生意是比较好做的,可是朋友却总告诉我赔得要关门。我来看了一下,就告诉朋友,让他给我三个月的时间,看我能不能把水吧活起来,不过前提是我要求把水吧整体做一些装修布置上的改动。

首先我把我的名字给了水吧,其次把水吧里原来的玫红色调改成晴蓝,并且和郊区的花农合作,保证每张桌子每天都有最新鲜的玫瑰,当晚在那张桌子旁边的情侣都可以免费带走。

我还给所有的果汁都起了最美丽的名字,让你看到酒水单就有迫不及待要尝尝的想法……

水吧已经开业两周,我来枫城也整整一个月了,我的新举措得到了验证,林依几乎每天下班都过来帮忙,她总是望着越来越多的客人向我感叹:“桃乐原来你的天才在这里啊!”我笑,笑容掩盖了些许寂寞。

这时候工学院的一支乐队找到了我,问我能不能让他们在这里驻唱,要求的薪水很低,我欣然应允。他们需要舞台,而我需要更多的手段来招徕顾客,双方都得利的事情,何乐而不为呢?

从那以后,水吧的气氛更加热烈,越来越多的情侣不仅从工学院,还有城市的其他角落涌了过来,因为这里有心意玫瑰,有美丽果汁,有浅吟低唱。浪漫两个字虽然俗一点,但对于这个不甚开放的小城来说,一切已经组合的美仑美奂,许多男孩子都开始以“桃乐水吧”作为对女友攻心的基地,“桃乐水吧”逐渐成了枫城一个鲜艳的时尚指标。

每晚我都会坐在吧台外不显眼的角落,慢慢啜着一杯我自己调制的“天使归来”,微笑地望着双双对对的恋人,思绪落在不知名的远方。

而林依总在这时会来刺探我的心绪,坏笑着问我在想念谁,莫非是这个水吧的真正老板?这里面肯定有点什么,否则人家会把这个水吧交给你全权打理?面对这个依然认真的可笑的好友我是又好气又好笑,直到我拿出一张合影,指着上面我旁边那位娟秀的女士告诉林依这才是真正的老板的时候,她才结束了这个无休止的话题。

第二个月

我喜欢雨,尤其是雨夜,像这个晚上一样,春天的雨不常见,所以今晚我欣喜异常,觉得久不曾有的欢愉突如其来地涨满心胸,迫不及待地要挥发出来。水吧里的人不多,很安静,大约大家都在享受微雨声中静谧的和谐。

真是心血来潮,我走到乐队那边接过主唱的麦克风,坐了下来。转头在身旁的吉他手耳边低声说了几句,吉他声响起,我开始唱:迷蒙的烟雾中我看到你那张忧郁的脸,没说出什么理由来,你与我告别,是朋友啊是恋人还是心里最爱的人,你伸出手来转过身后让我忘了你……

我只要了吉他伴奏,音乐略有些单薄,但是我的声音低柔所以配合得刚好。歌声中似乎有往事越走越近,纠缠的情节和外面的雨还有身旁的音乐连成了一体。虽然我看到水吧里的顾客向我投来诧异的眼光但我依然毫不在乎地继续唱着,歌曲湿了我的眼睛,心却因太多的契合而微微疼痛,我喜欢的那种感觉。

我一遍遍地重复:“再见了最爱的人啊,最爱的人啊,你是我所有快乐和悲伤的源泉啊,再见了最爱的人啊,最爱的人啊,你是我渐渐离去的一扇门哪……”

音乐间歇林依给我拿来一杯果汁,我喝下去的同时忽然发现角落里有异常的目光,我确定自己不是过敏,就往那边看去。

我的手抖了一下,鲜红色的果汁泼在黑色的长裙上,瞬间湿了一片,林依诧异地看着我。我笑:“我唱得怎么样?平时都是一个人在家唱,在这里唱还真是好激动呢。”林依也笑了:“你以为你开演唱会呢,就这么点地方这么几个人,至于这么激动嘛!”

掌声响起来了,我知道更多方面是给我这个老板捧场,其次才说明我唱得也的确不难听。

我把话筒还给他们,回去换了条牛仔裤和T恤,并且把卷卷散在肩膀的头发扎成两个小辫,继续坐在我常坐的角落里喝果汁,不过我的眼光,只停留在手里杯子上。

只是我心里明白,那种诧异的目光,将追随我整个晚上。

0点30分是我们打烊的时间。所有员工在0点10分就开始清理桌子。我和大家一起忙碌着。我旁边是兼职在这里打工的工学院学生冷蓝,一个活泼可爱的小姑娘。她总是有无数新鲜有趣的事情讲给我听,今天也不例外,讲完她们宿舍的趣事后她突然想起了什么事情:“对了桃乐姐……”我打断她的话:“是桃乐姐姐,这样叫起来娇娇地才好听嘛。”我们一起哈哈笑起来。

冷蓝说:“桃乐姐姐啊,今天你唱的那个歌叫什么名字?很好听,可是太伤感了。”“哦,那个歌叫《再见了最爱的人》,我从高中就开始喜欢了。”

“你不知道你唱歌的时候,有客人问我说,台上的歌手是长期在你们这里驻唱的吗?我告诉他说这是我们老板,他惊讶得半天都没回过神,那样子真好笑。哈哈。”

我指着吧台斜对面的一个角落问:“是坐在那里的客人吧?”

“你怎么知道的?他好奇怪,一个人坐了一晚上。”

“有什么好奇怪的,无聊的人多了,来这里打发寂寞时光也不错啊,最起码我们有钱赚了。”

一天结束了,我似乎看到新的一些东西慢慢到来,浸入我的生活,我有些兴奋了。

不经意间一周过去了,我发现那天晚上问冷蓝的客人每天都来,固定地坐在那个角落,要一杯橙睛或者菠灵,坐一个晚上。这是个高高瘦瘦的男人,很年轻、鼻子很挺,眼光却迷茫得让我看不清。我偷偷的观察他,发现他总是一半的时间在发呆,另一半时间则看着我若有所思。

周六的晚上客人很多,他来的时候那个角落已经被一对亲密的情侣占领,他站在门边,似乎对变故有些不知所措。我笑笑,对他举杯,示意他到这边来。他迟疑,我只微笑,笑的单纯且顽皮。他走过来了,这时候我的电话突然响起来,是小齐,我的蓝颜知己。

我对着电话说:

“刚刚开始,一切顺利!”我说完关了电话,眼睛却一直没离开这个已经站到了面前的年轻男人。

他的眼睛里有些困惑,我们沉默了一会,然后他试探地开口:“你怎么会在这里?”我几乎要笑出声,感觉这似乎像电影里的老套对白。可是下面我该怎么接才算是经典呢?

林依从吧台探出了头:“嗯?你们认识啊。”

我摇摇头,“这位先生的位置被先来的客人占了,我想帮他在这边安排一个。”我带着征询的目光投向他。他一下子变得有些狼狈,咬了一下嘴唇,他说:“不要叫我先生,你一直叫我的名字的,我是沙树。”

我瞪大了眼睛看着他:“先生您……是不是认错人了?”

我无辜地盯着他,看着他的面孔由白转红,然后再变白,他扭身冲出了门口。

我正在发呆,林依从后面拉我的小辫子,“这是谁啊,难道你们认识?”

我转向她:“我都说过不认识了,谁知道他怎么回事呢。演电影似的。”

“是不是以前认识,然后你忘记了?”

我大力摇头:“不会不会,我怎么是那种把朋友忘的那么快的人呢,而且,他的名字很特别,如果我认识,我应该不会不记得。”

说着,我走开到乐队那边去,林依在后面嘟囔了一句:“真是莫名其妙!”

从那天开始,沙树更是每天晚上都要来这里,只是他不再坐那个固定的角落里,而是坐到了吧台前我常坐的位置旁边。

每次他来,我都会微笑的举举手里的杯子:“嘿,沙树晚上好!”

他笑笑,但再没跟我讲过一句话。

第三个月

夏天在不知不觉中到来了,我也在不知不觉中喜欢上了一种叫脆桶的冰淇淋,几乎每天都会吃一个。而今天沙树来的时候,我已经在吃第二个了。奇怪的是沙树看到我在吃冰淇淋,竟然开口对我讲话了。

他的声音很温柔:“你喜欢吃冰淇淋啊?”

奶油有些化了,糊满了嘴,我不便说话,只好胡乱点着头,很是狼狈。

他笑了,顿了一下,继续说:“好像女孩子都喜欢吃冰淇淋,除了她。”

“她是谁?”我擦掉嘴上的奶油,漫不经心地问一句。

他的眼睛黯淡下来:“我以前的女朋友,她从来不吃。”

“嗯,蛮奇怪的,冰淇淋很好吃的,怎么会不喜欢呢?”

他又是半晌不说话。

待我忙过一阵子又回到座位后,沙树又说话了:“你长的很像她,第一次看见你的时候我简直以为就是她,而且她也叫桃乐。”

看起来我听得很专注。

“可是经过这段日子的观察,我觉得你们有太多的不一样。她的头发是直的,黑色的,而你的是梅子红,卷的,她从来不吃冰淇淋,而你很喜欢,更重要的是,她性格很依赖,而你独立且果断……”

“根本就是两个人嘛,当然不会一样。”我突然有些不耐烦,打断了他的话。

“可是,可是你们相貌和名字完全一样,你不觉得这很奇怪?”

“我也觉得奇怪,可是奇怪的事情多了,麻烦等你找出这个答案后告诉我,我也很想弄明白。”

我走到吧台里面去,我想再吃个冰淇淋。

沙树到桃乐水吧的次数越来越多,就逐渐和水吧里人熟稔起来,尤其是林依,偶然的闲谈中竟然发现他们是小学到中学的同校同学,因此更加熟络。于是有天沙树请林依吃晚饭的时候,就顺便带上了我。

枫城一直是以旅游业闻名全国,而吸引旅游者的除了秀丽的山水,还有这里的小吃。我来这里以后还从来没有来小吃街吃过,一来我对吃不是那么有兴趣,二来一直习惯自己做饭,觉得在外面吃饭又吵又乱,吃起来实在没感觉。

我们随便找了个路边摊坐了下来,马上就领略到这里小吃的魅力,尤其是羊肉串,外焦里嫩,又鲜又香,开心得我不住地笑,再加上林依和沙树回忆起学校时的趣事,气氛融洽得像春天的夜,鲜活而热烈。

我正边听边笑的时候,不防他们突然转变了话题。

沙树问:“桃乐,你男朋友呢?怎么从来没有听你提起过?”

我忽然觉得眼睛有一些重地感觉,我看看林依,林依也带着询问的目光瞅着我,我记得她以前也问过这个问题,我总是笑而不答。

我拉过林依的手,撩起一缕总是垂着的头发,让她摸我额头右边,“这里有一个疤,去年这个时候从楼梯上摔下来,那之前有一段记忆,就丢掉了,我拼命想,可是不行,我咨询医生,他告诉我这叫暂时性记忆失去,可能是潜意识的逃避,我不是很懂。”

我看到他们都有些呆,接着说:“我爸爸妈妈好像都不愿意告诉我那段时间到底发生了什么,而且我的日记也被他们拿走了那段时间的部分,但是我从一些我写过的文字片段里找到些线索,那段记忆里有个男生,是我男朋友,我很爱他,可他离开了我……”

我觉得空气有一些沉闷,压抑得要滴下水来,大家都沉默着,我一直在笑,我说:“很多女人都喜欢充当爱情白痴,不管那份爱是否值得。我现在已经不想去追究那段回忆,反而比以前更开朗和达观。”林依感叹:“你一直的生活都是这么精彩啊!不过你确实比以前快乐的多,那些忘记的事情不想也罢了!”

只有沙树一言不发,眼睛里隐藏着一些莫名的东西,那种东西让我心痛。

走的时候,他把手放在我面前,我握住了,他说:“我喜欢你!”

我轻轻地低下头,我想这句话我等已经等了好久了。

第四个月

我喜欢夏季的恋爱,浓郁而清凉,像吃冰淇淋的感觉,让我开心愉悦。

沙树不再只是晚上陪我在吧台对坐,而是每天下班后过来给我做晚饭。他的手艺真的好,那些可口的食物从嘴里进去,熨贴了我的胃,于是我对他的喜欢里,更增加了一分浓浓的依赖。

在水吧的经营方面,沙树也给我出了不少主意,我们在进门处增加了几块奇形怪状的泡沫塑料版,下面放置了广告钉和五颜六色的纸片,我们叫它心语心愿,每个来水吧的顾客都可以随意写下自己的愿望或者给某人的留言,每周我们都会评出最酷最幽默最感人等几个大奖,赠送礼品或者免费的消费券。一时间,水吧更是顾客盈门。

林依问我:现在爱情事业都得意,你还想要什么?

我回答不了,却在问自己,还要继续吗?

偶然听到沙树和林依闲聊,林依问:“你以前的女朋友,嗯,上次你跟桃乐讲的……真的跟她从名字到长相都很像么?”

沙树笑得让人难以揣测:“当然是骗人的,哪有那么巧,这是追女生的伎俩而已,桃乐是个太特别的女孩子,不这样怎么引起她的注意?”

俩人一起哈哈大笑,然后沙树转过头问吧台里的我:“你怎么从来都没有问过这个事情?”我摇摇头:“我对别人的事情没有太多的兴趣。”

“你总是活得太自我!”

“也不一定,要看什么事情了,并且,我过得很开心,这就足够了。”

冷蓝对我说:“桃乐姐姐你恋爱了,恋爱中女人真美。”

我对着她眨眼又微笑。她继续:“沙树哥哥跟你很配啊,我们宿舍的同学经常议论你们呢?”

“嗯,说些什么?”

“能说什么啊,都羡慕你呗!爱情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了,你又有事业又有爱情,多好啊。”

“说的也不错,可是爱情的美好往往只是表象的东西,内中的许多滋味只有恋爱中的人才知道,有太多事情是难以预料而又必须面对的啊。”

冷蓝撇撇嘴:“你们总是想得那么多,爱就爱,不爱就不爱,那么麻烦干嘛!”

我叹了口气,是啊,爱就爱,不爱就分开,为什么还会有第三种情况呢?

这段时间,沙树带我走遍枫城的大街小巷,他似乎非常了解我的喜好,不带我去那些人潮汹涌的风景点,也不去繁华的商场,我们去那些古朴的弄巷,因为我天生对此有着说不清楚的迷恋。在那里,爱情膨胀满了夏天的空气。

小齐又打来电话,我突然有些慌乱,我说:“一切都很美好,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我和沙树的关系与日俱增。

在又一次做好饭在旁边我看我吃的时候,沙树似乎无意中说:“我想把工作辞掉跟你一块经营这个水吧,我觉得这是个很有发展空间的东西,你眼光真好,可是你在经营方面还是有些欠缺,我们联手肯定会比现在的营业额翻一倍,而且用不了多久,我们就可以开第二家,第三家连锁店了……”沙树闭着眼睛,似乎美好的未来已经铺排在眼前,只等我们伸手去采摘。

他没有注意到我吃饭的速度已经变慢。等他看向我的时候,我的笑脸甜蜜且满足,我说:“你想怎么样都行,我相信你,所以听你的!”

晚上我给小齐打电话,我说:“我已经决定了。”

第五个月

从这个月起我把水吧交给沙树全权打理,我开始忙自己的事情。我回到了原来的城市,周旋在很多人中间,计划安排得滴水不漏,没有人知道我最终的目的是什么,连我自己都不敢想。

我再回到水吧的那个晚上,天又下起了大雨,沙树自豪地把他的成果展示给我看,不仅是营业额的上升,而且水吧的氛围也有了很多细节上的改变,我暗地赞叹沙树能力,“沙树其实你真的是个蛮有天赋的人,只是你需要机会展示。”

沙树的眼光有些怪。

他马上转口说:“记不记得第一次看到你的时候,就是这样的一个下雨的晚上,当时你坐在那里唱歌,我本来是进来避雨,可是一下就被你迷住了,上天注定啊。”

“是啊,上天注定,像今晚,也一样。”

沙树没注意我的言语,因为又有一班熟客进门,沙树过去打招呼,背影骄傲且挺拔,俨然已经是这里的主人。我呆了许久。

我又坐在乐队中间,开始唱那首《再见了最爱的人》,我唱得不再漫不经心,每一句我都很认真地吐出来,我的眼光追随着沙树的背影,泪潸然而下。

林依的姐姐明天结婚,这一段都没有来水吧。正好我回来,沙树就被临时叫去充做备用摄像师。

贺礼我已托沙树送去,自己推脱有事没去参加婚礼。

我给水吧员工放假了一天。

坐在窗前的秋千吊椅上,我回想这几个月的时光,比梦境真实,却比现实让人觉得不可思议。心脏痉挛般地抽搐,可是我知道自己已别无选择,就像一篇小说,当你拿在手里的时候,结局已经摆在那里了。

阳光不再透过窗子打在身上,因为浓密的树阴遮住了它的去路。

我喝完了一杯“天使归来”,离开了水吧。

我直接坐上了开往海南的列车,小齐在那里,他说那里的椰风海浪可以让人忘记不快的东西。

到了那里的第三天,我才打开手机,满满的信息要把电话撑破,是沙树,还有林依,他们问我发生了什么事情?问为什么水吧被人接管了。沙树拼命地追问,为什么他一夜之间什么都没有了,甚至连原因都找不到。

我冷笑。

我删掉了所有信息,扔掉了那张手机卡。

然后把早已写好的邮件发给林依:

“林依,其实沙树就是我以前的男朋友,那段记忆我并没有丢掉,它足以让我铭记终生,因为沙树离开我的理由,是他想找一个对他前途有帮助的女人,而我虽然爱他,可是没有让他改变平庸现实的实质力量。”

所以我回来了,一切顺利得让我吃惊,请原谅我没有告诉你真实情况,因为我知道你会阻止。现在一切都结束了,水吧我也还给了它原来的主人,我现在这个很美丽的城市,会平静地过好我以后的人生。或许过不了多久,我们都会忘记那段时光。

我不是天使,但我想天使也一样,也一样会受伤,只是或者天使不会有我这样,喜欢报复的心肠。

芝麻和谷子的爱情

传说人生下来就是为了寻找那前生相爱的另一半。

芝麻于万千粮堆里苦苦寻觅着那冥间走散了的另一颗,谷子于茫茫谷海里朝思暮盼着前生相约的那一粒。

山高水远哦天高地阔,于万千回眸中恰巧与前生丢失的那一个相遇,谈何容易啊!为此,芝麻踏破了铁鞋,谷子望穿了秋水。

寻觅耗尽心力却遥遥无期。

累了的芝麻和失望的谷子,在一个草熏风暖的午后相遇。

芝麻身心俱疲谷子饱经风霜,一路爬山涉水,眼花了脚钝了心也倦了,他们恰好在同一个山坡的同一块土磕旁休憩。这个清凉的午后,山坡上吹来山泉一样甘甜的山风,毛茸茸的阳光穿过斑驳的叶缝投下均匀的呼吸。芝麻一身热气坐在土磕前,谷子满脸汗水坐在土磕后,芝麻和谷子背靠着背。风一缕接一缕的送来山间浓郁的泥土香,浓荫淡去了芝麻和谷子一路风尘疲惫。芝麻和谷子开始谈心,开始怀疑那个传说其实根本就是谣传。芝麻垂泪谷子叹息。芝麻和谷子一起转头的瞬间,芝麻脸红了,谷子心咚咚咚咚跳。谷子怯怯的擦干了芝麻的眼泪,芝麻含羞说谷子你从今往后不要再叹息。

他们谈着谈着,最后,谷子站起来伸出双臂对着山崖说:我谷子发誓,山崖作证,我谷子要让你芝麻幸福一辈子,如谷子我反悔就让我谷子就从这山崖上摔下去粉身碎骨。

芝麻捂住谷子的嘴感动得大哭了一场。芝麻和谷子相爱了。他们决定就在这座山上开采土地盖一座房子。谷子和芝麻没日没夜拼命干活,土地终于开出了许多房子也盖好了小麻谷娃子也出世了。

可是他们渐渐发现,在芝麻谷子之间一堵无形的墙正越堆越高。芝麻老是按芝麻的逻辑推理,谷子老是照谷子的逻辑办事!常常一点芝麻谷子的小事,芝麻就唠叨,没完没了的唠叨,谷子心里憋屈,开始沉默,无缘无故的沉默。谷子觉得自己是让着芝麻,芝麻觉得自己是委曲求全。久了,芝麻谷子开始动摇。谷子朝着芝麻喊你干嘛老和我对着干!?芝麻嚷嚷谷子你干嘛不替我考虑考虑?!他们同时觉得自己实在忍无可忍,对方实在不可理喻。有一次,芝麻瞪眼怒气冲冲指着谷子的鼻子:谷子,咱们离吧,房子归我娃子归你。谷子一听气岔了脸绿了,抄起一条板凳照准桌腿砸去:芝麻,你给我老实点,便宜尽你赚啊?!不想过,你走人,娃子房子你一样都别指望!

争吵后是冷战。饭是一起吃的觉却不一起睡了。芝麻住东房,谷子睡西房,井水犯不着河水。气氛僵冷尴尬,有一段时间,谷子干脆就不回来。谷子再回来的时候,谷子一脸哀求,对芝麻说:对不起,芝麻,我找到另一粒谷子了,芝麻,房子娃子山头都归你,你赶紧也去找你的那一粒芝麻吧……

芝麻对着谷子狠踢了一脚骂道:滚!叫你从山崖上摔下去粉身碎骨去吧!

谷子说:我认了。

芝麻和谷子的爱情就此画上了句号。

谷子走了,芝麻常常在夜深人静时想:找到前生失散的那颗芝麻才能幸福吗?真有的话,不知那一颗芝麻是不是正跟一粒谷子一起过呢?

最后芝麻决定继续寻找

陌路

沫沫,你可曾知道,你的悠远之音温暖着每个人的心。

——晗

Chapter1:舞

我叫晗,晗就是我。晗,天将明而未明的时候,我在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刻蜷缩在角落里,在QQ上我对衰草如是说。舞总劝我换个名字,他觉得晗太过孤单和冰冷。舞是我的男人,是我进校一个月后跟在我身后有点阴魂不散的家伙。我在A大低调地活着,一个人写字,弹琴,留乖巧的发型。遇见舞是在林浩的酒吧,我在台上弹吉他,一个人唱着那些花儿,素颜,穿着随意,之前在图书馆的几次偶遇让他认出了我,这是他日后的说辞,虽然我不曾记得我们之间的那几次偶遇。每周一三五我在酒吧唱歌,他每次都在,我却不曾发现。也许是我的神经大条严重地刺激了他,他开始频繁地出现在我的生活中,酒吧,图书馆处处有他,他想尽办法同我聊天,从讲笑话开始,他笑地无比灿烂,我却还是冷眼看着他,好像制冷器般冻住周遭的空气。转折出现在一个雨天,因为生理痛的缘故,我在酒吧只唱了一小时,就想离开,推开门,我顿时无奈,大雨倾盆,因为疼痛,我额头上渗出细密的薄汗,咬咬牙,走吧。舞从我身后出现,我看见他的伞,第一次承认他是个好看的男人。舞同我一样不住校,而是自己租房,他背我去了他的住处,为我暖脚,泡红糖水给我喝,我蜷进他怀里,安稳地睡着。次日的早晨,我看见他为了让我舒服而摆出的难受的睡姿,有一点小感动。他的侧脸棱角分明,在学校里也算是帅哥级别的吧。我轻轻起身,为他盖好被子,却在不经意间被他搂住了腰身。

“晗,我陪你过了一夜,你是不是要对我负责啊?”我并未理会他的笑脸,径直要走,却无法挣脱他的怀抱,他的脸凑近,发出温热的气息,“让我做你男朋友,照顾你好不好,要不你以后肚子痛怎么办?”

“你不觉得作为男朋友,你应该祈祷我肚子以后不要痛吗?”他微微愣神,随即欢呼起来,“你终于答应我了!”

Chapter2:寒烟衰草

“我在梦唱周二的夜场。”衰草发来一条讯息,蓝色的字体在屏幕上闪动着。我记起梦是临安路上的一间很大的酒吧,距离我兼职的夜语最多十分钟的路程。

“哦,呵呵,有空去看你啊!”我突然间很想认识下这个与我聊了仅一天的女子,衰草,我在心底勾画着她的模样,象枯草般蓬松的头发,白白的皮肤,带着点病态美。

周二的夜,我坐在梦的吧台边,看着台上肆意歌唱着的女子,她的头发很柔顺,没有枯草的质感,烟熏妆,听着她的悠远之音,我慢慢跌进她眼眸中的深潭。“我在吧台边等你,穿白色的衬衫。”我发了短信给衰草,一曲终了,那个烟熏妆的女子向我走来。

“我真名叫沫沫,你是寒烟?”

“嗯,叫我晗好了。”那天我们并没有说什么,沫沫在台上唱着歌,一曲曲直到午夜,我并没有等她那么久,提前离开了。

舞还未睡,在桌边赶论文,他对我见网友的行为持反对意见,我悄悄隐瞒了这次的小行动。

Chapter3:夜语

不出几日,我和沫沫便打得火热。我把夜语的老板林浩介绍给她,沫沫所在的乐队成功地被林浩挖角,梦少了这支乐队生意受到极大影响。林浩是个精明的男人,他最值得女人夸赞的却并不是他的精明,而是身材,虽然已经四十多岁,但并未发胖,保持得很好。我经常拿林浩的身材同舞做比较,然后嘲笑自己脑中的画面。

我喜欢窝在夜语,靠在吧台边喝柳橙汁,林浩有时心血来潮,会亲自调酒,我便趁此机会一饱口福。

“沫沫的乐队不错,谢谢你。”

“是沫沫不错吧,你看她的眼神可不对哦!”林浩稳如泰山,对我的打趣置若罔闻。

我不清楚林浩对沫沫的真实感觉,但乐队的吉他手扬对沫沫的迷恋是那么的明显。

沫沫,你在哪里呢?现在是否还在唱歌,我始终想告诉你,我并未轻视那夜我看见的你。

那夜,我推开林浩办公室的门,看见沫沫和林浩身体的纠缠,看着那样疯狂的掠夺与攫取,大脑一片空白的我在雨夜跑去舞那里。我想我落汤鸡的模样一定吓坏了舞吧?他为我擦干发梢的水滴,听我断断续续的描述,浅浅的笑着,“小童子军,乖乖睡吧。”将我揽入怀内。那夜之后,我好久未去夜语,不是因为对沫沫的轻视,而是我不知道该怎样去面对沫沫,我想那天我惊呼之后的逃跑一定伤到了沫沫,早该说的抱歉就这样一拖再拖。待到我再次出现在夜语的舞台时已和沫沫有了一层间隙,沫沫曾试图寻找机会向我解释这件事,我每次都鬼使神差地岔开了话题。

Chapter4:沫沫

沫沫所在的乐队为林浩吸引了大量的客人,在酒吧一条街夜语渐渐成了生意最好的酒吧。沫沫的乐队在住处庆祝目前的良好状况,我也在邀请之列。所有的队员都喝到大醉,沫沫醉醺醺地拽住我的衣袖。

“那天晚上你看到的事。”沫沫本想继续说下去,我告诉她我从来没有因为看到些什么而轻视她。她窝在我怀里,呢喃着她对林浩的喜欢,从来没有一个人向林浩那样宠爱着她,她那么渴望着一份宠爱。我为沫沫盖好被子,扬在身后看着这一切,“晗,我能和你聊聊吗?”我猜到他想说什么。

窗外的星光闪烁,扬吞吞吐吐地问我,“林浩他……”

我不想瞒他,只好如实相告,林浩已经结婚了,至于他对沫沫的感情,我不知道。他在阳台边沉默的抽烟,一支接一支,烟蒂落了一地,他讲沫沫的过去给我听,虽然我从不关心别人的历史,但这次不同,我便安静地听着。沫沫的母亲曾是沫沫所在小镇上最美的女子,在她生下沫沫后,她的爱人抛弃了她,在沫沫三岁那年,她把沫沫一个人扔在街角然后不知所踪。沫沫是被扬的奶奶抚养长大的,这个善心的老妇人独自照顾着她。后来的后来,他们去了B城组建了乐队,并以此谋生。扬的眼底满是雾气,我看不清他的瞳仁,夜已深了,我留宿在沫沫那里,我看着她如婴孩般的甜美睡靥唯有叹息。沫沫,我又怎么会轻视那样渴望着宠爱的你。

每周三是我最开心的日子,这天是林浩给我发工资的日子,按小时结算上一周我的收入。因为介绍了沫沫给他的缘故我的工资也有所上涨。

“你还真是有良心知道给我加工资。”我浅笑着品尝林浩新调出的酒,透明的高脚杯中泛着淡紫色的微光,酒里有着淡淡的薰衣草的芳香,“叫什么名字?”

“等待爱情”,调酒时的林浩是迷人的,优雅的英式调酒法很适合他,瘦削的身材,脸上有岁月拂过的痕迹。

“和薰衣草的花语倒是一样啊,这名字很适合你,不知道是沫沫在等待你的爱情,还是林太太在等待你的爱情。”听见我犀利的话语,林浩只是微微一怔,用仿若能洞穿我心底的眼神看向我,“都不是,是林浩在等待着晗的爱情,等待着某一天晗的眼神能在他身上停留。”

“离开舞吧,你要的他给不了。”我没有理会他,径直出了夜语,林浩,聪明若你,自然知晓我要的是什么,可那都是过去,是我涂着黑色蔻丹的叛逆,可经历了种种之后,人才会明白,不着彩妆,素色的指甲才是最美丽的。舞的掌心里有我愿意为之沦陷的现世安稳。

Chapter5:回不去的起点

当那个女人出现的时候我便嗅到了故事结束的信号,林太太对沫沫的推搡让一个刚出现不久的小生命夭折。沫沫悄然离开了这个城市,没有人知道她去了哪里,乐队有了新的主唱,换了酒吧。扬的话越来越少,他默默地为乐队作曲,多是哀伤的调子,听不得。我在夜语又唱了两场,满一个月。林浩给我的信封明显比往常厚了很多,看着他递过来的等待爱情,我只得苦笑。“林老板。”我第一次这般唤他,用素色的指甲抚摸着杯沿,“你的酒调的再诱人,也比不上白开水的舒适,再见。”

今天我们不恋爱,好吗

“梦妃,你的信!”晓雨挥舞着一个信封边跑边喊。梦妃微笑着走过去,接过信,对晓雨说:“你着急什么,明知道我不会看这些信,看你满头大汗的。”说着随手就把那封信扔进了垃圾箱。

晓雨急了:“你怎么这就扔了呢,写这封信的男生好帅呢!你起码看看他写的是什么嘛。”

“他的成绩超过我了吗?”梦妃淡淡地笑着。

“你真的不会放弃那个条件,要一直坚守下去?”

“是的。”望着梦妃的微笑,晓雨一脸无奈。

如初春柳叶般弯弯的眉,琥珀色妩媚的眼,微翘的鼻子和高挑的身材,无一不让所有男生神魂颠倒,再加上时时挂笑的嘴角,让梦妃刚进入这学校就拥有了一个加强团的追求者。但梦妃开出的条件却让所有人望而却步。她说:“我的男朋友成绩一定要比我好。”而从入学的第一次考试起,梦妃就高居榜首从没跌落过。梦妃虽然对每个人都温和地笑着,但却从没让别人感到走进了她的心,她高高在上的公主般高贵不可侵犯的纯洁,让所有人退却了希望。

不过欧阳除外。欧阳寒凌,校文学社社长,学生会主席。他拥有一张令女生都羡慕的面容,185cm的高大身材,令他走在路上便能吸引所有女生的目光,球场上帅气的起跳,灌篮更能引得尖叫无数。他被几乎所有的女生认为是最完美的男生,当然除了梦妃。

而欧阳却在第一次遇见梦妃时就被她吸引了。那天,欧阳刚刚处理好文学社的工作,急匆匆的往外赶,正巧撞上了迎面走来的梦妃,欧阳刚想说句对不起就走时,抬起头,却碰上了梦妃的眼神。那是一双怎样的眼睛啊,泛着琥珀色的微光,淡静的如夏日的海面。欧阳就这样深深陷入了那片海,不可自拔……

所以,欧阳决定追求梦妃,虽然他并没有达到梦妃的要求。但是,他认为那不过是梦妃推掉那些讨厌的追求者的借口罢了。他相信自己一定能追到她。

欧阳利用职位之便,把同在文学社的梦妃安排到和自己一组,每天一起组稿,校对,排版,形影不离。每每出现公共场合,更加金童玉女般,一唱一和,羡煞旁人。同学私下里更是把他们评为“最般配的准情侣”。而梦妃也似乎和大家想得一样,和欧阳愈发亲近,每天一同到饭堂吃饭,一起结伴回家,温柔,体贴,俨然一对恋人。欧阳对梦妃更是呵护有加,早晨把热腾腾的早点送到梦妃家门口,回家时帮梦妃背书包。一脸护花使者的自豪。

一天梦妃和欧阳一同放学回家,两人慢慢的走在一条林荫路上,路旁高大的法国梧桐树的树叶被吹的沙沙作响。

梦妃有些累了,便停下来和欧阳坐在路旁的长椅上。阳光暖暖地照在他们身上,在他们脸上打下阴影,梦妃微闭着眼睛,表情如天使般沉静,欧阳静静地望着她,画面如定格般宁静而温馨。

“让我牵着你的手,永远这样温暖地坐着好吗?”欧阳突然温柔地问道,打破了这沉静。

“什么?”梦妃似乎才从沉思中被惊醒,没有理解欧阳的意思。

“我是说,你做我的女朋友好吗?”欧阳望着梦妃的眼睛,定定地说:“我从第一次遇见你,便被你的眼睛深深吸引,我也一直感谢上天,让我在那一天幸运地撞到了你——我的天使,我想永远看着你的眼睛,到地老天荒,好吗?你能给我这个机会吗?”

梦妃低下了头,忽又抬起来,露出灿若朝霞的笑容,问到:“寒凌,这次月考你考了多少名?”

“嗯?”欧阳愣了,不明白梦妃想要说什么。

梦妃没等他回答,又继续说:“我又考了第一名呢,你不记得我的条件了吗?我的男朋友成绩一定要比我好呀!怎么?寒凌难道你达到了吗?”

欧阳没想到梦妃这么简单就拒绝了他,粉碎了他所有的希望和幻想。他呆呆的不知说些什么。

梦妃看他没有回答,又笑笑说:“既然这样,那我就先走了。”欧阳望着梦妃远去的身影,突然大喊:“梦妃,你真的一点都不喜欢我,对我没有感觉?难道这么长时间的相处对你来说什么都不是吗?你为什么要用这种根本不是理由的理由拒绝我呢?”梦妃没有回答,也没有回头,只是兀自向前走,留下满眼忧伤的欧阳孤独的站在那,一直站着……

其实梦妃心里怎么会对欧阳一点感觉都没有呢?那么优秀的一个男孩,对自己又那么好,怎么能让梦妃不心动?可是自己怎么能连自己许下的诺言都不遵守呢?“寒凌,今天我们不恋爱好吗?你会等我吗?”梦妃自语到,泪划过脸颊,忧伤留在心底。

十七岁的我们,都怀揣着一个梦,一个浪漫的梦,一份叫做青春的悸动。我们需要的不是一个恋人,而是一个寄托年少情怀的影子情人。

所以,今天,我们不恋爱,好吗?

小小阴缘

在我念小学六年级时,同班同学德全是个顽皮鬼精的人,而他又是班里的体育委员,所以干什么事都一马当先。

正因为这样,班里好多女生都喜欢他,喜欢这种侠义又豪情的人,尤其是铃玲。

玲玲家跟德全家离得不远,走几分钟就到。所以,他俩上学放学都一块儿,这样日久了就产生依恋,但不是爱恋,他们没有拥抱,或者接吻。他们只是影子在一起,还有好奇的目光碰到一起,绝对没有肢体的碰撞,他们不敢,学校也不允许。

好多次,轮到德全打扫卫生时,玲铃就主动去帮,扫完后才一起回家;也有好多次,铃玲的书包都是德全帮着背。班里的同学看见了,都说:“你俩别日久生情啊。”他俩总是异口同声的说:“我们都是邻居,应该帮的。”其实,等他俩慢慢的去回味,才知道还真有那么一点男女之情呢。不过,谁也没有说出来,他们知道自己还小,爱情是属于大人们的,“谁偷吃了禁果,谁就受到上帝的惩罚。”他俩读过这样的书,会铭记的。

就这年的夏天,下了很大雨,学校附近的一条河涨了很大的水。有一天中午,天热得不行,好多同学都去洗澡,德全也不例外。他们在水里打水仗,学蛙泳、仰泳的,游着游着,就游到了水深处。其中有个四年级的学生因体力不支,被一股急流淹得呛了几口水,慢慢的就往下沉,而德全他们正玩得很高兴。突然,岸上有个小同学在喊:“快救人,有个同学沉下去了,快!”这时德全他们才反应过来,转身就去救人。只见德全一个猛子扎进了水里,他慢慢地摸着。由于水底全是淤泥,很混浊,他摸了一会儿就浮出水面,吸口气,又扎进了水里,继续摸。反复好几次,都没找到那位同学。这时,有人说:“再找不到,他就死定了。”德全在想,人命关天,一定要找到那位同学。只见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再一次的扎进了水里。上几次他在水里都没睁开眼睛找,这回他不睁开眼就不行了。当他在寻找时,突然看见水中不远处,有个黑乎乎的东西在动,他就游了过去。果然是那个同学,德全迅猛的去拉他,或许是要死的人,只要有根救命稻草,都会死死的抓住不放,那同学见救星来了,也抓住德全不放,无论他怎么用力,都无法推开那同学死死扣住的手。由于用力过猛,德全不小心吸了几口水,渐渐的也体力不支了。他俩沉到了水底,吸不上气,更是垂死挣扎起来,而河底的淤泥把他俩越陷越深。不久,他俩喝足了水,也没气了……

水上的同学见他俩没有浮出水面,吓得也不敢去救了。于是,他们连哭带喊的就去叫老师。十几个老师急急忙忙的下了水,左扑右找的,好不容易找到他俩沉下去的位置,又费了好大的劲,才把他俩拉上了岸。在岸上,老师们马上把他俩倒立起来排水,排完水后,又平放着,双手挤压胸腔,希望他俩能喘过起来。但是,已经为时已晚……

为这起死亡事件,学校召开了紧急会议。会议上说,不准同学们在德全他们出事那里洗澡了,而且,有大人陪同才能让同学们洗澡。

往后,谁也不敢在这里洗澡游泳了。

而玲铃知道后,既害怕又痛心的,从此就一个人走那条上学路了。意想不到的是,后来玲铃死得比德全更悲惨。

就在德全死后的那个冬天,有一回放学后,玲玲没有回家,而是背着书包又提着火盆(冬天在南方取暖用的一种铁盆,放上木炭就可以取暖了),去学校不远的一个小山上拾些柴烧。那山上有几处坟地,阴森森的,其中有个坟地没人看管,那坟头已塌了半边,棺材都露出了半截,平日里我们都不敢去。玲铃还是胆大,一个人去了。她一边拾柴,一边放在火盆里烧着。由于柴放多了,火势越来越旺,忽然一阵风吹来,火苗就窜到玲玲的大棉袄上了,等她回过神来,火势迅猛地烧着了她的头发。慌乱中,玲玲也没脱下大棉袄,而是一边跑一边喊救命,还时不时的跌倒。可没有人听见,也没有人看见,等她跌跌撞撞的摔到在山下的马路上时,才有人发现了她。

当时我们几个学生还在学校打乒乓球,突然听到有人惊叫:“烧死人啦,赶紧来人啊!”于是我们把球拍一扔,跑出了学校的大门。

在眼前呈现的,是一团黑影,趴在马路边上,冒着青烟,我们还闻到了一股烧焦了的气味,那种怪味真难闻,腥气味又刺鼻,再加上恐惧的心里,许多人都“哇”的一声吐了一地。有几个胆大的人走近一看,玲玲的尸体更吓人,她的头发全被烧光,两只眼睛烧得都快崩出来了。嘴唇也烧得卷曲了,只有一排牙齿暴露在脸上,微微的张开着,象在呼救:“快来人啊,救救我吧。”那种求生的念想,让人刻骨铭心又惨不忍睹。而在我们小孩的眼里,她的那种死状,真象个魔鬼似的,谁看见了都会心惊胆颤,一辈子都不会忘记。

正因为我目睹了这一场悲剧,心里受了很大的刺激。往后的一段日子里,我吃饭就吐;睡也睡不着,只要一关灯,就是铃玲那恐怖状;夜里也不敢一人走路了,总害怕有个魔鬼突然窜出来。那段日子里,我不知自己是怎么度过的,整个人都消弱了。

玲玲死后,村里有的人说:“可能是德全从阴间来找玲玲了,于是就化成一股鬼风,把她烧死了。”还有的人说:“希望玲玲她家人把她埋在德全的坟边,这样他在阴间才会安心,要不然,不知还会出什么乱子呢。”铃玲她爸听了更愤怒,他才不信这个邪,他把玲玲埋在一个向阳的山坡上,希望她在另一个世界也能见到阳光。

好不容易熬过了一年之后,在一个春天的下午,天阴沉沉的,眼看快要下雨了,一个小男孩正骑着小三轮自行车匆匆地回家。他经过一个路口时,一辆大东风汽车“嗖”的一声,从他身边刮了过去。只听见“哐当!”一声闷响,小三轮自行车被弹出了七八米远,大汽车的后轮从男孩的脑袋上压了过去。当时小男孩的脑袋被压扁了,不一会儿,血从孩子的眼睛、鼻子、以及耳朵里流里出来。而且,孩子的脑袋也渐渐的膨胀起来,越来越大,跟个蓝球似的。有几个妇女看得很清楚,她们都“妈呀!”一声尖叫,吓得腿都软了。我们听见叫声,跑了出来,看见那孩子的头模糊一片,全是血迹,然后,再也不敢往下看了……

后来经过举报,那肇事司机终于被抓住了,而死了的小男孩正是玲玲的表弟。死亡一桩接一桩的发生,而且,都跟玲玲家有关,大家议论纷纷的,整个村庄,又迷漫在一片阴暗之中。

出于悲痛和压力,玲玲她爸还是请来了一个信得过的算命先生,帮他出谋划策,可算命先生说:“还是把玲铃的尸体挖出来,跟德全埋在一起,成全他们的阴缘,这是上策,以后就逢凶化吉了。”本来她爸都被一桩桩丧事弄得焦头烂额的,现在,又要挖女儿的尸体,他的脑袋“嗡”的一声,就晕了过去。等他清醒之后,左思右想,也只有这个办法了。于是,他挑了个吉日,决定把女儿的尸体挖出来。

这等事一说出口,没几天就传遍了整个村镇,连附近的几个村镇都知道了。

挖玲玲尸体的那天,天空万里无云,阳光明媚,真是良辰吉日。没到中午,埋玲铃的山头已经站满了人,而且,山头下的马路上也排起了长龙,足足有好几千人,大家都是来看热闹的。

有的人说:“怎么会出这等奇事?”

“他们敢挖吗?”

“听说只要那棺材里的水掉到人的身上,不仅洗不掉,皮肤还会烂呢。”

“谁要是挖坟,谁就会倒一辈子霉的。”

……

人们越说越邪乎,这些话传到了挖坟人的手里,本来他们就不愿挖,这回,更下定决心不挖了。他们把锄头一扔,匆匆地下山了,玲玲她爸拦都拦不住。没办法,她爸扑到坟头上哭了起来。哭着哭着,他就朝坟头撞了过去……

一片混乱,坟没挖成,差点出了人命,人们又急急忙忙的把玲玲她爸送到了医院,幸好他撞的是土堆,脑袋上撞了个大口子,医生给他止了血,缝了十几针就没事了。

往后的日子,大家总是焦虑又恐怖的过着,度日如年。再后来,赶上打工的潮流,许多的人都外出打工去了。这村庄,自然就更荒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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