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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快乐时光(3)

聚餐会散了。其他人,还有红胡子,都分作几路去了,我们也在暗淡下去的余晖下,趁着安静的夜色走上返家的路,四周有阵阵香气袭人。这时,我更快乐了。喝过香槟后,斯宾罗先生微微有些睡意了,他向长了葡萄的大地致礼,向能成为酒原料的葡萄致礼,向使葡萄成熟的太阳致礼,向酿酒卖酒的人们致礼!然后,他就在马车的一角沉沉睡着了。于是,我骑马和车同行而能和朵拉谈话了。她夸我的马,还拍拍它——哦,那只小手在马背上显得多可爱呀!她的披肩不听话,我便不时伸出手替她围好;我甚至幻想吉普已意识到这是怎么回事,它已明白它只能和我结为朋友了呢。

还有那个贤达的米尔斯小姐,这位疲倦却依然不失善心的隐士,这位已厌世而决心不使记忆深处沉睡的回声醒来的小修女——虽然她才20岁左右——她做了件多么仁慈的事啊!

“科波菲尔先生,”米尔斯小姐说道,“到车的这一边来一下吧——如果你肯通融一下。我有几句话要对你说呢。”

看看我那样子吧!——我骑在那匹灰骏马上,手扶车门,向米尔斯小姐那边俯下身。

“朵拉要我住在一起了。她后天就和我一起回家。如果你愿意来访,我相信我爸爸见到你一定很高兴的。”

我除了为米尔斯小姐默默祝福,除了把米尔斯的住址珍藏在记忆中最安全的角落里,我还能做什么呢!除了面露感激用最热烈的词语告诉米尔斯小姐,说我对她的成全如何感谢,我对她的友情如何珍视,我还能做什么吗?

这时,米尔斯小姐和蔼地把我打发开,“回朵拉那边去吧!”她说道;于是我就去了。朵拉探到车外和我谈话,我们一路上说个不停。我把我骑的那匹灰骏马赶得那么挨近那车轮,以致它的一条前腿被擦去一条皮,据它的主人告诉我,那条皮“值三镑七先令”呢。我付了这笔钱。用这笔钱换了那么多快乐,我觉得太便宜划算了。而那段时间里,米尔斯小姐就望月吟诗,我猜她还在想她与这红尘还有多少共处之时。

诺伍德一下就变得太近了,我们也太快就到了那。可是斯宾罗先生在到那儿之前就醒了,他说道:“你得进来呀,科波菲尔,歇息一下吧!”我答应了。我们吃夹心面包,喝淡啤酒。在明亮的房子里,朵拉的脸红通通的,可爱极了,我没法走开,只能坐在那里痴痴地看,直到听见斯宾罗先生的鼾声,我才完全意识到该告别了。于是我们分别了。我一路都感觉着和朵拉握别时的温柔,一万次地回忆每一点滴、每一个字,就这样骑马回到伦敦。当我终于在床上躺下时,我是一个已被爱情夺去了理智的小傻瓜了。

第二天早上醒来,我决心向朵拉表白我的爱情,以探知我的命运如何。是福是祸,这是当时的问题。我不知道世界上还有没有别的问题,反正只有朵拉可以回答这问题。我以这烦恼为乐,就这么过了三天,把我和朵拉中间发生的一切事上都加以我能想得出的倒霉。最后,我不怕花钱地把自己打扮起来,怀着求婚决心去米尔斯小姐家。

我在街上来回兜了多少圈、围着方场转了多次,并一直痛苦地猜测,对那个老问题,哪个回答会最好,然后我才终于铁下心走上台阶敲门;不过现在这都不算什么了。就是敲门后我站在门口等时,也有那么一刹那间我想我是否应该模仿可怜的巴吉斯那样,问这可是布来保先生家,然后道歉,然后向后转。但我终于未后退。

米尔斯先生不在家。我并不期望他在家。没人需要他。米尔斯小姐在家。有米尔斯小姐就够了。

我被引到楼上一间房里,米尔斯小姐和朵拉都在那房间里。吉普也在那里。米尔斯小姐在抄乐谱,我还记得,那是首新歌,歌名为《爱情的挽歌》;朵拉在画花。当我认出那是我的花(我从考文特花园买来的)时,我的感情是什么样的啊!我不能说那些花很逼真,或特别像我看过的什么花,可我从画得很正确的包花纸上知道她画的是什么了。

见到我后,米尔斯小姐很高兴,并为她爸爸不在家而感到遗憾;不过,我相信我们都不在乎这点。米尔斯小姐应酬了几分钟后,把笔放在《爱情的挽歌》上,就起身离开了房间。

我开始想,我得把那问题推到明天。

“你那匹可怜的马晚上回家时,我希望它不是太累,”朵拉抬起她那秀美的眼睛说道,“对它来说那条路可真够长的呢。”

我开始想,我要今天就提出。

“对它来说那条路是很长,”我说道,“因为一路上没什么支持着它呀。”

“可怜的东西,就没喂过它?”朵拉问道。

我开始想,我要把这问题推到明天。

“嘿——嘿嘿,”我说道,“它被很好地照料着呀。我的意思是,它享受不到我由于那么挨近你而有的那种难于言表的幸福呀!”

朵拉把头俯在她的图画上,停了一会儿。在她开口说话前,我一直像火一样热,两腿发僵,坐在那里动不得。

“那一天有一段时间,你却并不像感受到了那幸福呀。”

我知道我已无处可逃,必须就地解决那问题。

“你坐在吉特小姐身边时,”朵拉稍稍抬起眉毛摇摇头说道,“你也一点不在乎那幸福呀。”

我得说明,吉特就是那个穿红衣的小眼睛的名字。

“当然,我不知道,可你为什么要那样呢?”朵拉说道,“或者为什么你要把那称作幸福?不过,你肯定是口是心非;我相信,也没人怀疑,你有随意做任何事的自由。吉普,你这淘气包,到这儿来!”

我不知道我是怎么做的,反正我就这么干了——我挡住吉普,把朵拉搂到怀里。我一个劲说,一下也没停过。我告诉她我多爱她。我告诉她没有她我准会死。我告诉她我把她当成偶像来崇拜。吉普发疯一样不停地叫。

朵拉低下头哭泣、发抖,这时我的口才越发好了。如果她希望我为她死,只要她把这说出来,我会心甘情愿结束自己。生活中不能没有朵拉。我不能忍受这种生活,我也不愿忍受。从第一次见到她起,日日夜夜的每一分钟我都爱她。我在那一分钟里爱她爱得发了疯。我要每一分钟都爱她爱得发疯。人们过去相爱过,将来也还有人们相爱,但没有任何人可以、能够、情愿并曾经像我这样爱朵拉。我梦话说得越多,吉普也叫得越起劲。我们两个各自按自己的方式在每一分钟都变得比前一分钟更发疯了。

得!得!朵拉和我慢慢心平气静地在沙发上坐下了,吉普也躺在她膝盖上平静地对我眨着眼了。我心醉神迷。我如痴如狂。朵拉和我订了婚。

我想,我们是有过以结婚来结尾的想法。我们一定有过,因为朵拉提出:没有她爸爸同意,我们决不能结婚。但陶醉中年轻的我们一定不曾周密思量过,也傻头傻脑地不知道还有什么别的。我们得对斯宾罗先生保密;不过,我相信当时我也压根不认为这样做是什么可耻的秘密。

朵拉去找米尔斯小姐,并把她带回来。这时,米尔斯小姐比先前更沉默了;我怕是因为刚才发生的事很可能将她记忆深处沉睡的回声唤醒了。不过,她为我们祝福,对我们保证,她永远是我们的朋友。她和我们说话时,那声音好像来自修道院里。

这一段时间多么自在多么空泛、快乐又多么冒着傻气的一段时间。

在这时间里,我在量朵拉的手指,准备去做勿忘花纹样的戒指;在这时间里,我正把尺寸交给珠宝商,他在订货单上看到那尺寸后就取笑我,为了这个镶蓝宝石的可爱的小饰物讨价还价。这戒指在我的记忆里和朵拉的手那么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昨天我在女儿的手指上无意看见另外的那一只时,我心中瞬间感到痛楚!

在这时间里,我为拥有这秘密好不得意,好不满足,好不快活,从而到处走来走去。我为爱朵拉和被朵拉所爱而感到如此自豪,就算我上过天,我也从没像那会儿那样觉得自己比凡夫俗子更了不起!

在这时间里,我们在方场的花园里相会,坐在凉亭的暗处,我们是那么快乐以至于我到现在还不为别的任何原因而对伦敦的麻雀十分喜爱,从它们烟灰色的羽毛里竟能看出热带的缤纷来!

在这时间里,我们第一次发生了一生中的大争吵,那还是我们订婚后不到一个星期;在这时间里,朵拉把戒指还给我,还附上一张叠成三角形的令人绝望的短信;她可怕地写道:“我们的爱情在胡闹中开始,在疯狂中结束?”这几个可怕的字使我扯着自己头发,为一切已成为过去而痛哭不已!

在这时间里,在黑夜的掩护下,我跑去找米尔斯小姐,和她偷偷在放有轧布机的后厨房里相见,恳求她在我们之间调停并把这叫人发疯的局面挽回过来。在这时间里,米尔斯小姐担起这使命,把朵拉带来,她从用她苦涩的青春垒起的讲坛上规劝我们相互让步,不要走入撒哈拉沙漠!

在这时间里,我们哭了起来,和好了,又那么幸福了,那个放有轧布机的后厨房成了爱神为自己专设的圣殿;我们在那里约定了,将由米尔斯小姐转交信件,每天每人至少写出一封信。

多么自在的一段时间!多么空泛、快乐而又冒着傻气的一段时间!我一生的时间都在时光老人支配下,但没有其他的时间在我回忆起时能让我微笑着回想起那些时光的一多半。能够让我有那么一半的热情去回想,去品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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