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行李很简单。一个太妹,孤身一人,死不死都没人知,行李当然有限。几条热裤,背心,街头风格的衣服布料都少,容易整理。冬天的厚衣服是两件呢子大衣,还是苏孝琳姑姑给我买的。我自己没有那么多钱。整理来整理去,我以为会有多点痕迹,可我能带走的居然只有一个不到膝盖高的小书包,看起来寒酸,简陋,又很普通。
苏孝琳姑姑来看我,她帮我最终收拾完这个家之后,是第二次来。她笑了笑:“怎么还是这么简陋?你都不需要买多一点家具的吗?”
“我够用。”
她显然很不想理我。
她拿脚尖踢了踢我那只黑色的小书包:“这也够?”看到我默然的样子,似乎嘲笑我让她心情大好,于是摸了摸我的头发,“再看看你的发型,我头都要疼了。你既然要走了,我们一起去帮你换个发型吧。真的去市里,不是要找工作吗?那里人都不喜欢这种头发的。来吧,我请你,去剪一个新的头发。”
其实苏孝琳姑姑是真心喜欢我的,不然也不会在我离开的时候话这么多。我知道,所以我真的很开心。
我跟着她心情好了起来,摇摇头,按了按她的手,便去厨房拿了把剪刀,直接对着镜子用剪刀把那一撮挑染成湖绿的头发剪掉了,然后又随便剪了几剪刀,一个鸡窝头很快就出现了。
她笑了起来:“你这个人。”说着拿过剪刀,帮我修修剪剪,渣手艺让发型看起来更像是一百只鸡住过的窝。她笑得更开心了。
我忍不住也笑,她伸手过来揉我的头发:“总算是笑了啊?”她手上剪刀都还没丢,差点戳到我,我堪堪一避让,她又笑个不停。
其实染头发只是因为我的那帮姐妹要去染,她们的时间长,我久坐无聊,就也染了,反正是其中一个姐妹的男人开的店,不要我们钱——我是没有一毛余钱的。女混混们之间的生活相对简单很多,说到底也不过就是逛街吃饭打扮自己,只不过打扮得怪模怪样。反倒我惧怕她们的哥们。
我知道我有点害怕男人。
我的生活看起来很乱,其实我自问没有做什么坏事。
如果他们觉得这叫堕落,这对于我这样的人而言,却是一种必然。这个镇太小了,所有人都知道我妈妈拿刀砍死了我爸爸。欺凌,鄙视,中伤。难道我真能打遍天下无敌手吗?我不能封住所有的流言,我做不到任何改变自己处境的事情。我能结识的是所有混混,他们是真的不嫌弃我,有时候我有一种错觉:我是属于他们的。
我想我渴望融入。那么这种所谓堕落,我只是顺其自然。
苏孝琳姑姑未必明白我的想法,她活了很多年,经历了很多事,有那些痛苦或快乐的往事作为支撑,她早就已经到了不怕孤独的年纪,但是我不是,我连十八岁都没到,整个户口簿上就剩下了我一个人。我却真的很怕。在她心里,也许我不过是小女孩不懂事,失去了父母亲,拿自己出气罢了,她也懒得管我。
其实初中三年我过得很混乱,却如同一眨眼。我们不太惹凌越那个初中的人,有时候我会跟着那帮女孩子去看那个高中出名的男生。可是就连这个年纪的太妹,也明白人和人的区别,知道是自己的痴心妄想,所以她们的少女情怀也不过就是坐在门口的街边护栏上,对着自己喜欢的男生做鬼脸。
也有我的朋友去对凌越做鬼脸的。他在我们中很有名,自然是因为他好看,而他又很清高,所以就分外想让人招惹。
在所有故作成熟、化着浓妆的女孩子中,我的头发最奇怪,却没有化妆。我知道他认出了我,他的眼神停留在这个方向,惹得我的朋友们一阵互相推搡嬉闹。
那次之后,他找过我一次,问我以后到底想做什么。他说了那么多的以后,我却一个以后都没有看见。
那天是我第二次进城,我没有让苏孝琳姑姑来送我,她也没有强求什么,只是再帮我买了一袋衣服。
说来我见过姨妈黄雯一次。那是小时候进过一次城,就是为了去见传说中的姨妈。那时候她已经很有名了,是个名气很大的舞蹈演员。她戴着大墨镜,皮肤很白,身边跟着一个肤色更白的洋人,据说是她男友。
我记得她很高,很漂亮,还化了妆,是一张颜色鲜丽的面孔,映在浅黄色的衬衫上面,更加显得人精神。她叫黄雯。我妈妈叫黄霞。我没有想过她和我妈妈之间还有别的除了血缘之外的关系,取代与不取代之间。
我妈妈很爱我爸爸苏孝恒,可是我爸爸心里只有黄雯。所以即使他们因为我奉子成婚多年。最后他们终于没有落一个好下场。
从县城到市区有一个小时车程。
我有一个小时用来回忆,长长的回忆没有尽头,我甚至不知道是梦是醒,只是我没有睡着。我还以为下车的时候我已经白发苍苍,却在车上面的反光镜上看到自己依然一头酒红色的鸡毛,那样子让我都觉得自己好笑了。
装什么沧桑呢?一百年太远了。
我也并没有经历什么了不起的事情,我没有杀人、也没有被杀。心满意足,至于以前就丢在以前。
我走下车。
我看着一个大城市展现在我的面前,崭新的公交车站,沥青地面十分漂亮,环卫工人在扫地,有高高伫立起来的玻璃大厦折射着阳光,各色商店,商店招牌上有英文甚至日文、韩文,大概隔两百米就有两个垃圾桶,垃圾回收方式还分为可回收和不可回收。
整个城市展现在我面前,与我那个破旧的小家乡截然不同。我看着它,忽然就笑了。我是这么久以来第一次觉得很开心,很开心。我来到了一个全新的地方,新的生活啊,我都看到它在向我招招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