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势有能力让法律蒙尘,但权势终会老去。绍定六年(1233年),权相史弥远病逝了,福贤乡民看到了讨还公道的希望,便有十六户田主“合词赴诉”,新任溧阳知县徐进斋判“福贤庄”先付给各田主租金,以后再协商归还土地。又过数年,史弥远的侄子史嵩之拜相,替叔父偿还了旧债——将“福贤庄”的土地还给了乡民。
陆子遹强征民田一事,南宋俞文豹的《吹剑录外集》记录甚详,不过陆氏后来是不是被惩罚,《吹剑录外集》却没有交待。倒是南宋诗人刘宰曾写了一首《寄陆大夫》,讥讽陆子遹:“寄语金渊陆大夫,归田相府意何如?加兵杀戮非仁矣,纵火焚烧岂义欤?万口衔冤皆怨汝,千金酬价信欺予。放翁自有闲田地,何不归家理故书?”放翁若有知,却不知对他这个疼爱的小儿子有何感想呢。
百事不会,却会做官家的宋仁宗
宋仁宗嘉祐八年(1063年)农历三月二十九日,宋朝第四任君主赵祯病逝。当大宋的使臣到达辽国致送讣告时,辽国皇帝耶律洪基也忍不住握着使臣之手,号啕大哭:“四十二年不识兵戈矣。”一代君主的身后赞誉,不在于一二个友邦给予多么隆重的哀荣,而是连敌国也表达出由衷的尊敬与哀悼。这样的君主,历史上即使不是绝无仅有,也是凤毛麟角。史载,赵祯逝世的消息传出,不仅大宋“京师罢市巷哭,数日不绝,虽乞丐与小儿,皆焚纸钱,哭于大内之前”,连“燕境(即辽国)之人”也是“远近皆哭”。需要指出的是,民间对赵祯的祭奠,完全是自发的,而不是当局所强迫,也不是基于政治压力的作秀。
人们自发悼念一位君王,当然不是没有原由的。赵祯庙号“仁宗”,“仁”就是对他的盖棺论定,所谓“为人君,止于仁”,这是对君主的最高评价了。宋仁宗的宽仁,正史及宋人笔记都多有记述。南宋人施德操的《北窗炙录》记录有一桩轶事:一日深夜,仁宗“在宫中闻丝竹歌笑之声,问曰:‘此何处作乐?’宫人曰:‘此民间酒楼作乐处。’宫人因曰:‘官家(指皇帝)且听,外间如此快活,都不似我宫中如此冷冷落落也。’仁宗曰:‘汝知否?因我如此冷落,故得渠如此快活。我若为渠,渠便冷落矣。’呜呼,此真千古盛德之君也!”
宋仁宗在位的四十二年间,大宋称得上河清海晏、国泰民安,这从汴梁民间彻夜不息的“丝竹歌笑”便可窥见一斑。相比之民间市井的繁华喧闹,宫禁之内倒显得冷冷清清了。难能可贵的是,仁宗明白到宫禁的热闹与民间的繁华乃是反比例关系,如果禁宫所代表的皇权扩张了,民间社会的活力就必然要退缩了。因此,仁宗皇帝自觉把持住了皇权的欲望。
元人修《宋史》,也赞叹仁宋朝“君臣上下恻怛之心,忠厚之政,有以培壅宋三百余年之基”,并且认为宋朝后来的败亡,是因为“子孙一矫其所为,驯致于乱”。即使是对宋代政治颇不以为然的明末大儒王夫之,也不得不承认“仁宗之称盛治,至于今而闻者羡之。帝躬慈俭之德,而宰执台谏侍从之臣,皆所谓君子人也,宜其治之盛也”。
以今日流行的思维习惯来看,如果我在这里再三引证仁宗的“仁”、“盛德”、“忠厚之政”、“慈俭之德”,则不免会被认为是“人治思想”、“明君情结”的表露。我甚至可以猜到会有朋友要发出告诫:“君主的美德是靠不住的,制度才靠得住。”其实,我更关注的恰恰是宋代的制度运作——但我不会将政治家的美德与政治的制度对立起来。从制度的角度来看,仁宗朝的表现也是可圈可点的。经太祖、太宗两代的创制及真宗朝的确认,到仁宗在位时,宋代的政治制度已臻完善,君主与政府的权力分际都已经有了法度或惯例可循。这个时候,宋仁宗表现出了一名守成君主的最大美德:谦抑,守住人君的本分,遵循既定的制度。《续资治通鉴长编》说,仁宗“守法度,事无大小,悉付外廷议”。
所谓“事无大小,悉付外廷议”,说的便是宋代的政治制度,用儒家的话来说,这叫做“共治”,换成现代政治概念来说,有点接近“虚君共和”的意思。即君主只是国家权力的象征,具体的治理权归于“外廷会议”。宋代的外廷又分为两个互相独立的机构:一为以“执政”为名的行政机构,一为以“台谏”为名的监察机构。根据这样的制度安排,我们很难说宋代的政治属于皇权专制,因为君主是象征性的,而治理权又是分立的。而这样的制度,也得到了仁宗皇帝的承认,所以他“事无大小,悉付外廷议”。当时有人评价说,“仁宗皇帝百事不会,却会做官家。”一个圣明的君主,“百事不会”并没有关系,因为君主不必亲决庶政;要紧的是守住君主的本分,即如何“做官家”;甚至不妨说,“百事不会”才是君主应有的美德。
仁宗能恪守法度,那是他的美德。但如果君主不守制度,撇开外廷而独揽大权呢?在宋代,君主这样的举动是将受到外廷的强烈抵制的。仁宗虽然能自觉遵守君权的界限,但他也有一个毛病,即耳根子软,有时候在耳边风的鼓吹下,或者因碍不过身边人的人情、面子,他也会未经廷议,私自下发一些提拔某人当某官的诏书。当时的宰相是杜衍,对仁宗的这类诏书,他一概不予通过,“每积至十数,则连封而面还之”。仁宗也拿他没办法,只好称赞他“助我多矣”。
再来看一则具体的事例,来自宋人朱弁的《曲洧旧闻》:宋仁宗想提拔张贵妃的伯父张尧佐当宣徽使(类似于皇家总管),但在“廷议”(类似于内阁部长会议)时未能通过。过了一段时间,仁宗因为受了张贵妃的枕边风,又想将这项人事动议再提出来。这日临上朝,张贵妃送皇上到殿门,抚着他的背说:“官家,今日不要忘了宣徽使!”皇上说:“得,得。”果然下了圣旨任命张尧佐为宣徽使,谁知跑出一个包拯来,极力反对,说这个动议不是前阵子已经被否决了的吗?皇上您怎么可以推翻前议?“反复数百言,音吐愤激,唾溅帝面”。最后仁宗只得收回成命。回到内廷,张贵妃过来拜谢。帝举袖拭面,埋怨道:“你只管要宣徽使、宣徽使,岂不知包拯是御史中丞乎?”御史中丞就是台谏,这是宋代约束君权与相权的最重要力量。
实际上也有一些佞臣劝说仁宗搞君主独裁,但仁宗不敢听从。南宋陈亮的《中兴论》记录有一事:“臣闻之故老言,仁宗朝,有劝仁宗以收揽权柄,凡事皆从中出,勿令人臣弄威福。仁宗曰:‘卿言固善,然措置天下事正不欲专从朕出。若自朕出,皆是则可,有一不然,难以遽改。不若付之公议,令宰相行之,行之而天下不以为便,则台谏公言其失,改之为易。’”根据这个记载,仁宗不欲“收揽权柄”,似乎是出于君主权衡利弊之后的理性自觉。
相比之下,朱熹《三朝名臣言行录》收录的一段仁宗自白,就更有意思了:“屡有人言朕少断。非不欲处分,盖缘国家动有祖宗故事,苟或出令,未合宪度,便成过失。以此须经大臣论议而行,台谏官见有未便,但言来,不惮追改也。”“祖宗故事”即既定之制度,制度摆在那里,皇帝不能不遵,若不遵成法,便是过失,而且大臣与台谏官,也会迫着君权在合乎法度与惯例的轨道上运作,不可越雷地一步。由此看来,仁宗即使有专断之心,恐怕也不能如愿。
宋仁宗以他的宽仁与谦抑,告诉后人什么才是君主所应有的美德,这里头,最重要的就是对法度的尊重、对君权边界的遵守。仁宗朝出现的社会繁华,正如前引《北窗炙录》的故事所隐喻:乃是得益于仁宗所代表的皇权甘受“冷落”的退守。说到这里,我们应该能够理解了,为什么这位君主逝世之后会得到举国悼念、“远近皆哭”。
“公论,国之元气也”
今人以为古时帝王凛然不容侵犯,其实在清代之前,士大夫当面抨击皇帝的事例,可谓是史不绝书。明朝的政治苛严,士大夫冒犯龙颜,有被廷杖乃至杀头的风险,但明代士风高昂,士大夫冒死上书者,前赴后继,显得很悲壮。宋代则“以仁厚立国”,视公议为“国之元气”,优容士论,认为“以言逐人,非盛世所宜有”,两宋三百余年,除了一二特例,少有因为言事而被羞辱、杀戮者,顶多只是贬黜,因而朝野议论尤盛。
北宋仁宗朝嘉祐二年(1057年),十九岁的苏辙进士及第,参加殿试制科,这位初生之犊不怕虎的新进士,所做的策论竟然将矛头直指宋仁宗:“陛下近岁以来,宫中贵妃已至千数,歌舞饮酒,欢乐失节,坐朝不闻谘议,便殿无所顾问。”
苏辙称宋仁宗“贵妃已至千数,歌舞饮酒,欢乐失节”,应该说,这是不实的指控,因为仁宗的私生活还是比较克制的,曾有一年秋天,京师的市场刚刚出现海鲜蛤蜊,内廷尚食局也买了二十八枚给皇上尝尝鲜,仁宗问:“其价几何?”答:“每枚千钱。”仁宗很不高兴,说道:“我常诫尔辈不可侈靡,今一下箸便花费二十八千,吾不堪也。”遂不食蛤蜊。仁宗在位期间,至少有六次放遣宫女出宫,每次放遣从几十人至数百人不等。
原来苏辙是“闻之道路”,听信了坊间的流言,便在策论中不客气地指斥皇帝。当时有大臣提出,“陛下恭俭,未尝若是。辙言狂诞,恐累盛德,乞行黜落。”建议仁宗罢了苏辙的功名。但宋仁宗极力回护少年轻狂的苏辙:“朕设制科,本求敢言之士,辙小官,敢如此极言,特与科名,仍令史官编录。”并未降罪,反而授予苏辙“史官编录”之职。皇帝也没有要求苏辙交代谣言来自何人,也未叫人深究坊间何以有谣言传布。一桩小事,就此翻过,风轻云淡。而宽待士论,则成为宋朝的一项“祖宗法”,传了下来。
转眼到了南宋光宗朝的绍熙二年(1191年)春,因为“雷雪交作”,天有异象,宋光宗下诏求言。有一位叫做俞古的太学生,便上书皇帝,以非常严厉的语气斥骂宋光宗:陛下“即位以来……宴游无度,声乐无绝,昼日不足,继之以夜,宫女进献不时,伶人出入无节,宦官侵夺权政,随加宠赐,或至超迁。内中宫殿,已历三朝,何陋之有?奚用更建楼台,接于云汉,月榭风亭,不辄兴作。深为陛下不取也。”
宋光宗是一个不成器的皇帝,私生活不检点,气度也远远不如北宋的仁宗,“览书震怒”,下了一道特旨,说将此人抓起来,谪放远方州郡,由地方官吏加以管束——这一刑罚,当时叫做“编管”。应该说,比之明清时期动辄将“忤逆”之人廷杖、杀头,处罚甚轻。但尽管如此,宋光宗的特旨还是受到大臣的抵制。中书舍人莫叔光告诉执政的宰相,不可执行这一特旨。台谏官谢深甫也上书宋光宗:陛下“以天变求言,未闻旌赏而反罪之,则是名求而实拒也。俞古不足以道,所惜者朝廷事体耳。”坚决不同意将太学生俞古“编管”,因为“言事无罪”乃是朝廷的“事体”,不可破坏。
皇帝只好将对俞古的处罚改为“送秀州听读”,即送到秀州的学校,在官方监护下继续读书。但据南宋方志《嘉泰会稽志》的记述,即使是“听读”这样的轻罚,也被廷臣认为不当,莫叔光立即“缴奏”,即拒不起草处分俞古的诏书,说“弭灾异不宜有罪言者之名”。最后,“事竟寝”,对俞古不再有任何处罚。
这一事件也成了南宋的一则具有政治效力的先例,被后来的士大夫援引来证明“言者无罪”,以对抗压制言论的权势。几年后,宋光宗因为实在不成器,被士大夫集团“罢黜”,他的儿子宋宁宗继位,次年改元庆元。时韩侂胄揽权,排斥异己,使用谋略迫使深孚众望的宰相赵汝愚罢相。韩侂胄之举引发京城士子的强烈抗议,周端朝、张衡、徐范、蒋傅、林仲麟、杨宏中等六名太学生联名上书,指斥韩侂胄一党乃“小人中伤君子”。但宋宁宗对上书不加理会,六名太学生又将上书的副本抄写多份,广为散发。
韩侂胄大怒,鼓动宋宁宗下诏,称杨宏中等人“妄乱上书,扇摇国是,各送五百里外编管”。但负责起草诏书的中书舍人邓驿拒不草诏,说:“自建太学以来,上书言事者无时无之。累朝仁圣相继,天覆海涵,不加之罪,甚者押归本贯或他州,听读而已。绍熙间,有布衣俞古上书狂悖,若以指斥之罪坐之,诚不为过。太上皇帝始者震怒,降旨编管,已而臣僚论奏,竟从宽典。陛下今日编管杨宏中等六名,睿断过严,人情震骇。所有录黄(皇帝的意旨),臣未敢书行。”宋宁宗与韩侂胄不得不将“编管”改为“听读”。六名太学生虽被“听读”,但公道自在人心,天下士子已将他们誉为“庆元六君子”。
苏辙“诽谤”皇帝而受到优容,尚可以说体现了宋仁宗生性之仁厚,不过宋光宗与宋宁宗这对皇帝,显然就谈不上仁厚了,太学生俞古与“庆元六君子”之所以敢“放胆妄言”,而且能够逃过严厉的惩处,首先乃是得益于宋朝确立下来的不加罪于言事者的祖制。相传宋太祖在太庙立下誓约,要求赵氏君主“不得杀士大夫及上书言事人”,“子孙有渝此誓者,天必殛之”。言者无罪,从此成为宋朝的一个惯例。宋神宗年间,苏轼说:“历观秦汉以及五代,谏争而死盖数百人,而自建隆(宋朝第一个年号)以来,未尝罪一言者,纵有薄责,旋即超升。”
其次,假设赵宋皇帝一意孤行,必欲加罪于言事之人,在程序上也难以通过,因为按宋朝的权力构架,中书舍人可以拒绝起草不合祖制的诏书,台谏官也可以将他们认为不当的诏书追缴回来。皇权受到制度性的制衡。更重要的是,这套保护言事者的制度又养成了一种“言者无忌”的风气,“一时风俗之好尚,为士者喜言时政”。制度可能会变成死物,风气则是活的制度。制度或可以一夜之间变更,风气则难以挑战。
这样,不管是宋光宗、宋宁宗,还是权臣韩侂胄,如果想从重治罪“妄乱上书”的太学生,则不但违背祖宗法,而且在程序上会受到抵制,而且还要冒天下之大不韪。总之,执法的成本非常高。
事实上,韩侂胄对极力反对他的“庆元六君子”非常痛恨,“欲斩其为首者”,但到底还是“不敢杀士,故欲以计杀之”。所谓“以计杀之”,就是将六君子发配到远恶州郡“编管”,使他们老死于穷山恶水间。不过最终还是“编管”不成,只能改为处罚极轻的“听读”。
韩侂胄当政之时,诬道学为“伪学”,制造“庆元党禁”,压制异论,是宋代言论管制最严厉的时期之一。即便如此,韩侂胄亦不敢(也不能)禁绝议论。庆元二年(1196年),太学生敖器之在京城的城墙上贴了一首诗——那时候的城墙、宫墙、楼壁,就如网络时代的BBS,上面有许多议论时政的“题壁诗”,类似于今日的帖子——其中两句写道:“九原若见韩忠献,休说渠家末代孙。”并署上“敖器之”的大名。“一时都下竞传”,都知道诗乃出自敖器之的手笔。诗中的“韩忠献”即韩侂胄的先祖、北宋名臣韩琦。这首诗分明是在讽刺韩侂胄没有脸面见他的祖宗。但韩侂胄“闻之,亦不之罪也。器之后登进士第,今犹在选调中”(岳珂《桯史》)。敖器之后来考中进士,老韩也没有给他小鞋穿。(另据叶绍翁《四朝闻见录》,敖器之题诗后潜逃,后给韩侂胄写信请罪,韩原谅了他。但叶绍翁的这则记录错漏百出,这里不采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