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强化管理,加强基层基础工作。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在基层。各级党政领导和计划生育部门一定要把工作的重心放在基层,沉到乡村,要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制,实行包村包重点对象制度和入户访视制度。要强化乡、村专干和组(社)宣传员、自管小组长的入户访视服务,技术服务人员的产后、术后随访服务,对重点对象要管理到户、服务到人,实行合同管理,进一步提高控制计划外生育的能力和水平。要重点解决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能力低、水平差、服务不规范等问题,力争在阵地建设、设备配备、人员培训、规范管理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完善技术服务质量保证体系,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全面提高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水平。
第三,保证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的投入到位。各地党委、政府要督促相关部门落实好《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各项优先、优惠、奖励、扶持政策,确保“四个纳入一个保证”,即将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和二女结扎户养老保险或养老储蓄纳入财政预算,将乡、村计划生育专干和育龄妇女自管小组长报酬纳入转移支付,将免费计划生育手术经费按照4∶3∶3的比例纳入财政预算,将乡级计划生育干部的岗位津贴纳入财政预算,保证对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的必要投入。各级计划生育事业费的增长幅度要高于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决不能因为经费投入不到位而影响计划生育工作的正常开展。要按照《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和甘肃省计生委、监察厅、财政厅、审计厅《关于立即清理并全额上缴社会抚养费的通知》的规定,将社会抚养费全额上交财政指定的地点,依法做好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工作。要进一步加快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步伐,提高管理手段的科学化、现代化水平,力争用5年的时间建成全省人口与育龄妇女信息系统,以信息化提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水平。
第四,全面提高依法管理、依法行政水平。各级党委、政府要围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切实解决一些影响当地计划生育工作发展的突出问题。要进一步增强各级干部特别是计划生育干部的法制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正确执法、文明执法的自觉性,加强执法检查,推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实行民主管理,依法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对于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出具假证明的,非法鉴定胎儿性别造成终止妊娠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对于党员干部违纪超生的,要严格按照《关于共产党员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纪律处分的暂行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切实加强领导,靠实工作责任。在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中,人口问题至关重要。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落实领导职责,按照中共甘肃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各级党政分管领导,尤其是在政府换届后新上任的领导同志,要沉下身子,加强调查研究,尽快熟悉计划生育业务,摸清实情,把计划生育工作抓在手上。要善于及时向党政一把手提出计划生育方面的建议,通过党委、政府推动计划生育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
(在甘肃省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回顾和今后打算
(2003年8月)
一、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和人员情况
在机构改革和农村税费改革中,甘肃省在乡级单独设立了计划生育办公室,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所纳入了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甘肃省计划生育系统共有公务员3609人,事业编制人员9625人;技术服务人员4998人,其中高级职称33人,中级职称390人,初级职称及以下人员4575人;村级计划生育专兼职工作人员2.16万人,组宣传员10.14万人,育龄妇女自管小组长21.24万人。
二、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情况
近年来,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和全国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使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继续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
(一)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小康社会建设之中,落实领导责任
近年来,甘肃省把控制人口增长、降低生育水平,作为振兴甘肃经济的重要举措,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摆在了突出位置,纳入了西部大开发和《甘肃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规划纲要》之中。特别是2003年出台了几项重大举措:一是把乡镇计划生育工作业务经费和人员工资全额纳入县级财政预算,村及村以下工作人员的报酬纳入转移支付;二是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和二女结扎户养老储蓄纳入了财政预算;三是提高了基层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待遇,乡镇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岗位津贴由原来的每月10元提高到30元,村级计划生育专干报酬每年不低于1200元,育龄妇女自管小组的报酬每年不低于360元;四是把免费技术服务经费省市县三级按4∶3∶3比例足额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五是给省计生委增加了编制,增加了领导职数,增设了流动人口管理处。
在解决计划生育工作实际困难和问题的同时,省上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了计划生育领导责任制,与各市州地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签订了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2003年重点考核数据真实程度、工作进步程度、任务完成程度、政策保证程度、群众满意程度等“五个程度”,对工作求真务实、进步大的县(市、区),颁发求实进步奖;对弄虚作假、误差率大的,实行“一票否决”;对工作出现滑坡的“三为主”县和优质服务县予以摘牌,实行重点管理,引导各级抓落实。
同时,省上还加强了对计划生育阶段性工作的督促指导,在甘肃省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之后,2003年4月份又召开了甘肃省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对上半年工作力度不大、出生漏报比较严重、二孩出生性别比偏高的6个市(地)和14个县(市、区)提出了批评和警告;8月份,又召开了电视电话会议,通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推动各级加强领导,改进工作,确保完成今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各项责任指标。由于省上一系列紧密衔接的部署,不断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使全省计划生育工作保持了持续稳定的发展态势。
(二)发挥各部门作用,建立综合治理机制
为切实解决群众实行计划生育后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不断维护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提高群众满意程度,省上把相关部门纳入进来,明确了工作责任,与公安、民政、工商、扶贫、建设、劳动保障等部门签订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责任书。把与各部门职能相关的计划生育任务切出来,发挥部门的优势,共同为计划生育工作和实行计划生育的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甘肃省已把扶贫开发与计划生育相结合交给扶贫部门,把计划生育困难家庭低保和二女户慰问交给民政部门,把办理养老储蓄交给财政部门,把救助计划生育困难家庭交给省直机关工委、妇联和计划生育协会等部门,计划生育部门集中力量全力以赴抓好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协助政府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提供需要帮扶、救助、救济的对象名单。通过这一系列措施,在城市和农村体现和建立两个导向:即对积极实行计划生育的干部群众给奖励、给帮扶、给好处;对干部职工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超生的,不提拔、不重用、不晋升、不调入城市;农村超生户,民政部门暂不救济,扶贫部门暂不扶持,其他部门暂不帮助。
(三)坚持分类指导,促进拉动式发展
经过多年努力,目前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已基本形成了“创建国家级优质服务先进县、巩固省级优质服务县、创建省级优质服务县、巩固‘三为主’县”四个层次拉动式发展的格局,促进了甘肃省工作平衡发展。
对河西地区和兰州市等工作基础较好的地方,积极开展创建国家级优质服务先进县和省级优质服务县活动,稳步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甘肃省已有31个县(市、区)被命名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市、区)”,占全省县级总数的36.05%。2003年甘肃省确定在第一批实现省级优质服务县并进行综合改革试点的10个县(市、区),率先开展争创国家级优质服务先进县活动,拨出专款为优质服务县配备了一些设备,在创建活动中,大力加强计划生育服务所建设,目前已达到300多所。
对于基础较差、工作难度大的中东部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重点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促进后进转化,巩固提高“三为主”工作水平,进一步降低和稳定生育水平。对这些地方不提过高指标,不提杜绝计划外生育和多孩生育,要求逐步减少计划外生育和多孩生育。为了解决落后地区计划生育工作难点问题,我们在天水市甘谷县和白银市靖远县开展了加强基层基础工作试点,在兰州市城关区、西固区开展了流动人口与城市社区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试点,在金塔县开展了计划生育协会基层工作试点,积极探索加强和改进计划生育工作的具体措施,加快后进转化步伐。
(四)求真务实,深入开展打假求实专项治理活动
为了从根本上解决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基础数据不实、“带病运转”的问题,省上从4月份开始,利用2个月的时间,在全省开展了以“清理清查人口底数、报表出生漏报、节育措施落实、党员干部超生、社会抚养费征收和假手术、假证明、假数据”为主要内容的打假求实专项治理活动。各地紧紧抓住打假求实专项治理活动这个重点,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一边清理历年出生漏报和各种虚假数字,一边落实节育措施和补救措施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共清查出历年计划生育报表漏报出生人口22.73万人,假送养、假死亡0.54万人,假二女户4.42万人。经过清理清查,剔除虚假成分,去年全省农村计划生育率实际为78.21%;今年第三季度报表统计全省计划生育率为83.3%,农村计划生育率为80.45%。比较客观地反映了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真实水平,也与国家对甘肃计划生育率在80%左右的定位和要求非常吻合,为指导今后工作提供了一个真实可靠的依据。
(五)组织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普查,积极开展救助活动
近几年来,随着计划生育独生子女、二女户家庭的日益增多,其中一部分家庭由于种种原因造成家庭子女伤残、死亡,给家庭生产、生活带来的困难,部分家庭成为社会弱势群体。为了解决这部分困难家庭的生活困难,甘肃省在2002年抽样调查的基础上,2003年组织人员进行了普查,共调查448.80万户,其中有计划生育困难户5.08万户(独生子女领证户1.29万户,二女结扎户3.79万户)。由于种种因素造成子女夭亡、残疾的有2399户(独生子女领证户938户,二女结扎户1461户);父母伤残基本丧失劳动力的1116户(独生子女领证户530户,二女结扎户586户),甘肃省需要救助的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共有3515户。为救助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我们以规章的形式制定出台具体实施办法,对子女伤亡、父母长期有病、丧失劳动力没有固定收入的家庭,由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实行长期救助,民政部门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扶贫部门落实帮扶项目、帮扶资金,实行专项救助,机关工委、残联、妇联、计生协等单位和社会团体动员社会各广大方面的力量,开展捐助帮扶,实行“一对一”结对帮扶,并将结对帮扶名单在新闻媒体和网上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引导救助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活动深入发展。
同时,在2003年“非典”防治工作中,计生部门积极发挥网络优势,主动请缨,动员计划生育系统迅速参与“非典”防治,负责农村流动人口外出务工及返乡人员等情况的调查登记和信息数据统计上报,比较准确地掌握了流动人口数据,建立了流动人口管理档案,为抗击“非典”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也为今后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奠定了可靠的基础。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今后的工作打算
从总体上看,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发展势头是好的,但工作中仍然存在着许多困难和问题。一是甘肃自然和经济条件都十分艰苦,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群众的养老、就医等后顾之忧还比较突出。二是基层基础还不稳固,村(居)民自治整体发展水平不高,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服务意识、改革创新意识不够强,解决计划生育工作中一些新问题的办法不多。三是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起步晚,底子薄,设备短缺,服务能力不能满足广大群众的需求。
今后,我们将按照中央和国家人口计生委的要求,结合甘肃实际,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进一步深化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我们将认真总结开展综合改革的经验,结合实际,加快建立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努力降低和稳定生育水平,提高人民群众满意程度。二是在开展创建计划生育省级优质服务县的基础上,积极创建国家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通过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水平。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促进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四是加快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步伐,在健全现有的县级以上网络的基础上,重点为乡镇配备设备、培训人员,实现育龄妇女个案信息微机管理。
在我们自身做好工作的同时,希望国家人口计生委协调相关部委把县、乡计划生育服务站(所)建设经费纳入国债资金支付范围,把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和“三大工程”项目经费纳入西部大开发资金支付范围,把救助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和二女户养老储蓄经费纳入扶贫资金支付范围,加大对西部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的支持力度,以帮助贫困地区加快计划生育工作发展步伐。
(在向国家计生委领导汇报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座谈会上的发言)
深化综合改革,完善利益导向,做好新时期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2005年1月27日)