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不谈启示,我们姑且分析下案情以及随后付诸的司法程序。对于力拓员工的犯罪行为,构成间谍罪是不成问题的,因为按照我国《刑罚》第111条的司法解释,“境外组织”主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以外的国家和地区的政党、社会团体等,也包括企业等经济组织以及宣传组织,力拓肯定是在此范围内的。而国家秘密等级只要有密级的信息被侵犯就是犯罪,对于中国的大型钢铁企业,属于密级的信息有很多,尤其是国家有关方面提供给企业做决策参考的宏观信息。胡士泰等人犯案犯的太不是时候,这很难教人不联想起力拓和中钢协彼时正在谈判桌前心机算尽地周旋。胡士泰等人的间谍行为究竟只是贪图个人利益还是背后有更大的势力在指示?力拓墨尔本新闻负责人阿曼达·柏克莱女士在案发后很快表示:“我们还在不停地讨论铁矿石定价,就像每年这个时候我们做的一样,但是我认为这不是一回事。胡士泰并没有直接负责这件事,他所在的部门在做这件事,但是他并不是谈判组成员。”我们很难从伯克莱女士的声明中看出端倪,老实说,即使间谍案真的受力拓操纵,他们也一定不会承认,更何况伯克莱女士的声明横看竖看都是真话。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力拓肯定是间谍案的受益者,不光是力拓,此事一出,中方代表不可能不气短,而我们的谈判对手也免不了因此弹冠相庆。否则,102亿元人民币的损失该算到谁头上?中国本就是没有话语权的大哑巴,这一遭还结结实实地吃了回哑巴亏,可悲可叹。
关于如何保护国家秘密,防范商业间谍我无需多说,我觉得真正值得单独提出来谈谈的是:躲在暗处的间谍虽然可怕,但并不致命,问题在于:中国钢企对于同行业竞争对手和铁矿石供应商一片透明,想找到些暗角都不容易,但我们对他们的了解却远远不够。
中国钢铁行业发展这么多年,历史性数据和现在的行业数据欧洲和日本的竞争对手是相当清楚的,而我们对他们的了解情况却称不上明朗。原因很简单,外资企业通过技术转让、设备输入、参股控股中国钢企等方式,已经从一定程度上掌握了行业动向和有价值的数据信息。凭借这些资料,正确推算中国对铁矿石的需求量并不困难。而以我们的实力和发展水平,做学生远远多于做先生,我们没有技术和设备的大规模输出,没有大面积人才交换,以资本介入的方式进入他们的企业圈更不可能,那么我们怎么可能和他们掌握的讯息一样多呢?
中国政府非常愿意为外资开放市场,但舍不得为本土的民营企业开放市场;合资企业只要挂着国企的名头,上市难度甚至低于国内的民营企业。企业是相对封闭的,但市场是完全透明的。说到这里,不得不老调重弹,“民消国长”的趋势甚至会威胁国家安全!一个个贴着国有企业标签的铁皮罐头在政策圈占起来的市场上永远做它的主菜,刻意规避和民营企业的沟通互动,保质期一到怎么办?只能和外资卿卿我我。这一来,各路对手就通过透明的市场把你从头到脚看的真真的。
所以我倒觉得胡士泰等人犯案的一种可能是力拓的确在2009年度的谈判中工夫下得不够,有些狗急跳墙;另外,极有可能只是这帮人见财起意,置国家利益和行业利益于不顾(据悉胡士泰等人的确收受巨额贿赂)。力拓如果什么时候需要依靠这种手段和中国在谈判桌上博弈,那倒是强有力地证明:中国真的成为钢铁强国了。
最后待看:铁矿石谈判是一场国际资本大战的残酷游戏还是一出针对中国实体经济定向爆破的阴谋?这本不应在本文的讨论范围,属于又一个全新的课题,在此只是寥寥数语的漫谈。
可以肯定的是:针对中国的阴谋从未停止过。近几年随着中国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我们的神经也越来越脆弱。古语有云:“防人之心不可无。”但在我看来铁矿石谈判不可能是针对中国实体经济的定向爆破。
为什么说铁矿石谈判不是一场惊天大阴谋?翻开三大矿企的创业史,我们就能清楚地找到答案。成立于1942年的巴西淡水河谷公司,于1997年率先开始推行私有化并大举兼并铁矿砂企业。通过一系列出手不凡的收购,进入21世纪的淡水河谷铁矿石产量占巴西全国总产量的80%。其保有铁矿储量约40亿吨,主要矿产可维持开采近400年!淡水河谷于是被尊为巴西“皇冠上的宝石”和“亚马逊的引擎”。力拓矿业公司1873年成立于西班牙,1954年出售了大部分西班牙业务。1962‐1997,同样是一轮攻城略地似的兼并,并在2000年成功收购了澳大利亚北方矿业公司。2004年,公司实现纯利润增长86%,销售额达到28亿美元。2001年,BHP和比利登两家矿业公司合并,必和必拓诞生。BHP持股58%,比利登持股42%,成为全球第一大资源公司。三大矿企掌控世界铁矿石70%以上的海运量——自此,三分天下格局形成。
从它们的创业简史上,我们看不到明显的国家意志的痕迹,所以坐在谈判桌前的是三家企业,而非两个国家。的确,企业从来是国家意志最忠诚的践行者,如此大规模的兼并没有国家点头是不可能的。但我们不能就此简单地认为它们是国家意志的化身,它们的企业身份是鲜明的,谈判桌前是纯粹的讨价还价,各国政府均明确表示不掺和,2006年中国政府介入谈判的传闻一度还令他们非常慌张。本质上说,铁矿石谈判只是一场商战,容易引起混淆的只是交战双方的特殊身份。既为商战,便绝无可能是一场针对性极强的颠覆阴谋。
更重要的,以力拓为例,就是它发家的2004年,在中国的销售收入仅占其销售总收入的5%,日本占22%,欧洲占23%,北美占28%……而在当时,澳大利亚业务占业务总量的45%,北美40%,南美5%。中国早在2003年铁矿石进口就达到148亿吨,超过日本成为世界第一,占到全球铁矿石海运量的27%左右——在这种情形下销售收入也仅占区区5%。我们甚至怀疑在全球格局里,力拓有没有把中国放在它谈判对手的高度,中国的身份是否一直是“列席”?毕竟直到2003年12月15日,中国才首次走进谈判场,那一次的主角仍旧是日本人,中国是无可争议的列席身份——要知道,“列席者”可是全球最大的铁矿石需求市场!我们大胆猜测,时至今日,中国在谈判桌上没有话语权是否根本上就被人小瞧了,我们唯一值得称道的“妥协的胜利”发生在2007年,当年我们拿下了首发定价权,之前和之后我们都是在基准价发布了一段时间之后形单影只地签下城下之盟。中国亦步亦趋地跟在基准价后面,一边唾骂一边掏出支票本。如此这般,实在不值得设计一场大阴谋去摧毁这个国家的支柱产业,留着当自动提款机多好。
不知何时中国能从谈判桌上的深渊探出头。诚如我们看待中国当前的经济发展,没必要满眼悲观,更不能盲目乐观。这就好比一场连体人之间展开的别开生面的大角力,谁都不可能立即倒下,谁倒下对另一方都无异于灾难一场。重要的是,我们中国人能在任何的搏斗中都保持清醒的头脑和不屈的意志,即便被狼狈地打翻在泥里,也有站起来继续投入战斗的力量。
参考资料:
《铁规则》,尹锋、樊婷、栗新宏着,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2010年1月第一版
《铁矿石资源的战略研究》,叶卉、张忠义、应海松编着,冶金工业出版社,2009年10月第一版
《中国铁矿志》,姚培慧主编,冶金工业出版社,1993年12月第一版
凤凰网相关评注
2010年9月6日
民主的成本
——浅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民主政治大一上宪法课时,有心把我国现行宪法从头至尾抄了一遍,当时记得滚瓜烂熟,惭愧的是:现在基本全忘了。总有人批评中国现行的民主政治。在一些自诩为文明人、尤其标榜政治民主自由的外国人眼里,中国现行的民主政治是骗局、是笑话,缺席判决它一百次死刑也不为过;在一些中国人眼里,中国当前的民主进程是不值得称之为“卓有成效”或“取得进展”的,我们无非在自欺和相欺,从头到脚都是封建和专制主义的脓疮。这批中国人里有愤青,也有知识分子,甚至有落难或待升迁的政府官员,这支队伍还在不断壮大,还在继续他们对民主中国的坐地空想。
说起民主的成本,几乎需要一部丛书的容量,就这两三千字来说,我仅着重谈两件事。一是读宪法时的一点小发现,再就是我直面中国民主时的一些感受,无论哪件事,都一应由“成本”来衡量。
读宪法序言及总纲时,我有意统计了“民主”二字出现的次数。第一次出现是在序言的第二段,“中国人民为国家独立、民族解放和民主自由进行了前仆后继的英勇奋斗”,“民主自由”被置于国家独立、民族解放之后,而“自由”又被置于“民主”之后。按中国人处理公文的习惯,绝顶重要的总会摆在前面,而“等等”之前紧接的文字就相对不是那么险要了。结合我们的近代史,国家独立、民族解放是无可争议的主要矛盾,民主政治之建立就要在此基础上了,而诸般自由之实现又非得民主建立起后不可——这是历史,是事实,绝不能就行文习惯而判断民主在中国宪法看来是不大要紧的。《序言》部分,“民主”二字被提及了七次,除去上文举例的第一次,只有一次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中单独使用了“民主”的概念,其余五次均是从“新民主主义”和“人民民主专政”中的断章取义。不要小看了这七次,在一向据以疯狂进攻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美国宪法的序言中,一次“民主”都未被提及。单就这一技术问题讲,我们和牛气哄哄的资本主义法治文明绝对敢拍桌子瞪眼。
我国宪法的《总纲》中,头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从国家性质上提高了民主的层次。整个《总纲》中,“民主”二字虽只出现了两次,诚如第一次是规定国家性质,第二次是对国家机构组织活动原则,即“民主集中制”的规定——分量都举足轻重。
我做的这点粗略的统计用意很简单,就是让完全不理会我国民主政治建设已取得了一定成绩的人稍稍尊重下现实。况且,以上所有罗列有关“民主”的条款,在1954年、1975年、1978年、1982年四部宪法修正案中都未被动过,可见我们并非对所有事都只抱有形式上的严肃,对底线我们同样警醒和尊重。
那说这些与“民主的成本”何干?
中国要搞民主,必定存在一个能否承担起民主的成本的问题。抛开一切严谨理论,仅从一个最普通公民和半文盲的视角看,民主的成本也至少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是社会动荡的成本;二是时间延误的成本;三是经济耗费的成本;四是制定规则的成本。社会动荡,不必细谈,由泰国刚闹过的“红衫军革命”和历次不流血的政变即可查之。时间延误,这是相对于专制来说的,毕竟群体性决策一定要比一个人说了算要费时间,但这个成本因我们出于对决策科学性和正确度的考虑,尤其是争取做人的基本自由而必须付出。
我们把制定规则的成本提前来谈,这是民主需要付出的智力成本。我国宪法多次提及民主,至少证明我们从规则上承认了民主并以立法的方式为它留下了施展空间。不要小瞧智力成本,这是隐性的,而且是机会的。从苏格拉底、亚里士多德开始,西方世界就已在积累民主的智力成本,直到今天仍未结束,甚至有人指出:哲学的意义就是研究人类如何更好地以自主的姿态为政治做牺牲。
王元化先生在《王元化:关于近年的反思答问》中说:“今天没有任何一个有良知、有责任心的中国人会不拥护民主思想和民主制度。但是如果不对民主的源流、历史的发展以及今天的现状进行理性的思考——亦即批判精神——那将形成一个经不起历史考验的高调民主。”那些把中国当前的民主贬斥的一无是处的朋友们,敢问:你们在坐地空想、漫天要价的是否就是这样一个“高调的民主”?你们是否认真读过我们的宪法(尽管这从根本上是教育的过失),了解我们的国家对民主的尊重和崇尚。
我们大可不必指责当今中国的民主建设是何等的敷衍,因为从另一个方面讲:民主本身就不是最好的制度。丘吉尔说过:“民主并不是一个好的制度,但是今天还没有比它更好的制度,所以我选择了民主。”我一直坚定地认为:改变人类的最终只能是人,而非制度,制度的产生不过为了约束人类的劣行和邪性。冯友兰先生把人分成四种境界:自然境界、功利境界、道德境界、天地境界。“觉解”程度最高的当属老子,是屈指可数的算作“天地境界”的人,而庄子对宇宙的认识和人的洞悉已达到了“无功无名”的状态,也是不错的。人如果都能达到二位的境界,那我们就不必消耗任何智力成本来探讨制度了,人已经可以解决一切问题。
现在谈谈民主的经济成本,这也将引出本文的第二个故事。
就真正的民主而言,经济耗资是一定的,而且牵涉到谁应该掏钱的问题。有人拿民主做过一个生动的比喻:如果在四个人中有三个人要打球,另一个要游泳,那民主当如何实现呢?如果把民主简易地理解为“一人一票”,向中国广大农村地区投票选举村干部一样,那就不存在什么经济成本,直接四个人去打球就行,那个人如果不愿意就爱咋咋地,而那三个人尽可放心享受“民主”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